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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宜阳街道

 

宜君县宜阳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宜君县宜阳街道办事处

 

 

宜君县宜阳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

 

宜君县宜阳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调整目的

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实施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和《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宜阳街道办事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宜君县宜阳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规划调整任务

(一)落实《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中下达的规划任务,确定规划目标;

(二)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安排各类建设用地,落实重点建设项目;

(四)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五)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细则;

(六)划定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明确管制细则;

(七)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

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3.27,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6、《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5.8,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6、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7、《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试行)》(陕国土资发〔2014〕56号);

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9、《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10、《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

(三)技术标准

1、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5-2010);

2、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2-2009);

3、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1026-2010);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

(四)相关规划

1、《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2、《宜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宜君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4、《宜君县“十三五”移民(脱贫)搬迁安置规划》;

5、宜君县城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与行业发展规划;

6、《宜君县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五)相关资料

1、宜君县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

2、宜君县2014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

3、宜君县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

4、宜君县2015年统计年鉴;

5、宜君县2017年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举证划定成果及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四、规划调整范围

规划范围与宜阳街道最新行政区管辖范围一致,包括城关村、教场村、曹塬村、罗沟村、黑家河村、牛家庄村、下官庄村、罗坪村、水塔村、崖尧村、丁家沟村、善家河村、迷家塔村、十五里铺村、寺沟村、十里铺村共16个行政村,总面积153.15平方公里。

五、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基期年:

2005年;

规划调整基准:

2014年;

规划目标年:

2020年;

规划期限:

2006-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街道概况

一、地理位置

宜阳街道位于宜君县中南部,东临五里镇,西邻太安镇,南邻彭镇,北连哭泉镇,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9°02′30″-109°13′52″,北纬35°18′56″-35°28′19″之间。

是县政府驻地,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铜黄高速公路、210国道、西包光缆、西靖输油、气管道穿境而过。

全街道土地面积15315.42公顷,占宜君县土地总面积的10.13%,街道办事处驻宜阳中街。

二、行政区划调整

根据中共宜君县委办公室和中共铜川市委民政局、铜川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宜君县人民政府镇村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铜民发〔2014〕16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撤销城关镇,设立宜阳街道,将原城关镇的金盆村、南塔村划归哭泉镇,调整后宜阳街道下辖教场村、曹塬村、罗沟村、黑家河村、牛家庄村、下官庄村、罗坪村、水塔村、崖尧村共16个行政村。

三、自然条件

宜阳街道地貌以山、川、丘陵、沟壑为主,地形呈现西南高东北低走向,平均海拔1300米。

属北暖温带温凉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境内土壤肥沃,气侯温和湿润、光照充足、降水丰沛。

年平均降水量809.3毫米,年平均气温8.9℃,年均无霜期200天。

四、社会经济概况

2014年,宜阳街道共有18个行政村,67个村民小组,8021户,18371人,其中农业人口7184人。

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58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92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67万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街道土地总面积15315.42公顷,其中农用地14409.08公顷、建设用地625.02公顷、其他土地281.32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4.08%、4.08%、1.84%。

一、农用地

耕地4155.76公顷、园地120.14公顷、林地9697.84公顷、牧草地123.45公顷、其他农用地311.89公顷,分别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8.84%、0.83%、67.31%、0.86%、2.16%。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25.9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8.15%。

其中城镇用地181.3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231.79公顷、采矿用地11.24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53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42.58%、54.42%、2.64%、0.36%。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96.7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1.48%。

其中交通运输用地91.9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04.87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46.71%、53.29%。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2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37%。

三、其他土地

水域36.92公顷、自然保留地244.40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13.12%、86.88%。

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率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目前,全街道土地开发利用率为98.16%,适宜耕种的土地大多已开垦种植,能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很少。

未利用地面积281.32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244.40公顷,其余部分为水域,土地后备资源利用潜力较小。

二、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农地中林地所占比重较大

宜阳街道农用地面积14409.08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94.08%,其中林地面积9697.8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7.31%,比重较大,耕地面积4155.7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8.84%,仅次于林地。

三、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农用地结构相对单一

宜阳街道林地占农用地比重大,耕地次之,园地、牧草地分别占农用地的比重为0.83%、0.86%,园地和牧草地的比重明显偏小,农用地结构单一。

第四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全街道耕地面积为4155.76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98.16%,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将维持刚性增长,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的状况将长期存在。

同时,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也需要占用一定量的用地空间。

“三化”协调发展在用地空间上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二、加强防治虫害,完善林业保护制度

随着“退耕还林”、“三北”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及以苹果为主的干杂果经济林基地的建设,有害生物的种类逐渐增多,发生面积不断扩大,已成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健康发展的主要制约因子。

加强林地管理,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林地保护的各项制度要求,提高人民的保护意识。

第三章规划调整目标

第一节总量指标

一、耕地保有量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全街道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72.00公顷。

调整完善后,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03.66公顷,比调整前增加1131.66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全街道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664.00公顷。

调整完善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307.67公顷,比调整前减少356.33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率为59.12%。

三、园地、林地、牧草地目标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全街道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分别达到119.00公顷、13604.45公顷、129.00公顷。

调整完善后,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分别达到125.03公顷、9900.06公顷、140.21公顷,比调整前分别增加6.03公顷、减少3704.39公顷、增加11.21公顷。

四、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一)建设用地总规模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全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18.00公顷以内。

调整完善后,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85.08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减少32.92公顷。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全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76.00公顷以内。

调整完善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75.04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减少0.96公顷。

(三)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全街道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93.00公顷以内。

调整完善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01.92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增加108.92公顷。

第二节增量指标

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3.69公顷以内。

调整完善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3.21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14.01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20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增加39.52公顷。

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32.84公顷以内。

调整完善后,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72.89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13.92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58.97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增加40.05公顷。

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8.11公顷以内。

调整完善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3.82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9.45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4.37公顷以内),比调整前增加25.71公顷。

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28.11公顷。

调整完善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53.82公顷(其中2006-2014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为9.45公顷,2015-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44.37公顷),比调整前增加25.71公顷。

五、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为230.17公顷。

调整完善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为26.98公顷(其中2006-2014年土地整治已补充耕地26.98公顷,2015-2020年未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比调整前减少203.19公顷。

第三节效率指标

调整完善前,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调整完善后,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

2014年全街道农用地面积14409.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4.08%。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14350.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3.70%,调整后面积净减少58.28公顷。

一、耕地

2014年耕地面积为4155.76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28.84%。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3974.89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27.70%,调整后面积净减少180.87公顷。

二、园地

2014年园地面积为120.14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0.83%。

到2020年面积未发生变化,占农用地的比重为0.84%。

三、林地

2014年林地面积为9697.84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67.31%。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9820.03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68.43%,调整后面积净增加122.19公顷。

四、牧草地

2014年牧草地面积为123.45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0.86%。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143.37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1.00%,调整后面积净增加19.92公顷。

五、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11.89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2.16%。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292.37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2.03%,调整后面积净减少19.52公顷。

第二节建设用地

2014年全街道建设用地面积为625.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08%。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684.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47%,调整后面积净增加59.05公顷。

一、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25.9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68.15%。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473.9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69.29%,调整后面积净增加48.04公顷。

(一)城镇用地

2014年城镇用地面积为181.3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42.58%。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229.1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48.34%,调整后面积净增加47.76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31.7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54.42%。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232.0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48.96%,调整后面积净增加0.28公顷。

(三)采矿用地

2014年采矿用地面积为11.2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2.64%。

到2020年面积未发生变化,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2.37%。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014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5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0.36%。

到2020年面积未发生变化,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0.33%。

二、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96.7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31.48%。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207.2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30.29%,调整后面积净增加10.43公顷。

(一)交通运输用地

2014年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91.9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为46.71%。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94.44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为45.58%,调整后面积净增加2.53公顷。

(二)水利设施用地

2014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04.8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别为53.29%。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112.7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为54.42%,调整后面积净增加7.90公顷。

三、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29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0.37%。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2.8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0.42%,调整后面积净增加0.58公顷。

第三节其他土地

2014年全街道其他土地面积为281.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84%。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280.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1.83%,调整后面积净减少0.77公顷。

一、水域用地

2014年水域面积为36.92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重为13.12%。

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36.15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重为12.89%,调整后面积净减少0.77公顷。

二、自然保留地

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44.40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重为86.88%。

到2020年面积未发生变化,占其他土地的比重为87.11%。

宜阳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附表1。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一、耕地布局优化

在保障和促进宜阳街道科学发展的战略指导下,优化全街道耕地布局,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合理核减耕地面积,全面提高耕地质量。

主要对25度坡耕地进行核减,其中:

农用地结构调整25度耕地退耕还林还草145.42公顷、新增占耕地35.45公顷。

调整后宜阳街道实际落实耕地3974.89公顷,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县级规划下达的3903.66公顷,调整前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未发生变化,为12.82等。

主要布局在水塔村、曹塬村、迷家塔村等行政村。

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科学调整划定、合理核减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任务,形成以集中连片耕地和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的基本农田格局。

基本农田保护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原则,以不低于县级下达的2307.67公顷为目标。

规划期间,全街道基准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59.32公顷,调出156.03公顷(其中:

耕地调出150.56公顷、非耕地调出5.47公顷),调入107.75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11.04公顷。

调整前后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未发生变化,为12.91等。

主要布局在水塔村、迷家塔村、牛家庄村等行政村。

第二节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一)街道用地空间布局

宜阳街道作为宜君县的中心城镇,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发展旅游、文化,致力打造一个文明、新型休闲娱乐商贸为一体的综合型城镇。

2014年,全街道城镇用地181.39公顷,调整后2020年,全街道城镇用地229.15公顷,主要布局在城关村、黑家河村、教场村等行政村。

通过城镇用地增减自求平衡逐步对城镇用地进行整治。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结合全街道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围绕新型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规划脱贫致富政策,充分利用闲置地和废弃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改善居住环境,降低人均用地标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通过农村居民点增减自求平衡逐步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整治。

调整后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32.07公顷,主要布局在十里铺村、迷家塔村、黑家河村等行政村。

(三)工矿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工矿用地尽量向交通较为发达、人口聚居集中、基础设施较齐全、原料来源具有明确优势的区域适当集中发展。

调整后2020年,宜阳街道工矿用地12.77公顷,分布在十里铺村、善家河村、黑家河村等行政村。

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发展环境。

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统筹安排交通、水利、电力能源、文化旅游、民生项目用地。

(一)交通运输项目

交通运输项目主要有S308白水雁门山至宜君城关镇公路项目、210国道宜君县城过境公路项目、S308宜君城关镇八里店至太安镇三级公路项目等,共7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2.67公顷。

(二)水利设施项目

水利设施项目主要有王家坪水库枢钮项目、宜君县水源及县城供水项目、河堤加固项目、铜川市漆沮河及重点支流综和治理项目等,共11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62.13公顷。

(三)电力项目

电力能源项目主要有丁家沟光伏发电项目、黑家河农光互补项目、750KV高压输电线路项目、陕西省供水集团1.5MW光伏发电项目、陇彬-徐州±800千伏直流工程线路项目、宜君境内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等,共17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61.83公顷。

(四)文化旅游项目

文化旅游项目主要有福地养生体验区建设项目、花溪谷景区建设项目、县城景区建设项目、县文化馆建设项目、县图书馆建设项目及县影剧院建设项目等,共16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47.12公顷。

(五)民生建设项目

社会民生项目主要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龙山外科医院建设项目、新建县城龙山小学项目、县城市综合展览馆建设项目等,共20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6.83公顷。

(六)能源工业项目

能源工业项目主要有宜君境内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8.29公顷。

(七)其他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主要有县乡村垃圾转运填埋处理项目、苦荞系列产品开发项目、农村商业物流配送网点改扩建项目及宜君县县乡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等,共21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7.32公顷。

三、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十三五”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结果,避让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通过“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性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基本做到城镇开发边界应与规划调整完善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扩展边界一致。

宜阳街道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976.22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573.7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402.47公顷。

第三节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

在本轮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的基础上,充分衔接生态功能区划、林地保护区等各类规划成果,将省级以上生态林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核心区等纳入禁止建设区,将禁止建设区边界作为生态保护红线。

宜阳街道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面积120.07公顷,占全街道土地总面积的0.78%,主要布局在西河水库、福地湖水库的水源地保护区及其交通线两侧的绿地。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为了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的结构与布局,有效、有序地控制土地利用及开发,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可操作性,科学地管好、用好土地,为依法实施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依据,根据宜阳街道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将全街道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和牧业用地区。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面积与布局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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