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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

 

丽水市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

 

        丽水市科技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进行了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

继而十八届五中全会又将创新发展确立为“十三五”必须坚持的五大发展理念之首,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科技创新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因此,在把握中央科技创新全面布局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等要求,以及《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丽水市“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和科技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目 录

一、“十二五”科技发展1

(一)发展成就1

1.科技综合实力明显提升1

2.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1

3.科技创新平台逐步健全2

4.科技人才队伍稳步壮大2

5.知识产权战略成效斐然3

6.科技创新环境日益优化3

7.防震减灾体系初步建成4

(二)存在问题5

二、“十三五”科技创新形势6

(一)发展形势6

(二)客观需求7

三、总体思路与目标8

(一)指导思想8

(二)基本原则9

(三)发展目标10

1.总体目标10

2.具体目标10

四、战略重点12

(一)建设三大创新载体12

1.产业化基地12

2.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3

3.创新服务平台13

(二)实施七大科技工程14

1.创新主体培育工程14

2.科技大市场建设工程15

3.科技金融结合工程17

4.科技惠民推进工程18

5.创新人才引育工程20

6.知识产权实施工程21

7.科技文化融合工程23

(三)突破四大产业技术链24

1.传统产业24

2.战略性新兴产业26

3.生态农业29

4.现代服务业32

五、保障举措35

(一)加强规划组织领导,提升规划管理水平35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36

(三)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优化科技评价管理36

(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多元投入体系37

(五)优化创新成果交易体系,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应用38

(六)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建立创新生态体系38

一、“十二五”科技发展

(1)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市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切实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创新驱动、科学发展的道路。

1.科技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全市已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扶持、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机制,区域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传统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全市新增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172家,2015年累计达到210家,比2010年增长了近5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约380亿元,比2010年的87.42亿元增加了334.7%。

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63家,2015年突破300家。

省级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12家。

省级企业研究院14家。

全市共争取上级科技资金33746.1万元(市本级11213.9万元),创历史新高。

“东部绿色生态屏障地区节能减排关键技术与区域示范”等一批重大、重点项目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支持。

丽水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特色产业基地、龙泉汽车空调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成功列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实现了我市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上“零的突破”。

2.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全市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平均值为4.0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19倍;市本级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平均值为1.114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68倍。

R&D经费投入平均值为9.974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6.1倍。

新产品产值率由11.8%提高到33.1%。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十一五末期的7.93%达到25.6%。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2.3%和4.2%,高出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8和3.7个百分点;2015年,下派科技特派员166人,实施科技项目312项,经费投入6709万元;实施创业项目数量1520项,经费投入6407万元,各项指标均居省内前列。

科技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支撑作用逐渐显现。

3.科技创新平台逐步健全

共建设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2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5个,省级创新服务平台6家,市级创新服务平台8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97家。

4.科技人才队伍稳步壮大

研发人员数由2011年的0.29万人·年增加到2014年的0.56万人·年。

截至2014年底,全市人才资源总量为30.56万人,人才每万人拥有量约为1384人。

企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7家,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28家,重点企业创新团队10个。

入选“国千”人才3人,“省千”人才12人。

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才4人,第二层次人才19人。

5.知识产权战略成效斐然

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需求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从“点、线、面”不同层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软实力。

2015年丽水市正式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主题为“轻型知识产权支撑绿色崛起”。

龙泉市列为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县(市)。

全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由2011年的3091件和1967件,增长到2015年的6148件和4348件;2015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834件和280件,同比增长74.48%和76.1%。

全市专利申请量达23536件(其中发明专利2303件),专利授权量达17553件(其中发明专利695件)。

新增注册商标3705件,累计25459件,新增驰名商标1件,累计13件;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累计达到24件,省著名商标166件,市著名商标279件。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省级专利示范企业6家,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5家,并首次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

6.科技创新环境日益优化

《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山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定》(丽委发〔2013〕53号)、《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级科技金融合作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5〕166号)、《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丽水市行业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制定实施;出台丽水市“绿谷精英和创业创新团队引领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并做好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评审工作,激发了全社会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将招才引智(科技强市)工作列入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科技政策支持和科技经费的引领导向作用,完善科技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强化科技协同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网上技术市场、专利申请授权量等科技创新指标的落实,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等加快创新发展的积极性。

7.防震减灾体系初步建成

一是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十二五”期间,市政府首次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到对各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中。

我局连续三年在全国地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考核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

二是地震监测台网得到不断完善。

截止2015年10月,我市已建成18个地震观测台,共25套监测设备,另有两个GNSS基本站。

三是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提升。

“十二五”期间,9个县(市、区)相继完成了地震应急桌面推演、地震应急预案修订。

四是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卓有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0多次,受众人数达百万人次。

在丽水市实验小学、莲都区人民路小学等7所中小学建成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展示馆。

(2)存在问题

虽然成就明显,但展望未来,我市科技创新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制约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一是省内纵向比较,我市科技投入应进一步加大。

根据我省2014年度设区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报告显示,丽水市科技投入综合评价倒数第一。

全市对科技的投入氛围还没形成,严重影响科技进步水平的提高。

二是科技产出质量有待提升。

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丽水市发明专利占专利授权比重分别为4.52%、2.51%和1.96%,尽管2014、2015年回升为4.35%和7%,但十二五期间,我市科技产出质量并无显著提高,专利授权总量中多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为主,发明专利所占比重偏低。

三是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

我市领跑型科技龙头企业数量少,科技资源有限,中小企业研发能力不足,与国家、省级科技资源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不足,最终导致优势的科技成果对改造和提升地方传统产业支持潜力未挖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较低。

四是科技人才结构不尽合理。

与省内发达地区相比,我市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在总量、结构、层次等方面,都有着比较大的差距,高层次科技人才数量少、高新技术及复合型人才紧缺、人才流失与断层等问题非常突出。

我省2014年度设区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报告也显示,丽水市在万人拥有R&D活动人员、企业R&D人员占企业从业人员比重等关键指标上省内均倒数第一。

五是科技创新体制亟待健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还不完善,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探索正在起步阶段;产业和行业创新平台建设刚刚起步;科技中介结构发展步伐不快。

二、“十三五”科技创新形势

(1)发展形势

“十三五”期间,国内外经济科技形势将发生重大变化,科技改革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国际看,科技创新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和特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

一是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

科技创新链更复杂,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产业更新换代不断加快。

二是创新全球化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跨国公司研发投资推动技术、知识、信息、资本、人才等创新资源在全球配置,全球创新中心呈现多极化态势,亚洲日益成为全球创新资源聚集区。

三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

世界主要国家抓紧制定新的科技发展战略,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

围绕人才、资本、市场和专利等战略资源国际争夺更加激烈。

从国内看,科技体制改革进入攻坚克难期,科技全方位开放的战略空间更加广阔。

一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的需求更加迫切。

适应经济增长新常态的唯一对策就是不断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二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科技创新服务的任务更加艰巨。

科技创新的广泛应用和深度拓展不断挑战固有利益格局,倒逼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深层次改革,进一步发挥科技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推动作用非常关键。

三是适应国家开放新格局、推动科技全方位开放的战略空间更加广阔。

我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新格局逐步形成,推进“一带一路”等开放新举措为科技全方位开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四是区域交通改善带来更大经济发展机遇。

我市处于长三角和海西两大经济区的交汇带,但长期受制于交通瓶颈,区位优势没能真正转变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势和竞争力。

“十二五”期间实现了“县县通高速”的目标。

2015年底,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完工,丽水已迈入高铁时代。

区位优势加上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丽水发展生态经济提供了历史的机遇。

(2)客观需求

我市已经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亟需进一步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使科技创新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核心作用。

从我市农业来看,要继续巩固基础地位,必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依靠科技创新走出绿色、高效、节约和高附加值的发展路子,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

从传统工业来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是我市第一大行业,以炼钢、轧钢和不锈钢品生产为主。

另外还有化工、羽绒纺织、水力发电、竹木制品加工等传统产业。

但是受国内外市场形势影响,以及要素成本优势被不断挤压,传统工业下行的压力持续增大。

必须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传统工业提质增效,使产品迈向中高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从我市已经确定的“1+9+5”新产业体系来看,也迫切需要科技的支撑和引领。

生态旅游(养生养老)业作为将来第一战略支柱产业,要全力突破千亿级规模,必须形成生态保护、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协同推进、良性互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需要科技的大力支撑。

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健康、文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能源、信息业及生态精品农业等重点领域,需要在核心关键技术上实现重点突破和持续攻关,促进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占领科技制高点,才能打造9大百亿产业集群。

同时,通过科技创新引领,要加速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主的“互联网+”与旅游、商贸、物流、健康、教育、科技、文化、金融等服务业深度融合,催生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高端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互动发展,拓展民宿经济、机器人制造、电子商务、时尚革制品、矿产精加工5大新增长点。

三、总体思路与目标

(1)指导思想

遵循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两富”、“两美”奋斗目标,坚持“两山”战略指导思想,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整合各类创新资源,以科技创新支撑“1+9+5”新产业体系发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深入实施“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赶超”发展战略中的主导作用,把丽水建设成为创新体系全、创新机制活、创新环境优、创新绩效好的创新型城市。

(2)基本原则

1.创新驱动原则。

明确“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的发展模式,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任务,确立科技创新在全市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

2.深化改革原则。

通过结构性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营造均等普惠的科技创新环境。

3.需求导向原则。

尊重科技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科技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4.政策协同原则。

加强创业、创新、就业等各类政策统筹,确保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

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创新经验。

5.开放创新原则。

加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实现人才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加强与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满足丽水自主创新的战略需求。

(3)发展目标

“十三五”科技发展应确保完成三大战略目标:

一是确保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确保我市科技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确保进入创新型城市。

1.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市校合作、科技型企业培育、重点企业研究院、科创平台建设、科技政策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改革,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深化“两化”融合,显著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和生态竞争力,以体制改革释放技术创新红利,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转型、改善生态环境,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为推进山区生态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具体目标

2020年,丽水进入全省创新型城市试点,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城市(县、区)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创新投入、企业创新、结构优化、创新产出四个方面工作;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个;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2030年成为浙西南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为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重达2.0%;全市财政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重达4.0%;年专利授权量达到80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691件。

创新人才规模与质量大幅提升,R&D活动人员达到6858人·年;在全省设区市科技统计监测评价中位次前移。

  ——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能力显著增强。

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4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7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科技型企业累计达到1072家。

工业新产品产值达到945亿元。

成长一批省内领先的创新性企业,打造一批商标品牌和标准。

  ——全社会创新环境更加优化。

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依靠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成一批特色科技创新平台、众创空间、成果转化基地、创新战略联盟和创新团队,形成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为“1+9+5”新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社会经济领域重大科技瓶颈问题加快解决,更多惠及人民生活。

引进50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选拔科技领军人才100人,建设2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

2030年,创建省级创新型示范城市。

依靠科技、知识、人才、文化、体制等创新要素驱动发展,在生态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对周边区域具有高端辐射与引领作用。

丽水市“十三五”科技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2015年

指标

2020年

目标

备注

R&D经费占GDP比重(%)

1.14

2.0

R&D活动人员(人·年)

5067

6858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亿元)

90.02

179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25.61

30%

高新技术企业(家)

210

400

累计

科技型企业(家)

322

1072

累计

专利授权量(件)

4348

8000

当年

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280

691

当年

工业新产品产值(亿元)

561

945

省级以上高新区(产业基地)(个)

5

8

累计

省级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个)

6

10

累计

四、战略重点

(1)建设三大创新载体

1.产业化基地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做好“丽水节能环保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丽水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省级特色产业基地”、“丽水信息产业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炬龙泉汽车空调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以及“国家火炬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工作。

针对丽水的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会同丽水生态产业集聚区,为基地企业提供项目资金支持。

2.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布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12〕94号)》精神,“十三五”期间重点基于“丽水节能环保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丽水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省级特色产业基地”以及“丽水信息产业省级特色产业基地”三个产业基地的建设,将浙江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打造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创新服务平台

针对区域块状经济特色和产业发展优势,按照“一个优势产业建成一个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目标,突出整合、优化和共享,集聚行业创新资源,建立与区域经济相适应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孵化中心)等,着重推进中药材、食用菌、龙泉青瓷、3D打印、机器人、特色机械装备(缙云机床)等区域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高水平打造绿谷信息产业园、物联网产业园、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丽景民族工业园,建设一批创新苗圃和孵化基地。

加快丽水市工业技术研究院、丽水红豆杉研究院等专业研究院建设。

鼓励和支持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等发挥人才和设备优势,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与行业企业联合建立研究院、实验室,推动科技创新,解决行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问题。

(2)实施七大科技工程

1.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1)扶持一批企业研发机构

积极引导优质科技资源向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聚,大力提升我市企业研发机构的研发能力。

进一步优化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的布局,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研发机构,推进产业创新链上下游的对接和整合。

(2)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坚持以创业促创新,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中小企业五年倍增计划,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确保到201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600家,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

对符合条件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申请“种子基金”。

(3)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培育计划,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确保到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60家,到2020年达到400家。

支持高新技术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与统计部门合作,探索建立“丽水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数据库”,对所有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实时更新,跟踪服务。

(4)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

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培养具有国际眼光、战略思维的创新型企业家,鼓励领军企业加大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争取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上市企业。

加强市级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创建工作,形成梯次培育发展机制。

2.科技大市场建设工程

(1)提升网上技术市场服务能力

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开发科技成果登记、市场交易、信用评价、资金支付、云计算服务等功能,加强在线交易、研发设计、创业投资、知识产权和法律、国际交易等服务功能,并利用宽带通信网、智慧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移动电子技术市场。

大力引进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健全诚信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完善技术市场体系

鼓励明确市场化运行主体,围绕技术成果交易、转化与产业化提升技术中介服务功能、完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按照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企业自主创新需要和为企业服务的能力、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完善程度、政府重视程度和政策支持力度等,对县(市、区)分市场进行调整和改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加强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分市场建设。

根据各县(市、区)主要传统产业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需要,鼓励建设一批专业市场,优化技术市场运行服务体系。

各县(市、区)要制订完善专项政策,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办好分市场和专业市场。

(3)培育技术中介服务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精神,编制中介服务体系培育发展的专项规划。

培育一批重点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在现有从事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成果转化以及有关科技代理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或自然科学学(协)会中,根据其实现的业绩,动态选择10家予以重点资助支持。

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中介服务人才、专业人才。

支持实力强、信誉高、运作规范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与国内外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技术中介服务。

鼓励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建立分支机构。

鼓励有条件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与高新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多层次合作,提供技术中介服务。

(4)助推技术成果交易

推动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交易,鼓励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围绕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转让、专利技术许可、专有技术许可、组合许可等,开展许可证贸易、有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协助等,促进技术知识产权在产学研用各方合理、快速地流动和转移,实现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产业化转化。

开展科技成果与创业资本对接服务,组织创业投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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