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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二负债所有者权益资料

2016年全国初级职称考试——考前5天提示

(二)

第一章资产

第八节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

一、固定资产

(一)外购固定资产

1.入账成本=买价+场地整理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相关税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提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动产)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应在购入的固定资产取得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安装调试成本等,作为购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其成本,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3.企业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

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在核算时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1.出包工程

如果企业建造固定资产采用了出包方式,企业支付给建造商的工程价款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必要支出,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2.自营工程

购入工程物资时:

借:

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领用工程物资时:

借:

在建工程

 贷:

工程物资

支付发生的其他工程费用时:

借:

在建工程

 贷:

银行存款

支付工程工资及福利时:

借:

在建工程

 贷:

应付职工薪酬

使用本企业自产产品时(不动产):

借:

在建工程

 贷:

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使用本企业外购的材料时(不动产):

借:

在建工程

 贷:

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使用本企业自产产品时(动产):

借:

在建工程

 贷:

库存商品

使用本企业外购的材料时(动产):

借:

在建工程

 贷:

原材料

工程完工时:

借:

固定资产

 贷:

在建工程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

1.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1)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2)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折旧方法的选择应当遵循可比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相当于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

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折旧率

另外,为了调整该折旧方法的误差,要求在倒数第二年改为直线法。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率

【提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基本账务处理:

借:

制造费用(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

  管理费用(行政用固定资产的折旧)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用固定资产的折旧)

  在建工程(用于工程的固定资产的折旧)

  研发支出(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的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的折旧)

 贷:

累计折旧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1)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企业设置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2)企业发生的某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到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当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

这样可以避免将替换部分的成本和被替换部分的成本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导致固定资产成本被高估。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企业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的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清理的净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净损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1.

借:

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

固定资产

2.

借:

固定资产清理

 贷:

银行存款

3.

借:

银行存款

  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

 贷:

固定资产清理

4.

借:

固定资产清理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

借:

银行存款

 贷:

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动产设备等)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

盘亏: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

固定资产

借: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赔款或责任人赔款)

  营业外支出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盈:

【前期会计差错处理】

借:

固定资产【重置成本】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七)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同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提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投资性房地产

(一)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提示】企业以经营方式租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也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

(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基本账务处理:

借:

投资性房地产

 贷:

银行存款等

(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筑成本、安装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建造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建造成本。

(3)内部转换形成的投资性房地产

A.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根据后续计量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

成本模式:

借:

投资性房地产

  存货跌价准备【转换当时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

开发产品【账面余额】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1.成本模式——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公允价值模式——同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模式:

借: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存货跌价准备【转换当时已提减值准备】

借差: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

开发产品【账面余额】

贷差:

其他综合收益

B.企业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根据后续计量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

成本模式:

①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

借:

投资性房地产【资产的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摊销)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②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资产的账面原值】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

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摊销)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模式下:

借: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摊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换当时已提减值准备】

借差: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原值】

贷差:

其他综合收益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同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应当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按期(月)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存在减值迹象时,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处理。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折旧、不摊销、不减值)

(1)取得租金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会计分录为:

借或贷: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或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收到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①借:

银行存款(处置收入净额)

  贷:

其他业务收入

②借:

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

投资性房地产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①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②借:

其他业务成本

  贷: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记)

③借或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

其他业务成本

同时,如果存在自用资产转化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出现贷方差额的还需要编制会计分录:

借:

其他综合收益

 贷:

其他业务成本

第九节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一、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和土地使用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1.无形资产的取得: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支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提示】

(1)如果无法可靠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

2.无形资产的摊销

(1)进行摊销处理的无形资产的范围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3.无形资产的处置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

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贷:

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或增值税)

贷方: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借方: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无形资产的减值

如果无形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借: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提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等。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第二章 负债

第一节 短期借款

基本账务处理:

1.借入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短期借款

2.提取利息时:

借:

财务费用

 贷:

应付利息

3.归还本息时:

借:

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贷:

银行存款

【提示】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是按期支付的,如按季度支付利息,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其数额较大的,企业应采用月末预提方式进行短期借款利息的核算。

借:

财务费用

 贷:

应付利息

借:

应付利息

 贷:

银行存款

【提示】如果企业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但是数额不大的,可以不采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

财务费用

 贷:

银行存款

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款项

一、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提示】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

如果购入的资产在形成一笔应付账款时是带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的入账金额的确定按发票上记载的应付金额的总值确定。

附有现金折扣条件的应付账款偿还时: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实际偿还的金额)

   财务费用(享有的现金折扣)

无法偿付或无需支付时:

借:

应付账款

 贷:

营业外收入

二、应付票据

如果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偿还款项时

借:

应付票据

 贷:

应付账款

如果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力偿还款项时

借:

应付票据

 贷:

短期借款

三、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四、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清偿。

企业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直接将预收的款项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提示】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1.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归为此类)

3.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1.职工薪酬确认的原则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除辞退福利外的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如下:

借:

生产成本(生产车间一线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酬)

  在建工程(从事工程建设人员的薪酬)

 贷:

应付职工薪酬

2.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1)货币性职工薪酬

①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②职工福利费:

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③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对于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是指职工虽然缺勤但企业仍向其支付报酬的安排,包括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

a.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结转下期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

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b.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在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的职工薪酬。

【提示】企业确认职工薪酬享有的与非累积带薪缺勤权利相关的薪酬,视同职工出勤确认的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①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时:

借:

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发放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

库存商品

②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第四节 应交税费

一、应交税费概述

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有:

1.印花税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税

借: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

3.契税

借: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贷:

银行存款等

4.车辆购置税

借:

固定资产

 贷:

银行存款

二、应交增值税

(一)增值税概述

(二)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1.采购商品和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进项税额)

企业从国内采购商品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2.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管理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

3.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及视同销售行为(销项税额)

(1)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照不含税收入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税法上视同销售行为,计算确认销项税额。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按照销售价款(不含税)的3%的征税率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处购买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其销售的货物一般纳税人也不得抵扣进项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三、应交消费税

1.销售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其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职工等,应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会计处理时,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

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营业税

五、其他应交税费

(一)应交资源税

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的资源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自产自用应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实际缴纳消费税+实际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

(三)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实际缴纳消费税+实际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同时冲减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将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

【提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五)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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