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9099339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29.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docx

《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docx

景德镇市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详解

 景德镇市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意见

 

  2013年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简称“中招”,下同)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下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指针,按照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和年度工作部署,深化改革,狠抓管理,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中招、学考事业科学、创新发展。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中招和学考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学考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报名

  1、报名对象和条件

  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参加中考报名及中招录取。

县(市、区)中招办和初中学校要严把中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严禁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

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对象只限于有学籍且连续三个学年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本校正常休学或因家长工作调动、军人转业从外地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应届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的中考。

若报考的院校有加试或面试要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或面试。

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可免试进入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校学习。

今年我市无师范定向类招生。

  2、报名方式和时间

  凡参加中考的考生一律通过网上报名。

报名及填报志愿(含均衡招生志愿)时间为4月10日—4月16日;择校生也通过网上报名,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6日-19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

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先按报名条件进行审核,然后统一到所在的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集体报名。

历届初中毕业生由考生本人携带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的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报名。

凡要求报考户籍所在地学校的考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报名,在市直学校就读的昌江区竟成镇、高新区的考生,如报考昌江一中,一律到昌江区中招办报名,如报考市直中学,一律到市中招办报名;在罗家学校就读的陶瓷科技园户籍的考生,报考浮梁一中,到浮梁县中招办报名,如报考市直中学,到市中招办报名。

4、报名收费

  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报考时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省统考科目考务费每科10元,合计105元。

县(市、区)中招办在收齐辖区内中学的报名和考务费后,于4月22日前将报名及考务费全额统一汇缴至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市直中学的报名和考务费于4月20日前上交到市中招办指定的帐号。

  5、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二类:

1高中类(含省重点高中、省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2高、中职类(含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校)。

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校志愿。

考生报名均以第一志愿为准,并按第一志愿进行统计、划线。

6、报名流程

4月4日前,各学校认真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2013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

4月10日前,各报名点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或江西教育网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和数码拍照,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

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或江西教育网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每一个志愿栏内只能选择一个志愿。

市直考生不得兼报一中、二中。

乐平市考生能否兼报辖区内的省重点高中,由乐平市中招委自行决定。

无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填报省重点高中志愿;

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7月16日至7月19日,未被省重点高中录取而又有择校意愿的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或江西教育网填报省重点高中择校志愿。

  7、加强报名工作的指导,提高报名工作质量

为加强中招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报名工作的指导,认真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2013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表》。

考生填好报名信息表后,由学校统一将考生的报名信息录入电脑并进行电脑数码拍照。

学校要按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要按时组织考生对自己的《信息表》进行认真仔细的校对,重点校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指导学生填报志愿。

所有考生都必须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

学校要严格把好报名关,提高报名工作质量,为做好中招工作奠定基础。

  

(二)考试

1、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5月

上中旬

5月

中下旬

6月17日

星期一

6月18日

星期二

6月19日

星期三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科目

体育

理、化

实验操作

语文

英语

数学

思品

历史

地理生物

物理

化学

分值

30

10

120

120

120

120

60

200

考试时间

各10分钟

8:

30-11:

00

14:

30-16:

30

8:

30-10:

30

14:

30-16:

30

17:

00-18:

00

8:

30-11:

10

(1)思品、历史合卷,其中政治70分,历史50分,开卷考试。

(2)英语听力考试25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

(3)物理、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物理、化学各100分。

(4)体育考试以30分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其中:

身体素质测试21分,体育课考核成绩6分,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3分。

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为:

5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座(女)。

具体详见《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景教基字【2013】13号)文件。

(5)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以5分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

理、化实验操作由市中招办和市电教馆共同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另行下发。

(6)地理、生物采用开卷考试,各按30分的分值计入中考总分。

(7)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成绩×1.26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选一。

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8)数学学科允许携带无存贮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

带进考场的科学计算器品牌及型号,按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办字[2006]6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考点设置及监考

  中招考试人多面广时间长,为确保考生安全和考试安全,考点要相对集中,各县(市、区)中招办可根据既方便考生,又利于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

对少数集中到县(市、区)考试确有困难,需在乡(镇)一级设考点的要报省教育考试院及市中招办从严审批。

中招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三)优惠加分

  省中招委制定的优惠加分政策如下: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10分;

  2、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办的体育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0分。

具体项目见《关于转发〈关于确定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享受中考优惠政策体育竞赛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景教基字[2013]8号);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运动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

  3、初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一等奖的加10分,具体见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赣教体艺字[2012]37号)文件。

  4、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通字〔2005〕78号)具体规定执行。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所填报学校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5、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精神,审核确认。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

凡享受加分的考生,必须向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上交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经县(市、区)中招办或市中招办主任签字认可。

凡出具证明的单位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

  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线由省中招委划定;市直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中招委划定;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中招委划定,报市中招委审核。

职业高中是否需要划线,由市中招委或县(市、区)中招委确定。

(五)录取办法

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工作由省、市中招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学生进校后按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教学和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执行高职院校学籍管理办法,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并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现就读于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或成人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在校高一、高二、高三和高中毕业生凭高中学籍档案或毕业证原件转录到普通中专或成人中专分别学习三年、二年、一年;在校高三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可凭高中学籍档案或高中毕业证原件转录到师范类专业,学制二年。

市直各普通高中由市中招办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录取;县(市、区)各普通高中由县(市、区)中招办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录取。

  (六)关于职业教育招生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要认真学习、积极宣传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鼓励考生报考职业教育学校,特别是报考职业高中。

各职业高中要宣传办学优势,挖掘办学潜力,扩大招生规模,完成招生任务,争取使我市职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

1、报考职业教育的考生可填报高职院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或技校。

2、高职院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或技校的招生范围不受限制。

3、初中三年级下学期分流进入职高的学生,在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由市中招办以注册方式录取进入职高学习,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4、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技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

5、凡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享受国家免收学费的政策;凡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城市户籍10%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免收学费的政策。

(七)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均衡招生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赣教考字[2013]2号)文件精神,今年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从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市直各初中学校及竟成中学,实行均衡招生;乐平中学、乐平三中、浮梁一中、昌江一中从统招计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其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实行均衡招生。

  

(1)均衡招生对象

连续三个学年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本校正常休学或因家长工作调动、军人转业从外地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在本市转学及外校借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均衡招生。

  

(2)均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在2012年全市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参照辖区内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占所在辖区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另行下达。

一中和二中只分配本校的均衡招生计划。

昌河中学原则上不分配一中、二中均衡招生计划。

县(市、区)所属省重点高中的均衡招生计划由县(市、区)中招办按比例分解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3)均衡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原则

 享受符合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在中招报名时通过网上填报省重点高中的均衡志愿才能参加均衡招生。

凡符合享受均衡招生条件并填报相关学校均衡志愿的考生如未按志愿录取到省重点高中的统招,则可按照学校所分配到的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市一中、二中均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均衡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80分划定。

县(市、区)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自行划定。

城区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其中50%的计划在一中、天翼中学、二中、太白园中学、五中、一中分校和天翼分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且填报了相关省重点高中均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另外50%的计划在除以上学校外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且填报了相关省重点高中均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2、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

 为鼓励多种模式办学,促进学校办出特色,省重点高中拿出2%的计划招收特长生,计划实行单列,有合格的特长生则招,无合格特长生则不招。

一般高中可举办音乐、美术、播音主持等专业班,报考专业班考生的文化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学校普通班统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计算。

  

(1)省重点高中特长生资格的认定

  ①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主办或联办的文艺活动或美术绘画作品展中获得一等奖;在国家规定的艺术考级中获得八级以上证书;在省运会、市运会、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项目组第一名,则认定其具有省重点高中特长生资格。

(获奖项目均指个人项目,不含集体项目)。

  ②符合特长生资格的考生,要参加5月底之前由市中招办和省重点高中共同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项目由各省重点高中自主确定,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制定《招收特长生工作方案》报市中招办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在中考前将测试合格的特长生名单上报市中招办。

特长生测试合格且文化上线后由市中招办和省重点高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只有经测试、公示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特长生的录取。

  

(2)省重点高中特长生录取办法

  ①省重点高中特长生的文化最低控制线。

特长生统招文化最低控制线按其所报学校统招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85%计算,特长生的择校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其所报学校统招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5%计算。

  ②具有省重点高中特长生资格且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特长生统招或择校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方能录取省重点高中统招或择校。

如特长生人数超过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时,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特长生录取后要与学校签订在校训练及参加比赛合同,保证参加学校规定的训练任务,代表学校参加比赛。

  3、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各校均应为每个初中毕业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A、B、C、D、E五个等第),综合评定结果达C等以上(含C等)的学生才能报考省重点高中。

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中考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第择优录取。

综合素质评定具体办法见景教基字[2005]5号文件。

  4、我市城区仍坚持省重点高中不兼报的原则,报省重点高中的考生可以同时兼报省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或职业高中,考生也可直接报考省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或职业高中。

  5、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按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三限”政策执行,择校生比例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普通高中在申请择校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今年浮梁一中、昌江一中将划出部分统招计划继续实行推优保送。

具体方案由浮梁县、昌江区教育体育局另行下达。

  7、凡地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大、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的在编教职工子女初中升高中时,可在其父母工作单位所属辖区范围内,按志愿(含均衡和择校)降10分投档。

8、凡于2010年进入外国语学校与五中联合办班,并连续三个学年均在外国语学校就读的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市直省重点高中时,按志愿降10分投档。

10、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根据《景德镇市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景教基字[2008]39号)和《关于2009年城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景教基字[2009]24号)文件规定,凡未经市中招办批准,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视为无学籍的学生,不准报省重点高中。

  (八)关于义务教育招生

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行为。

按省教育厅规定:

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县(市、区)教育局一定要早做计划,周密安排,制定措施,决不能因为规范班额而使适龄儿童不能按时入学。

1、城区小学招收新生政策及招生区域按市政府转发《关于调整景德镇市城区小学招生区域》文件执行。

  2、城区初中招生按《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13年城区初中招生方案〉的通知》(景教基字[2013]10号)文件执行。

  3、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方案,由县(市、区)教育局拟定,报县(市、区)中招委批准后实施。

  (九)关于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

各类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中招委及市教育局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诚信招生,规范招生行为。

  (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完成招生任务

  今年我市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分别为:

小学招生22870人,初中招生20160人,普高招生10050人,职业高中招生3890人,特殊教育招生70人。

根据年度目标管理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我们把中小学招生计划进行了分解,分解后的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县(市、区)教育局在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招生工作。

  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

  昌江区是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昌江区的中招工作按《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08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教发[2008]35号)文件组织实施。

  三、普通高中学考工作

  1、报名时间

  3月19日——4月16日

2、报名收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试科目考务费每科14元,考查科目考务费每科10元。

3、考试科目

  

(1)高二年级

考试科目:

信息技术、政治、生物、通用技术

根据《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通用技术考试由市学考办组织。

4、考试时间

(1)信息技术考试:

5月22-26日

(2)政治、生物考试:

6月20日下午

(3)通用技术考试:

理论考试5月24日进行;实践操作5月27-31日进行。

  5、考点设置及考务组织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学考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及组织阅卷,考务工作由市、县(市、区)学考办按要求组织实施。

考查科目的考场编排、阅卷等考务工作由市、县(市、区)学考办按要求组织实施。

  

四、中招、学考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招和学考涉及到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中招和学考的组织管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1、切实加大中招和学考的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联系,加大中招和学考的宣传力度,以新闻发布会、招生咨询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和考试信息;将中招政策印发到各初中学校,张贴在所有初三毕业班级,力求中招和学考的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家喻户晓、师生皆知,为做好中招和学考工作奠定基础。

  2、加强考务管理、精心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

  

(1)考务是中招和学考的关键环节之一,人多面广,工作量大。

中招办、学考办在设置考点时要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统筹安排,杜绝人为的干扰。

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滚动式监考,中考阅卷采取全市统一网上阅卷。

  

(2)各级中招办、学考办务必精心组织考务工作,加强考务管理,千万不可粗心大意,更不能徇私舞弊。

若有违纪者,将按《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罚暂行规定》、《江西省普通高中学考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3)中考和学考正值汛期,县(市、区)教育局、各中招办、学考办、各中学一定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中招和学考的组考工作。

确保师生安全、试卷安全、考试安全,杜绝任何事故发生。

  (4)县(市、区)中招办、学考办要建立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

中招和学考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试卷的保密和答卷的保管不容出现任何纰漏。

各级试卷保密、答卷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学习《试卷保管工作人员守则》,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和答卷的保管工作,做到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3、实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各级中招办要实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学校应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以直升为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的做法;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维护中招的社会公信力;严禁以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1)实行属地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普通高中均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我市各普通高中不跨县(市、区)招生。

  

(2)加强计划管理。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计划招生。

  (3)加强录取管理。

凡录取到普通高中学校的新生要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学生未报到注册形成的空缺计划,由学校在开学前到中招办办理补录手续。

未经中招办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不准参加学考。

  (4)实行普通高中限时招生管理。

9月1日之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补录工作,9月30日前各普通高中将新生报到注册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以便建立高一新生学籍库,10月10日之前市教育局基教科将高一新生学籍库报省厅基教处审核确认新生学籍。

  (5)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

各级教育局局长是本辖区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教育行政部门要和所属学校签订规范招生行为责任书,把责任落到实处,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凡由于招生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引发不安定因素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要承担责任,并要对相关学校进行查处。

  

5、切实加强对中招和学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招委要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规范招生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加强管理。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生源计划,进一步确保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的健康发展。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全程参与中招和学考工作,建立健全中招和学考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认真接待群众来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切实维护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中招和学考的公平、公正。

  6、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各级招生部门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表格类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