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范本文字部分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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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范本文字部分修改
请各参会人员自备此份示范文本
(会议不提供该示范文本的书面材料)
示范文本压缩包内容包括:
1.招标控制价范本文字部分
2.附录A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3.附录B安装工程
4.附录C市政工程
5.附录D园林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示范文本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一年七月
总说明…………………………………………………………………1
第一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定………………………………………2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编制规定………………………………………7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表格提供要求………………10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注意事项………………11
附录A建筑装饰装修工程………………………………………16
附录B安装工程…………………………………………………66
附录C市政工程…………………………………………………135
附录D园林绿化工程……………………………………………174
总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西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各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均能基本按照规范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具体指导范本,致使有些单位及造价执业、从业人员未能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关内容,所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在近期开展的全区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许多单位编制的成果文件质量不是十分令人满意,无论是格式上,还是清单编制及计价实质内容方面均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为引导我区广大造价执业、从业人员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提高我区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总体水平,我们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了这本示范文本,并在发布前广泛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并召开了专家审查会。
本示范文本既是我区广大工程造价执业、从业人员学习和准确掌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规范性一本实用工具书,同时也为全区造价成果文件检查提供标准依据,此外也可以作为我区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之一。
由于工程量清单示范文本与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示范文本的格式及内容基本相同,基本上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金额删除后即为工程量清单(仅是编制说明及提供表格有些许不同),为简化篇幅,本示范文本附录部分仅编入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示范文本,不再重复编入工程量清单示范文本。
第一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定
根据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08清单规范”)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广西实施细则”)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如下:
108清单规范及广西实施细则;
2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费用标准、计价相关规定;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1.以“吨”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三位,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小数点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项”、“个”等为计量单位的应取整数。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08清单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有的项目特征用文字往往又难以准确和全面的描述清楚,因此为达到规范、简洁、准确、全面描述项目特征的要求,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本规范附录规定的内容,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的实际要求,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
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XX图集或XX图号的方式。
但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进行补充。
(七)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月将备案项目上报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八)招标人可依据项目特性,选择有代表性的或组成合同造价占较大比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要求投标人作出“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二、措施项目清单
(一)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可按表3.3.1选择列项。
若出现广西实施细则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补充项目应列在相应措施项目清单项目最后,并在“序号”栏中以“B”字示之。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素。
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以及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
3.3.1主要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一
技术措施项目
1
通用项目
1.1
脚手架费
1.2
高层建筑增加费
1.3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1.4
混凝土泵送费
1.5
施工排水、降水费
1.6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7
二次搬运费
1.8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2
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
2.1
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
2.2
基坑开挖支护费
3
安装工程
3.1
组装平台
3.2
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3.3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
3.4
焦炉施工大棚
3.5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3.6
管道安装后的冲气保护措施
3.7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照明及通讯设施
3.8
现场施工围栏
3.9
格架式桅杆
4
市政工程
4.1
现场施工围拦
4.2
围堰
4.3
筑岛
4.4
便道
4.5
便桥
4.6
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4.7
驳岸块石清理
4.8
地下管线交叉处理
4.9
轨道交通工程路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测、监控、保护
二
其他措施项目
1
环境保护费
2
文明施工费
3
安全施工费
4
临时设施费
5
雨季施工增加费
6
缩短工期增加费
7
夜间施工增加费
8
特殊保健费
9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
10
停工窝工损失费
11
机械台班停滞费
12
交叉施工补贴
13
暗室施工增加费
14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15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二)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
三、其他项目清单
(一)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暂列金额;
2暂估价:
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检验试验费暂估价;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二)出现广西实施细则第3.4.1条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四、税前项目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对税前项目清单列项。
税前项目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等应遵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规定。
五、规费项目清单
(一)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
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5工伤保险费。
(二)出现广西实施细则第3.6.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自治区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六、税金项目清单
(一)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费附加;
5广西防洪保安费。
出现广西实施细则第3.7.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编制规定
一、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08清单规范及广西实施细则;
2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西消耗量定额》、费用标准、计价相关规定;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施工图以外发生的特殊施工措施等费用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市场因素给予充分考虑;
8其它的相关资料。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按广西实施细则第4.2.3条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1综合单价的确定
人工单价按照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定额人工单价执行,材料费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当时当地相应编码的市场材料单价计取,机械台班单价除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可按相应规定调整外,其余均不得调整。
综合单价中的费率(或标准)由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全区实际进行统一制定和调整。
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管理费和利润的计取一般按《广西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费率区间的平均值计算。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三、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广西实施细则第4.1.4、4.1.5和4.2.3条的规定计价。
四、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或参考如下原则估算。
在招标控制价中需估算一笔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作为参考。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暂估价中的检验试验费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合计数乘以规定的费率估算。
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计日工包括计日工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费用。
计日工综合单价应含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税金。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材料价格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信息》上发布的市场信息计算,《造价信息》未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材料,其价格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价格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总承包服务费按照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或参考如下标准估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5.检验试验配合费
检验试验费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合计数乘以规定的费率计算;
6、优良工程增加费
优良工程增加费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合计数乘以规定的费率计算。
五、税前项目费
税前项目费应按广西实施细则第4.1.8条的规定计算。
六、规费和税金
规费和税金应按广西实施细则第4.1.9条的规定计算。
七、其他
招标控制价应在投标截止日7日前公布,不应上调和下浮,招标人应将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广西实施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表格提供要求
根据08清单规范及广西实施细则规定,工程量清单涉及表格共18张,其中主表13张,明细表5张(无需提供表-09,10,12分析表);招标控制价涉及表格共21张,其中主表13张,明细表8张,具体如下:
。
1封面(工程量清单为封-1,招标控制价为封-2)
2编制说明(表-01)
3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2)
4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3)
5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4)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
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工程量清单无需提供)
6.2主要清单项目工料机分析表(表-10,工程量清单无需提供)
7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1)
7.1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10,工程量清单无需提供)
8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2)
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3)
9.1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3-1)
9.2计日工表(表-13-2)
9.3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3-3)
9.4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3-4)
9.5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3-6)
10税前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5)
11规费、税金清单与计价表(表-16)
12主要材料及价格表(表-17)
13.设备及价格表(表-18)
其中1、2、5、6、6.1、7、7.1、8、9、10、11为基本表格,每个工程均必须提供这些表格;9.1、9.2、9.3、9.4、9.5为其他项目费的明细表,如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有相应的费用,则必须提供相应的细目表,否则不需提供;3、4、6.2、10、13可结合工程实际需要提供。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注意事项
一、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格式尽可能简化
一个建设项目由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组成,一个单项工程由一个或多个单位工程组成。
如一般的民用建筑工程通常包括: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六个单位工程。
在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时,为了减少篇幅,建议如无特殊情况,不需按照每个单位工程分别各自设置一套工程量清单,可以根据需要将某栋楼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智能等单位工程合并成一个单位工程,再与建筑装饰单位工程合并成一个单项工程编制一套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同理,某一道路工程包含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可将其合并成一个单位工程编制;某一园林绿化工程包含绿化和园林铺装、小品等,可将其合并成一个单位工程编制。
二、封面签字盖章不许遗漏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封面须按要求签字、盖章,不得有任何遗漏。
其中,工程造价咨询人需盖单位资质专用章;编制人和复核人需要同时签字和盖专用章,且两者不能为同一人,复核人必须是造价工程师。
一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涉及多个专业的造价人员编制时,每个专业要有一名编制人在封面相应处签字盖章。
三、编制说明的内容尽可能详尽
编制说明内容应包括:
工程概况、招标和分包范围、具体的计价依据(如施工图号、08清单规范及广西实施细则、具体的定额名称及参考的信息价等)及其他有关问题说明,不能过于简化。
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部分材料价格品牌差异大,因此对于这两个专业的材料总说明中(项目少的可在清单名称描述中注明)分别写明各种主要材料相当于什么品牌的哪一个档次,未注明的则按普通档次产品定价。
四、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在遵循原则上可适当调整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原则上按照08清单规范附录要求进行,但由于附录中有些项目设置操作性不强,清单编制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清单项目包含的内容做局部调整,但一定要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总说明中或单项清单名称描述中注明清楚。
如土建工程的土方外运,为方便计价,清单列项时不含在挖土项目中,而是单独补充清单,则应在相应的挖土项目中描述不含土方运输;安装工程中连接高低压配电柜主母线及基础槽钢安装,08清单规范附录要求该两项工作内容含在相应高低压配电柜中,但把这些本身连为一体的材料人为分摊到每个配电柜中不是很合理,且较繁琐,编制清单时可将这两项工作内容单独列清单项目。
类似情况均可参考这一原则执行。
五、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不能重复和随意编造
在同一份招标控制价内,工程量清单编码不允许出现重复,且清单编码一定要严格按照08清单规范附录相应的编码另加3位序号数共12位数计列,不能仅按08清单规范的9位数编码。
六、工程量清单名称描述要满足计价需要而不累赘
工程量清单名称的描述要规范、具体。
工程量清单名称原则上按08清单规范附录的特征要求进行描述,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
需要注意的是,工作内容不必描述。
因为在08清单规范中,工程量清单项目与工作内容有意义对应的关系,当采用08清单规范这一标准时,工程内容均有规定,无需描述。
除非为了考虑操作便利需要调整某一清单包括的工作内容时,才需要对该部分工作内容加以说明。
此外,附录中有些清单项目要求描述的特征对造价几乎没有影响或影响甚微,为简化起见可不进行详细描述,而是根据定额的口径列项即可。
如:
安装工程电缆清单项目,附录特征要求描述电缆敷设方式,但是由于一根电缆从起点到终点有可能涉及几种敷设方式,定额中电缆安装费除垂直通道电缆外其余不分敷设方式综合考虑,因此电缆敷设清单项目名称可不具体描述敷设方式。
本示范文本清单名称描述是按照通常的较为简洁且准确的一种描述方法,但由于不同工程个性差异较大,对于特征的描述不拘泥于一种死板的表述方法,可以针对不同的情况灵活处理,但凡影响报价的因素均应表述清楚。
具体地说可参考如下要求进行特征描述:
1)必须描述的内容:
①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由于“03规范”将门窗以“樘”计量,1樘门或窗有多大,直接关系到门窗的价格,对门窗洞口或框外围尺寸进行描述就十分必要。
“08规范”虽然增加了按“m2”计量,如采用“樘”计量,上述表述仍是必需的。
②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是使用C20还是C30或C40等,因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其价格也不同,必须描述。
③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油漆的品种:
是调和漆、还是硝基清漆等;管材的材质:
是碳钢管,还是塑料管、不锈钢管等;还需要对管材的规格、型号进行描述。
④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必须描述:
如管道工程中的钢管的连接方式是螺纹连接还是焊接;塑料管是粘接连接还是热熔连接等就必须描述。
2)可不描述的内容:
①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可以不描述:
如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因为混凝土构件是按“m3”计量,对此的描述实质意义不大。
②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可以不描述:
如对石方的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的特征规定,如由清单编制人来描述是困难的,由投标人根据施工要求,在施工方案中确定,自主报价比较恰当。
③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可以不描述:
如对混凝土构件中的混凝土拌合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
因为混凝土拌合料使用砾石还是碎石,使用粗砂还是中砂、细砂或特细砂,除构件本身有特殊要求需要指定外,主要取决于工程所在地砂、石子材料的供应情况。
至于石子的粒径大小主要取决于钢筋配筋的密度。
④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以不描述:
如对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的特征规定可以不描述。
因为同样的板或梁,都可以将其归并在同一个清单项目中,但由于标高的不同,将会导致因楼层的变化对同一项目提出多个清单项目,可能有的会讲,不同的楼层工效不一样,但这样的差异可以由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或在施工措施中去解决。
七、招标控制价编制执行我区相关定额及人材机计算规定
1、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我区现行定额中已有的项目原则上按照定额的规定套用,无定额套用的项目可暂时根据市场行情自行确定,同时向造价管理机构反映,以便补充完善。
编制控制价时,费用定额中有费率区间的可竞争费用(如管理费、利润等),一般情况下用中值计算,特殊工程业主可在区间内自行选择。
2、人材机价格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材料单价应按照编制期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执行。
人工单价按照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文件执行,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我区最新机械台班定额(可以调整人工及燃料动力费)执行,不能按照自行了解的人工市场单价和机械台班市场租赁价执行。
计日工中的人工综合单价可参考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劳务市场信息价计算。
八、措施项目清单不列入与本工程无关的项目
措施项目清单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常规列项,不要将与本工程无关的项目全部罗列。
其中:
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等项目为必列项目,编招标控制价时,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率按高限计取。
市政工程施工围栏属于技术措施项目,不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关于基坑开挖支护措施费列项,分如下不同情况考虑:
1、一般基坑。
地质情况较好的一般基坑,只需做钢筋网和喷射混凝土护坡等普通支护的,该支护费用可按技术措施项目中“基坑开挖支护费”列项并计价。
2、深基坑或地质情况复杂的基坑。
该类基坑支护按规定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方案须经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后才能施工。
若与主体工程一起发包时,该支护费用应在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列项并计价;若单独发包时,可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项并计价。
九、其他项目清单中部分项目是否列入要视具体情况定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检验试验配合费及检验试验费暂估价是每个工程必列的项目,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可视具体情况定。
1、暂列金额。
由于原制定的暂列金额估算费率(10-15%)是按照通常情况考虑的,实际应用时可视工程具体情况适当降低暂列金额估算比例。
2、计日工。
计日工的内容和数量均为招标人估列,报价金额为包含管理费和利润在内的综合单价。
计日工的作用主要是为施工期间签证的零星工程计价提供依据,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需要列入由招标人定,不作强制规定。
将多个专业分部合并成一个单位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计日工等内容仅在主体分部工程中列项。
如建筑装饰工程一般在建筑工程分部中列项,装饰工程分部不再重列;市政道路工程一般在道路工程分部中列项,不在排水工程分部重列;市政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