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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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
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
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12〕80号要求,为全面完成2012年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总体方案。
一、目的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省沼气事业迅速发展,为广大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了大量便利、清洁的能源,同时,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大量的优质肥源。
省财政将本项目列为2012年重点支持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一是引导农民充分挖掘沼渣沼液资源利用潜力,减少资源浪费,防止对农业农村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二是通过试验示范,形成相关作物沼渣沼液使用的技术规范,加大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骨干的培训力度,普及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
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极大地提高沼渣沼液资源化利用效率、有效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对推动农村美好家园建设、加快全省循环农业发展步伐、提高农产品质量,实现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技术要点
各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把握以下技术要点:
1.利用正常产沼气的沼气池的沼液进行种子催芽。
2.取正常产气1个月以上的沼气池的沼液进行过滤,根据不同作物和不同的生长期,按一定比例稀释,选择晴天午后进行喷施,用作叶面肥。
3.在作物定植前,选择沼渣沼液混合液与磷酸二铵、硫酸钾及尿素等化肥按一定比例混合用作基肥,可使肥效持久、促进苗壮、土肥相融性好。
4.沼渣沼液以一定比例与水混合,可沟施或水冲用于追肥,为满足瓜果果实膨大的需求,也可与一定量复合肥混施,增加肥效。
5.沼液用作预防病虫害。
在蔬菜病虫害的发生初期,选用发酵完全的新鲜沼液过滤后,按照沼液与洗衣粉3000:
1的比例混合,对植株进行全面喷施,用量为30kg/667㎡左右。
病虫害较重时可以提高喷施沼液的浓度,或配合农药喷施。
喷施沼液1~2天后,若效果不明显,可进行补喷。
6.用新鲜沼液涂抹果树的树干,能够杀灭树皮内存活的虫和虫卵,并具有营养、保护果树的功能,提高果树的抗寒、抗旱、抗病虫害能力。
三、项目实施单位及任务指标
(一)综合生产示范区
东营区海峰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原县能源办公室、莱芜市莱城区农业局、淄博市高新区丰盈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等项目单位,选择适宜的蔬菜和瓜果品种各一种以上,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试验与示范,各形成两种以上的沼渣沼液在蔬菜和瓜果上使用的技术规范,各建立核心示范区200亩,辐射带动2000亩。
(二)蔬菜生产项目区
济南市历城区农业环保站和博兴县农村能源环保站,选择1-2种适宜的蔬菜品种,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试验与示范,各形成1-2两种以上的沼渣沼液在蔬菜和瓜果上应用的技术规范,各设立设施蔬菜核心区300亩,辐射带动周边3000亩。
荣成市蔬菜生产办公室、禹城市农业环保能源办公室、章丘市牛一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茌平县农昌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选择1-2种适宜的蔬菜品种,开展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试验与示范,各形成1-2两种以上的沼渣沼液在蔬菜上应用的技术规范,各设立设施蔬菜核心区200亩,辐射带动周边2000亩。
(三)果品生产项目区
沂源县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办公室开展沼渣沼液在苹果上综合利用技术试验与示范,形成沼渣沼液在苹果上应用的技术规范,设立苹果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核心区300亩,辐射带动面积3000亩。
蓬莱鑫园工贸有限公司开展沼渣沼液在苹果上综合利用技术试验与示范,形成沼渣沼液在苹果上应用的技术规范,设立苹果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核心区200亩,辐射带动面积2000亩。
蒙阴县金旺果品专业合作社开展沼渣沼液在苹果上综合利用技术试验与示范,形成沼渣沼液在蜜桃上应用的技术规范,设立蜜桃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核心区200亩,辐射带动面积2000亩。
全省共安排核心示范区3100亩,辐射带动3.1万亩,形成沼渣沼液在蔬菜、瓜果及果品上应用的技术规范15个。
项目区内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核心示范区化肥用量减少30%以上,农药用量减少10%以上,辐射带动区化肥用量减少20%;在保证产量的前提下,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
四、任务分工
(一)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
(1)制定项目总体方案。
对项目的任务目标、实施内容、具体规模、实施区域、进度步骤等进行具体安排。
(2)组织技术培训。
邀请有关专家,针对关键技术对项目县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3)召开现场观摩会议。
选择合适的示范区,根据农时季节,组织各项目区技术人员、种植大户等,召开现场观摩会议。
(4)做好检查督导工作。
在关键的农时季节,对项目区进行中期检查与督导,帮助解决技术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开展绩效评价。
制定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通过考察现场、审查档案资料、调查农户等,对各项目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
(6)搞好验收总结。
项目结束后,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二)县(市、区)农业局和项目实施单位
(1)负责制定本项目区实施方案。
根据省级总体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落实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区等,安排相关的试验示范。
(3)开展技术培训:
对县、乡农技人员和示范户进行技术培训。
(4)提供技术指导和物资服务:
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举办技术讲座4期以上,培训技术人员200人以上。
印发技术资料和明白纸5000份以上。
帮助乡镇农技站和示范户落实高产攻关和示范品种等物资。
(5)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档案。
根据生产进程,搞好相关的生产、实验和技术记载。
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做好资金管理。
(6)及时检查督导项目进度,配合召开现场观摩会议。
项目结束后,组织测产、验收工作,并编制项目总结报告、沼渣沼液在不同作物上的应用技术规范并及时上报。
五、经费预算和经费的使用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农〔2007〕41号)进行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一)省级项目经费预算
本项目省级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总体方案制定、技术培训和指导、检查督导、绩效评价及总结验收等。
具体经费预算如下:
1.省级总体方案制定和项目部署。
主要用于省级总体方案的制定、论证,召开项目部署会议等。
共需资金2万元。
2.技术培训和指导。
主要用于组织专家编写培训教材,印发技术资料和明白纸,举办技术培训班等。
共需资金12万元。
3.检查督导。
主要用于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需资金3万元。
4.绩效评价和总结验收。
主要用于项目结束后,对各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整个项目工作进行总结和验收。
共需资金3万元。
(二)县级项目经费预算
县级项目承担单位:
博兴县农村能源环保站、沂源县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办公室、历城区农业环保站项目经费分别为30万元;荣成市蔬菜生产办公室、淄博市高新区丰盈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东营区海峰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蓬莱鑫园工贸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农业局、蒙阴县金旺果品专业合作社、平原县能源办公室、禹城市农业环保能源办公室、茌平县农昌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章丘市牛一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费分别为20万元,具体用途如下:
1.方案制定及项目部署。
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论证,召开本地区项目部署会议等。
2.试验示范基地补助。
主要用于试验地租赁、沼渣沼液运输、输送、施用等设施器材的购置等补助。
3.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主要用于聘请专家、编写培训教材,印发技术资料和明白纸,举办技术培训班和现场观摩会,进行技术指导等。
4.测产验收和总结。
主要用于聘请专家对项目区进行测产验收,对本地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绩效评价等。
六、项目进度安排
2012年7月: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试验内容、示范地点、规模,分解示范推广任务,确定辐射面积和范围。
2012年8月-2013年5月:
举办不同类型的技术培训班,安排实施相关试验。
2013年3月-6月:
开展巡回检查督导、典型调查、召开现场会;撰写试验报告,组织专家进行测产验收,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2013年5月—2013年6月:
组织绩效检查,提出进一步示范推广的意见和建议。
七、保障措施
项目采取自上而下行政领导负责制与技术指导责任制相结合的保障体制。
(一)加强领导。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长任组长,厅科技处、财务处、生态处、省环保总站、省土肥总站等处室站主要领导和项目县(市)区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示范推广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技术指导组由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等科研单位和厅属事业单位专家组成,主要承担技术方案制定,技术培训和指导,攻关示范片测产、验收、总结、绩效评价等。
(二)分工协作。
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制定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目标,分解任务,并负责技术指导、检查督导和绩效评价;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局在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确定实施地点、规模和实施步骤,排定时间表,并协助承担单位具体实施。
(三)建立项目实施档案。
为保证项目实施工作具体化和制度化,项目承担和参加单位都要对项目的实施活动和环节进行全程记录,收集保存好图片、文字、影像等资料,归档整理,建立全程的工作、技术文字和图片档案。
(四)加强资金筹措和管理。
严格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按照项目预算,专账支付。
积极筹措资金,鼓励投工投劳,保证项目任务按期完成。
(五)创新推广模式。
采用科研、推广、生产及相关企业一体化的高效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山东省农科院、山东农业大学等教学、科研单位的技术和专家优势,结合省、市、县、乡农技推广网络优势,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选择诚信、可靠的基地作为密切协作的对象,通过合同操作形式,采取科研、推广单位与企业和农民间的有效合作方式,建立起科研、推广、生产为一体的高效运作模式。
(六)搞好宣传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农民田间学校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提高项目区农技人员和当地农民的技术水平。
(七)及时检查督导和验收总结。
承担项目的市(县、区)农业局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要适时组织专家进行测产、验收,形成总结验收报告。
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要搞好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组织有关专家领导对各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项目结束后,召开专题总结交流会议。
各项目县(市、区)要于2013年5月底前,写出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告,报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