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苗侗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责任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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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苗侗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责任分解表

《关于加快推进苗侗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责任分解表

序号

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体系发展目标

全州苗侗民族医药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

州发改委

州卫生计生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信委、州扶贫办、州农委、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

全州苗侗民族医药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州发改委

州卫生计生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信委、州扶贫办、州农委、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2

基地发展目标

到2017年,全州药材(包括道地药材、药食两用药材)种植面积达到70万亩以上。

到2020年,全州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其中:

凯里15000亩、岑巩10000亩、从江80000亩、丹寨70000亩、黄平150000亩、剑河150000亩、锦屏80000亩、雷山50000亩、黎平150000亩、麻江5000亩、榕江30000亩、三穗15000亩、施秉150000亩、台江10000亩、天柱20000亩、镇远20000亩。

州扶贫办(州中药办)

州农委、州林业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建设10个以上省级药材种植基地、8个以上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包括:

丹寨药用植物种苗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黎平现代化芳疗植物智能种苗繁育中心、剑河钩藤育苗中心、黄平珍稀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施秉优质种苗繁育基地、雷山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凯里苗侗百草万潮种苗基地、雷山千日红珍稀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州扶贫办(州中药办)

州科技局、丹寨县人民政府、黎平县人民政府、剑河县人民政府、黄平县人民政府、施秉县人民政府、雷山县人民政府、凯里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3

企业培育目标

加强对重点规模以上企业的引进和培育。

到2017年,全州培育收入超1亿元企业5家、超5亿元企业1家。

到2020年,培育收入超1亿元企业10家、5亿元以上企业5家,培育本土品牌收入超过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家。

州工信委

州发改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4

技术创新目标

到2017年,培育建设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1至3个,每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50件以上。

到2020年,培育建设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3至5个,每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100件以上。

州科技局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5

品种培育目标

加大对重点品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

到2017年,全州培育销售规模达到5000万元的品种2个,单品种销售过1亿元的大品种达到1个。

到2020年,全州销售规模达到5000万元的品种4个,单品种销售过1亿元的大品种达到2个以上。

州工信委

州投促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6

服务发展目标

到2017年,40%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苗侗民族医药科,6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开设苗医馆、侗医馆或中医馆,70%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认定苗侗民族医师160名。

到2020年,全州新建1家以上三级苗医医院,60%以上县建立苗侗民族医院或在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苗侗民族医药科,8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设置苗医馆、侗医馆或中医馆,80%以上村卫生室具备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认定苗侗民族医师400名以上。

州卫生计生委

州发改委、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7

苗侗医药体系建设

加强与贵阳中医学院等省级苗药理论研究力量合作,共建“苗族医药理论研究与药物研发基地”。

州卫生计生委

州科技局、州工信委、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

2020年12月

推出一批苗侗医药理论成果。

州卫生计生委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扶贫办、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制定出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实施细则》、苗侗民族医疗机构建设标准、苗侗民族医执业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苗侗民族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

州卫生计生委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

2020年12月

建设2个以上面积达70万亩的省级药材种植基地,1个以上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州扶贫办

州农委、州林业局、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

2020年12月

推进实施苗侗民族药标准化行动计划,制定苗药侗药等民族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构建苗药侗药产业全链条的优质产品标准体系。

州质监局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州农委、州林业局、州扶贫办、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

2020年12月

8

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打造凯里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黔东南州药材交易市场、施秉医药产业园区、施秉县牛大场药材现代高效示范园区、剑河县现代高效农业钩藤产业示范园、黄平珍稀药材生态产业园、丹寨绿海蓝星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和凯里万潮苗侗医药产业园、黎平“天香谷”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等园区民族药种植、加工、制造等产业。

州发改委

州工信委、州扶贫办、州规划局、州国土局、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凯里市人民政府、施秉县人民政府、剑河县人民政府、黄平县人民政府、丹寨县人民政府、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围绕“三带百园六线”建设,以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凯里市民族风情园为依托,培育以苗侗民族医药为重点的养生养老保健服务区和打造“苗乡健康小镇”,建设具有苗侗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疗养院,打造“苗侗药都”、“中国苗药基地”品牌,把我州打造成苗侗民族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苗侗民族医药示范基地。

州发改委

侗乡大健康示范区、州工信委、州卫生计生委、州民政局、州扶贫办、州规划局、州国土局、州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9

建设苗侗民族药种植基地

制定苗药侗药等民族药材主产区种植区域规划、道地药材目录,建立完善苗药侗药等民族药材原产地标记制度。

大力发展苗药侗药等民族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

州扶贫办

州农委、州林业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打造以苗侗药物种植为主的百万亩药材集中种植区和国家苗药基地。

州扶贫办

州农委、州林业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10

培育苗侗民族医药骨干企业和品牌

鼓励苗侗民族医药企业兼并重组,采取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等多种形式推进企业改组改造,重点培育昌昊中药、飞云岭药业、苗侗百草、苗仁堂、苗珍堂生物科技等州内一批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苗侗民族医药企业集团,支持发展医药连锁店,形成一批有区域辐射效应的苗侗民族医药产业集群,增强品牌竞争力。

州工信委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有新进展

大力扶持发展药材种植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药材流通企业等服务型龙头企业。

州工信委

州扶贫办、州农委、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有新进展

加强苗侗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加大苗侗民族医药商标注册申请、标准化认证和原产地认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申报力度。

州工信委

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有新进展

组织企业参加各种药材药品食品展销展示活动,申请承办全国性和区域性的药材药品食品展销活动,定期组织企业到重要销区举办大型推介活动。

州工信委

州商务局、州投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有新进展

将苗药侗药纳入旅游商品宣传推介的范畴,全方位向外推介我州苗侗民族医药特色,提高知名度、美誉度。

州工信委

州旅发委、州投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有新进展

11

推进苗侗医药研发应用

以州民族医药研究院为核心,聚集州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类科技资源,培育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对苗侗医药相关产品研发应用力度。

州科技局

州卫计委、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加强对苗侗民族医药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用品、医院制剂及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生产。

州科技局

州卫计委、州工信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分期分批选择有特色的品种申报国家新药,提升苗药、侗药等品种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州科技局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有新进展

推动组建苗药、侗药集团。

州国资委

州卫计委、州工信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民族医药研究院

2020年12月

加强苗侗民族医药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及推广,加强苗药侗药、苗侗医院制剂在全州各级医疗机构推广应用,鼓励州内各级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苗药侗药。

州卫生计生委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12

推动苗侗民族药及相关产品制造能力提升

鼓励苗侗民族药生产企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进制造机械与设备,提高苗侗民族药、医院制剂及相关健康产品制造技术水平与规模效益。

州工信委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有新进展

推进苗侗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苗侗民族药、医院制剂及相关健康产品技术集成与工艺创新,推动苗侗民族药及相关健康产品生产工艺和流程标准化、现代化。

州工信委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有新进展

积极实施苗侗民族药绿色制造工程,推动苗侗药企业节能环保、绿色工艺改造及产品创新,减少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等物质的使用量,建立苗侗民族药绿色制造体系。

州工信委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科技局、州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有新进展

13

完善苗侗民族医药市场体系

抓好苗侗民族医药市场体系和仓储、物流建设,指导各县市发展苗侗医药电子商务,打造面向全省、珠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药材供应基地。

州商务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抓好苗侗医药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项目立项审批。

州商务局

州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做好苗侗医药市场主体培育,配合做好市场体系建设,做好市场监管。

州商务局

州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规划和引导全州中药材种植,中药材种植园区建设。

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鼓励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经纪人融入交易市场,壮大市场经营力量。

州商务局

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加强对地道中药材市场、流通领域药品质量监管,做好药品专业知识技术指导。

州商务局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规划、建设黔东南州道地中药材料现代化交易市场,完善仓促、物流、信息等配套服务,着力将其打造成为苗药之都现代医药物流园,使其成为全州苗侗药材集散、仓储、物流区域中心,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药材市场。

州商务局

州发改委、凯里经济开发区

2020年12月

在核心区规划建设瑶、侗等特色道地中药材市场,抓好药材基地的培育。

完善仓储、物流、信息等配套服务,依托现有医药市场打造苗侗民族医药特色街,发展苗药侗药等民族药材电子商务。

州商务局

侗乡大健康示范区、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抓好中药材基地建设、培育。

完善仓储、物流、信息等配套服务,依托现有医药市场打造苗侗民族医药特色街,发展苗药侗药等民族药材电子商务。

州商务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14

推动苗侗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凯里、雷山、台江、剑河、黎平、从江、锦屏设立苗侗民族医院。

州卫计委

州发改委、凯里市人民政府、雷山县人民政府、台江县人民政府、剑河县人民政府、黎平县人民政府、从江县人民政府、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鼓励全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苗侗民族医药科,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苗侗民族医院和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苗侗民族医医疗机构,苗侗民族医中医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设置,不受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布局限制。

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苗族侗族等民族医坐堂医诊所。

允许对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确有专长苗侗民族医师在乡镇和村开办苗侗医门诊部、诊所,出台相关文件措施。

州卫计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

加强各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室建设,推广使用苗侗医药技术。

州卫计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组建苗侗民族医疗集团,建立“基地+医疗集团”服务模式。

州卫计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发展“数字医院”、远程医疗等网络健康服务,推动苗侗民族医疗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州卫计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15

推动苗侗民族医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对民族医药、旅游、养生行业企业经营范围核准、监管。

州旅发委

州工商局

2020年12月

依托黔东南州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突出苗侗民族医药文化元素,打造一批主题酒店,加强苗侗医药保健旅游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开发一批苗侗民族医药特色旅游商品,在县市所在地、旅游区建立苗侗医药旅游商品超市或专卖店、体验馆。

州旅发委

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建设一批药膳食疗馆、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

州旅发委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建设一批苗侗民族医药特色旅游城镇、度假区、文化街,大力发展苗侗养生体验游。

到2020年,力争在凯里市建立苗侗医药体验馆或苗侗医药超市2个以上,各县建立苗侗医药体验馆或苗侗医药超市1个以上,各旅游景区建立苗侗医药超市或专卖店、体验馆,逐步扩大苗侗医药产品在旅游商品中的市场占有率,打造苗侗民族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州旅发委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16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苗侗民族医药产业跨越发展

以侗乡大健康核心区、凯里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建设为平台,大力引进国内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国内500强企业或制药100强企业到我州投资开发苗侗民族医药项目。

州投促局

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凯里经济开发区、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将苗侗民族医药招商纳入部门、县市招商考核评价重点工作内容,层层进行任务分解。

州投促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到2017年,力争引进国内500强企业2家以上到我州投资苗侗民族医药项目。

到2020年,力争引进国内500强企业3家以上到我州投资苗侗民族医药项目,力争在侗乡大健康核心区、凯里经济开发区引进2家以上国内企业投资苗侗民族医药项目。

州投促局

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凯里经济开发区、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17

推进苗侗民族医药传承

编撰苗侗民族医药文献,加强对苗侗民族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建立苗侗民族医药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

州卫生计生委

州教育局、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加强对苗侗民族医药诊疗技术、养生保健、康复技术和制药、炮制技术的继承应用。

州卫生计生委

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建立苗侗民族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

州卫生计生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将苗侗民族医药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

黔东南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立我州苗侗民族医药人才重点培养基地,组织州内苗侗医药传人编写苗侗医药学教材,增设苗侗民族医药相关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鼓励毕业生到苗医药侗医药产业一线工作。

州教育局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

加强名老民族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争取举办国家、省级民族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会议。

州卫生计生委

州中医院、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18

加强苗侗医药资源保护

加强苗侗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加大对药品成分、原料、剂型、药品生产、药品检测和适应症各个环节的创新技术专利保护,建立苗侗民族药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促进苗侗医药专利转化。

州科技局

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卫计委、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州民族医药研究院、州中医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完善苗药侗药等民族道地药材资源分级保护、野生苗药侗药等民族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建立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区、野生苗药侗药等民族药材资源培育基地和濒危稀缺苗药侗药等民族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繁育研究。

州林业局

州农委、州科技局、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立苗药侗药等民族药材科技园、博物馆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

州农委

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19

大力弘扬苗侗民族医药文化

将苗侗民族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苗侗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推动更多苗侗民族医药诊疗技术项目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州文产办、州发改委、州旅发委、州卫生计生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扶贫办、州民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每年有新进展

大力实施苗侗民族医药文化“进医院、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六进活动,组织开展“10月22日苗侗民族医药宣传日”主题活动,将苗侗民族医药文化纳入地方民族活动内容。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州文产办、州发改委、州旅发委、州卫生计生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扶贫办、州民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20

加大资金扶持

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措施。

州财政局

州金融办、州科技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商务局、州农委、州林业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21

优化服务环境

开展苗侗民族药资源普查,建设全州苗侗民族药材信息统计和数据监测平台,建立统计体系和信息发布机制。

严格执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要求,推进苗侗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

健全苗侗民族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做好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州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抓好市场主体培育,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广告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州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严格执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要求,指导医疗机构申报苗侗药制剂批准文号,加强苗侗药质量监管。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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