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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协议合同范本

供货协议合同范本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二、质量要求:

外观无异物,均匀度、亮度、光泽度、整洁度均应符合需方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需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一切损失由供方负责,货到30天内为异议有效期。

三、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当,送到需方仓库。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如果质量不符合需方要求,需方有权拒绝。

五、验收方式:

按需方制定的验收要求进行初步验收。

验收时,供方需派人或委托他人到场参加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产品验收合格后,货到凭付款。

七、产品随行就市

产品如发生变动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执行。

八、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要的产品、数量及时发货,供方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天需到货,如因供货不及时使需方停产,供方应按产品的30%赔偿需方。

九、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十、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执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新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给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根底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

否那么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当。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

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

假设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假设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

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如乙方调整产品,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前方可执行新,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给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假设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当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给的物料假设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当。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效劳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那么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分。

13、货款结算方式: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那么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假设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当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到达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局部。

18、乙方成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局部,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购货经办人:

年月日

供货方(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经办人:

年月日

为双方相互之间发生财务纠纷问题,为明确食品供货商和经营者双方的食品质量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食品质量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保障食品平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1、保证食品质量,应按照《食品平安法》保证食品质量。

2、提供卫生生产许可证、QS标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3、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4、提供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5、假设因供货商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6、积极协助销售商(使用方)处理食品质量方面的消费投诉或纠纷。

1、在用货日得前一天与供货方订购方案,时间为用货日前一天的上午八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之间。

2、明送货时间与送货数量。

赞定送货时间为用货日上午十点之前,数量为用货日前一天告知供货方数量。

3、及时签字,并留好对账联。

4、及时全额结清货款,结款时间为送货日次日。

5、帮助供货方检查、验收食品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积极帮助处理。

6、因食品保管以及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销售者承当。

供货商(章)销售(使用)商(章)

负责人负责人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或签约代表(凭委托书):

年月日年月日

供方:

需方:

一、购销数量:

供方从年月到年月为需方提供牌号为的,每月吨。

二、产品:

随市场浮动,由供方调整。

在挂牌价根底上,需方享受供方规定的终端自提合同户(挂牌价下浮元/吨)。

三、结算方式:

四、交货地点:

五、提货方式:

需方自提。

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当月购销数量,按旬均衡提货;装车费需方自理。

六、计量:

执行国家规定的计量标准。

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采用随机抽检方式,以供方衡器核实。

如超出计量误差范围(每袋净重公斤),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七、质量标准:

执行供方企业标准:

q/syhs0012-XX(合格品)。

需方有异议时,应在驶离供方装车台前提出;如需方采样化验,应在装车后24小时内向供方提出化验结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方式:

需方向供方交押金元。

当遇有特殊原因终止合同时,供方返还需方所交押金。

九、其它约定事项:

1.由于需方原因未提完当月供货量的%,视为需方违约;反之,由于供给量缺乏造成供方不能完成当月80%的供给量,视为供方违约。

2.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供提货。

3.需方提货车辆要按供方的要求配备平安器具,执行供方的各项平安规定,接受保管、装车、平安等有关人员的检查与管理。

4.产品仅限需方在其所在地生产自用,不得跨区域接卸或销售。

十、违约责任:

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一方违约时视为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表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当需方违约时,供方有权从押金中扣回已给予需方的局部。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以(合同法)为准。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

日期:

甲方:

股份有限:

乙方:

有限: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根底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业务方面建立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甲方自用的(不少于300吨/每年)(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给(货到海门港);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45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那么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当;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指中国主要供给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90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储存集装罐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根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根本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20xx年上半年尽早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平安标准,并在首次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根底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当;

10.该根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不包括储存集装罐)的预算总投资约为29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本钱如设备,材料本钱,运费及技术效劳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

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

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14.5万人民币至连云港化物账户作为50%的预算总投资,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储存集装罐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局部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工程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根本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给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储存集装罐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0.5%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0.5%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的量累计到达1000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局部(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当甲方的量累计到达20xx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局部(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届时该根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假设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那么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股份乙方:

签字:

签字: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方具备打印设备及耗材、电脑设备及耗材,以及其他办公用品的供货能力,且能提供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效劳,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那么,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及时给乙方供货或者提供相关的效劳帮助,乙方支付相应的货款或者效劳费作为甲方的报酬。

第二条: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商业电报、、电邮等)向甲方提出订货要求。

双方用以通讯之号码和电邮地址需要经双方事先确认。

()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将约定产品的通知乙方。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就约定产品的买卖,应在本协议书的一般条款根底上,签订具体的买卖合同(销售供货单据),买卖合同上应标注有产品、交付时间和地点及运费承当等。

签订的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所供货物之后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

乙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归还应付但未付货款能力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财产被查封或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就未到期的货款支付提供甲方认为满意的。

假设乙方未能提供前述有效,所有未付货款视为到期应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货款。

第六条:

对交付约定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在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两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对交付约定产品的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于实际收到约定产品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假设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甲方交付约定产品符合本协议书和买卖合同约定。

第七条:

假设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约定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后予以退换有质量问题局部的产品,并承当相应的换货运输费用。

甲方对约定产品质量所应承当的责任,应以给乙方更换同等数量和型号的约定产品和承当相应换货运输费用,或者退回存在质量问题的约定产品相应的货款为限,除此之外,甲方不承当其他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延长本协议书的有效期期限。

第九条:

本协议书期满或终止时,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

(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款项视为到期,乙方必须立即归还该等款项;

(2)本协议书的期满或终止并不阻碍甲方追究乙方违反本协议书项下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

其他事宜: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均受本协议书条款的约束,即使该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是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届满之后。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署及加盖公司后生效。

(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补充或修订。

(4)与本协议书相关的争议或双方依本协议签约的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假设双方不能以友好方式解决,双方同意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的管辖。

甲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向供方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工程钢筋唯一供给商。

该工程工程位于。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此为到场结算价。

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方案,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方案依据。

需方指定(号码:

,: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

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il、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il:

,。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工程工地。

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

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过失时,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0.3%),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那么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

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

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当。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当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吨货款,此后每满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假设半个月内未满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受货物,买方应支付该批钢材10%的违约金总额给供给商,并承当所有费用,并赔偿供给商的损失。

2,临时变更请求清单,交货日期应相应延长供给商发运;在临时变更请求清单的情况下,必须事先征得供给商同意,前提不影响供给商,供给商应满足买方的需要。

3,买方要求卖方延期交货,交货时间应在公告前在原有的5天;同时,对一些钢交货延迟时间,如果上涨时,按照新;如果降价,按照原来的时间延迟不得实施;超过5天,或为非质量问题退货或中途拒绝接受货物的装卸。

4。

当货物改为交货地点时,买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给商,并征得供给商同意。

5、更换人,买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给商,买方应将复印件和人的新授权书交给供给商。

6,当供给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时,买方可以单独,供给商也应支付不可交付货物的总价值的10%给违约方的违约金。

7、复查不合格的钢,买方应通知卖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同时有权拒绝退货。

供给商应无条件退货,并承当退货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当逾期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局部或全部免予承当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必须真实有效,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

(盖章)需货方: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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