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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语法功能及其历史演变

【原文出处】中国社会科学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199703

【原刊页号】160-178

【分类号】H1

【分类名】语言文字学

【作者】袁毓林

【复印期号】199708

【标题】“者”的语法功能及其历史演变

【正文】

  本文借助谓词隐含的观念,证明所谓自指的“者”和转指的“者”可以联系起来,用一种统一的理论来解释其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

作者还从句法结构的转换和生成的角度,考究“者”表示提顿语气这种表达功能的结构理据,并简要地勾画了“所”和“者”语法功能消长的历程,揭示了“者”实现提取宾语功能的两种语法机制。

在此基础上,从深层次的语法功能上证明近代汉语“底”来自“者”的可能性,描写并解释了近代汉语同位性偏正结构的历史来源。

  作者袁毓林,1962年生,语言学博士,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

  对于语法结构的演变,只有通过书面记录才能进行观察。

由于自秦汉至晚清汉语一直以形式固定的文言作为书面语,因而口语中实际发生的语法成分的兴替和语法结构的更移就得不到充分的书面反映〔1〕。

比如,现代汉语“的”的前身是近代汉语“底”,“底”的前身是什么呢?

吕叔湘(1943)从用例上证明“底”出于“者”,王力(1958)从语音上推测“底”来自“之”。

因为缺少足够的记录“底”出现和发展的文献资料,所以对这种观点的分歧就难于裁断。

有鉴于此,我们尝试一种“深度探测法”:

对先秦汉语的“者”、“之”和近代汉语的“底”的语法功能作深层次的对比分析,从语法功能上推断“底”源自“者”还是源自“之”。

作为这种研究构想的一个部分,本文着重分析“者”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顺便也讨论“者”和“底”的演变关系。

  关于先秦汉语“者”的语法、语义功能,朱德熙(1983)认为:

“者”是名词化标记,其语法功能是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即加在谓词性成分VP之后,造成一个名词性的形式“VP+者”);其语义功能有自指和转指两种。

例如:

  

(1)智者乐山,仁者乐水。

(《论语·雍也》)

  

(2)仁者,人也;义者,宜也。

(《礼记·中庸》)

  

(1)中“仁者”指有仁这种德性的人,表示转指意义;

(2)中“仁者”指仁这种德性本身,表示自指意义。

这种理论有很强的解释力,但碰到的困难是:

“者”除了在谓词性成分后头出现外,还能在名词性成分后头出现。

例如:

  (3)有颜回者好学。

(《论语·雍也》)

  (4)虎者戾虫,人者甘饵也。

(《战国策·秦策二》)

  按照朱先生的说法,(3)(4)中“者”的语义功能是自指。

那么,这种名词性成分后头的“者”的语法功能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促使我们必须重新解释“者”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

  本文打算引进谓词隐含的观念〔2〕,来证明名词性成分后头的“者”跟谓词性成分后头的“者”具有相同的语法功能(名词化),表示自指的“者”跟表示转指的“者”可以联系起来,用一种统一的理论(提取句法成分、表示转指意义)来作出解释。

同时,勾画“者”句法提取功能的扩张过程,揭示其实现功能扩张的语法机制;以此推测“所”句法功能萎缩的原因,并从语法功能上证明“者”演变为“底”的可能性。

  一、自指的“者”和转指的“者”

  根据朱德熙(1983),名词化标记“者”有转指和自指两种语义功能;转指的“者”(记作“者t”)是提取主语的,所以“VP+者t”的VP中的主语必须缺位;自指的“者”(记作“者s”)不提取句法成分,所以“VP+者s”的VP中可以没有缺位。

例如:

  

(1)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孟子·滕文公上》)

  

(2)〔()以粟易械器〕者,不为厉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

(同上)

  例

(1)的指称形式前有相应的陈述形式,这种“VP+者t”的空位里不能加上主语;例

(2)是“VP+者s”的例子,空位里可加上主语“农夫”。

  朱先生已经注意到,主语不缺位的“VP+者t”提取的是VP这个主谓式谓语的主语(所谓大主语,记作S)。

我们则发现,这个充当谓语的主谓结构中的主语(所谓小主语,记作S')通常是一价名词〔3〕。

例如:

  (3)a.〔力不足〕者,中道而废。

(《论语·雍也》)

  b.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

(《孟子·梁惠王上》)

  c.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

(《孟子·尽心上》)

  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在先秦汉语中,主谓谓语句的小主语S'大都是一价名词。

例如:

  (4)a.夫滕,壤地褊小。

(《孟子·滕文公上》)

  b.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

(《论语·雍也》)

  c.夫@①梨橘柚果luǒ@②之属,实熟则剥,剥则辱,大枝折,小枝泄。

(《庄子·人间世》)

  所以,提取大主语的“VP+者t”中的小主语通常也只能是一价名词。

  “者t”只能提取主语,不能提取宾语。

不过,在先秦汉语中,宾语可以通过话题化(topicalization)这种句法转换而成为大主语〔4〕。

例如:

  

(1)a.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

(《孟子·离娄下》)

  b.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

(同上)

  c.孔子曰:

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同上)

  宾语前移以后,或者在原来的句法位置上留下一个空位,或者用代词“之”填空。

当宾语话题化为主语以后,就可以用“者t”提取它了。

例如:

  

(2)a.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

(《孟子·公孙丑上》)

  b.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

(《论语·卫灵公》)

  c.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

(同a)

  这就是说,通过把宾语话题化为大主语这种手续(procedure),“者”间接地获得了提取宾语的句法功能。

而这种“VP+者t”中的小主语不是一价名词,“VP+者t”提取的是动词性成分的受事。

前述小主语是一价名词的“VP+者t”,提取的是一价名词的从属成分。

总之,由主谓结构组成的“VP+者t”,它所提取的必须是这个主谓结构的主语或谓语的从属成分。

  在先秦汉语中,数词(记作Sh)可以单独作谓语,其主语可用“Sh+者t”来提取。

例如:

  (3)a.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

曰:

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

〔()五〕者,天下之达道也。

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

(《礼记·中庸》)

  b.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孟子·梁惠王上》)

  c.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

(同上)

  (3b)中的“五十者”并不是单纯的“Sh+者t”,而是省去了小主语(“年”一类名词)的“S'+Sh+者t”;“颁白者”也不是单纯的状态词(D)加“者t”,而是省去了小主语(“发”一类名词)的“S'+D+者t”。

这种“Sh/D+者t”提取的是主谓结构S'+Sh/D的大主语。

因为充当小主语的一价名词的意义(年纪、头发)已经包含在谓语(五十、颁白)的选择特征中,在具体的上下文中很容易激活,所以常可省去〔5〕。

(3c)并列了四个表示存在的小句,其中第1、2、4小句用处所词(庖、厩、野)作主语,而第3小句却用一般名词(民)作主语;但是,词类序列这种句法形式上的差异却丝毫不影响这四个小句在语义上的和谐。

这个现象引起了许多语法学家的关注〔6〕,我们用一价名词缺省及其语义激活的学说解释如下:

在“民(面)有饥色”中,因为充当小主语的一价名词(面)的意义已经包含在宾语(饥色)的意义(饥饿的脸色)中,所以可以省去;但这个被省去的成分仍然在这个小句的语义解释中发挥作用。

因此,这四个小句虽然在主语的形式类的选择上很不一致,但在意义上都是以处所作为叙述的出发点(话题)的。

  上文说到,先秦汉语的主谓谓语句的小主语大都是一价名词,现在从例(3b、c)又可以发现:

当这种小主语的语义功能被其谓语、谓语中的宾语或大主语激活时它可以省去,从而给着眼于表层形式的语法分析带来了困扰。

  由于“者”有自指和转指两种语义功能,因而“VP+者”是歧义结构;它到底表示自指还是转指,有时只能根据上下文来断定。

例如:

  

(1)a.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礼记·中庸》)

  b.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

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

(同上)

  

(2)a.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

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

(同上)

  b.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灾及其身者也。

(同上)

  (3)a.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轼其父者有之。

(《孟子·滕文公下》)

  b.南门之外,有黄犊食苗道左者。

(《韩非子·内储说上》)

  c.春秋无义战。

彼善于此,则有之矣。

(《孟子·尽心下》)

  d.齐宣王问曰:

“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

”孟子对曰:

“于传有之”。

曰:

“臣轼其君可乎?

”(《孟子·梁惠王下》)

  (1a)、(2a)中的“VP+者”表示自指,(1b)、(2b)中的“VP+者”表示转指。

朱德熙(1983,§4.1.1)认为(3a)中的“者”是转指标记,在“臣/弑其君者t”中是“VP+者t”这个后置定语修饰中心语“臣”,它跟(3b)是同一类型的句法结构。

我们则根据(3d),认为(3a)中的“者”是自指标记,应分析成“臣弑其君/者s”,它跟(3c)是同一类型的句法结构。

  二、两种“者”的统一解释

  上文强调“者”有自指和转指两种语义功能,事实上“VP+者s”跟“VP+者t”并不是截然对立的,真正必须解释为“VP+者s”的实例并不多见。

这里面至少有三种情况:

第一,有些通常被认为是表示自指的句法结构,其实是“VP+者t”的实例(token)。

例如:

  

(1)a.〔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

(《孟子·离娄上》)

  (←a'.不行先王之道,故虽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

  b.〔事不同皆王〕者,时异也。

(《商君书·画策》)

  

(2)a.齐侯为楚伐郑之故,请会于诸侯。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a'.〔齐侯请会于诸侯〕者,楚伐郑也。

  b.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

文献不足故也。

(《论语·八佾》)

  c.隰之役,而父死焉。

以国之多难,未汝恤也。

(《左传·哀公二十七年》)

  例

(1)是“VP[,1]+者,VP[.2]+也”的句式,VP[,2]跟VP[,1]之间有因果关系:

VP[,1]表示一种结果(effect),VP[,2]表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cause)。

从表面上看,这里的“者”是自指标记,“VP[,1]+者”指“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这类事态(thestateofaffairs);事实上,这里的“者”是转指标记,“VP[,1]+者”指造成“今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的原因,后面的“VP[,2]+也”则具体指明这种原因是“不行先王之道”。

因此,“VP[,1]+者”跟“VP[,2]+也”之间具有同一性的判断关系。

现代汉语中也有类似的句式,例如“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他酒后驾车”。

我们可以把(1a)这种判断句看做是从(1a')这种因果复句转换出来的,“者t”加在结果分句VP[,1]之后构成“V[,1]+者t”,用以转指造成VP[,1]的原因。

这跟“者t”提取主谓结构的主语的程序是相似的,可对比如下:

  陈述形式指称形式所指

  ──────────

  主语+谓语—→谓语+者t=〉主语

  原因分句+结果分句—→结果分句+者t=〉原因

  例

(2)都是因果复句的例子,“者t”可以加在结果分句之后以转指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

  第二,有些通常被认为是自指标记的“者”,其实是从状态词后缀演变出来的助词。

例如:

  

(1)a.蓼蓼者莪,匪莪伊蒿。

(《诗·小雅·蓼莪》)

  b.丘何为是栖栖者与?

(《论语·宪问》)

  

(2)a.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

(《论语·乡党》)

  b.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

(《礼记·檀弓下》)

  c.晋荀吴伪会齐师者。

假道于鲜虞,遂入昔阳。

(《左传·昭公十二年》)

  后缀“者”经常用在状态词后面(如例1),渐渐地获得了“……的样子”一类意义;推广一步用在动词性词组后面表示某种状态(如例2),遂从状态词后缀变成了助词(类似现代汉语的“似的”)。

我们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是因为看到跟“者”意义和功能相似的“然”也经历了这种变化。

例如:

  (3)a.终风且霾,惠然肯来。

(《诗·邶风·终风》)

  b.子贡蹙蹙然立不安。

(《庄子·天运》)

  c.其志@③@③然。

(《孟子·尽心下》)

  d.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孟子·公孙丑上》)

  (4)a.夫子若有不豫色然。

(《孟子·公孙丑下》)

  b.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

(同上)

  c.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

(《礼记·大学》)

  d.道则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似不可及也。

(《孟子·尽心上》)

  “然”本来是指示代词,后来演变成状态词后缀(如例3)〔7〕,再进一步演变成用在词组之后的助词(如例4)。

再如:

  (5)a.若不得者,则大忧以@④。

其为形也亦愚哉!

(《庄子·至乐》)

  b.即有所取者,是商贾之人也,仲连不忍为也。

(《战国策·赵策三》)

  例(5)中的“(若/即)……者”表示假设,可把它看做是跟例

(2)中表比拟的“似……者”相关的句式。

即认为“若/即……者”本来表示比拟(把非A当做A看待),后来演变成表示假设(把未实现或不可实现的事当做已实现的事看待)〔8〕。

这样,“者”获得了表示假设的专门意义,演变成助词(类似于现代汉语的“的话”)。

总之,我们认为“似/伪……者”、“(若/即)……者”中的“者”不一定跟名词化标记“者s”相关。

  第三,为数最多的被认为是表示自指的“VP+者s”,其实是省去了言说类动词的“(曰/谓)VP+者t”。

这可从跟这种指称形式相应的陈述形式上看出一些端倪。

例如:

  

(1)a.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礼记·中庸》)

  (……谓之中—→谓之中者—→中者)

  b.天子适诸侯曰巡狩。

〔巡狩〕者,巡所守也。

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

  〔述职〕者,述所职也。

(《孟子·梁惠王上》)

  (……曰巡狩—→曰巡狩者—→巡狩者)

  c.故〔素也〕者,谓其无所与杂也;〔纯也〕者,谓其不亏其神也。

(《庄子·刻意》)

  d.〔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

(《孟子·告子下》)

  如果承认上例的“VP+者”之前省去了“曰、谓”一类动词,那么就得说“(曰/谓)VP+者”提取的是“曰/谓+VP”的主语,“者”的语义功能是转指。

  在这里,我们通过谓词省略的假设使问题的讨论得以大大地简化了。

但是,我们应该追问:

这种谓词省略的方式在理论上有没有可能性?

在事实上有没有根据?

首先,从理论上看,言说类动词是可以有条件地省去的。

现代汉语中也有此类形式,它省去言说类动词而原来依附在以这种动词为核心的结构之后的助词则继续保留。

例如:

  

(2)a.(你问)今天星期几吗?

  └──────┘└┘

  b.(你问)他去不去吗?

  c.(你说)你什么时候来吧!

  d.(你说)你去不去吧!

  (2a、b)是省去了“你问”一类词语的回声问句(echoquestion),(2c、d)是省去了“你说”一类词语的祈使句。

有意思的是,谓词及其主语省去以后,原来依附在回声问句和祈使句后面的助词“吗、吧”却可以继续保留。

  其次,在语言事实上这种谓词省略的假设却碰到了困难。

因为在先秦汉语中,我们没找到“谓之+VP+者”这种不省去言说动词的指称形式,倒是在宋朝朱熹的《四书集注》中发现了一例〔9〕:

  (3)“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

(《礼记·中庸》)朱注:

谓之达德者,天下古今所同得之理也。

不过,这是可以从“谓”的句法组合功能和“者”的成分提取功能两方面得到解释的。

下面先来考察“谓”跟它的从属成分的各种配列(arrangement):

  (4)a.楚人谓乳谷,谓虎於菟。

(《左传·宣公四年》)

  b.言非礼义,谓之自暴也。

(《孟子·离娄上》)

  c.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论语·学而》)

  d.爱人利物之谓仁。

(《庄子·天地》)

  e.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论语·子路》)

  “谓”之前可以有施事主语(如“楚人、吾”,记作X),之后可以有两个宾语:

表示受事的近宾语(如“乳、虎”记作Y)、表示系事的远宾语(如“谷、於菟、自暴、仁”,记作Z);其中,施事X常可省去(如b、d、e),受事Y常可通过话题化而前置于动词作主语,并在其原来的句法位置上用“之”填空(如b)。

也就是说,由“谓”构成的叙事句有下面两种基本形式:

  S[,2]:

X+谓+Y+ZS[,2]:

Y,(X)谓+之+Z

  从S[,2]可以发现,“谓+之+Z”的主语既可以是受事Y(如4b),也可以是施事X(如4c)。

这样“谓之+VP+者t”成了歧义结构:

它既可以提取并指称受事主语Y(如4b:

“〔()谓之自暴〕者”=〉言非礼义),也可以提取并指称施事主语X(如4c:

“〔()谓之学矣〕者”=〉吾)。

我们相信,为了避免歧义是“谓之+VP+者”这种形式很少被人使用的根本原因。

  跟“谓+之+VP”相应的另外一种没有歧义的名词化形式是“所谓+VP”。

“所”是专门提取宾语的名词化标记(详见第四节),它可以提取“谓+之+VP”中的代词宾语“之”,造成“所谓+VP”这种指称形式。

“所谓+VP”提取并指称“之”,而“之”又是称代移位到“谓”之前的受事Y的;因此,Y和“所谓+VP”在语义上有某种等同(equivalent)关系,可以构成判断句S[,3]:

“Y,所谓+VP”。

例如:

  (5)a.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S[,2]:

吾见申叔,夫子谓之生死而肉骨也。

  b.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

(《左传·隐公三年》)

  c.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

(《孟子·离娄上》)

  “者”是专门提取主语的名词化标记,它可以提取S[,3]的主语Y,造成“所谓+VP+者”这种指称形式。

“所谓+VP+者”经常作主语,让跟它所指相同的Y作谓语,从而构成判断句S[,4]:

“所谓+VP+者,Y也”。

例如:

  (6)a.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

(《庄子·骈拇》)

  b.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

(《礼记·大学》)

  (S[,2]:

毋自欺谓之诚其意→S[,3]:

毋自欺,所谓诚其意也→)

  c.世俗所谓不孝者五,……(《孟子·离娄下》)

  这样看来,“所谓+VP”这种句法形式主要的表达功能是让VP(即系事Z)能作判断句的谓语,对受事Y的性质进行断定(如例5);“所谓+VP+者”这种句法形式主要的表达功能是让VP(即系事Z)能作判断句的主语,让受事Y对系事Z所属的性质进行解释(如例6)〔10〕。

尽管“所谓+VP”跟“所谓+VP+者”所指相同(都转指受事Y),但句法功能不同:

前者常作谓语,后者常作主语;语义功能也不同:

前者指称“谓”的近宾语Y或其代词“之”,后者指称“谓”的受事主语Y。

“所谓+VP+者”经历了两次名词化转换,成了一种形式很繁复的结构。

并且,在名词性成分“所谓+VP”上加“者”,这跟转指标记“者”必须加在谓词性成分后头的要求相悖。

于是,在交际的省力原则和体系的一致原则这种语言系统内外的双重压力下,“所谓+VP+者”就紧缩成“VP+者”(如例1)。

  三、“者”的表达功能及其结构理据

  “者”还能加在名词性成分之后,构成“NP+者”,它跟“VP+者”中的“者”在语法功能上有没有同一性呢?

假如我们能证明“NP+者”中隐含了“曰、谓”一类动词,“者”提取“(曰/谓)NP”的主语;那么就可以说这种“者”的语法功能也是名词化,语义功能也是表示转指。

例如:

  

(1)a.造父者,天下之善御者也。

(《荀子·儒效》)

  a'.南方有倚人焉,曰黄缭,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

(《庄子·天下》)

  (→(名曰)黄缭者,南方之倚人也。

  b.鲁人有周丰也者。

(《礼记·檀弓下》)

  

(2)a.‘虎者,戾虫;人者,甘饵也。

(《战国策·秦策二》)

  a'.南方有鸟焉,名曰蒙鸠,以羽为巢,而编之以发,系之苇苕。

(《荀子·劝学》)

  (→(名曰)蒙鸠者,南方之鸟也。

  b.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

(《庄子·逍遥游》)

  b'.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xiǔ@⑤,君子不近,庶人不服。

(《荀子·劝学》)

  (→(名为)芷者,兰槐之根也。

  (3)a.《书》曰:

“洚水警余。

”——洚水者,洪水也。

(《孟子·滕文公下》)

  a'.水逆行谓之洚水。

(《孟子·告子下》)

  (→S[,3]:

水逆行,所谓洚水也→S[,4]:

(所谓)洚水者,水逆行也)

  b.名也者,相轧也;知也者,争之器也。

(《庄子·人间世》)

  b'.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

残贼之人,谓之一夫。

(《孟子·梁惠王下》)

  (→S[,3]:

残贼之人,所谓一夫也→S[,4]:

(所谓)一夫也者,残贼之人也)

  例

(1)

(2)的“NP+者”中的NP是专有名词和事物的类名,从相应的陈述形式“(名)曰/为+NP”上可以假设:

指称形式“NP+者”是“(名)曰/为+NP+者”的紧缩形式。

例(3)的“NP+者”中的NP是事物的类名或表示抽象性质的名词,从相应的陈述形式“谓之+NP”上可以假设:

指称形式“NP+者”是“所谓+NP+者”的紧缩形式。

  跟“所谓+VP+者”与“所谓+VP”的句法功能相平行,“所谓+NP+者”主要作主语,“所谓+NP”主要作谓语,也可以作主语。

例如:

  (4)a.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

(《孟子·梁惠王下》)

  b.季子然问:

“仲由、冉求可谓大臣与?

”子曰:

“吾以子为异之问,曾与求之问。

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今由与求也,可谓具臣矣。

”(《论语·先进》)

  (5)a.彼所谓豪杰之士也。

(《孟子·滕文公上》)

  b.如琴张、曾皙、牧皮者,孔子之所谓狂矣。

(《孟子·尽心下》)

  c.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

(《孟子·告子下》)

  “所谓+NP”、“所谓+NP+者”及其紧缩形式“NP+者”三种格式的所指相同,其中“NP+者”最常用,“所谓+NP”较少用。

  为了方便,我们把“所谓+VP+者”、“VP+者”和“所谓+NP+者”、“NP+者”合记为“(所谓)Z+者”。

下面讨论“(所谓)Z+者”的表达功能。

从语法意义上看,“(所谓)Z+者”指称某个被叫做Z的事物,并且听、说双方都预设(presuppose)存在着这么一个事物;所以“(所谓)Z+者”是一种表示有定(definite)的语法形式,经常作句子的主语。

但是,从构成上看,“(所谓)Z+者”是一种用系事Z加上“者”来转指缺位的受事Y的表达形式,其真实所指(referent)是不明确的;所以它的谓语部分可以是否定或疑问形式,更多的是作出解释的判断性陈述形式。

例如:

  

(1)a.陈留父老者,不知何许人也。

(《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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