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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专项方案.docx

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3

三、管理目标..............................................3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4

五、安全管理网络组织机构..................................4

六、现场安全管理措施......................................5

七、安全教育..............................................8

八、安全生产..............................................8

九、安全自查..............................................9

十、分部(分项)安全生产.................................10

十一、项目部安全检查.....................................11

十二、班前安全活动.......................................12

十三、特种作业持证上岗...................................12

十四、工伤事故处理.......................................12

十五、安全标志….........................................13

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东方·巴黎花园住宅小区四期工程,位于乍浦中山西路北,南湾路西。

本次四期工程为总面积约17167.5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群,本工程为东方·巴黎住宅小区工程,位于乍浦,东面为2#地下车库,南面、西面、北面为东方·巴黎花园住宅小区未开发区。

G10#层数为十一层,室内±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6.29m,设计室内外高差为0.15m,占地面积为611㎡,建筑面积为7169.9㎡,建筑总高度为39.15m;G11#层数为十五层,室内±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6.09m,设计室内外高差为0.15m,占地面积为622㎡,建筑面积为9997.6㎡,建筑总高度为50.75m。

根据现场踏勘及工程地质报告反映,现场原为农用种植土地,现已整平,地面相对标高一般在-2.62m左右,基础为预应力管桩基础。

塔吊设置在G11号楼的西面。

本工程建建设单位:

嘉兴市穗和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浙江当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

杭州天成监理有限公司;地质勘探单位:

浙江海北勘察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护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施工安全,保证人平安无事、物安稳可靠,环境安全良好,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我公司“精细管理,每建必优”管理方针,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3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119-2001;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G46-2005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3;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本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8、本工程施工图纸、会审纪要;

9、本公司ISO9001、ISO14001与ISO18001综合体系标准,《环境/安全管理手册》和《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10、集团公司CIS形象设计标准;

11、《建筑施工手册》

12、《简明施工计算手册》

13、国家、浙江省、嘉兴市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规定;

三、安全管理目标

1、确保无重大设备和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轻伤发生频率控制在1.5%0以内。

2、按本公司CIS形象布置和管理整个施工现场,创建出一流的文明工地,争创“嘉兴市文明明标化工地”。

4、确保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5、确保文明施工,施工尽量不扰民,无居民投诉现象发生;

6、安全目标应进行分解;

7、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8、责任目标考核有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建筑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分公司经理是本工程文明生产的全面管理责任人,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项目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组织落实。

1.2、单位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实施,不违章指挥;专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兼安全员)组织全组安全学习,使职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安全员及管理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违反安全法规制度的施工人员进行批评和罚款,及时做好安全台帐,对外脚手架、井字架、塔吊进行验收,执行安全值日制度,及时解决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整改意见。

1.3、各工种、班组应安全作业,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解决和报告项目经理,直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各级各部门应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分包单位、各工种班组在经济承包中应有安全生产指标,并所有安全生产指标不得大于总安全生产总指标,即确保无重大设备和人员伤亡安全事故,轻伤发生频率控制在1.5%0以内,确保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结合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工程的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各工种,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本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建筑面积及安全管理需要配备二个专职安全员;

6、项目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项目管理人员按所管内容进行分项指标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优良)、C(合格)、D9不合格)等,并做为年度工资考核的依据。

五、安全管理网络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小组

 

 

 

六、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项目部配二名专职安全员,按公司要求对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并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整洁。

(3)、在邻近高压线施工时,按照有关规定不随意堆放物料、不随意设临时设施、不随意停放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围墙和门卫,做好防盗、防火、防止破坏活动。

(5)、按照三宝四口专项方案,做好现场的洞口、临边、场内通道及临近街巷和民房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6)、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项目部的指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严禁在场内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7)、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入场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8)、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

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经项目经理同意后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3)、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4)、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

必须经项目部报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5)、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项目部报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7)、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疗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9)、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故障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10)、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11)、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3、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

(4)、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存放距离≥10米)。

(5)、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按公司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6)、施工现场的用电,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源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火警电话:

119)。

(8)、定期或不定期的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防,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特定措施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安全教育

1、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参加施工操作。

2、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学习,并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保存各职工的三级安全卡和考核试卷。

3、安全教育必须保证全面,不漏人,并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进行安全教育。

4、施工过程当中,应不定期开展有关环境、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劳动法等教育。

5、除开工前必须进行的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及时开展节前、节后的安全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教育。

6、对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7、职工上班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明确岗位安全要素后,方可上岗。

8、各班组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八、安全生产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作签字手续及文字存档

(1)、责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质安部审批。

(2)、生产责任制:

分为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工长生产责任制、质安吊生产责任制、班组长生产责任制,工人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生产责任制、防火小组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

2、签订合同

(1)、由施工队与各班组长直接签订合同

(2)、合同内容:

应包括甲、乙双方的责任、工人进入工地应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伤亡率、安全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标准,进入工地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法规、技术交底。

安全生产指标,奖罚制度等。

(3)、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双方经办人签订。

(4)、设立安全生产指标。

3、制定各项工种、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1)、工程操作分别为钢筋、模板、砼、砌砖,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规程。

(2)、工具操作规程为:

钢筋机械、锯木机、振动棒、砂浆机等工具的操作规程。

(3)、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

参加人员应为工人、施工员、质安员、项目经理。

工具操作规程应由工人、施工员、质安员、项目经理制定。

操作规程应参考工程报建时的操作规程标准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将操作规程打印好,张贴在工地的显眼处。

九、安全自查

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检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

(1)、检查内容

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2)、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a.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

b.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十、分部(分项)安全交底

1、土方开挖施工安全

(1)、开工前要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并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2)、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米。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

在挖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

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施工机械不得撞击护坡桩、土钉墙、护坡。

(3)、运土车辆出大门时,应有专人指挥,避免发生事故。

(4)、当挖土司机视线不清时应配置专职指挥,挖土机的把杆旋转区域严禁站立其它人员施工。

(5)、运土车辆出大门时,应有专人检查车轮是否带泥,并及时清理和做好大门口的保洁工作。

(6)、下雨期间进行挖土时,车辆行走的施工道路,宜设草包及防止污染物品,防止车辆污及场外道路环境。

(7)、工地全封闭施工,大门口设水龙头、排水沟、集水池,出场时必须冲洗干净,方准离开工地,不准将污泥带出门外,影响市容。

(8)、夜间挖土施工时,应配置足够的灯光照明。

要执行现场施工用电规定,非专业人员禁止动用机电设备,要经常检查供电线路、闸箱、机电设备的完好和绝缘情况,供电线路要架空或埋入地下,防止机械碰压。

(9)、为预防边坡塌方,禁止在边坡上侧堆土,当在边坡上侧堆置材料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距离边坡上边缘1.0m以外,材料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m。

(10)、基坑四周要搭设防护栏,人员上下搭设钢管直梯。

(11)、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公害小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减少对现场周围居民的干扰,各种机械作业时尽量减少噪声。

2.钢筋工程施工安全

十一、项目部安全检查

1、安全员的日常检查

项目部明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必须设专职安全技术专业检查员,人员的数目视工程大小,难易程度而定。

本工程设专职安全员2名,兼职安全员若干。

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每天巡视现场,纠正施工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监督施工技术措施的执行,配合有关技术人员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2、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①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每月二次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

②项目部根据当地行业部门、公司对项目检查而提出的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落实专人根据“三定”措施予以解决,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之中。

十二、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活动要有制度,上班前各班组长对工人进行口头安全技术交底,每月由作业班长做好活动记录。

十三、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是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可分为:

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操作工、防水工、机械车辆驾驶员等。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一般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4、特殊工种培训一般由(分)公司组织,统一参加当地有关部门的培训。

5、新培训的特殊工种人员初次上岗,必须有熟练人员带领或指导,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十四、工伤事故处理

为了确保员工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安全,避免或减少意外的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应不惜一切代价,尽力抢救受伤害人员。

(2)、抢救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危害因素未排除时盲目抢救,以免造成他人伤害。

(3)、事故发生后,各职能、相关人员应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型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加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4)、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等。

(5)、事故处理必须公平、公正且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

(6)、事故发生后,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全体人员进行环境/安全防范教育。

(7)、对工地进行安全防护的全面检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才可施工。

十五、安全标志

现场安全标志必须制定总平面布置图,在现场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语和安全警示牌,并在工地门口设立须知牌,挂设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十不准”等大幅宣传牌,随时提醒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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