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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巷施工施工合同

井巷施工施工合同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2010-004

  工程名称:

井巷施工合同

  工程编号:

2010-004

  工程类别:

矿井资源整合

  发包方(简称甲方):

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承包方(简称乙方):

榆林市榆阳区盛博远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二0一0年十月五日

  签订地点:

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制定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井巷施工合同

  二、工程地点:

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三、承包范围、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

首采工作面运输顺槽、材料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切眼、联络巷,包工包料。

  2.工程内容:

顺槽掘进,顶板金属锚杆支护、工程煤运输、通风、排水、供电及安全质量管理等。

  四、井巷施工参数:

  1、运输顺槽:

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2、材料运输顺槽:

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3、回风顺槽:

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4、切眼:

矩形断面,净宽6m,净高2.1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5、联络巷:

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五、合同价款:

  1、运输顺槽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2、材料运输顺槽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3、回风顺槽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4、切眼掘进断面12.9m2,净断面12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5、联络巷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巷道断面面积发生变化,以该巷道的单位断面面积单价为基准,按变化后的断面面积与之相乘后的单价进行结算。

  合同价款依据:

由甲方提供的运输顺槽、材料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切眼及井巷施工图。

  双方责任

  六、甲方责任

  1.签订后2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一式两份。

  2.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2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3.负责协调当地村民、政府的关系。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村民干扰、政府干涉时,甲方出面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停工损失,工期可以顺延。

  4.负责为乙方提供电源,乙方单独安装电表,电费按电力部门收费标准由乙方支付。

  5.负责火工品的购买,乙方按照实际费用承担(包括物资购买费、运输费、爆破公司服务费)。

  6.组织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7.甲方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负责签证和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七、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设施、风水电气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延伸等工作。

  2.负责所需材料兑运中的人工装卸、搬运及工程煤的运输等工作。

  3.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各项施工安全、质量工作。

  4.严格按照[换行]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乙方负责火工品的日常使用管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门规定领用、使用、管理火工品,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由于火工品购买受相关部门制约,甲方没有及时购回火工品不承担乙方停工损失,但工期可以顺延。

  6.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公司及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8.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9.指派陈登成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10.乙方必须按月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工程款。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263天(日历天),自2010年10月16日开工,至2011年7月5日竣工验收。

  二、由于甲方图纸供应不齐或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三、由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工期延误时,工期不预顺延。

  四、工程延误期限以15天(含15天)为限,否则每超一天承担违约金伍仟元,依次累加,但最多不超过伍拾万元。

  第三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公司的监督。

  二、井巷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合格以上。

  三、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公司。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

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四、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

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

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

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2天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参加检验,三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

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或监理公司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

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15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30天内验收完毕。

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

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4份,移交甲方。

  五、工程保修。

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

保修期为:

1年。

  第四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但甲方必须同意。

  二、供应商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换行]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

  三、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

  四、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损失,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帐户注入20万元的保证金,工程进度款超过20万元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85%。

当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5%后,不再付款。

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付清工程款。

  二、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设计变更文件;

  2.隐蔽工程、工程变更、材料代用等签证;

  三、工程结算方式采用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四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

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乙方如在中途更换施工单位,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所有未付的工程款外,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四、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7_日内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可经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九条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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