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上海新农村基层体制的特色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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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上海新农村基层体制的特色三篇

  一、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急于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不顾农村的实际情况,不分轻重缓急,草率从事,盲动蛮干。

有的则把新农村建设看成出政绩的天赐良机,急于在任期内出成果。

于是,就不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盲目定指标,下任务,限时间,大拆大建,大搞“政绩工程”。

上述两种作法表面上使得新农村建设轰轰烈烈,实际上却拔苗助长,南辕北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

  本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新农村建设的确是出政绩的好时机。

而且,尽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出发点也是好的,容易引起农民群众的热烈响应,但正是这种急躁带来的狂热使得新农村建设走样,最终反倒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如何才能真正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如何才能真正创造出令农民群众满意的政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就必须对新农村建设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决非易事。

因此,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和乡情出发,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长期奋斗、稳步推进的意识,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对新农村建设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讲求实效。

要牢记“大跃进”的教训,避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不顾农民的承受能力,急躁冒进搞运动。

  二、好高骛远,贪大求全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不顾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盲目追求无法实现的目标,进行不切实际的高标准村庄建设。

于是,就乱占耕地,乱拆民房,建设别墅式的“空心村”、大广场、宽马路。

有的则盲目招商引资,乱上项目,搞“小而全”的重复建设,引进效益低下、能耗严重、污染严重的企业。

这些做法不但脱离农村实际,造成资金浪费、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而且加重了农民负担,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

  由此,农村基层干部应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的地区差异性。

必须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突出重点,量力而行。

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的辩证关系,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盲目跟风,克隆城市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为农村的城市化,把新农村建设当做“克隆”城市的运动。

他们不顾农村的实际情况,把城市建设模式不加分析地照搬到农村,把城市建设中的弊端也扩展到农村,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新一轮破坏中国农村自然生态、历史风貌的运动。

  农村基层干部应消除“建设新农村就是城市化”的认识误区。

须知,新农村建设不是消灭农村,而是再造农村。

新农村建设没有统一标准、没有固定模式,应立足农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建设新农村。

应尊重自然生态,保持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要保护农村的历史文化遗产,防止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体现传统风貌的村落被拆毁。

要探索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农工商协调发展的新农村建设道路。

  四、大包大揽,包办代替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认为各级政府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建设主要靠干部,群众水平达不到。

这种忽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低估群众智慧和力量的做法,使新农村建设出现“政府大包大揽、群众袖手旁观”、“上面热、下面冷;干部热、群众冷”的不利局面。

这种轻视农民,把政府主导变成政府包办代替,搞强迫命令、大包大揽的做法,不仅事倍功半,甚至侵害了农民的利益,引起农民反感。

  农村基层干部应走出“单纯政府主导”的认识误区,要充分重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以农民“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成败的唯一标准。

要吸取过去由政府大包大揽搞运动的教训,正确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中的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

要充分认识到农民才是农村的主人,是新农村的建设者、管理者和维护者,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

要创新思路,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模式。

只有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新农村建设才能获得成功。

  五、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认为新农村建设只是一阵风式的“政治运动”,是上级领导的“政治诉求”,只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好一两个自然村,能应付上级检查就行了。

于是,就大搞形式主义,建设各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样板工程”。

这种敷衍了事的做法不但使新农村建设流于形式,使资源配置严重失调,而且违背了农民的意愿,激化了社会矛盾,无助于农村的良性发展。

  农村基层干部应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为民谋利的正确态度,扎扎实实地为民办实事,不做表面文章,避免新农村建设的形式化,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惠农工程”和“富民工程”。

  六、嫌贫爱富,锦上添花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在开展新农村建设时嫌贫爱富,优先建设“富村”,搞锦上添花的“样板工程”。

他们有意选取交通便利、较为富裕的乡镇、村庄作为试点,或者偏爱种养殖大户,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将其打造成新农村建设的“样板”。

这种把有限的资源过分集中在少数条件较好的试点上,有意堆砌出来的“盆景”式的政绩工程,不但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反而人为地在农村中扩大两极分化,使得富村越富、穷村越穷,富人越富、穷人越穷,违背了共同富裕的初衷。

  农村基层干部要正视农村中存在的地区和人员的贫富差距,找准各自适合的发展道路。

同时,要统筹安排,协调各村、各户的发展,努力缩小各村、各户间的贫富差距。

必须走出嫌贫爱富、锦上添花的误区,不能只热衷于抓富村、富户的示范性,要多干雪中送炭的好事。

要警惕资源过分向试点集中,优先解决贫困村、困难户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使广大农民能够共享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促使农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七、袖手旁观,隔岸观火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认为新农村建设只是上级政府和涉农部门的事情,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对新农村建设缺乏热情、漠不关心,表现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在建设心态上,则抱着试点先行,自己先看,隔岸观火的态度。

  农村基层干部应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事关全民族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各阶层共同的事情,所有社会成员都应该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新农村建设第一线,更是负有责无旁贷的义务,应不分部门、不分地域,群策群力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八、畏难怕苦,悲观失望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消极对待新农村建设,片面夸大新农村建设的困难,认为农村的落后面貌无法改变,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认为实行税费改革后,市县财政困难,“穷财政”无力反哺“穷农村”,基层政府已无力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

同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新农村建设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由此,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缺乏新时代的基层干部应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的确,当前农村总体上还比较落后,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家大力进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但这并不意味着新农村建设就是国家包办代替,它同样需要发挥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

  九、重物轻人,重量轻质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的“新”字,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修路、建房等“硬件”建设,却忽视生产发展、制度创新、生产关系调整、农民素质提高、农民增收、民主管理、公共服务等“软件”建设,使得有的地方出现“新村旧貌”的尴尬局面。

  新农村建设内涵丰富,新农村贵在一个“新”字。

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培养出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农民群体。

要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进行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必要的,但修路、建房等“硬件”建设只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初步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新型农民的培养、现代农业的建立、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等“软件”建设。

其中,新型农民的培养,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又是最艰巨的、最本质的任务。

为此,农村基层干部应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软件”建设上,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建立一个良好的内在驱动机制。

  农村基层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保持良好心态,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应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为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的贡献。

  2018年,全面贯彻落实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和《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号)精神,郊区各区结合各自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社会文明水平,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进一步优化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治理体系

  不断强化党建引领“三农”工作,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并纳入基层党建责任制检查范围,研究制定督查考核量化任务指标,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工作体系。

在城乡党组织中实施“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做到涉农乡镇、建制村党组织全覆盖,推进镇村长足发展。

探索创新“毗邻党建”新路径,积极推动建立跨省市、扁平化、开放式的区域化党建平台,引领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二、完成村“两委”集中换届,进一步强化村干部队伍建设

  2018年,本市1539个村党组织,1561个村委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5780名,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1岁,大专以上学历占80.5%,村党组组书记和主任一肩挑占比45.2%。

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为契机,建立居村“两委”班子成员多部门联合审核机制,在换届中将8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排除在村“两委”候选人之外,对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干部全部进行调整,排查整治“村霸”23名,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2名,党纪处分1名,切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完善村级民主监督,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018年11月10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35号),提出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要形式、村务公开为重要手段的村民民主监督长效机制目标。

创新村务公开工作,在崇明、青浦、金山、松江四区试点推进“阳光村务工程”,运用数字电视、移动端APP等信息手段进行村务公开,让村民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可以了解村级重大事项,拓展了村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全面深化社区警务改革,固化城郊乡村地区“一村一警”的警力配置,探索推进民警驻村工作制。

深入推进乡村普法,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提升乡村社会文明水平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好家庭、身边的好人、新乡贤等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让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成为农民的自觉追求。

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以打造上海文化品牌为契机,深入挖掘农村地区蕴含的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持续推进传承传统节日民俗文化,开展“市民修身行动”和移风易俗活动,评选命名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镇79个。

加大农村养老保障力度,全面构建镇有“院”、片有“所”、村有“点”的设施网络。

截至2018年底,全市农村地区共建设示范睦邻点800家,完成40家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

  近年来,户县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新思路、新方法,并在实践中做出了一些工作。

下面,我按照调研的有关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

  一、落实八个长效机制文件,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县委在县级媒体《金户视野》、县电视台开辟长效机制文件精神专栏,将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摘要予以刊登或播放;各基层党委在各自单位板报分期刊登文件内容,为学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是认真学习,使长效机制八个文件内容人人皆知。

各基层党委普遍通过支部会议集中学、抓理论研论深入学、开辟论坛讲座辅导学等形式,将活动引向深入,使每名党员都能够基本了解八个长效机制文件内容。

  三是建章立制,使长效机制八个文件精神具体化。

我们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成功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结合实际,建立了四个方面二十六个制度作为对结,使中心、省、市委文件精神切合我县实际。

在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方面,建立了思想常新的学习教育制度、根基常固的日常治理制度、人本常现的服务群众制度、问题常察的监督制度、生气常青的纳新制度、党建常抓的责任落实制度等,并制定细化具体内容。

在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主要实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农村党员承诺制、无职党员设责定岗制和群众满足度测评制。

在流动党员治理方面,主要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使每名流动党员都“找得着,管得住”,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归宿感。

在建立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制定并落实了“三级五岗”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县委领导、乡镇(部门)党委书记、组工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党建指导员五个岗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党员教育治理,为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带领农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我们从党员作用发挥入手,不断深化载体活动,使党员服务于群众的积极性得到提升。

  一是巩固为民服务代理制。

为民服务代理制在我县推行的较早,为了把这件制度深入持久的落实下去,今年,我们还建立了代办员挂牌上岗、代办事务公示、督察回访、责任追究四项制度。

代办员挂牌上岗制,就是要求各乡镇的为民服务代办员在工作中挂牌上岗,姓名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代办事务公示制度,就是要求各乡镇普遍把工作流程、代理室工作职责、村级代办员治理考核办法等制度公示,使群众对代办事项更进一步了解。

督察回访制度,就是由乡镇纪委每月随机抽出一些办结事例,回访当事人,征求群众意见。

责任追究制度,就是按照分级治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坚持分级把关,分级服务,对于出现工作失误,造成较大影响的,直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深化党员承诺制。

结合实际,推行了党支部和党员“双承诺”活动。

在承诺内容上,紧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和谐村庄”这一主题,农村党支部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承诺,农村党员重点根据自身特长做出承诺,党员有什么能力就办什么事,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承诺的内容包括岗位评诺,实事承诺,便民承诺,自律承诺等各个方面。

在承诺程序上,统一按照党员“提”诺、党组织“审”诺、党员签名“定”诺、公开“示”诺、党员“践”诺、民主“评”诺等六个基本步骤进行,坚持做到一年一承诺一总结,年初公布承诺,年末总结评选。

在承诺的监督上,坚持做到党支部每季度一小结,党总支每半年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群众对支部履行承诺有意见的可直接向镇党委反映。

实现了“灵活承诺内容,完善承诺机制,突出承诺实效”的工作目标。

  三是试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为农村无职务党员设置了政策法律宣传岗、科技推广普及示范岗、村级经济发展岗、文明新风和卫生治理岗、计划生育监督岗、村务财务监督岗六个岗位,要求农村党员根据个人自身特点,自主选岗,使他们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和谐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发挥其自身作用。

这项工作我们已经开展,但由于党员思想素质等各方面因素,落实的比例不是很高。

  三、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党建工作体系

  为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从2006年起,我们户县县委就制订了“三级五岗党建责任制”,并在工作中持之以恒的贯彻落实。

就是明确县委、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三级”责任,明确县委领导、乡镇党委书记、组工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党建指导员等“五岗”职责。

在具体工作中,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分别建立了乡(镇)、村党建联系点,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四个一”制度,即19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乡镇、一个村级党建联系点、一个重点建设项目、一户贫困户,并带头到联系点检查调研,深入村组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基层实际问题。

在乡镇,落实了“一联五”工作措施,即每名党委成员联系一个先进村、一个后进村、一个党员致富示范户、一个贫困户、一个入党积极分子,形成了全县各级领导齐心协力抓创建的工作机制。

同时,结合“三级联创”活动,每年年初,县、乡、村三级都层层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考核逐条细化,层层分解,将创建活动与经济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评选。

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相互衔接、相互促进、整体推进的创建工作新局面。

  四、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治理

  流动党员是党员教育治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一个难点,今年以来,我县对流动党员治理工作非常重视,按照“流出党员不能成为断线风筝,流入党员必须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的思路,在流动党员治理方面实行了两项制度,一是统计月报制度。

即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每月要将流入流出党员的数量和名单统计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再汇总上报市委组织部。

二是流出党员办证制度。

即要求凡流出市外六个月以上的党员,要在乡镇党委登记造册,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此外,县委组织部还设立了流动党员接待站,公布咨询电话,负责落实流动党员的登记和党组织关系接转以及流动党员的问题解答等;基层党委设立流动党员治理站,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治理。

  五、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2006年8月以来,我们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按照无村应建尽建、先无后危再改、整合各类资源的工作思路,通过深入调研,科学规划,积极施工,实行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办法,形成了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热潮。

在工作中,落实“六个一”制度,即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一个联系点、领导小组成员每人联系一个乡镇、县建设局为每个村派驻一名工程监理人员、乡镇领导每人联系一个建设村、乡镇党委每周向县村建办汇报一次工程进展、县村建办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

形成了组织部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基层党委认真落实的责任机制。

  截止目前,全县第一批共建成并投入使用标准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24个,第二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5个,主体基本竣工的12个,8个村主体正在建设,5个村地基处理完毕,有11个村正在处理地基,其余的正在积极进行选址规划、联系施工队。

  六、坚持选用齐举,注重农村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一是加强基层干部培训。

近年来,我们以培养新农村建设带头人为目标,注重把那些农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等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列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象,以县乡党校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主阵地,以电化教育为载体,创新培训方式,每年举办1-2期农村干部及培养对象培训班,培训内容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注重增强他们的“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努力使他们适应生产发展的要求,增强了新形势下农村干部工作的能力。

  二是创新选用机制。

在全面推行深化“两推一选”办法的基础上,从2006年4月开始在全县县乡后备干部中公开选拔30名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充实到全县3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担任村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这些“村官”到任后,都能利用自身优势,围绕各村实际,积极带领群众开展产调、引导群众发展高效农业,激活了农村经济发展新局面。

  七、关于上半年党建工作

  上半年,我们遵循“农村党建树典型,机关党建求规范,非公党建重创新,社区党建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载体,在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治理作了一些工作。

  一是深化“三级联创”活动。

进一步丰富“三级联创”活动的内容,规范创建方式,完善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制,做好省、市委命名表彰“三级联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典型,先进单位的推选工作,在全县树立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推进村级规范化治理。

在总结以前村级“六卡制”治理办法的基础上,推行了以“一个核心,两委联席,三笔联签,五步决策”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治理模式,建立了一套让干部办事有规矩,群众监督有参照的规范化村级班子治理机制,做到农民群众自我治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实现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民主监督。

同时,建立了村级干部激励机制。

对现任村级主要干部发放工资,按照村子人口多少,每人每月发放200-240元不等的工资,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

针对目前我县党员队伍的现状,制定了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在规范发展程序,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方面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做到“六不发展”,即未列入重点发展对象的不发展;培养时间不够的不发展;未经政审的不发展;未经组织审核资格的不发展;未经集中培训的和党的基本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不发展;入党动机不端正的不发展。

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果断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

同时,在做好票决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试行“发展党员先过群众关”的办法,即在确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转正时,都先征求群众意见,对大多数群众没有异议的方能上会研究,从而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

  四是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重点开展了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对全县50户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对18户符合建立党组织企业提出了建立党组织工作要求。

目前,这些企业都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积极进行组建前的各项预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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