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前期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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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贵广铁路建设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又好又快地开展贵广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确
保贵广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投资控制和按期完成,根据铁道部《关
于建设单位提前介入并做好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铁
建设函〔2007〕560号)、《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
件和办理程序有关规定的通知》(铁计〔2007〕29号)、《关于加
强铁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铁鉴〔2008〕2号)和《关于
认真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建〔2007〕
11号)等规定,结合贵广铁路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贵广铁路建设前期工作(以下简称前期
工作),系指贵广铁路工程正式开工前的各项工作。
主要包括对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贵广铁路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是贵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
广公司)开展前期工作的主要依据。
国家、铁道部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是前期工作内容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在贵广铁路公司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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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经济人员到位后,立即组建由
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前期工作机
构,按照铁道部、相关省区和有关部门要求提前介入并做好贵广
铁路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第二章前期工作主要目标及职责
第五条前期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按照铁路建设程序的
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勘察、设计中有关问题,为相关单
位提供必要的协助,逐项落实开工条件,按铁道部要求上报开工
报告,为贵广铁路工程开工建设做好准备。
第六条前期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全过程参与贵广铁路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
工程投资的确定,参与重大技术、方案研究,配合勘察设计单位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时跟踪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初步设计文件初审;
及时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含施工图供应协议等);
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开展补充定测和施工
图设计,组织施工图审核和优化。
(三)组织落实铁道部与有关省区签订的协议或纪要;组织
和敦促有关部门及时开展环保、水保、用地预审和报批;组织做
好征地拆迁和地质灾害、压覆矿产、防洪影响评估和通航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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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
(四)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及时组织项目施工、监理等招
标工作;组织设计技术交底,负责开工准备,办理批准单项工程
开工手续。
第三章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及内容
第七条可行性研究
(一)由筹备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物资设备
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与有关协作单位和部门落实预可行性
研究批复,并取得必要的意向性文件,为可行性研究提供重要依
据。
(二)筹备组配合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参加
可行性研究文件的审查。
对贵广铁路功能定位、规划运量构成、
速度目标值的确定、限制和曲线半径、先进技术装备的引进和研
发等重大决策提出多方案比选的建议;对初测地质及环保、主要
线路及接轨点方案、相关枢纽引入方案和站场总体布置、重点桥
隧选址方案、特大桥桥式和隧道单双洞选择、特殊路基工程设计、
电气化、重大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等结合“地质选线、
环保选线、规划选线”理念提出可行性建议;对各设计年度的客
货运量,主要工程数量,主要设备概数,用地及拆迁数量,建设
工期、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外资使用方案、建设及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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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体制等提出建议。
(三)筹备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对可行性研究
进行过程咨询和结果评价。
第八条项目融资
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向铁道部、有关省区及其出资者代表提供
有关资料,配合铁道部、有关省区及其出资者代表落实项目资本
金和债务性资金及其融资。
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
物资设备部、工程管理部共同组织、协调勘察设计单位(环境评
价或水保评价单位)针对重点自然保护区及敏感区域及时开展环
境影响评价,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敦促有关地方部门及时开
展环保、水保预审和报批。
(二)初步设计阶段,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工程管理部参
加,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勘察
设计单位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工程投资概算。
(三)对贵广铁路所经环境敏感区,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
协调环境敏感区专项论证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第十条用地预审、报批
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敦促和协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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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预审、报批工作,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尽早提供满足用地预审要
求的相关资料和图件,完成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在施工用地图完成
后,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完成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准备工
作。
第十一条文物调查与评价
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沿线重点
文物勘查、评价与报批工作。
在施工用地图完成后,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全
线文物普查及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勘察
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物资设备部组织、工程
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参与审查定测阶段地质勘察大纲;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单位依照批准的勘察大纲实施地质勘察监
理。
由安全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地质勘察及监理工作,协
调解决勘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勘察成果形成后,由总工程师(或
技术负责人)主持,物资设备部组织、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
参与评验勘察成果资料和勘察报告,审核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
量。
第十三条初步设计阶段
(一)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物资设备部牵头、
各职能部门参加,会同勘察设计单位与沿线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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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贯彻落实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及时取得有关文件和签订必须
的协议,为初步设计提供重要依据。
(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对初步设计进行过程
咨询并协助初步设计文件初审。
(三)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物资设备部牵头
组织各职能部门、咨询单位及有关方面审查研读初步设计文件并
提出书面初审意见及建议,随初步设计文件一并上报铁道部审
查。
(四)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否则不得上报:
一是定测地质勘探工作量应基本完成,最低不得少于计划工作量
的70%;二是线路、站场设计方案稳定,主要工程措施落实;三
是主要征地拆迁、立交、防洪、通航、压矿、地灾等协议已经签
订,无大的遗留问题。
(五)依据铁道部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由总工程师
(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物资设备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组织
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初步设计文件并据以编制鉴定后修改概算,在
规定时限内完成鉴修概算审查并报铁道部、有关省区和部门核
备。
第十四条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物资设备部牵头、
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参与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批
复意见和修改初步设计文件及鉴修概算开展施工图设计,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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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技术人员(或委托咨询单位)审核施工图设计文件,提出审
核意见提交原设计单位补充勘察、修改设计。
(二)施工图修改完成后,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
持,物资设备部牵头、工程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参加,组织设计
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概算编制原则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并
按有关规定对施工图投资检算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设计
(一)初步设计阶段,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
物资设备部牵头、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参加,组织、敦促勘
测设计单位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编制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二)开工前,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工程管
理部组织、其他部门参与,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编制全线指导
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铁道部审批。
(三)由工程管理部牵头、段落指挥部敦促施工承包单位根
据公司下发的全线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
结合标段工程实际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报批,严禁
开工后补编或边施工边编制。
(四)未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无效。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招标
当前期工作达到规定的招标条件后,由计划财务部组织、其
他有关部门配合,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结
合贵广铁路具体情况合理划分标段,科学编制招标文件,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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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招标。
用于工程招标的设计文件必须达到相应的深度。
第十七条对外协调及征地拆迁
(一)做好建设规划许可的报批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贵广
铁路通过城镇规划区地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及有
关部门在初步设计报送前完成工程选址意见书,并办理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涉及自然保护区及特殊敏感区域(如军事管制区、
国家测量标志、地震台网等)或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应取得
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做好征地报批和实施工作。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在勘
察设计单位的配合下,及时完成用地申请报告和用地红线图,按
国家规定上报审批;及时与地方相关部门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
议。
(三)做好拆迁调查和实施工作。
可行性研究阶段:
由物资设备部负责敦促设计单位对重大立
交、省级以上重要输变电线路、变电站、大中型企业拆迁项目征
求产权单位意见;三电迁改、改路、改渠、管线迁改等尽可能与
相关产权单位达成拆迁框架协议,以稳定线路方案。
初步设计阶段: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联合产权
部门现场调查确认立交桥设置、三电迁改、管线改移等,按有关
规范、规定协商确定工程标准及补偿方式后签订有关协议,审查
确认迁改内容无误、迁改费用基本合理后完善相关初步设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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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有关费用纳入初步设计总概算。
公铁立交协议应明确高速、
高等级、一般、乡镇公路的立交条件,规划道路立交预留条件,
合理确定农村通路方案。
施工图阶段: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沿线公(道)路交叉、建
(构)筑物及管线迁改与产权单位签订实施性协议或纪要,以确
保工程顺利实施和控制工程投资。
(四)做好环保、防洪等评估工作。
委托勘察设计或具有相
应资质的单位或机构依据国家规定组织开展全线地质灾害、压覆
矿藏、防洪评估(价)、通航论证、文物保护评估、地震安全等
相关工作,并最迟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前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对评
估报告的审批意见,以稳定或补充完善设计。
(五)做好建筑材料调查工作。
在初步设计阶段,物资设备
部、工程管理部共同组织配合设计单位对沿线建筑材料进行调
研,对重要地材质量、储量、价格进行调查和分析比较,力争与
地方政府或企业签订地材供应意向协议。
(六)做好主材价格调查工作。
在初步设计阶段,物资设备
部组织设计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协作单位对主材价格进行调研,
对大宗钢材、水泥的质量、产能、价格进行调查和分析比较,为
初步设计和物资招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开工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各职能部门尽快做好各项开工条件
的落实工作。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后,计划财务部组织工程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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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投标;工程管理部组织优化施工组织方案,编制指导性施工组
织设计;制定既有线施工实施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开工条件。
由贵广公司向铁道部提出开工报告申请,批复后正式开工建设。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明确的牵头或组织部门应当切实担负起
工作职责,其他职能部门应积极主动参与,共同促进贵广铁路建
设项目前期工作优质、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
贵广公司将对在前期工作中表现出色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
励,对工作消极懈怠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罚。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
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时反馈物资设备部。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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