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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考察报告

浙江大学考察报告

为做好我校迎评促建工作,同时将迎接教育部教学评估工作与推进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校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教务处、校教学评估办公室于近期对兄弟院校教学改革及其迎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

  10月27日至11月1日,考察团一行对浙江大学、苏州大学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察。

10月28日至29日,考察团一行首先对浙江大学教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

浙江大学教务部叶民副部长对该校在教务教学管理、运行方面所作的探索及施行状况作了总体介绍,教务部考试中心、注册选课中心、教学评价中心以及教学管理办公室的负责同志与技术人员就具体工作作了详细介绍。

  浙大教学管理分二级,作为学校教务教学管理的职能处,教务部强调发挥其在教学管理上的宏观调控作用,强调面向学生和具体教学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即由管理向服务转换。

  由此出发,浙大教务部围绕“推进学分制改革,建立新的教学管理模式,探索新的运行机制”这一工作重心,确定了以“加快学分制管理制度的实施,完善《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本科生导师制暂行条例》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工作中心并开展工作。

  由此,浙大对教务部门原设科室进行削减,建立了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教学教务管理机构,将教学管理资源整合成立为四个中心:

学生注册选课中心、考试中心、教学评价中心、教学促进与课程建设中心,逐步实行按学分选课、按学分收费、按学分毕业的教学管理新模式。

  同时,为适应新的教学管理模式的要求,教务部还对教务教学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以及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管理软件进行了开发和完善,为全面实施学生自主选课奠定了基础;依托该平台,强化教学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为广大学生及教师提供较全面的教学、教务信息,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各类有关信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关于考试中心:

  归教务部管理,科级单位,编制2人,有长期临时工作人员2人。

职能上划分为两块:

省级以上(包括省厅)考试,校内考试,并负责考试(考核)方式、方法的改革。

  考试方式方法改革:

逐步改变目前考试科目过多,而考查科目偏少;闭卷式考试过多,而开卷或其它形式的考试偏少;闭卷考试中记忆性考题过多,而综合分析和创造性自由发挥的考题偏少等现状,使考试真正有利于素质教育、个性教育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

  公共基础课和学院平台课的试题库或试卷库的建设:

进一步扩大考、教分离课程,同时,开展试卷抽查和质量分析工作,以利教学效果的客观、公正评价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学课程专家指导小组:

浙大的公共课程(目标是所有课程)的教学、考查设有若干教学课程专家指导小组,聘用人员均为在岗教师(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有工作经费。

小组对所负担的某一门课的课程建设、改革及其考核、试卷命题全权负责;小组还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

  关于教学评估中心:

  设立目的:

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价,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测和保障体系。

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教学指导组织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的作用。

  工作内容:

完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及时反馈各门课程的评价结果,以利教师改进教学;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逐步对全校各类课程进行开课水平审查和教学过程监测,建立教学质量预警、劝谕制度,建立和完善具有浙大特色的课堂教学质量、课程建设质量和学院教学工作质量三级监测和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工作方式:

依托网络平台,学生在线评教。

  关于注册选课中心:

  实行按学分选课、按学分收费、按学分毕业的教学管理新模式。

  附:

《浙江大学学分制》

  1、重新制订指导性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学生选课的主要依据。

新的本科教学计划及课程设计应根据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体现最新的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把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理念和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思想贯穿、体现在各个教学环节中。

  新的教学计划要根据宽口径的原则,在前期公共基础教育阶段,按文科ⅠⅡⅢ、理科ⅠⅡⅢ、工科ⅠⅡⅢⅣ和设计类、艺术类等12个相应的大类,适度整合基础和学科基础课程,构建大学科基础平台;后期实行较宽口径专业教育,并加强专业课程与研究生课程的衔接,在少数专业试行本硕统筹培养。

  新的教学计划要适度减少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

除个别特殊专业外,选修课的学分数应达到课程教学总学分的25-30%,使学生有较大的选择空间。

  2、实行更为自由的选课制

  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

从XX级开始,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志向和条件,在以下四方面享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

  ①选专业。

部分优秀学生可自主跨学院、大类选择专业;在大类内学生转专业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按类或按学院招生的学生可在大类或学院内自主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并设专业方向的专业,学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②选课程。

在限选范围内学生可自主选择课程,全校选修课和院系选修课全面放开。

  ③选进程。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④选教师。

对两位以上教师同时开课的课程,逐步实行学生自主选择任课教师。

对部分精品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的任课教师,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竞争选聘。

  3、实行更利于学生学习的导师制

  学分制为学生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学习进程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但要使选课制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实行导师制,以加强指导,减少盲目性。

导师根据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志向指导学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进行全程指导。

因此,要求各学院从XX级开始,为本科生全面配备学业导师。

  4、完善弹性学制和重修制

  学生注册入学后,四年制本科生在六年内、五年制本科生在七年内,只要获得毕业最低学分,并达到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可提前毕业或延迟毕业。

但毕业时学制均按四年或五年计算。

  对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学生可多次缴费重修;对不及格的选修课程,可缴费重修,也可改选其他课程。

  5、实行学分绩点制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学分绩点制,并在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应用。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权重系数×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根据考核成绩折算,具体折算规定如下:

  百分制考核的课程五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对应课程绩点二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

  95-100优(90)

  85-94良(80)

  75~84合格(75)

  65~74中(70)不合格

  60~64及格(60)

  <60不及格

  课程权重系数规定如下:

  课程类别课程权重系数

  校定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类公共必修课及程序设计基础等公共必修课

  其他必修课

  选修课

  6、实行主副修制

  为了培养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本科教育阶段实行主修和副修制,学生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可自主选修副修专业的课程。

原则上全校所设本科专业均可作为副修专业,非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要专业所在学院条件许可,均可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按照副修专业的教学计划,修读副修专业有关课程。

  学生修读副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30个左右学分者,可获得该专业的副修专业证书。

  未达到副修专业修读规定学分,但满15学分及以上者,发给专业课程学习证书;15学分以下者按选修课学分登记。

  一般情况下,学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从第四学期开始修读副修专业的有关课程。

  7、制订(修订)相关的教学管理文件

  随着按学分收费、注册制度的实施,学生选课、选专业自主权的扩大,相应的教学管理文

  件要进行修订或重新制定,《浙江大学学分制暂行规定》、《浙江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浙江大学导师制工作暂行条例》、《浙江大学选课管理办法》、《浙江大学教学工作量及教学业绩点核算办法》、《浙江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的修订稿另行颁布。

  8、编印选课手册

  编印含课程表、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选课操作指南等内容的选课手册,供学生选课使用,确保学生能在导师指导下科学、合理、自主地选课。

  三、有关配套措施

  进一步实施学分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加大改革和投入,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更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以保证学分制的有序实施。

  1、加强课程建设和超量配置教师

  实行选课制后,要加大投入,加强课程建设,促进课程体系整体优化,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课程。

同时,要超量配置师资力量,超量安排选修课程,鼓励高水平教师尤其是教授为本科生多开课程。

  2、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建立激励和淘汰机制

  有关院系和教师对列入全校课表的课程要作好开课准备。

经选课后,如修读人数过少则取消开课,连续两次取消的课程将暂停开课;对于开设必修课的教师,如多次因选读人数过少而不能开课的,则将暂时取消该教师开设必修课的资格。

同时,对选课人数多、教学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在教学业绩点计算等方面给予倾斜,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鼓励高水平教师多开高质量的课程。

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要给予奖励,奖励政策由学工部另行制定。

  3、建立新的教学运行与学籍管理体制

  为配合新一轮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在新校区建立注册选课中心,统一管理学生的注册和选课;建立教学资源管理中心,统一调度校区的教学资源;建立考试中心,安排各类课程及等级考试的有关事宜;建立教学评估中心,加强课程、教师和专业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对现有的教学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责进行适度调整。

  4、建立学生学业指导小组和教学班临时组织

  为了更好指导学生完成学业,各院系应建立学生学业指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主要成员可由班主任、导师等组成,另聘部分研究生参与辅导和咨询。

同时,选课后会形成许多临时教学班,如果与原班差异较大,应指定或选派学生担任临时教学班的负责人,以协助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5、开发和完善教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基于网络的教务综合信息管理软件是保证学分制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新的教务综合信息系统管理软件主要包括教学计划(含课程库)管理系统、选课系统、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含学生库)、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和教师库)管理系统、收费管理系统、副修专业管理系统、教学信息(含教学质量评价)处理系统、教材管理系统等若干个子系统。

要加强对校、院、系教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

  6、改革收费制度

  从XX级新生开始,实行新的收费办法,学生的学费分两部分进计算,即专业注册学费和按学分数(含重修课程)计算的学费。

在学年开始时,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预收学费,每学年结束前,按所学学分进行结算,其差额在下学年预收学费时一并收取。

学生毕业前,按所学学分总清算,缴清全部学费后方能毕业。

  7、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监控体系包括:

一支包括领导、同行专家和学生组成的教学质量评价队伍;一个负责组织并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机构;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校院二级教学督导制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开课资格评审制度、教学质量预警与劝谕制度等,以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8、建立教学及后勤保障服务体系

  教学服务方面,逐步实行全天(8:

00--22:

00)不间断排课,实验室全天开放,图书馆全天服务。

  后勤服务方面,饮食服务中心和宿舍管理中心全天提供食宿服务。

  为确切了解浙大新教学模式的运行情况,考察团还实地考察了浙大紫金港校区的教学管理办公室。

  基于以上情况的了解,考察团认为:

浙大在教务教学改革方面有明确的目标和与之配套的工作思路,其基本依托在集约化的管理方式与稳定高效的网络平台。

这些对我校教务教学改革深有启发,浙大改革特别是其核心或作为其改革突破口的学分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说,预示着高校未来办学的方向。

实施学分制是教育由计划向市场转换的必由之路,它对拉动教育产业,提升教育管理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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