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唐山市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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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唐山市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唐山市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管理办法

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是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___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

为规范评选表彰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的工作,提高评选表彰工作质量,促进创建活动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文明城市”、“自治区文明乡镇”、“自治区文明村屯”和“自治区文明单位”是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区发挥示范作用的城市、乡镇、村屯和单位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要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目标。

第二章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第四条自治区文明城市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实践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长抓不懈。

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

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九大和谐建设”全面推进。

(二)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

___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宣传广泛深入,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形成制度。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

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诚信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广泛深入。

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同和热情参与,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持续推进。

基层创建工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吸引力强。

广泛深入开展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等九大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四)___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___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依法行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

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窗口行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市民文明素质普遍提高,移风易俗,革除陋习,反对迷信邪教,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成为广大市民自觉行动,形成了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风尚。

(五)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科教文卫体事业投入逐年增加。

义务教育高于自治区规定水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各项教育成效显著。

科普工作依法扎实开展,科普阵地特色鲜明。

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建立了疫情防治和应急机制。

居民健康水平高于同类城市。

计划生育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区先进水平。

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成绩显著,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繁荣健康。

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得力。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设施配套。

社会用语、用字规范文明。

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积极有效扶持。

社会福利设施完备。

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六)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社会稳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群众有安全感。

有效遏制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坚决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

___和“黄赌毒”得到遏制。

城市管理法规、制度较健全,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

城市规划体系完备,城市环境清洁有序,绿化美化成效显著,主要道路交通顺畅,无障碍设施建设达到自治区标准。

城市环保措施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效果显著,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自治区环境质量标准。

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齐备,运行稳定,服务网点设置合理。

节能减排工作达标。

城市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八)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综合指标增长较快,经济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效果显著。

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扶贫帮困措施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到位,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

具体考核工作依照《自治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

第五条自治区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屯评选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

党委、政府、村党委(党支部)、村委会认真学习、实践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坚持长抓不懈。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执政为民,在群众中威信高,干群关系融洽和谐。

(二)思想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宣传“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依据《纲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倡导良好道德风尚。

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

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文明村镇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奋斗目标、具体措施、职责任务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人员机构、资金投入、管理协调、监督激励“五到位”;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广泛开展文明户、文明村屯、文明乡(镇)、文明单位、城乡共建、联片共建、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活动,引导群众在参与活动中获得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以“九大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四)社会服务优质规范。

___、党员干部转变服务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广泛发扬民主,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利益,群众满意率较高。

各个行业基层站所、各种服务窗口恪守职业道德,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增加便民措施,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自觉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五)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

坚持开展科普活动,大力推广致富实用科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拓展致富信息渠道。

尊师重教,积极发展教育事业,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标,无青壮年文盲。

健全卫生保健网络,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体系,落实卫生防疫措施,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达标。

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扫除陈规陋习,反对迷信愚昧。

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不断完善文化、体育设施,以先进文化占领和巩固思想文化阵地。

(六)社会治安秩序安定。

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群众法纪观念强,自觉遵纪守法,并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农民的公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乡(镇)村(屯)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治安形势平稳,群众有安全感。

领导干部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乡(镇)、村(屯)无恶性刑事案件、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无___和“黄赌毒”丑恶现象,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七)环境面貌整洁优美。

制定并严格实施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科学合法用地,村镇建设布局合理、环境良好、美观舒适。

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公用设施逐步配套。

治理整顿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净化,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保护环境,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无污染事故发生。

环境保护知识普及,环境质量达到自治区标准。

珍惜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无破坏生态事件。

(八)基层民主健全有效。

扩大基层民主,保障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乡镇人大代表依法直接选举产生,乡镇人民___的各项职权充分落实,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施政,政务公开全面推行,乡村关系协调。

村委会成员依法选举产生,村党委(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融洽;村民会议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村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九)农村经济发展壮大。

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科技投入,改善生产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服务的功能,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稳定增长,农民收入逐年增加,主要经济指标居本市领先水平。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病残孤寡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第六条自治区文明单位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单位能够认真学习实践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深入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

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

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

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落实卫生防疫制度。

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达标。

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___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

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

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

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自治区环保标准。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全区同行业前列。

___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

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区同行业领先水平。

第三章申报和评选第七条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八条凡是符合自治区文明城市标准的地级市、县级市均有资格申报自治区文明城市。

地级市的市辖区和县城,可参照自治区文明城市标准,申报自治区文明城区、文明县城。

凡是符合自治区文明乡镇(村屯)标准的乡、民族乡、镇、建制村均有资格申报自治区文明乡镇(村屯)。

凡是符合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准的___、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均有资格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

申报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原则上应先是地级市(部门)的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

第九条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的评选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

(一)自愿申报。

具备申报资格的城市、乡镇和村屯可自愿向上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

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可自愿向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

垂直管理系统的单位向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自治区直属单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向上一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参加自治区文明城市评选的地级市直接向自治区文明委提出申请。

(二)逐级推荐。

各级文明委按照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村屯)、文明单位的标准和申报资格对申报城市、乡镇(村屯)、单位进行审核,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逐级向上一级文明委推荐。

最后由市和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文明委统一审核后,提出本市和本系统的拟推荐___。

(三)提前公示。

各市和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文明委须将拟推荐___在当地主要媒体或全系统内以适当方式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公示期满后,正式向自治区文明委办公室提交推荐报告。

(四)择优评选。

自治区文明委办公室对各市、各有关部门的推荐报告进行审核,以适当方式征询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___。

对垂直管理系统推荐的单位,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___。

审核并在**日报公示后,提出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建议___,报自治区文明委审议。

第四章表彰第十条自治区文明委审议批准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建议___后,正式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牌匾规格宽60厘米,高40厘米。

获授予文明单位、文明乡镇称号的单位可给单位全体职工一次性发放一个月工资的奖励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的办法和标准依照桂财预[xx]62号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十一条各市、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奖励办法,对获得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城市、乡镇、村屯和单位及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奖励。

第五章指导、监督和管理第十二条对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市和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文明委负责。

各市、各部门文明委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十三条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对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在届期内实行动态管理。

各市和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文明委每年要对获得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并向自治区文明委办公室提出复查报告。

对于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的,应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查明情况,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报自治区文明委办公室。

各地级文明城市的复查由自治区文明委办公室负责。

第十五条被撤销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称号的,不得参加下一届评选。

经过认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以后的评选。

第十六条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牌匾是荣誉的象征,又是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标志,要悬挂在乡镇、村屯和单位大门(楼)前显著位置。

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门(楼)前只悬挂最高一级文明乡镇、文明村屯、文明单位牌匾。

撤销文明乡镇、文明村屯、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其牌匾和荣誉证书,由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回。

第十七条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单位,其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如同一栋楼或一个大院办公的不另申报,可以参加共同创建,在呈报表中注明,一并考核。

单位内设机构参加内部的创建活动。

共同创建单位发生重大问题受到处理的,整体一并不再享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待遇。

第十八条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如变更名称、变动隶属关系,应及时向市和自治区主管部门文明委备案;重划、重组、撤销、分立、合并的,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屯和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行终止。

以上情况均应及时报自治区文明委办公室。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自治区文明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市文明委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文明委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自治区文明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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