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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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面向全体大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国高等学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健康高雅的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与内容
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我和祖国”为主题。
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
艺术展演活动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高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四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
高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另文通知。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对象为全日制高的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在读究生。
参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普通高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院、师范院艺术专业、普通高艺术专业的学生。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三)高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有关教研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五、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大合唱:
含指挥、伴奏不超过42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
含伴奏不超过1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
含伴奏不超过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独唱:
可有伴奏1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2.器乐(包括管弦乐、管乐、弦乐、民乐等)
合奏:
含指挥不超过65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
含指挥不超过11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奏:
不超过4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
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群舞:
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三人舞、双人舞、独舞:
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
短剧、歌舞剧、小品等均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
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
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
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吋。
4.工艺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雕塑、陶艺:
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6.dv作品:
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演出者必须是同一学学生,同一学乙组(专业组)学生不得参甲组(普通组)演出。
2.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由各省(区、市)在评选基础上报送组委会。
高在20所以下的省(区、市),报送艺术表演节目10个,艺术作品12幅(件);高在20—35所的省(区、市),报送艺术表演节目15个,艺术作品20幅(件);高在35所以上的省(区、市),报送艺术表演节目20个,艺术作品30幅(件)。
3.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中,甲组(普通组)不少于80%,乙组(专业组)不超过20%。
4.报送的节目中,独唱、独奏和独舞节目不超过10%,甲组(普通组)必须有一个大合唱节目,其他节目形式不限。
5.艺术表演节目用dvd光盘上报,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不同项目的节目须按项目分别制作光盘。
在光盘的外包装上需注明演出单位、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
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和学的名称。
6.艺术作品不要装裱。
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请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
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7.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
我部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出版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等),不支付作者稿酬,参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书法、篆刻作品的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摄影作品包括独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吋。
凡经过暗房特技处理、电脑制作,改变原像面貌的作品,请在作品背面注明。
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请在作品背面注明,创作说明可附另纸。
作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各地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作品不要装裱(糊)和卷寄。
其他要求同上“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中的第7条。
八、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XX年年10月至2010年7月)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制订本地区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广泛宣发动,层层落实。
各高以院、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的学生艺术活动,并组织艺术讲座、观看文艺演出、参音乐会以及请专业演出团体到学演出等活动。
让每个学生至少参一项艺术活动。
各高在院、系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举办学艺术节,并评选学优秀节目和作品,于2010年8月上报给本省(区、市)展演活动组委会。
第二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为各省(区、市)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
各省(区、市)在各推荐优秀节目和作品的基础上,举办艺术节目会演、优秀作品展览、论文交流讨等活动,评选各省(区、市)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
2010年11月10日之前,各省(区、市)向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艺术表演节目(dvd光盘)、艺术作品、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艺术教育论文。
具体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第三阶段(2010年11月至2010年2月)为全国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
2010年11月中旬,组委会组织艺术表演节目(录像)评选,评出二、三等奖以及参加全国现场集中展演的入围节目。
2010年11月下旬,组委会组织对艺术作品、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艺术教育论文的评选。
12月中旬,分别编印艺术作品集和论文集。
2010年2月举行现场集中展演活动。
主要活动内容有:
举行艺术表演类节目现场集中展演,录像评选的入围节目进行现场演出,评出艺术表演节目一等奖;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作品展览(含全国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举办全国第二届高等院校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举行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闭幕颁奖仪式。
九、奖项及评奖要求
(一)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
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学优秀组织奖。
2.精神风貌奖:
奖励在集中展演期间表现优秀的学。
3.艺术表演奖:
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
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5.优秀创作奖:
在本届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的原创节目中评选。
6.指导教师奖:
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
7.长风采奖:
高长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
8.优秀论文奖:
设高等学艺术教育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学优秀组织奖的报送评选,由各省(区、市)推荐,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
每省(区、市)推荐的数量为本地区高总数(包括艺术专业院)的20%左右。
申报学优秀组织奖的学,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据各省(区、市)艺术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
要求指导思想正确、组织领导健全、活动经费落实、高发动面广、活动成效显著,并有活动实施方案、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十、组织领导
教育部成立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由部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各高校成立展演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地、本校艺术展演活动。
十一、经费
各地、各校活动经费自行解决。
现场集中展演阶段活动经费由组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