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平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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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平委组织部部门决算公开

 

中共开平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开平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开平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开平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开平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开平市委组织部是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新时期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

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理论研究,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负责干部的管理、教育、检查督促工作,及时向市委反映有关重要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科技拔尖人才的管理、培养和知识分子的有关工作。

(三)提出市直各部门以及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调动、退(离)休审批手续。

指导市管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全市股级(党委部门、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上干部的任免提拔资格审查,任免材料备案和宏观管理工作。

现设9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部本级和下属1个预算单位(开平市党员服务中心)。

第2部分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本表没有填列相关的收入支出数据。

第三部分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总收入1494.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4.6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94.6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48.51万元,增长19.94%。

主要原因:

一是根据政策要求调增工资后,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新增村长助理补助、换届经费等业务项目。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总支出1494.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94.6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6.86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两新”组织工作经费、党联办工作和履职活动经费、学历提升工程专项经费、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培训班、党内互助金、村长助理工作补贴、党员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等,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5.76万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是新增加换届工作经费、选聘村长助理工作经费、村长助理工作补贴等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村干部工作报酬、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60.79万元,增长338.25%,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村干部工作报酬及村长助理补贴等专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37.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员缴纳医保费用,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因职务岗位变动,调出本单位,故支出减少。

4、农林水(类)支出190.5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90.51万元,下降36.51%,主要原因是部分大学生村官聘期已满,不再续聘,故减少人员补贴开支。

5、住房保障(类)支出23.2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村干部工作报酬、大学生村官补贴、村长助理补贴,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调整工资后,相应增加了干部住房保障支出。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收入合计1494.62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1494.62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926.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3.97%,包括:

组织事务(款)925.88万元、宣传事务(款)0.9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37.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2.61%。

包括:

民政管理事务(款)337.8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款)69.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24.5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6.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8%。

包括:

医疗保障(款)16.13万元。

农林水(类)190.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2.75%。

包括:

农业(款)190.51万元。

住房保障(类)23.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5%。

包括:

住房改革(款)23.23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支出合计1494.62万元。

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425.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46%。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293.12万元,宣传事务(款)0.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

(二)项目支出1069.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4%。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634.8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民政事务管理(款)243.8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190.51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到基层任职补助。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94.62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4.6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248.51万元,增长19.94%;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计划,新增设了一些项目,用于业务开展。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4.62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6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248.51万元,增长19.94%;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计划,新增设了一些项目,确保业务工作顺利完成。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926.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7.8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单位离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医疗;农林水支出(类)109.55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住房保障支出(类)23.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4.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5年相比,增加248.51万元,增长19.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26.86万元,占6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7.89万元,占22.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13万元,占1.08%;农林水支出(类)190.51万元,占12.75%;住房保障支出(类)23.23万元,占1.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925.88万元,比2015年增加189.47万元,增长25.73;宣传事务(款)0.98万元,比2015年增加0.9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中增加了部分项目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243.88万元,比2015年增加243.88万元,增长10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69.47万元,比2015年增加8.73万元,增长14.3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4.54万元,比2015年增加8.18万元,增长50%。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中央、省、江门下达项目金额用于专项开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6.13万元,比2015年增加0.94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资调整,增加了医保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因职务岗位变动,调出本单位,故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109.55万元,比2015年减少190.51万元,下降36.51%,主要原因是大学生村官聘期已满,减少人员补助开支;完成年初预算的85.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学生村官聘期已满,减少人员补贴开支。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3.23万元,比2015年增加0.57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根据调增工资后,相应增加了干部住房保障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因职务岗位变动,调出本单位,故支出减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3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75.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78%。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58万元、津贴补贴116.79万元、奖金42.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0.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1.4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

主要包括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04%。

主要包括退休费69.47万元、生活补助0.96万元、住房公积金23.2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6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9%。

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2.50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100%。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7.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4.8万元的100%。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占55.38%;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占36.9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2万元,2016年部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确保本部工作业务日常运作顺利进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2016年,部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75次,接待人数共430人。

主要包括省、江门等上级部分业务检查及调研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7万元,比2015年减少7.44万元,降低15.43%。

主要原因是:

减少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2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22个,其中一级项目22个,二级项目23个,共涉及资金926.86万元。

2016年没有对项目开展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反映本部门各类专项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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