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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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审批单
工程名称:
总工程师:
我项目监理部,已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工程钢结构项目的监理规划的编制。
现将此工程监理规划报上,请予以审批。
附:
监理规划
********监理部
编制人员:
年月日
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工程监理规划符合/不符合GB50319—2000有关要求。
同意/不同意按此规划实施。
批准:
年月日
***********工程
厂
房
钢
结
构
监
理
规
划
*************监理有限公司
前言
本规划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DB21/T1212-200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制。
本规划由***********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理位置特征
(二)工程基本概况
二监理工作范围
三监理工作内容
四监理工作目标
(一)质量目标
(二)工期目标
(三)投资控制目标
五监理工作依据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七监理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九监理工作程序
一十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及工程中的监理控制要点
(一)质量控制措施
(二)进度控制措施
(三)投资控制措施
(四)安全管理
(五)信息、合同管理
一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一十二监理资料
一十三监理设施的配备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地理位置特征:
***************************。
(二)项目基本概况: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单层轻型钢结构厂房,共分为成品一区、成品二区、涂层区、精整区、冷轧区五个分区,局部二层,厂房总面积为114100.72㎡,总高度15m。
结构设计概况:
厂房结构形式为单层刚架,柱采用焊接H型实腹截面,柱脚与基础连接采用平板式或插入式。
1.2米以下为砖墙;以上为夹心板墙,檩条为简支C型冷弯薄壁型钢。
吊车梁均采用焊接工字型实腹式钢吊车梁;9m吊车梁选用国家标准设计图集<<03SG520-1>>、<<03SG520-2>>;梁采用焊接H型实腹截面,Z型连续钢檩条,型钢支撑,
二监理工作目标
(一)质量目标:
合格
1.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2.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3.观感评分在98分以上。
4.杜绝功能隐患及质量通病。
(二)工期目标:
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三)投资控制目标:
在建设单位设定的(最终以双方认定的结算值为准)造价前提下,使工程总投资控制在趋于最合理范围之内。
三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的工作范围:
对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控制,对安全、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
四监理工作内容
(一)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理:
从螺栓校验开始到钢构竣工验收完成的所有合同包含的钢构工程,包括工程验收交付和维修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所有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进场检验及跟踪复试工作。
(三)对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的编制、管理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四)及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类方案、计划及工程产值报表等。
(五)参与总承包和各分包的资格审核工作。
(六)监理法规要求的其它监理工作。
五监理工作依据
(一)监理合同。
(二)监理补充协议。
(三)施工(采购)合同。
(四)施工设计图纸。
(五)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法律和法规。
(六)招投标文件。
(七)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监理规划、细则。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一)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总监理工程师
信息资料
管理员
安全员
合同
管理员
进度
控制员
质量
控制员
造价
控制员
预算
监理工程师
给排水
监理工程师
电气
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监理部人员构成:
姓名
性别
学历
职称
专业职务
专业
年龄
****
男
本科
工程师
项目总监
工民建
43
*****
男
高中
助工
土建监理
工民建
38
*****
男
高中
工程师
土建监理
工民建
54
*****
男
专科
助工
土建监理
工民建
24
八项目监理部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部分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场时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
4、负责本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四)、监理员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九监理控制程序
1、总包单位资质控制程序
2、甲供材料、构配件、设备控制程序
3、乙方自购材料、构配件、设备控制程序
构配件、设备进场
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并提出相应资料
三方共同进行验收
乙方负责运出现场
用于工程
4工程材料进场检验控制程序
工程材料进场
填写报验单,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并供应相应资料
不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查验资料,宏观检验
运出现场
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
不合格
送实验室检验
用于工程
5、隐蔽工程验收控制程序
6、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控制程序
7、质量问题处理控制程序
8、施工进度控制程序
9、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10、月进度产值控制程序:
11、工程预验收控制程序
十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及工程中的监理控制要点:
(一)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原则:
质量控制遵循“预防为主,重在管理,动态跟踪,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本着对业主负责,对用户负责的精神,在监理过程中对待工程质量严格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把关,不放过任何质量隐患,公平公正、热情服务,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2.质量控制手段。
2.1检查:
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
2.2测量:
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进行的要求返工。
2.3试验:
对各种材料、焊接等,监理人员可随机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
2.4指令性文件:
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
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承包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
3.质量控制实施过程:
3.1施工准备阶段:
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检验的审批的配合比是否合乎要求。
参与图纸会审,减少图纸差错,了解设计意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执行样板制和材料封样制。
3.2施工阶段:
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
3.3成品验收阶段:
通过检测和验评该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允许范围。
4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预控。
4.1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预控。
4.1.1材料加工定货的质量控制。
材料加工定货时,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产地和生产厂家,然后监理单位会同承包单位检查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
经认可后按检查评定样品标准进行验收,材料进场后,承包单位按批量抽查,并将结果报监理审核。
4.1.2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4.1.1.1材料进场必须附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合格证或试(检)验报告;
4.1.1.2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提样复试;
4.1.1.3监理单位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检查或随机抽查。
4.2钢筋工程的质量预控。
4.2.1检查钢筋标牌、炉号、厂家及出厂质量合格证,实验报告,并按规定要求施工现场进行复试,监理随机抽样试验,每月"日前施工单位按建筑材料报验单填报钢筋进场报表。
4.2.2有下列情况三种之一者,必须做化学成分分析试验:
4.2.21.1无出厂证明书或钢筋号不对的;
4.2.21.2有焊接要求的进口钢筋;
4.2.21.3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材料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的。
4.2.3试验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上,并及时报告有关上级和监理工程师做处理,并记录在案。
4.2.4钢筋加工制作;
4.2.4.1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加工方案,加工翻样,加工料表,准备工作情况。
4.2.4.2操作人员必须实行挂牌制,焊工持证上岗;
4.2.4.3钢筋的级别、钢号和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带有颗粒状或鳞片状老化锈的钢筋不能使用,需要代换钢筋时,必须上报监理工程师,应征得设计的同意,否则不得以其他钢筋代换。
4.2.4.4加强钢筋放样的控制。
4.2.5钢筋加工成品要求:
4.2.5.1钢筋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4.2.5.2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和锈蚀;
4.2.5.3钢筋应平直无曲折,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擦伤;
4.2.5.4钢筋的弯折与弯钩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2.6钢筋焊接接头的质量要求:
4.2.6.1焊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2.6.2批量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试焊,合格后方能大批量焊接;
4.2.6.3钢筋焊接质量验收按JGJ18—84执行,其中带肋钢筋挤压连接按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院企业标准QYJY008—91执行;
4.2.6.4钢筋焊接加强工前检查和加工中间检查,焊接不合格的钢筋,不能进入安装现场。
4.2.7钢筋的绑扎与安装:
4.2.7.1钢筋绑扎前要求弹出位置线标记,分出双层钢筋位置线,尤其是柱、墙、门、窗口的主筋位置,必须准确,采取防位移措施;
4.2.7.2钢筋接头位置要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
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的,首先应停止继续施工,责令其施工单位分析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程度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并写出书面报告。
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规定,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由于处理事故而增加的工程费,根据合同条款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处理办法:
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5.1推倒重来:
凡未达到规范标准,明显的质量问题,又无法修正的缺陷或经再三努力不能达到合格的,坚决推倒重来,不能有半点含糊。
5.2采取经批准的加固或整修方法。
5.3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在技术规范范围内,无法解决,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建设单位,组织专家技术调查,研究加以处理。
(一)构制作、安装的质量控制
1、本工程是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制作和安装质量的控制是工程整体质量保证的关键。
2、本工程因屋面采光板很多,开洞面积较大,防水防渗是本工程的重点。
(二)进度控制:
1.审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制订相应的检查计划,根据合同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方案,对目标进度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保证按合同确定工期竣工。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3.建立反映进度的监理日志,记载每日的形象进度。
4.审查工程进度报告。
5.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方面的签证。
6.工程进度动态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并对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进度时,要分析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
如为承包方的原因时则指令承包单位提交补救措施,加快总体施工进度以保证总工期不变;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要与建设单位协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力争总工期不受影响
7.组织现场例会。
7.1召开协调会,各有关方面参加,当面协调得出共识共同遵守;
7.2与有关方面单独协商,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8.每月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存在对总工期有影响问题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供业主决策。
(三)投资控制。
1.按合同规定,根据经过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工程量)签发工程支付证书。
2.严格控制工程量的变化、设计修改、材料代用所发生的不合理费用支出。
3.对分段分项目承包工程作好事先分析,确定各承包者的合同价格,控制总造价在投资限额内。
4.编制投资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审核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
5.情况变化较大造成费用超支时,及时向业主报告提出控制总投资的意见供业主决策。
6.避免或减少重大索赔的发生。
按合同要求提交施工现场,避免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7.审核施工方案、技术工艺、措施的经济性。
8.编制工程预结算书,提供预结算完成计划表。
(四)、安全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定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的水平,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法规,做如下规定:
1、项目监理组必须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人员,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
2、负责监督工程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名单。
3、负责监督工程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审查施工现场各类人员上岗证、检查安全教育的实施。
4、负责在开工前审核《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安全技术方案》,严禁野蛮施工。
5、监督检查施工场地布局管理,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装、消防器材的设置、检查脚手架的搭设。
监督承建单位在重要部位、危险部位安装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夜间警示灯。
在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安全宣传栏。
6、负责审核施工机具安全检测证、安全设施的质量保证资料。
阶段性的安全检查资料。
7、负责监督承建单位分别在基础、主体、装饰、安装阶段例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每月原则上进行两次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跟踪整改。
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作为监理例会的重要内容。
8、负责督促承建单位实行硬地化施工,检查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的卫生及安全用电。
9、负责按程序处理质量安全事故。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
1、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监理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
第二条凡是我公司实施监理的项目(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必须遵守本责任制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各级监理工作主管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监理部)及项目组监理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2、公司各级监理工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理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是公司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总经理应指定一名副总经理具体领导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该副总经理对安全监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学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组织编制、审定公司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文件;组织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内容、及时组织安排检查监理组安全生产监理情况;总结经验,改进提高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水平。
第七条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理职责:
(一)指定一名工程师负责主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向有关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监理部)传递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信息;
(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编制、审核监理工作文件;
(三)定期不定期地检查项目监理组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文件的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修改完善监理工作文件;
(四)参加一等工程及重要项目的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五)协助监理组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六)选购监理所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
第八条监理部安全监理职责:
(一)指定一名工程师负责各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及时向中心传达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二)根据公司监理工程施工情况(结合省、市安全检查安排),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现场监理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文件,制度的建立及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重点检查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
(五)负责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经验交流与总结,并表彰先进。
第九条监理中心负责人的安全监理职责:
(一)监理中心负责人对本中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有安排、落实、检查整改,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职责;
(二)本中心监理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应责任到人;
(三)监督监理组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文件、建立安全监理的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一等工程及重要项目监理应有技术质量部参加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五)及时向技术部、监理部汇报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六)协助配合技术部、监理部对中心监理组工作的检查。
3、项目监理组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项目监理组人员对工程施工安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施工安全监理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公司的管理制度。
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包办代替施工单位指挥施工;
(二)总监理工程师要把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作为监理任务的重要内容写进监理规划中,被指定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工程师负责编写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实施;
(三)总监理工程师应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分别签署意见;
(四)监理人员应把安全、文明施工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专题例会,必须讲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需跟踪整改的要有书面记录及整改结果;
(五)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环节确保做到旁站和二十四小时平行检查。
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施工中的违规行为;
(六)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必须按照监理权限及时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七)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方进行安全检查,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八)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
(九)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十)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违反职责和义务的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因不落实本责任制规定的职责,管理混乱,未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必须承担责任的,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组监理人员违反本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承担责任的,由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内部整改;逾期不整改视情节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监理工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的;
(四)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组违反责任制规定,所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发生四级死亡责任事故的,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市属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六个月、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代表职务六个月;
(二)发生三级重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二次发生四级死亡责任事故的,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市属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二年、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代表职务二年;
(三)发生二级以上重大事故或一年内第三次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停止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停止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