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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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质量要点

分类

序号

核查内容

要求

依据

工程

土方工程要求

1土方施工前,应对施工范围进行测量复核,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的有关规定

2土方工程施工中,应定期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措施加以保护,定期检查和复测。

3土方工程时候方案应进行开挖、回填的平衡计算,做好土方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4土方开挖前应制定地下谁控制和排水方案

5临时排水和降水时,应防止损坏附近建(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并应避免污染环境和损害农田、植被、道路

6土方工程施工时,应防止超挖、铺填超厚。

采用机械或机组联合施工时,大型机械无法施工的边坡修整和场地边角、小型沟槽的开挖或回填等,可采用人工或小型机具配合进行。

7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向排水沟方向作成不小于2‰的坡度

8基坑、管沟边沿及边坡等危险地段施工时,应设置安全护栏和明显警示标志。

夜间施工时,现场照明条件应满足施工需要。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1条

排水要求

1临时排水系统宜与原排水系统相结合,当确需改变原排水系统时,应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山区施工充分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并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

2在山坡地区施工,宜优先按设计要求做好永久性截水沟,或设置临时截水沟,沟壁、沟底应防止渗漏。

在平坦或低洼地区施工,应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在场地周围或需要地段设置临时排水沟后修建挡水堤。

3临时排水当需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应设置沉淀池;当水体受到污染时,应采取措施。

排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2.1/2条

临时截水沟壑排水沟的设置

临时截水沟壑排水沟的设置,应防止破坏挖、回填的边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截水沟至挖方边坡上缘的距离,应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土质确定,不宜小于3m

2临时排水沟至回填坡脚应有适当距离

3排水沟底宜低于开挖面300mm~500mm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2.3条

地下水控制要求

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在具备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及周边水文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基坑(槽)的平面尺寸、开挖深度进行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及施工

2地下水控制可采取明排、降水、截水、回灌等方法

3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减少降水对周边地质环境和建筑物的影响。

4地下水位宜保持低于开挖作业面和基坑(槽)底面500mm

5降水应严格控制出水含砂量,含砂量应小于表4.2.9的规定值(含砂量控制标准体积比)(粗砂1/50000中砂1/20000细砂1/10000

6当基底下有承压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封底隔渗透或钻孔减压措施;当出现流砂、管涌现象时,应及时处理。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2.5-10条

降水施工前要求

降水施工前应满足下列列要求:

1降水开始前应完成排水系统,抽出的地下水应不渗漏地排至降水影响范围以外;

2降水过程中应进行降水监测;

3降水过程中应配备保持连续抽水的备用电源;

4降水结束后应及时拆除降水系统,并进行回填处理。

回填物不得影响地下水质。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2.11条

边坡及基坑支护施工要求

边坡及基坑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做好边坡及基坑四周的防护、排水处理

2严格按设计要求分层分段进行土方开挖

3陂肩荷载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意推载

4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边坡及基坑的变形监测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3.4条

土方开挖的坡度要求

土方开挖的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永久性挖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工程地址与设计资料不符,续修改边坡坡度或采取加固措施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

2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址和开挖边坡高度要求,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确定。

3在坡体整体稳定的情况下,如地质良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3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一符合:

(表)土的类别: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一般粘性土坚硬.硬塑/碎石类土密实、中密.稍密。

边坡坡度1:

1.25~1:

1.50/1:

0.75~1:

1.00/1:

1.00~1:

1.25/1:

0.50~1:

1.00/1:

1.00~1:

1.50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4.1条

土方开挖注意事项及要求

1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一次进行,随时注意控制边坡坡度,并在表面上做一定的流水坡度。

当开挖的过程中,发现土质弱于设计要求,土(岩)层外倾于(顺坡)挖方的软弱夹层,应通知设计单位调整坡度或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土(岩)体滑坡。

2在坡地开挖时,挖方上侧不宜推土;对于临时性推土,影视挖方边坡处的土质情况、边坡坡度和高度,设计确定推放的安全距离,确保边坡的稳定。

在挖方下侧推土时,应将土堆表面平整,其高程应低于相邻挖方场地设计标高,保持排水畅通,堆土边坡不易大于1:

1.5;在河岸处堆土时,不得影响河堤稳定安全和排水,不得阻塞污染河道。

3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应做好规划,土方开挖应处于干作业状态。

4不具备自然放坡田间或有重要建(构)筑物地段的开挖,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支护措施。

土方施工应按设计方案要求分层开挖,严禁超挖,且上一层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在进行下一层土方开挖,并对支护结构进行保护。

5石方开挖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等确定开挖方式。

对软地质岩石和强风化岩石,可以采用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对于坚硬岩石宜采取爆破开挖;对开挖区周边游防震要求的重要结构或设施的地区进行开挖,宜采用机械和人工开挖或控制爆破。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4.2-6条

在滑坡地段挖方是的要求

1施工前应熟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

2不宜在雨期施工

3尽量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程序;

4施工前应做好地面和地下设施,上边坡作截水沟,防止地表水渗入滑坡体;

5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位移观测点,定时观测滑坡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4.7条

土方回填工程要求

土方回填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方回填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不同质量等级标准来确定施工工艺和方法;

2土方回填时,应先低处后高处,逐层填筑。

3土方回填应填筑压实,且压实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采用分层回填时,应在下层的压实系数经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上层施工。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5.1条

填基底的处理要求

回填基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上的树墩及主根应拔除,排干水田、水库、鱼塘等的积水,对软土进行处理。

2设计标高500mm以内的草皮、垃圾及软土应清除;

3坡度大于1:

5时,应将基底挖成台阶,台阶面内倾,台阶高宽比为1:

2,要接高度不大于1m

4当坡面有渗水时,应设置盲沟将渗水引出填筑体外。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5.2条

填料的要求

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同填料不应混填。

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土类应分别经过击试验测定填料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填料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的偏差控制在±2%范围内;

2草皮土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不应用于有压实要求的回填区域;

3淤泥河淤泥质土不宜作为填料,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符合压实要求后,可用于回填次要部位或无压实要求的区域;

4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可用于表层以下回填,可采用碾压法或强夯法施工。

采用分层碾压时,厚度应根据压实机具通过实验确定,一般不宜超过500mm,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厚度的3/4;采用强夯发施工时,填筑厚度和最大粒径应根据强夯夯击能量大小和施工条件通过试验确定,为了保证填料的均匀性,粒径一般不宜大于1m,大块填料不应集中,且不宜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回填与山坡连接处;

5两种透水性不同的填料分层填筑时,上层宜填透水性较小的填料;

6填料为黏性土时,回填前应检验其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当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晒晾或均匀掺入干土过生石灰等措施;当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湿润。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5.3条

土方回填填筑压实

土方回填填筑压实,且压实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采用分层回填时,应在下层的压实系数经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上层施工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5.4条

土方回填施工要求

土方回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碾压机械压实回填时,一般先静压后震动后先轻后重,并控制行驶速度,平碾和振动碾不宜超过2km/h,羊角碾不宜超过3km/h;

2每次碾压,机具应从两侧向中央进行,主轮应重叠150mm以上;

3对有排水沟、电缆沟、涵洞、挡土墙等结构的区域进行回填时,可用小型机具或人工分层夯实。

填料宜使用砂土、碎石等,不宜用黏土回填,在挡土墙泄水孔附近应按设计做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4施工中应防止出现翻浆或弹簧土现象,特别是雨期施工时,应集中分段回填碾压,还应加强临时排水设施,回填面应保持一定的流水坡度,避免积水。

对于局部翻浆或弹簧土可以采取换填或翻松晾晒等方法处理。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区域施工时,应设置盲沟疏干地下水。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5.5条

软土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须做好场地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地下水位应降低至开挖面或基底500mm以下,再开挖。

降水工作应持续到设计允许停止或回填完毕。

2软土开挖时,宜采用对道路压强较小的施工机械,当场地土不能满足机械行走要求时,可采用铺设工具式路基箱板等措施。

3开挖边坡坡度不易大于1:

1.5.当遇淤泥河淤泥质土时,边坡坡度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小;对淤泥河淤泥质土层厚度大于1m且有工程桩的土层进行开挖时,应进行土体稳定性验算。

4当淤泥、淤泥质土层厚度大于1m时,宜采用斜面分层开挖,分层厚度不宜大于1m。

5当土方暂停开挖时,挖方边坡应及时休整,清除边坡上工程桩桩间土,施工机械与物资不得靠近边坡停放

6相邻基坑和管沟开挖时,宜先按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并应及时施工垫层,基础;当基坑内含有局部深坑时,宜对深坑部分采取加固措施。

7土方开挖应遵循先支后挖时,均衡分层、对称开挖的原则进行。

8在密集群桩上开挖时,应在工程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进行土方施工,桩顶以上300mm以内应采取人工开挖。

在密集群桩附近开挖基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6.1-8条

湿陷性黄土施工要求

1在湿陷性黄土地区施工前,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类型和设计要求,重点做好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排水措施、排水防洪通道、堆土点及地基处理等方案。

2回填整平或开挖前,应对工程及其周边3m~5m范围内的地下坑穴进行探查与处理,并绘图和详细记录其位置、大小、形状及填充情况等。

3在雨期施工时,应提前设置排水通道和采取防洪措施。

排水坡度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下雨2%

4在邻近建筑物开挖土方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建筑物周边排水畅通。

堆土点的选择应避开自然排水通道,不得积水。

5取土坑至建(构)筑物的距离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应小于12m,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不应小于25m。

6在满堂开挖的基坑内,宜设排水沟壑集水井;基础施工完毕应及时用素土分层回填,夯实至散水垫层底,如设计无要求时,压实系数不宜小于0.93,并应形成排水坡度。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6.9-14条

膨胀土施工时要求

膨胀土施工时,应防止被浸泡和暴晒,并满足以下要求:

1以避开雨期施工

2做好场地排水系统

3各道工序应紧密衔接,宜采用分段快速、连续作业

4填筑体、挖方边坡和基坑(槽)应及时进行防护,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暴露时间。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6.15条

用膨胀土进行回填时要求

用膨胀土进行回填时,应对回填土的膨胀性强弱进行判断,按下列要求区别使用:

1弱膨胀土可根据当地气候、水文情况及质量要求加以应用,再设计无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填料直接使用

2中等膨胀土经过加工、改良处理后可作为填料使用

3强膨胀土,不应作为填料使用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6.17条

红黏土施工要求

1红黏土施工时,应根据设计要求、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气象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做好排水、防洪等措施。

2土方施工前,应查明场地内地下洞穴并详细记录其具体位置,尺寸大小和充填情况,同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红黏土地区的边坡应进行稳定性评价,确定边坡坡度或采取支护措施。

施工时,边坡应有专门的保湿、防泡和防雨水等措施。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6.21-23条

盐渍土地区施工

盐渍土地区施工,工程地址和水文地质勘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盐渍土含盐性质和含盐量分类;

2盐渍土各层厚度及其含盐量随气候和地质条件变化情况

3最高地下水位,一级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及其对含盐量的影响。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6.24条

回填基土表层和填料为盐渍土时要求

回填基土表层和填料为盐渍土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宜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季节施工;

2当地下水位距回填基底较近且地基土松软时,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反滤层、隔水层。

3在滨海地区,对含盐量较低的填料,宜使用轻、中型机械碾压;在干旱地区,对含盐量较高的调料宜使用重型机械碾压;

4应清除地表结壳下松软土层

5在降雨量较大的地区,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回填的表面处理。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6.27条

雨期施工注意事项及要求

1安排在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

逐片的分期完成。

重要的或特殊的土方工程,不宜安排在雨期施工。

2雨期施工应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方案。

3雨期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或加固,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

4雨期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畅通。

道路、路基和路面应根据需要加铺卵石、块石、炉渣、砂硕等,以利泄水

5回填施工取料、运料、铺填、压实等各道工序连续进行,雨期应及时压完以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7.1-8条

雨期施工回填质量保证措施

雨期施工科根据现场条件,采取以下措施保证回填质量|:

1在地势较高,土质较好,含水率不高且易于排水的挖方地段,划留一定区域,作为雨期回填的取料区;

2在施工现场或附近易于排水的空旷地区,储存适于回填的填料,形成土丘,并表面亚光,作为雨期回填备用填料。

3储备一定数量砂硕作为雨期回填备用填料。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7.6条

松碎冻土采用的机具和方法的要求

松碎冻土采用的机具和方法,应根据土质、冻结深度、机具性能和施工条件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冻土层厚度较小时,可采用铲运机、堆土机或挖土机直接开挖;

2冻土层厚度较大时,可采用松土机、破冻土犁、重锤冲击、劈土锤(楔)或爆破法松碎。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7.11条

冬期回填施工要求

冬期回填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前应清楚基底上的冰雪和保温材料;

2回填边坡表层1m以内,不得以冻土填料;

3填料中冻土快的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4回填上层应用未冻的、不冻胀的或透水性好的填料填筑,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7.15条

冬期回填基坑(槽)后管沟要求

冬期开挖基坑(槽)或管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5.3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有路面的道路范围内的管沟或基坑(槽)不得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

2室外的管沟回填时,沟底至管顶500mm范围内不得含有冻土块回填,此范围以外可用含冻土块的体积不得超过填土体积的15%,最大粒径不大于150mm,并均匀分布;

3回填工作应连续进行,防止基土或已填土层受冻。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7.21条

在多年冻土地区,按保持冻结原则设计的基坑(槽)或管沟施工,在多年平均地温等于或高于-3℃时,明挖基础应在冬期施工;多年平均地温低于-3℃时,可在其他季节施工,但应避开高温季节,施工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土方开挖、基础施工和回填封闭应连续进行,不留间歇;

2严禁地面水灌入基坑;

3及时排除基坑内的地下水和溶化水;

4应在基坑顶部搭设遮阳、防雨棚。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7.22条

冬期施工在冻化期施工进行要求

冬期施工在冻化期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化冻期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工作;

2化冻期不应进行含有冻土块的填料回填压实施工;

3及时处理在冻化期的道路可能产生的沉陷、泥泞和出现弹簧土等现象。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7.24条

检验批质量要求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质量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允许偏差)项目抽样检验的合格率应不低于80%,且超差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限值的1.5倍;

3检验批质量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

4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记录完整,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8.3条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要求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有的检验批均应验收合格;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8.4条

土方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要求

土方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土方(子)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的检验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8.5条

土方开完要求

1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及受冻。

2开挖形成的边坡坡度及坡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场地平整开挖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其他开挖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0~-50mm。

4开挖区的平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5场地平整开挖区表面平整允许偏差为50mm,其他开挖区表面平整允许偏差为20mm。

6分级放坡边坡平台宽度允许偏差为-50mm~+100mm

7分层开挖的土方工程除最下面一层土方外的其他各层土方开挖区表面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8.6-12条

土方回填要求

1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土方回填形成的边坡坡度及坡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场地平整回填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其他回填区的标高允许偏差0~-50mm。

4场地平整回填区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30mm;其他回填区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0mm。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8.13-17条

回填土每层压实系数要求

回填土每层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与数量:

采用环刀法取样时,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m~50m,取样一组,每层不少于1组;柱基回填,每层抽样柱基总数的10%,且不少于5组;基坑和室内回填每层按100m²~500m取样一组,每层不少于1组;场地平整回填每层按400m²~900m²取样一组,每层不少于1组,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

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但每层不少于1组。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4.8.14条

爆破

工程

 

爆破作业安全准备工作要求

爆破作业应做好下列安全准备工作:

1建立指挥组织,明确爆破作业及相关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2实施爆破前应发布爆破作业报告;

3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岗哨和警示标志;

4清理现场,按规定撤离人员和设备。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5.1.3条

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破器材选用要求

爆破工程所用的爆破器材,应根据使用条件选用,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爆破器材,严禁擅自配制炸药。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5.1.4条

爆破作业人员要求

爆破作业人员应按爆破设计进行装药,当需要调整得现场技术人员同意并做好变更记录。

在装药和填塞过程中,应保护好爆破网线;当发生装药阻塞,严禁用金属杆(管)捣捅药包。

爆前应进行网路检查,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再起爆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5.1.12条

电爆网路中起爆电源功率要求

电爆网路中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美国电雷管的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

2直流电不小于2.0A

3采用起爆器起爆时,电爆网路的连接方法和总电阻值,应符合起爆器说明书的要求。

按规定严格管理起爆装置。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5.2.3条

电力起爆要求

1同一电爆网路应使用同长、同型号、同批号、同批次的电雷管,各雷管间电阻差值不得大于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对表面有压痕、锈蚀、裂缝,绞线绝缘损坏、锈蚀,封口塞松动和脱出的电雷管严禁使用

2检测电雷管和电爆网路电阻时,必须使用专用的爆破仪表,其工作电流值不得大于30mA。

3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5.2.1-10条

电爆网路中起爆电源功率应能保证全部电雷管准爆,流经每个电雷管的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

2直流电不小于2.0A;

3采用起爆器起爆时,电爆网路的连接方法和总电阻值,应符合起爆器说明的要求。

按规定严格管理起爆装置。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第5.2.3条

导爆索起爆要求

1导爆索的连接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出厂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当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500mm,中间不得夹杂有异物或炸药,并应绑扎牢固。

当采用继爆管连接时,应保证前一段网路爆破时,不得损坏其后各段的网路。

2当导爆索支线与主线采用搭接连接时,从接点起,沿传爆方向指向与主线的夹角应小于90°

3严禁切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药包的导爆索。

4导爆索的敷设应避免打结、擦伤破坏,如必须交叉时,应用厚度不小于100mm的木质垫块隔开。

导爆索平行敷设的间距不得小于200mm。

5起爆导爆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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