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word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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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word版
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机构
1.1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机构的目的
为了明确工程处的管理责任关系,保证工程处管理目标的实现,规范第二工程处内部质量管理,特制定本体系。
1.2适用范围
本体系适用于对本工程处覆盖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及施工生产活动有关的质量运行控制与管理。
1.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1.4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GB/T19001-2008(ISO9001:
2008)标准,确保工程处质量管理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工程处特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赵乐
副组长:
王铁山王中亚孔德军
组员:
李霞杨永海田小强祝剑林陈国柱
韩建国张子林蒋蜀平李桂琴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质量安全环保部,主要职责如下:
⑴组织制定项目质量方针,确定项目质量管理目标。
⑵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将计划分配、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⑶组织项目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⑷监督检查各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⑸组织项目定期现场施工质量检查。
⑹每月定期召开质量领导小组工作例会。
⑺负责项目工程质量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⑻负责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品处理和上报工作。
⑼负责工程处体系管理要素分解和管理职责划分,落实到相关部门。
⑽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体系运行情况,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执行情况。
2、岗位职责
2.1工程处处长的质量职责
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接受上级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对项目工程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负全部责任;
⑵指定并授权工程处副处长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2.2常务副处长的质量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受处长委托全面落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实施;
⑵负责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采取措施使下属各级人员理解并实施;
⑶工程处长缺席时代行工程处长职责处理质量管理工作紧急事务。
⑷负责分管项目质量管理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办法,并在项目经理授权范围内进行有关质量决策;
2.3副处长的质量职责
⑴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体系,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协调质量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和接口工作。
检查各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定期向总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⑵ 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处理有关接口工作;
⑶ 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⑷负责项目质量管理评审工作。
2.4总工程师的质量职责
⑴负责本工程处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对本工程处管段的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⑵负责建立工程处质量管理体系和资源的配置,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责任制;
⑶负责落实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技能培训及日常的质量意识教育工作;
⑷组织定期的工程处质量检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缺陷,保证施工质量;
⑸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⑹代表工程处发布质量信息,处理来自监理工程师方面的质量信息;
⑺领导质检、测量、试验工作,审定质检、测量、试验方面的检测成果和试验报告;
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工作,审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施方案;
⑼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领导处理质量缺陷工作,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⑽组织技术质量总结和交流。
⑾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所分管工程专业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⑿组织编制所分管专业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控制重点的保证措施;
⒀参与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和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2.5安全总监的质量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方面政策、法律、法规。
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设施安全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⑵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主的安全网络,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监控;
⑶监督和检查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的实施执行情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保证良好的作业环境;
⑷监督和审查火工材料、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采购程序及保管储藏的安全性。
⑸负责施工安全、环境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⑹参加和协助有关部门及领导组织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6质量安全环保部主任的质量职责
⑴负责本工程处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对本工程处管段的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⑵负责建立工程处质量管理体系和资源的配置,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责任制;
⑶负责落实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技能培训及日常的质量意识教育工作;
⑷组织定期的工程处质量检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缺陷,保证施工质量;
⑸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⑹代表工程处发布质量信息,处理来自监理工程师方面的质量信息;
⑺领导质检、测量、试验工作,审定质检、测量、试验方面的检测成果和试验报告;
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工作,审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施方案;
⑼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领导处理质量缺陷工作,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⑽组织技术质量总结和交流。
⑾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所分管工程专业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⑿组织编制所分管专业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控制重点的保证措施;
⒀参与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和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2.7质量安全环保部主管质量副主任的质量职责
⑴主抓工程处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项目质量自控体系,确保质量自控体系在本工程处的正常运行;
⑵落实项目质量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
⑶主持工程处定期的质量检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缺陷,保证施工质量。
开展质量预控活动,监督工程处管理人员、班组做好各项质量记录;
⑷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投资公司、总包部和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组织落实有关质量指令,对质量监督机构、建设管理单位、咨询、监理、设计提出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并实施整改;
⑸组织质量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原因,分清质量责任,提出处理建议,落实处理方案,实施责任追究;
⑹主持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讲评质量状况,判断质量趋势,实施预防和纠偏措施;
⑺组织和参加工程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⑻及时、如实上报工程处各类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2.8综合作业队队长的质量职责
⑴负责组织“工程任务单”的填发、检查、验收和审批。
⑵做好施工组织安排,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施工计划”。
⑶负责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创造适宜的施工生产环境,保证施工安全和发挥全员积极性。
⑷检查职工持证上岗情况,对无上岗证人员及时组织培训,确保有资格要求的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⑸按月编制完成计划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和成本情况报告,总结经验,对存在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不断提高质量和施工管理水平,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2.9质量安全环保部内业人员的质量职责
⑴参加核查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图纸本身及资料之间有无错误或矛盾;
⑵重视质量信息工作,认真地分类登记、管理各类文件;
⑶根据工程需要和施工队伍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要点等技术质量文件;
⑷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与质量密切相关的技术活动,进行及时跟踪,收集整理资料,总结成果。
2.10现场质检人员的质量职责
⑴开工前向承担该项目的班(组)长和全体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质量交底,对于重要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技术质量交底的内容应该全面详尽,力求具体,重要的技术质量交底应采用适当的文件形式或现场标牌形式及其他有效方式;
⑵认真按照规定内容检查指导现场施工活动,有效地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有权及时制止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一切行为,有权提出停工要求或立即决定停止施工;
⑶配合驻地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及时进行报验;
⑷深入现场,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纠正违章操作现象,铲除事故苗头。
检查指导班(组)质量工作,协调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工作;
⑸根据所负责的工程质量特点,参加质量攻关活动,主持或参加QC小组活动;
⑹认真填写施工日志,详细记录工程质量状况和有关质量信息,发现质量隐患和质量缺陷及时向上级报告。
2.11试验检测人员的质量职责
⑴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准则,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试验检测工作从原材料样品采集、试件成型养生、测试到观测记录,必须严格按规范化操作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确保试验结果的真实性;
⑶认真做好各类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各项技术指标的检验和试验,做好试验记录和检测资料,并及时报告试验中心主管领导;
⑷当试验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报告试验中心主管领导;
⑸要认真编制试验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和项目填写完善,原始记录不得进行涂改。
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上级技术主管领导;
⑹要爱护试验设备、仪器,熟悉掌握相关设备、仪器的使用、保养、维护等方面的规定,保证设备仪器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2.12施工测量人员的质量职责
⑴施工测量是施工过程中具有独立性的一个特殊重要环节,测量工作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质量、经济效益和企业信誉关系极大。
测量工作如有失误,将会造成重大损失和永久性缺陷。
因此测量人员必须树立高度工作责任感;
⑵工程处设测量队,测量人员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单位现场交桩工作。
制定复测计划,实施复测定线和编制复测成果报告;
⑶根据所承担工程情况、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选择配置相应精度等级的测量仪器;
⑷熟悉主要控制桩位置,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加固保护方法;
⑸施工控制测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放样测量,必须实行两人换手观测复核与计算程序,做好记录并签认;
⑹测量资料的传递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不允许用口头形式传递;
⑺测量队应经常对测量标志进行检查复核,如因测量标志变位而造成错误以及经济损失,测量队应负主要责任;
⑻正确使用、认真管理测量仪器,建立仪器专人保管制度,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仪器。
做好仪器设备的防腐蚀、防晒和防尘工作,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
不准使用缺损器具进行测量工作;
⑼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做好培养新上岗人员的工作。
2.13工程管理部的质量职责
⑴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政策和上级颁发的技术规范、规程、工法、规定,会同质量安全环保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并组织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⑵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制订月、季、年施工计划和物资(设备)供应计划,批准后组织实施。
⑶负责组织验工计价。
⑷完善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做好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加强职工培训教育,提高全员技术素质,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合同任务,使用户满意放心。
2.14物资设备部的质量职责
⑴负责按施工合同要求,组织物资(设备)采购、存贮、供应,并对供应物资(设备)的质量负责。
⑵负责审核各单位和工程所需物资总量,做到限额发料,每月组织检查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存在问题采取纠正措施。
⑶掌握工程物资检验的试验结果,对不合格物资及时采取隔离、标识,以防误用,并及时与供料方联系,以解决质量争端。
⑷组织工程成本核算和分析,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2.15合同管理部的质量职责
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同时下达工程质量计划。
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不合格的产品、未经质量检查人员签证评定的工程,不予验工计价,不予拨款。
严格执行工程优质优价,奖优罚劣的有关规定。
2.16综合办公室质量职责
⑴协助处长作好人力资源的配置工作,负责为质量工作提供适宜素质和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
⑵负责职工,特别是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管理工作;
⑶负责职工定期岗位培训计划管理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
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和安全意识;
⑷通过针对性的质量意识培训,保证每位员工明确其质量方针、目标和岗位职责。
2.17试验室的质量职责
⑴在总工程师和副处长领导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项目试验工作计划,负责对工程处工地试验室业务指导和抽检复合工作;
⑵中心试验各主要技术岗位应选择配备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主要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后上岗;
⑶负责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及技术规范、试验规程进行各类原材料试验、过程试验及各种混合料配合比组成设计试验工作。
⑷根据试验工作任务与检测技术要求选择适用的仪器和设备,并对其计量仪器和装置按照规定周期进行检定,确保单位统一、量值准确;
⑸试验报告和检测资料是质量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做好试验报告和检测记录,要求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晰、整齐规范、签证齐全;
⑹制定各主要试验设备的操作规程,实行规范化操作,加强设备管理,做好防潮、防锈、防腐工作。
各类设备技术状态和检定证需挂牌标识;
⑺建立试验仪器和设备台账;
⑻及时向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和工程处质量安全环保部呈送试验检测资料,为动态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同时严守企业秘密,试验技术资料不得随意外传。
3、质量管理工作流程
3.1质量控制程序图
质量控制程序图
3.2质量检查流程
未完成
完成
3.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流程
3.4质量事故纠正和预防程序框图
处理
4、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效益的基础。
为严格管理责任和操作责任,解决原有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完善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经营方针,把全面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分项,使企业的工程质量在社会上享有更高的信誉。
特制定本条例:
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有关质量管理规定。
4.2贯彻以纪律和目标为两把悬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六项严格坚持,即:
①严格坚持施工中高标准、严要求,不合格必须返工重来,决不迁就;
②严格坚持按照施工标准、规范操作,克服管理和操作上的自由化;
③严格坚持施工的正确程序,杜绝打乱仗现象,形成有机统筹的良性循环局面;
④严格坚持总体质量控制和细部处理完善,保证建筑产品良好的观感效果;
⑤严格坚持治理质量通病,保证交工验收一将成功,提交精美的建筑产品;
⑥严格坚持防止交叉污染,注重成品保护和材料节约。
4.3坚持质量管理落实到人,工程处配有足够合格的质量管理和检查监督人员,他们在行政上保持相对独立,在项目上秉公执法,严格检测管理、规范行为,杜绝检测报告“假、乱、无”现象,认真把好自检关。
工程处执行“质量管理五到人”的制度,即:
①质量意识教育到人,从项目经理到普通工人,都要进行质量意识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和重要岗位一定要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②质量管理责任到人,在质量管理系统中,什么人在什么岗位,iii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都有明文规定,一条一款落实到人,在管理工作中能者上,庸者下,竞争上岗,推行动态管理,净化质量管理队伍;
③质量评定监督到人,每道工序完成后,都要按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中要求,进行实测实量,对检测结果质检员,班组长都必须签字;
④质量创优落实到人,工程处在方针目标管理中确定争创优质样板工程,当优质样板工程项目确定后,从项目经理到工程处,从质安部其具体参战的每个工人,在质量创优活动中,分别负起决策、管理和操作的责任。
4.4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作好软件工作。
凡因个人原因或工作不力造成资料短缺、数据错误等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5所有内部承包合同必须与质量密切挂勾,凡无质量挂勾的合同一律不予以结算工程款。
4.6大型建筑工程中的各分项工程必须执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未经检查验收的分项工程不得收方结算。
4.7分部工程验收由工程处各相关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检查验收中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8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质量规程、规范及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4.9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技术操作水平,对新入场的工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10工程处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检查结果。
工程处对每道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质安部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动态跟踪、检查,对创优重点项目加密加强中间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作好质量预控。
4.11检查中执行“一把尺子,两把刀子”的作法。
一把尺子即:
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两把刀子即:
质量意识差别,工作态度不端正,违章违纪的人坚决撤下岗,对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成品坚决推倒重来。
4.12坚持工序中“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序,绝不转入下道工序施工,把质量隐患消灭在每一道工序之中,避免积重难返,造成材料和人工的损失。
4.13工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4.14质量记录的管理
质量记录应填写清楚、正确,字迹工整、内容完整,填写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及日期齐全。
4.15质量记录的归档保存
⑴质量记录中属于质量安全环保部的各类记录资料,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包括工程处年度质量、安全目标计划、质量监督计划、分项工程验评、单位工程验评、质量检查、抽查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事故报告等。
⑵质量安全环保部内业人员应对各种质量记录进行分类、标识,妥善保存在防晒、防腐、防损坏、防变质和防丢失的环境中。
5、产品标识管理办法
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为了保护好产品并标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包括预制品等,避免误用及实现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定。
5.1标识的分类
⑴检验过程的状态标识
⑵成品与半成品的检验标识
⑶其它物项服务标识
5.2标识的制作要求
⑴选用铁皮制作,要求要有一定的刚度和耐久性。
⑵可采用分色、标签书写等。
⑶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其它适宜方法。
5.3标识的有关规定
⑴对已经检查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悬挂或固定合格与不合格标识;
⑵对已经检查验收的成品与半成品分别进行标识,对不便使用标牌的物项,如成型钢筋、铁件等可采用分色标识,如红色标识为不合格、绿色为合格品、黄色标识复查品(现场在标识时应注明)。
⑶对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不能进行检验的状态或有可能造成隐患的工序作业层应分别悬挂或者固定待检区和封闭区标识牌。
⑷项目质检员应对现场工程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及标识进行检查、验证,对检查验证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责任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6、不合格产品的控制规定
6.1质量安全环保部对不合格品的控制
⑴对不合格品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和建议。
⑵对特殊工序出现的不合格品的整改、返修进行监控、跟踪。
⑶对易造成较大质量隐患的工序进行抽查、跟踪并提出纠正措施和意见。
⑷对较严重的和反复出现的质量的问题,质量安全环保部应协同工程管理部共同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⑸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工序和操作审核结果、质量记录、服务报告顾客意见等其它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根据发生质量问题的可能性及趋势确定分析潜在的不合格,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⑹质量安全环保部在预定的验证期内对现场实施措施进行验证。
6.2综合作业队对不合格品的控制
⑴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质检员进行标识,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
⑵轻微的不合格由质检员跟踪,对不合格品的纠正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检查。
⑶对严重的不合格项,质检员应及时上报工程处处长和质量安全环保部,由工程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⑷对已发生的不合格项,现场工长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对问题进行整改。
⑸整改完毕后,由工程处质量安全环保部进行验证,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署验收意见。
⑹对已出现严重质量事故作业队要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时报送工程处质量安全环保部,质量安全环保部接到报告后协同工程管理部共同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7、竣工工程验收程序
7.1竣工工程验收条件
⑴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和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⑵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⑶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⑷有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2验收程序
⑴竣工工程内部验收
①工程竣工后,质量安全环保部、工程管理部应参加由工程处组织的内部竣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参加验收人员应按照施工文件及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要求,对竣工工程进行软、硬件的全面检查和验收。
②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分别填入《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等相关表格中,并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填写《竣工工程内部质量检查表》和《竣工工程内部质量检查整改、验证记录表》)发作业队限期整改。
③作业队应根据整改通知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硬件和软件资料两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保证工程所有的检验和试验作业均已完成。
然后由质量安全环保部编制竣工报告,提交外部验收。
⑵竣工工程外部验收(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8、竣工工程交付程序
8.1竣工工程硬件的保护和交付
⑴工程正式验收及交付以前,工程处安排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确保向用户提供精美产品。
⑵工程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正式验收以后应及时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
8.2竣工工程软件资料的审核和移交
⑴工程处在指定时间内疏集、整理正式竣工资料、编制竣工图,并办理好竣工资料各栏目的签字手续,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⑵工程处相关部门应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要求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应予以记录,并反馈给工程处工程管理部。
⑶工程处相关人员应及时对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⑷工程处工程管理部负责将整理好的《工程竣工资料》向建设单位进行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并送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妥善保存《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正本,并建立台帐。
9、工程回访与投诉规定
9.1回访范围
⑴工程竣工交付给建设单位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回访。
⑵对特殊工程(如申报市、省、国家级优质工程),在验收前进行回访。
⑶对在使用过程中,用户投诉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进行回访。
9.2回访程序
⑴质量安全环保部于每年年初制定出本年的《年度回访计划》。
⑵质量安全环保部按计划组织工程处内部相关施工单位、项目质安人员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回访,或在接到用户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回访。
⑶回访过程中,应做好详细记录。
⑷对回访中提出的有关质量问题,质量安全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