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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

沙湾区公安分局(人口大队)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

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登记或不予登记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2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养犬登记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公安部门负责对限养区养犬实行严格限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总量控制的原则,在限养区限养区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养犬。

2.审查责任:

限养区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养犬。

3.通知执行责任:

限养区内个人确需养犬,只准饲养本规定第二十四条列出的小型观察观赏犬品种,严禁饲养凶猛犬、大型犬。

4.事后处理责任:

各级公安部门是限养犬管理的主管机关。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积极配合。

5.其他法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沙湾区公安分局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3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责任事项1.立项责任:

符合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或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并提交相关,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

2.审查责任: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

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消防机构在20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

3.决定公布责任:

消防机构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解释备案责任:

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5.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沙湾区公安分局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4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验收备案抽查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责任事项1.立项责任:

符合工程验收备案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或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

2.审查责任: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

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消防机构在20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

3.决定公布责任:

消防机构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解释备案责任:

建设工程验收备案抽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5.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5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开锁业经营核准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开锁经营单位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主动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各级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行动,对开锁经营单位经营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共同维护开锁业的良好秩序。

2.审查责任:

公安机关着手对本地区开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开锁经营单位的底数、单位内部管理及经营状况、从业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

3.通知执行责任:

公安机关要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工作规程,提供开锁服务时必须查验服务对象身份证件,填写开锁服务记录单。

4.事后处理责任:

公安机关刑侦、治安、网安等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涉及掌握技术开锁方面的情报信息,认真排查相关线索,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制止违法犯罪。

5.其他法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6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爆破作业项目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

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需要征求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决定(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事后监督责任:

加强监管检查。

5、其他责任: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7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旧货业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公安机关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旧货经营者进行法制和治安业务培训,增强旧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控制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

2.审查责任:

符合旧货行业准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在十五天内向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备案,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3.通知执行责任: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旧货经营者和经营者行为的监督管理。

4.事后处理责任: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扶持旧货行业发展的政策,解决行业发展遇到的问题,为旧货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5.其他法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8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旧手机交易业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公安机关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旧货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和治安业务培训,增强旧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控制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

2.审查责任:

符合旧货行业准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在十五天内向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备案,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3.通知执行责任: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旧货经营者和经营者行为的监督管理。

4.事后处理责任: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扶持旧货行业发展的政策,解决行业发展遇到的问题,为旧货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5.其他法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9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旧机动车交易业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公安机关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审查责任:

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3.通知执行责任: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旧货经营者和经营者行为的监督管理。

4.事后处理责任: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扶持旧货行业发展的政策,解决行业发展遇到的问题,为旧货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5.其他法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10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项目名称机动车维修业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公安机关应当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治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治安问题及时处理。

2.审查责任:

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必须建立承修登记、查验制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

3.通知执行责任: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旧货经营者和经营者行为的监督管理。

4.事后处理责任: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扶持旧货行业发展的政策,解决行业发展遇到的问题,为旧货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5.其他法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11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公安机关应当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治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治安问题及时处理。

2.审查责任:

公安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对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申请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颁发有关证照。

3.通知执行责任: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旧货经营者和经营者行为的监督管理。

4.事后处理责任:

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5.其他法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12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公安机关应当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治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治安问题及时处理。

2.审查责任:

公安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据各自的职责对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申请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颁发有关证照。

3.通知执行责任: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旧货经营者和经营者行为的监督管理。

4.事后处理责任:

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5.其他法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13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娱乐场所经营、变更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审查责任:

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3.通知执行责任: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4.事后处理责任: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5.其他法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14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

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

材料审核,登记备案;

4、事后监督责任:

加强监管检查;5、其他责任: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15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处置方案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

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

材料审核,登记备案;

4、事后监督责任:

加强监管检查;5、其他责任: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16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治保重点单位机构、人员备案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

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2、审查责任:

材料审核,登记备案;

4、事后监督责任:

加强监管检查;5、其他责任: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沙湾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17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交通警察在执法时,发现单位和个人正在进行本权力项目规定之违法行为时,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取得相应审计证据。

2.审查责任:

属于交警大队审批的,由大队负责派专人到现场勘查:

属于交警大队、交通运输管理局两部门审批的,由交警大队与交通运输管理局共同勘查现场。

3.通知执行责任: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之理由)。

准予许可的,制发许可证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4.事后处理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沙湾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18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审批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交通警察在执法时,发现单位和个人正在进行本权力项目规定之违法行为时,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取得相应审计证据。

2.审查责任:

属于交警大队审批的,由大队负责派专人到现场勘查:

属于交警大队、交通运输管理局两部门审批的,由交警大队与交通运输管理局共同勘查现场。

3.通知执行责任: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之理由)。

准予许可的,制发许可证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4.事后处理责任: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沙湾区公安分局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19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责任事项1.立项责任:

符合消防设计审核的按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出据受理凭证或不予受理凭证(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符合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或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

2.审查责任:

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符合消防设计审核的,对其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消防设计备案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

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消防机构在20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查,并制作检查记录。

3.决定公布责任:

消防机构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解释备案责任:

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5.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治安部门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20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特种印刷品准印证核发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责任事项1.发现和制止责任: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2.审查责任:

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持印刷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3.通知执行责任:

公安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4.事后处理责任:

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批准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印刷企业,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法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沙湾区公安分局责任清单(其他行政权力类)

序号21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公共消防设施验收责任主体沙湾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责任事项1.立项责任: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或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出据受理凭证或不予受理凭证(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符合消防验收的,对其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提出验收意见;符合竣工验收备案的,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消防机构在20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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