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外包服务招标文件最终版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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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系统外包服务招标文件最终版2
服务类】
项目编号:
JX2016CG-F046
医院信息系统外包服务
招标文件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
关键信息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类型
服务类
米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预算金额
人民币贰佰万兀整(¥2,00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兀整(也0,);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投标有效期
90天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适用服务类项目收费标准,详见第一部分第九章第41条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四副及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置于唱标信封密封袋中)
投标文件初审表
资格性检查表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资质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招标公告投
标人资质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质要求不得导致废标。
)
2
投标人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的
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关键信息-项目信息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
不足的
符合性检查表
1
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2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冋一服务投标时,冋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3
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5
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或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7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做出评判)
8
《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未按《承诺函》所述填写,经评审小组认定存在不明或不实的
9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单位的总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的算术平均分确定,以汇总分的算术平均分排序,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人。
确定中标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或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评分。
评委会在评标时,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进入该阶段评审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骨口.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部分
20
2
技术部分
45
序
号
评分因素
权
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系统日常检查
22
专家打分
提供下列每一项日常检查得2分,最高得分为22分。
1、检查数据库服务器的错误日志;
2、系统任务执行情况;
3、Shadow服务器的错误日志;
4、Web服务器运行情况;
5、ECP服务器运行情况;
6、FTP服务器运行情况;
7、查看数据库服务器及FTP服务器磁盘空间;
8、查看一致性检查结果Shadow同
步;
9、执行系统及数据库的监测并保存结果
10、运行环境备份;
11、检查其他安全隐患。
2
系统日常维护
9
专家打分
支持下列一项维护得3分,最咼得9
分:
1、处理医院的新需求和同技术平台产品的免费升级工作;
2、对已上线的模块需求提供修改、更新服务;
3、协助医院人员进行日常事件及问题处理。
3
维护人员
8
专家打分
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要
求者得8分,不满足不得分。
4
数据库
6
专家打分
投标人系统产品所米用的数据库为
CACHE数据库得6分,其他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35
骨口.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CMMI认证
3
专家打分
投标人提供CMMI5证书者得3分,提供CMMI4得1分,其它不得分。
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没
有或无法评定按0分处理。
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
专家打分
投标人获得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得3
分,其他级别不得分。
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没有或无法评定按0分处理。
3
os.AvVTin质量官埋
5
专家打分
同时具有IS09001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27001)、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IEC20000、软件企业认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得5分,缺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没有或无法评定按0
分处理。
4
国家卫计委互联互通评测认证
6
专家打分
投标人提供通过国家卫计委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案例(该案例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或集成平台由投标人承建),7家及以上得6分,4家得3分,1家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需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没有或无法评定按0分处理。
5
投标人财务能力
4
专家评分
2015年财务状况,盈利且全年利润总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得4分;大于等于5000万小于1亿元得1分;其它得0分。
提供有效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没有或无法评定按0分处理。
6
医疗软件著作权
6
专家评分
投标人具有十个及十个以上医疗信息子系统软件著作权得6分,低于十个著作权的不得分。
7
医疗软件维护项目
经验
5
专家评分
近三年来投标人维护的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经验的每个得1分,三个及三个以上得5分(以合同或甲方开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8
参与卫计委卫生信息化标准工作
3
专家评分
投标人参与卫计委(原卫生部)相关技术规范的,参与的得3分,没有参与的,不得分,以卫计委(原卫生部)相关材料证明为准。
注:
1•有取值范围的,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
每一项的得分均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2•缺项则该项为0分或不合格为0分。
3•价格、技术、商务部分为针对项目具体情况设置项目,累加满分为100分。
4•以上所有资料如弄虚作假被核实的,则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和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5•综合以上分析比较,评委会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的量化评定,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开标
第六章评标要求
第七章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九章合同的授予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项目需求
第三章项目清单
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
第一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章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第三章政府采购履约异常情况反馈表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章
总则
1.招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即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投标人”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单位,并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日期”指公历日。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纸质投标文件”指根据本招标文件模板的要求规范填写,打印输出并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原件。
现场投标”指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具备条件:
(见招标公告有关资质要求)
4.联合体投标
除非招标公告中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否则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不予考虑。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
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
对于招标公告中所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的某一资质,若联合体各方均具有,则将以联合体各方中最低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在这一资质条件上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踏勘现场
如有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按采购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踏勘现场。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单位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
投标人未参与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项目现场。
采购单位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7.招标答疑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视情况予以答复。
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章之规定。
第二章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八早
评标要求
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第八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九章
合冋的授予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格式及附件
第一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三章
政府采购履约异常情况反馈表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通知政府集中代
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视情况予以答复。
具体答疑方式请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章之规定。
投标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
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
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均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深圳市建星公司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在项目开标前,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第三部分的相关内容)
13.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
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人提交的投标
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个日历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的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此项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
1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
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
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必须以投标供应商的公司账户支
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形式:
转账。
(收款单位: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
7441610182600184516)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6年11月15日17时00分前交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到账时间为准)。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交回我司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我司不计利息退回。
未到我司交回投标保证金收据而造成投标保证金逾期退还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在退还时不计利息。
受到质疑、投诉或正在被调查的投标人,在调查结束后,如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再退回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9条规定和采购方签订合同后(提供合同原件核实)
并退回我司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我司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因银行对提取现金有限制,我司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一律用转账支票退还。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9条规定签订合同;
(3)隐瞒投标的真实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虚假补充文件或者故意进行无效投标或者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
(4)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投标人中标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防碍、排挤其它投标人的;
(6)向采购人、招标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7)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串通投标的;
(8)其它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
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投标人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不予考虑。
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人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
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
18•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制作所投招标项目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现场投标。
纸质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及要求编制。
投标人在利用标书文件模板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除模板中要求填写、添加的内容外,不得对其他文字内容做任何改动。
如果因操作失误而改动的,以模板中的文字叙述为准。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应与根据此招标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一致。
必须完整、准确填写标书文件模板要求填写内容,不能填写如“*、卜&”等特殊字符。
模板固定
的格式内容和文字叙述,不得改变,如果因改变叙述而与模板的原叙述相冲突者,以模板的叙述为准。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的密圭寸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唱标信封、投标文件密封,并标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唱标信
封和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应分开独立密封包装;电子文档放入唱标信封中。
密封包上注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开标时间(指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书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方。
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方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
.迟交的投标书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招标方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招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
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在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第五章开标
21.开标
招标方将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
开标时,招标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开标一览表(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除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原封退回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书。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无论如何在开标时没有启圭寸和读出的投标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圭寸退回投标人。
招标方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第六章评标要求
22•评标会议
开标会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行为规范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通
知》(深财购[2005]5号),规定如下:
采用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用综合评标法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5人以上(含5
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
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为保证评委人选的专业性,以及评标中的公平公正性,评标委员会成员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单位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评标。
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
开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