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某火车站及配套工程土建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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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某火车站及配套工程土建监理规划

 

贵阳市窦官~贵阳火车北站一号线交通市政配套

工程土建监理4标

安全监理规划

 

编制:

证号:

审核:

证号:

批准:

证号:

4标项目监理部

2012年11月15日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建设工程名称:

贵阳市窦官~贵阳火车北站一号线交通市政配套工程土建监理4标

2.建设工程地点:

贵阳市金阳新区

3.建设规模:

朱家湾站建筑面积约11525.3m2、大寨站建筑面积约14430.3m2,会展中心站~朱家湾站区间(YDK7+950.000~YDK8+488.100)长度约538m、朱家湾站~大寨站区间长度约898m。

大关站建筑面积11564m2、贵阳北站(自建部分)3316m2,大寨站~大关站区间长度约1378m、大关站~贵阳北站区间长度约1027m(含贵阳北站一号线车站与疏解线车站节点工程)。

4.结构类型:

车站采用框架砼结构、区间采用单线双洞结构、双线双洞。

5.建设工程的安全要求:

安全全面达标、争创市文明施工工地。

6.计划工期:

15个月

7.工程造价:

¥80000万元,最终以贵阳市财政局或贵阳市审计局审定的竣工结算为准。

      

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9.参建单位名称: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其它建设工程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文件

3.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施工安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主要内容如下表):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实施日期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70号

2002-1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主席令4号

1998-9-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主席令91号

1998-3-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22号

1989-12-26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375号

2004-1-1

6.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393号

2004-2-1

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397号

2004-1-13

8.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343号

2003-6-1

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2012-7-1

1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30-2011

2011-12-1

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JGJ80-91

1992-8-1

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2005-7-1

13.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2009-5-13

14.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建市[2006]248号

2006-10-16

15.

16.

17.

18.

4.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其说明、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有关资料。

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6.业主有关书面要求。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杜绝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一般事故率控制在3‰以下;不发生火灾、中毒、环境污染事件等。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工作准备:

1)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在监理规划中确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范围,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

2)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周边环境,学习施工、合同文件,熟悉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监理方案、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对保证结构安全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

4)根据安全监理方案和工程特点和高位作业的施工,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制定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各级监理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监理责任分解到各监理岗位。

6)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记录方法和表格。

2、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3、审查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5、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7、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等。

(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违章作业;

2、监督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并将坚持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

3、巡视检查。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在巡视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4、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5、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6、检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8、签认安全施工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9、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三)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竣工或分部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五、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总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组组长:

专职(兼职)安全员:

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本工程监理人员配置

(二)岗位职责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1.2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

理规范》GB5031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主持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人员职责等。

1.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要求。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支护、模板支设,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1.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1.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1.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1.7审查特种作业人中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1.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措施防护费用的使用计划。

1.9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10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

1.11核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模板支撑体等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12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1.1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14组织项目监理理成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并考核项目监理成员安全监理情况。

1.1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如果需要),专题报告(如果需要)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1.1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1.17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1.18发现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1.1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止施工时,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20发生安全事故时,协助施工单位作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配合事故调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2.1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具体工作,并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2.2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监督整改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情况。

2.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情况。

2.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资料和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2.5定期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2.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7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8核查本专业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9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2.10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1监督承包单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1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13督促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3.1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具体工作,并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3.2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3.4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

3.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6每日例行检查,发现现场人员违章操作、指挥。

应要求其改正并作好记录,若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工程师汇报监理情况。

七、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安全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二)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程序

 

(三)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程序

 

 

八、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资料手续审查法:

对特殊工程要求持证上岗,且人证相符,严禁无证操作,对大中型施工机械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安拆方案,经相关建设安全职能部门检验颁发使用证后方能投入使用,把好设备安全第一关。

2、日常巡查法:

巡查中对查出一般性安全隐患,口头要求承包人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完毕。

对严重的安全隐患,下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包人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整改,并监督整改完毕。

一旦检查发现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由总监下发停工令,责令承包人立即停工,采取防范措施,排除隐患,并报告建设单位。

当监理下发停工整改承包人不整改、不停工,则书面报告建设安全主管部门为安全监理工作的最后底线保护自己。

3、定期检查法:

每月由监理处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对做得较好的承包人进行表扬,并将检查结果实行书面通报制度,落实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条例。

4、协助检查法:

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验收,安全监理协助安全监督工程师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监督工程师下发的安全隐患通知单,由安全监理在限期内监督整改完毕。

汇报安全监督工程师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

5、会议协调法:

每周监理例会上,对上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总结、确认整改结果,并预测下道工序中的安全难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安全管理重点和预控措施。

6、专题会议法:

针对严重安全隐患,召开专题安全会议,责令停工整改,并对造成安全隐患的操作人员要求承包人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对安全责任的认识,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责任人不认识到安全的严重性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职工不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二)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前期准备和清理场地

(1)检查前期准备工作

进行拆迁工程时,建设单位在委托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之前,应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立项,纳入当地建设计划,并得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建设单位在委托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时,应向其提供所要拆除建筑物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3)拆除工程涉及的区域与该区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分布情况。

4)建设单位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切断、迁移工作;对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应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防护措施。

5)建设单位办理的《开工报告》。

6)监理单位应对上述文件、资料及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承揽拆除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取得建筑物拆除资质的单位。

承揽拆除工程必须与其资质证书、等级相一致,不准超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其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拆除建筑物的高度、结构类型、基础类型,以及多年来使用、拆该情况等。

2)对作业区环境包括周围建筑、道路、管道、架空线路等准备采取的防护措施说明。

3)拆除方法及计算依据。

4)安全施工措施。

5)建筑垃圾与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与去向。

6)对环境影响采取的措施,包括噪音、粉尘、水污染等。

7)人员、设备、材料计划。

8)施工进度计划。

9)施工平面图。

10)其中应该以拆除方法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为重点。

(4)查验《开工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查验是否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开工报告》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做好日常巡检

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运用巡视、检查等方法对拆除工程实施监理工作。

(6)拆除工程安全监控要点

拆除施工工作全过程中,必须严格监控如下。

①坚持从上至下逐层拆除,严禁立体交叉同时拆除。

在无特殊情况和需要时,均不宜采用推(拉)的拆除方法。

②坚持先拆板后拆次梁再拆主梁,严禁顺序颠倒。

③坚持慎重过细地拆除上部墙体为压重悬臂部件(构件)和各类架空、竖向构件、管件。

④坚持独立柱、墙、副墙柱的拆除,应从上至下基本同步进行和应在楼板、楼梯转角平台的结构上立设稳妥的作业平台架后才可进行作业,必须严格禁止拆除作业人员直接站立在柱、墙截面和梁上的作业,尤其在拆除外围墙,梁时更应该特别注意落实好作业的安全防护。

⑤坚持拆除梁和楼梯板时,必须从中间往两端基本对称进行,绝不允许先拆两面端或一端后而让梁和楼梯板下坠;对凡是跨度和荷重较大的梁、楼梯板的拆除,还应视情况研究是否应落实加设预支护措施。

在转交楼梯板的上节未拆除前,绝不允许出现对楼梯梁有破坏性的损伤;上层楼梯未拆除前,绝不允许进入下节楼梯板的拆除;在楼梯板未拆除前,绝不允许进入下层和其以下楼梯的拆除。

⑥坚持在每拆一层板、梁和其下的柱、墙时,都能实现有下部楼板或其钢筋骨架网做临时可靠的水平防护,绝不允许出现从上到下先拆除平面板件而又割除了水平钢筋的危险做法。

⑦坚持各层的落渣口(可以多个)位置都应选取在非人员上下和水平行走的通道位置上,并应落实防护措施;对拆下的板面上的余渣物料,要做到及时逐层下置到底层并清理,以避免出现结构脆断的危险。

⑧坚持检查落实拆除施工全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安全保护和文明拆除的措施,实现拆除施工单位对作业安全负责和业主单位安全监控管理双控制。

外人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拆除区的警戒范围,在被拆工程内和可能波及的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员居住和歇息。

⑨自始至终坚持管好用电用火、用电机具的安全,非持证电工不得从事装拆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

⑩所有拆除人员和驻地管理人员必需落实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防尘眼镜、工作鞋、手套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不准赤脚、赤膊进行作业。

2、土方工程监理要点

(1)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

(3)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从上而下开挖,人工挖土2人操作间距横向不得小于2m,纵向不得小于3m。

禁止采用挖空脚底方法开挖土或者不良地质岩石。

②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1.5m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

固壁支撑应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

③坑、槽、沟边缘1m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m处设置截水沟。

④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

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

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10m以上。

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离台阶边坡底脚安全距离。

⑤基坑、沟槽、坑井边缘必须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灯。

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

⑥基坑内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当开挖深度超过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深度时,应采取加固固壁支撑,控制降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建筑。

⑦深基、深井、深沟内的开挖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经常检测有毒、有害气体,不得在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情况下施工。

遇有文物或者不可辨认的物品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严禁随意敲打、玩弄或丢弃。

(4)土方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

②设专人指挥,具有回转车道。

③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物资;严禁在填筑坡脚下站人。

④规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

⑤夜间或者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

⑥大量土方的开挖及填筑物除符合以上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土方工程常用机械(推土机、铲运机、正铲挖土机、反铲挖土机、抓铲挖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压实机械)等监理工作要点:

①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地下敷设管道(包括电线、电缆、给水、排水、煤气、通信、供暖等管道)、地下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

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②机械不得仅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机械作业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m)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m)

1.0

1.5

2.0

4.0

6.0

③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a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b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爆发时。

c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d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e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f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g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

当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h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3、石方工程监理要点

(1)石方爆破作业:

1)爆破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2)审核事故单位的爆破资质。

3)检查爆破影响范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爆破前是否已落实。

4)检查爆破器材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5)检查爆破模拟实验结果。

6)检查爆破孔位置、数量、孔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检查炸药品种、质量、深度和孔口填塞情况。

8)检查雷管线路网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检查爆破结果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

(2)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执行。

(3)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4)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

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

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

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5)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石已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4、基础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1)明挖基础

a、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支撑结构的安设,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

b、督促检查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土机械应暂停作业;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2)挖孔灌注桩基础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一定要按照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施工,保障孔内挖土人员的安全,经常保持孔内通风。

(3)基坑围护监测控制要点

1)认真组织施工单位和监测单位对监测设计方案(图纸)进行会审,并将需要进一步明确或说明的部分通过业主反馈给设计单位,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对该方案(图纸)进行交底,有关各方作好交底记录,并且签认。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如基坑围护监测单位提交的监测大纲重点核对测试项目,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项目的报警值。

3)承担监测工作的观测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监测单位所使用的仪器、设备都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且有出厂合格证,以确保监测工作过程中所得数据是具有

可靠性、真实性。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信息化管理,加强施工监测,优化施工方案,要求监测单位当日测量,当日上报监理,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判,发现问题采取紧急措施。

5)监理工程师将要求监测单位对各项目所提供的监测数据必须及时、准确和完整,发现异常现象,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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