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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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管理办法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工作,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场核查是指区县安全监管局按照市安全监管局的工作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并出具意见。

第三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的审批工作,并加强现场核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的现场核查工作,并按要求提出核查意见。

第二章现场核查的组织和程序

第四条区县安全监管局接到市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通知书》(附件1)和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后,应指派2名(含)以上本机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现场进行拍照。

第五条现场核查人员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表》(附件2)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意见书》(附件3)中确定的内容进行逐项核查:

(一)申请表有关内容与现场是否相符;

(二)评价报告有关内容是否与现场相符;

(三)经营储存场所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现场核查工作完成后,核查人员要在《现场核查表》和《现场核查意见书》中签署意见,并加盖本机关公章后,连同现场照片电子版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材料清单》(附件4)等材料一并报送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三处,市安全监管局对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情况进行审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作出是否予以行政许可决定。

第三章现场核查有关要求

第七条现场核查工作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八条现场核查人员应当如实、完整填写《现场核查表》和《现场核查意见书》,并签署明确的核查意见。

第九条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如下规定处理:

认为现场与申报材料不符或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将核查意见报市安全监管局,由市安全监管局依法做出许可决定;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由区县安全监管局依法处理。

第四章现场核查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区县安全监管局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现场核查工作不得妨碍申请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市安全监管局将对区县安全监管局现场核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现场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0年9月20日开始实施。

附件: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通知书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表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意见书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材料清单

附件1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通知书

京安经现审字〔〕号

       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已向我局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

经对申请材料审核,我局于年月日受理。

兹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对申请单位的现场核查和现场拍照,并将有关材料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三处。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表

被核查单位:

重点核查内容

核查结果

备注

材料

1

申请表中有关内容填写与现场是否相符。

□是□否

2

评价报告中有关评价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

□是□否

加油站

3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版)4.0.4规定。

□是□否

4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是否符合GB50156第5.0.8规定。

□是□否

5

围墙设置是否符合GB50156第5.0.1规定。

□是□否

6

出入口设置是否符合GB50156第5.0.2规定。

□是□否

7

加油站罩棚设置是否符合GB50156第5.0.4的规定。

□是□否

8

油罐通气管的设置是否符合GB50156第6.2.14规定。

□是□否

9

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GB50156第9.0.10规定。

□是□否

10

油罐防雷接地是否符合GB50156第10.2.1的规定,接地点不少于2处。

□是□否

油库

11

石油库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第4.0.7规定。

□是□否

12

石油库内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74第5.0.3规定。

□是□否

13

油库内道路的设计是否符合GB50074第5.0.9规定。

□是□否

14

地上油罐组内的布置是否符合GB50074第6.0.4规定。

□是□否

15

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GB50074第6.0.5规定。

□是□否

16

油泵站的油气排放管的设置是否符合GB50074第7.0.5规定。

□是□否

17

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是否符合GB50074第12.1.3规定。

□是□否

18

一、二、三、四级油库是否按GB50074第12.2.1规定设独立消防给水系统。

□是□否

19

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GB50074第12.4.3规定。

□是□否

20

钢油罐防雷接地是否符合GB50074第14.2.1规定。

□是□否

剧毒经营单位

21

剧毒化学品储存单位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是□否

22

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是□否

23

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

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是□否

24

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条件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有关规定。

□是□否

无储存单位

25

经营场所与工商注册地址相符。

□是□否

26

本市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

□是□否

27

购销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是□否

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及意见:

核查人员签字:

核查日期:

附件3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意见书

被核查单位名称: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意见

1

申请表填写准确、无误。

2

评价报告有效、结论符合要求,提出的问题已整改。

3

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

4

经营条件、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5

取证后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储存设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仅对换证单位)。

核查人员签字:

核查日期:

年月日

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意见

(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材料清单

被核查单位名称: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意见书

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现场核查表

3

现场照片电子版

4

5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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