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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考试重点卫生法规

卫生法规

  一、什么是医师

  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医务人员。

  前提是获得资格,如何获得资格?

  关键是注册,怎么注册?

  注册后执业,如何执业?

  

  二、获得资格的方式:

考试

  执业医师考试条件:

本1专2中5

  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条件:

专科和中专1年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注册

  准予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的适用条件及法定要求

  获得资格2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的考核合格证明。

  重新注册

  

(1)哪些需要重新注册: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

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

  

(2)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先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执业规则

  

(一)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

  ②敬业尽责,遵守职业道德;

  ③关爱、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④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⑤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二)医师执业要求

  1.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3.关于医师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4.告知和患者的知情同意。

  5.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

  6.紧急情况时,服从调遣。

  7.医师的报告责任。

四种情况:

医疗事故、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8.执业助理医师没有独立的执业权,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但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按照其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五、法律责任

  1.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取缔,没收,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医师其执业证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适用于

  A.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

  B.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专业医务人员

  C.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D.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E.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正确答案』E

  习题:

  中等卫校毕业生林某,在乡卫生院工作,2000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他要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

  A.6年

  B.5年

  C.4年

  D.3年

  E.2年

  

『正确答案』B

  习题:

  王某1998年于医科大学本科毕业分配到市级医院工作,1999年8月,《执业医师法》实施3个月后,其申请个体开业,依据《执业医师法》卫生行政部门应:

  A.批准其个体行医资格申请

  B.要求其应具备主治医师资格

  C.要求其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D.要求其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E.要求其能保证个体行医质量,才能予以受理申请

  

『正确答案』C

  申请个体行医的,须经执业医师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E.五年

  

『正确答案』E

  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不予医师执业注册的,申请人有异议时

  A.只能申请复议

  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C.可随时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可自收到不予注册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E

  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

  A.允许申请注册

  B.重新注册登记

  C.试用半年

  D.允许继续执业

  E.试用一年

  

『正确答案』D

  医师考核不合格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

  A.一至二个月

  B.一至三个月

  C.三至六个月

  D.六至十二个月

  E.十二个月以上

  

『正确答案』C

  受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

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期限是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A.10日内

  B.15日内

  C.30日内

  D.60日内

  E.90日内

  

『正确答案』C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依法定程序设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

  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一、医疗事故的概述

  

(一)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

  ①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②事故责任人有“违法行为”;

  ③给患者造成生命健康权损害结果;

  ④错误的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⑤责任人的主观过错形态是过失。

  

  二、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一)病历书写、复印或者复制

  1.病历书写

  2.病历资料的复印或者复制

  

(二)告知和报告

  1.告知内容与告知要求

  2.报告与报告时限

  (三)病历资料的封存与启封

  (四)尸检

  报告:

  

(1)医务人员发现——所在科室负责人——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

  

(2)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患者死亡或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②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过程:

  当事人1年内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10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5日内材料提交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材料——当事人10日内提交——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卫生行政部门对鉴定书进行审核——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省级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下列情形之一,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①患者死亡;

  ②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一)鉴定的提起

  两种方式:

一是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是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①紧急情况下的紧急医学措施

  ②患者病情异常、体质特殊;

  ③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无法预料、不能防范;

  ④无过错输血感染;

  ⑤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

  ⑥因不可抗力。

  母婴保健法

  一、婚前保健

  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

  和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精神病)

  二、孕产期保健

  孕产期医学指导、终止妊娠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A.遗传性疾病、艾滋病、有关精神病

  B.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

  C.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

  D.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有关性病

  E.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正确答案』E

  

(一)孕产期医学指导

  何种情况需要予以医学指导?

  患严重疾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

  何时应当提出医学意见:

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育龄夫妻。

  

(二)终止妊娠

  何种情况医师要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①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②胎儿有严重缺陷的;③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对母婴保健工作人员的许可

  

(1)省级:

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2)县级:

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家庭接生的人员。

  

  传染病防治法

  一、概述

  

(一)传染病防治方针和原则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

  二、传染病预防

  

(一)疫苗 

  疫苗分为两类;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

  

(二)传染病监测、预警

  (三)传染病菌种、毒种管理

  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

  可能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菌种、毒种和检测样本,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1.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的职责

  2.传染病发生、流行监测和预测

  3.传染病疫情信息的调查和核实

  4.自然疫源地施工环境的卫生调查

  施工前卫生调查,竣工后监测

  (五)医疗机构的职责

  1.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2.承担责任区域内传染病预防工作

  三、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传染病疫情的报告

  1.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分为:

  ①责任疫情报告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②义务疫情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

  2.疫情报告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3.疫情报告的程序、方式及时限

  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时限:

  2小时:

甲类和乙类甲管

  24小时:

其他乙、丙类

  四、疫情控制

  

(一)控制措施

  对甲类传染病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

  尸体的卫生处理

  

(二)紧急措施

  实施与报告机构: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批准机构:

上一级人民政府。

  (三)疫区封锁

  适用情况:

甲类传染病疫区;

  决定机构:

区域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国务院决定。

  解除紧急措施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A.宣布疫区

  B.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

  C.停业、停工、停课

  D.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E.立即组织力量防治,切断传播途径

  

『正确答案』E

  艾滋病防治

  一、概述

  

(一)艾滋病防治方针、机制、措施

  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机制:

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实行综合防治。

  

(二)不歧视和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

  二、预防与控制

  

(一)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二)艾滋病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②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③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④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2小时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小时内)——①本级人民政府,②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③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2小时内)——市级人民政府(2小时内)——省级人民政府报告(1小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国务院。

  

  药品管理法

  主要掌握假药、劣药和医疗机构配置制剂

  1.假药

  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及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按假药论处:

①规定禁止使用的;②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未经检验即销售的;③变质的;④被污染的;⑤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⑥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劣药  

  劣药,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

  按劣药论处:

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③超过有效期的;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3.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1)医疗机构必须配备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2)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3)配制

  (4)使用 

  三、药品监督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务院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措施,并应当在5日内组织鉴定,15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医疗机构凭印鉴卡向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获得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保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

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4.紧急借用

  抢救患者急需,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5.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6.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7.医务人员,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

  

  处方管理办法

  1.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的规则:

  2.开具处方的要求

  3.监督管理

  习题

  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

  A.患者体重

  B.药品的拉丁文

  C.处方药或非处方药

  D.临床诊断

  E.是否为过敏体质

  

『正确答案』D

  

  献血法

  一、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

  二、血站

  性质: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批准:

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采血规定:

对献血者免费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不得采集血液。

  三、临床用血

  

(一)医疗机构定期向当地血站提出用血计划,同时做好输血记录。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

  

(二)临床用血要求

  1.血液核查:

  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核查内容:

包装、血液的物理外观、有效期。

  

  侵权责任法

  一、概述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主体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

  

(二)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②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③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三)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

  ②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③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二、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未尽到说明义务

  

(2)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3)泄露患者隐私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一)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和条件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医疗机构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向原登记部门报告。

原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2日内注销其诊疗科目登记,并予以公布。

  

(二)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评估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专家根据手术成功率、长期存活率,对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能力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不合格的,由原登记部门撤销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对人体器官捐献人的医学检查和接受人的风险评估

  (三)摘取活体器官应当履行的义务

  ①向活体器官捐献人说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签署知情同意书;②查验活体器官捐献人同意捐献其器官的书面意愿、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存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关系的证明材料;③确认不会损害活体器官捐献人其他正常的生理功能。

  (四)摘取尸体器官的要求

  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后进行。

  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捐献人的死亡判定。

  (五)人体器官移植的费用

  医疗机构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的费用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执业条件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安全防护

  1.放射诊疗设备和检测仪表的要求

  2.放射诊疗场所防护要求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4.对患者和受检者的防护要求

  5.放射诊断检查的原则和实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分为3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2.细菌耐药预警机制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的调查和处理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

  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初级,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非限制使用级

  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1.临床应用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精神卫生

  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护:

  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精神障碍的诊断

  1.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3.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

  1.住院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即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①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②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出院

  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对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医疗机构认为上述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执业医师应当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的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签字确认。

  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可以出院的,应当立即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部分地区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省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省全部范围内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应当由省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决定。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

  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形包括:

①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②因疫苗质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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