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电子信息产业园区三期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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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电子信息产业园区三期项目

 

南沙电子信息产业园区(三期)项目

用地平整工程-标段四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8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2

2.2

工程名称

南沙电子信息产业园区(三期)项目用地平整工程-标段四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4

2.2

建设规模

清表量为:

70999.73m3,填砂量为:

655886.12m3,填土量为:

600147.49m3,砂袋围堰量为:

40874.68m3,总填方量为:

129.69万立方米,开挖临时排水渠及建造临时排水泵站等;具体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2.2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

8

2.2

工期要求

2017年10月1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

`

3.1

资金来源

土地开发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精确到“分”。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如出现异议或投诉且招标人决定暂停招标程序,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8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本工程为《南沙电子信息产业园区(三期)项目用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中共六个标其中的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参加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在其中的一个标段缴交投标保证金即可适用于各标段)。

3.缴纳时间:

开标前完成缴纳。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15

5

踏勘现场

时间: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即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8

投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光盘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光盘一套),4份副本。

技术和经济标合在一起封包数共为1包(内含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各1套(光盘应先独立密封夹在正本中))。

注: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得分文件两部分共合成一册,但文件内容需区分为:

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和技术标得分文件部分,相关文件评审时可共同使用。

18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

收件人: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厅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9月22日09:

00时

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2日10:

00时

19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

2017年9月25日09:

00时,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3开标室

20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

选取方法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1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10%。

2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5633057.34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3232259.88元,暂列金额为/元,暂估价为/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769066.32元。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6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家数在[3,12]中的)。

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12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家数大于12的,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12家进入第二阶段)。

注:

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四。

27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按招标控制价的80%设置。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

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如招标人不设定的,以招标控制价的80%设置为工程成本警戒价。

28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技术分权重为80%,诚信综合评价分权重为20%。

注:

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

技术分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

29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30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施工-市政排名为准。

31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选取方法方法三

方法三:

1、将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参考价;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经济标评审组按照“总分=([技术分(权重40分)+经济分(权重60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2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

总分相同的,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注: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在开标前,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

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2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3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4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注: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2.5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8.1-8.5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答疑纪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条款号:

9.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

9.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现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网上答疑公布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1-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5企业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

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7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但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对):

11.2.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1.2.2《投标函》(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3资格审查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2)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原件放在正本内,副本可用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

(6)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投标函》所填的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7)专职安全人员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须提交书面资料),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人员以《投标函》所填的委派的安全员为准);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公告第九条第7款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将进行公示)。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按招标公告附件一、二、三格式);

(11)《承诺函》(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按招标公告附件四格式);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3)至(9)项(除第6项和第7项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外)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具体详见穗建筑【2016】1656号文)。

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纸质版资审材料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的资料不一致,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为准。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五-附件六)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七、附件八)

(3)《承诺书》。

(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十)

11.2.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具体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四)

11.2.6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九及参考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要求的内容编制)

11.2.7投标人结合《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相应资料;

11.2.8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

11.2.9技术标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注: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得分文件两部分共合成一册,相关文件评审时可共同使用。

条款号:

11.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3.1经济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工程总价;

✓编制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一);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二);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计日工计价表;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11.3.3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文:

11.3经济标书包括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11.3.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11.3.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做出工程量清单报价。

本招标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投标人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1.3.3综合单价分析表;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3.6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1.3.7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注:

经济标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装订成一册。

条款号:

13.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现文: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条款号:

13.5.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现文: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计算;若南沙区住房和建设局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计算;若上述两地区的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均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的与市场价相符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并按中标浮动率下浮后作结算。

条款号:

13.6.1-13.6.6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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