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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

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

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能够保障民生、拉动投资,又能够带动制造业水平提升,为适应能源互联、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贯彻《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稳增长、防风险的重大措施,结合当前我国配电网实际情况,用五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加大建设改造力度。

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可靠性、促进智能化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城乡、协同推进,着力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推动装备提升与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落实,全面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

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提升供电能力,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

构建简洁规范的网架结构,保障安全可靠运行。

应用节能环保设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

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

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

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

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5倍、1.4倍,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1.5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404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4倍、1.3倍。

 

表1配电网建设改造指导目标

指标

单位

2014年

2017年

2020年

1.供电可靠率

%

99.35

99.69

99.82

其中:

中心城市(区)

%

99.95

99.97

99.99

城镇

%

99.80

99.85

99.88

乡村

%

99.16

99.45

99.72

2.用户年均停电时间

小时

57.0

27.0

15.7

其中:

中心城市(区)

小时

4.4

2.6

1.0

城镇

小时

17.5

13.2

10.0

乡村

小时

73.6

48.0

24.0

3.综合电压合格率

%

95.88

97.53

98.65

其中:

中心城市(区)

%

99.94

99.96

99.97

城镇

%

96.92

97.95

98.79

乡村

%

90.77

94.69

97.00

4.110千伏及以下线损率

%

6.2

6.1

6.0

5.高压配电网容载比

2.01

1.8-2.2

6.乡村户均配变容量

千伏安

1.55

1.8

2.0

7.配电自动化覆盖率

%

20

50

90

8.配电通信网覆盖率

%

40

60

95

9.智能电表覆盖率

%

60

80

90

注:

1.中心城市(区):

指市区内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

2.城镇:

包括城市的建成区及规划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的城区以及工业、人口在本区域内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

3.乡村:

除中心城市(区)、城镇以外的地区。

4.2014年数据源于配电网普查中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网企业上报数据的加权平均值。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一规划,健全标准体系

强化配电网统一规划。

统一规划城乡配电网,统筹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均等化发展。

配电网与市政规划相协调,在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将规划成果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实现配电网与城乡其它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电网电源统一规划,优化电源与电网布局,加强规划衔接,促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多元化负荷与配电网协调有序发展。

实现输配电网、一次网架设备与二次系统、公共资源与用户资源之间相衔接。

专栏1:

配电网统筹规划行动

统一开展配电网规划,以5年为周期,展望10-15年,必要时可展望到20-30年,近细远粗、远近结合,适时滚动修编。

增强规划的透明度,规划在充分征求公众和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布。

1.统一规划城乡配电网。

统筹城乡发展,解决界面不清、条块分割等问题,提高管理效率,实行城乡配电网统一规划。

规划范围覆盖市(州、盟)的市区、郊区、县改区,以及县(县级市、旗)及以下区域(包括乡、镇、村)。

电压等级涵盖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包括110(66)千伏、35千伏、10(20、6)千伏以及380(220)伏。

2.将城乡配电网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以国民经济和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以配电网发展规划为基础,统筹考虑电源、用户,以及土地、环境、站址廊道等公共资源,合理布局配电网设施,依法依规保护配电网站址路径,促进配电网项目落实。

地方政府建立电网与市政规划相衔接的管理机制,2016年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布地区试点开展配电网设施布局规划,2020年中心城市(区)完成配电网设施布局规划。

健全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可靠性需求,整合和优化已有标准化成果,完善技术标准,明确发展重点,科学指导规划、建设与改造,全面推行模块化设计、规范化选型、标准化建设。

专栏2:

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及宣贯行动

对现有配电网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完善,逐步建立完备的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

2015年着手修订《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2005)和《县城配电网自动化技术导则》(DL/T390-2010),重点编制电力行业标准《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2016年将《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申报为国家标准,并逐步分类修订其他配电网技术标准,2020年前完成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修订。

加大配电网技术标准的宣贯推广与执行力度,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

(二)做好供电保障,服务社会民生

实现中心城市(区)高可靠供电。

围绕中心城市(区)发展定位和高可靠用电需求,统筹配置空间资源,保护变电站站址和电力廊道落地,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配电网,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力争2020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满足城镇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

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及发展需要,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紧密跟踪市区、县城、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等经济增长热点,及时增加供电能力,消除城镇用电瓶颈;力争2020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

专栏3:

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提升行动

1.建设中心城市(区)核心区域高可靠性示范区。

中心城市(区)内选取核心区域建设高可靠性示范区,通过可靠灵活的网架结构、成熟完备的自动化配置、科学规范的运维管理,大幅提高供电可靠性。

2020年,建成20个示范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99%,达到国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

2.建设新型城镇化配电网示范区。

明确“标准化、精益化、实用化、智能化”的城镇配电网建设思路,配电网建设改造做到与城镇规划建设协同推进,与水、路、气等其他基础设施协同发展。

2020年,建成60个新型城镇化配电网建设示范区。

3.规范住宅小区配电网建设改造。

按照产权清晰、责权对等、运维规范的原则,建立统一的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将住宅小区供电工程纳入配电网统一规划,规范建设、专款专用。

由具备资质的公司承担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切实保证供配电工程质量,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并主动接受地方政府部门监督。

提升乡村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继续对未改造农村配电网实施改造,逐年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解决已改造地区出现的新的不适应问题;远近结合、多措并举,加快解决“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有效缓解春节、农忙等季节性负荷突增引起的供电问题,大幅改善居民生活用电条件;因地制宜对粮食主产区农田节水灌溉、农村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等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

力争2020年,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72%,用户年均停电时间控制在24小时以内,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7.0%。

专栏4:

农村供电能力提升行动

1.消除供电“卡脖子”。

梳理电网薄弱环节、供电能力不足等问题,按照“导线截面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变电站土建一次建成”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建设配套项目,按照差异化需求提升农村配电网供电能力。

2.综合治理“低电压”。

组织开展全面普查,建立常态化监测和治理机制,优化运行控制,加强电网建设,多措并举、防治结合。

对长期“低电压”用户,按照统一标准加快电网建设改造;对短时“低电压”用户,按照“加强运行管理、应用实用技术”的原则进行治理。

2015年,解决520万户“低电压”问题,2016年,再解决400万户,至2020年,基本实现低电压问题的全面治理。

3.实施美丽乡村电网示范工程。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标准,根据不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开展配电网规划,结合“四改一建”,同步实施村级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优化网络、提升能力。

4.提升低压电网装备水平。

开展低压设备普查,逐步消除低压电网瓶颈、安全隐患突出、迂回供电等问题,提升供电能力和可靠性,降低技术线损。

按照长远发展需求,标准化规划建设低压电网。

注:

“四改一建”是指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

加快边远贫困地区配电网建设。

做好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电网规划,加大电网投资力度,切实解决边远贫困地区用电问题。

做好偏远地区移民搬迁、游牧民定居等安置点供电保障。

通过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全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专栏5:

边远贫困地区供电行动

1.藏区电网建设。

根据西藏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的生产生活特点,做好用电需求预测,科学编制电网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全面改善藏区用电水平。

2020年,藏区电网供电能力达到本省(自治区)平均水平。

2.南疆配电网建设。

做好喀什市、和田市、阿图什市等人口聚集地区配电网建设,增加电源布点,满足用电需要;主动跟进生态移民、牧民定居、抗震安居等民生工程,最大限度利用电网延伸和可再生能源供电方式,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用电条件。

3.扶贫开发重点县、边远贫困地区供电提升。

做好59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及特殊困难地区电力建设,充分利用当地风、光、水等资源,多措并举,解决当地供电问题。

(三)优化完善结构,消除薄弱环节

切实保障变电站站址和线路廊道规划落地,构建强简有序、相互支援的目标网架,远近结合,科学制定过渡方案。

按照供电区“不交叉、不重叠”原则,合理划分变电站供电范围,解决网架结构不清晰问题;合理设置中压线路分段点和联络点,提升中压线路联络率,提高配电网转供能力。

专栏6:

配电网网架优化行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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