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规章制度12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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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规章制度12doc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规章制度1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以下简称“网站”)的内部管理,规范“网站”成员行为,明确相关职责,高效、合理完成各项任务,提高“网站”成员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网站”成员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任务。

“网站”重视各项工作的开拓创新,鼓励成员结合相关工作开展实际,提出创新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全体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条例,按照有关要求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网站”的办网理念是:

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以网页桌面端为中心,新媒体和平面媒体为两翼的全方位呈现体系,加快构建以“兰大就业网”为主站,“我的师兄师姐”、“学生生涯发展”、“学生就业资源”、“学生就业事务”、“招聘兰大学生”、“学生成长在线”、“兰大新校友”等网站为支撑的就业服务站群,立足兰大,辐射西部,为青年成长提供专业、科学、全程、有效的全方位服务,帮助他们实现较高质量的职业发展。

第五条“网站”受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领导。

具体业务开展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在“网站”指导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网站”组织机构为:

第七条“网站”设轮值主编1名,由各部门负责人轮流担任,原则上每四个月轮换一次,

轮值主编换岗需做述职报告。

其职责是:

(一)“网站”的全局性内容和事务的统筹与策划;

(二)相关项目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三)“网站”人才队伍与制度建设;

(四)“网站”相关总结、简报的撰写;

(五)“网站”相关会议的召集、主持及会议记录;

(六)“网站”相关材料的备案;

(七)“网站”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网站”下设若干个部门,部门设部门负责人和成员;部门负责人任期为6个月,任期满后需向“网站”全体成员会议上做工作总结和述职汇报,之后由全体工作人员选举新任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可连任。

部门负责人、成员的工作职责按照部门设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网站”设人力资源小组,组长由“网站”轮值主编兼任。

人力资源小组的职责是:

(一)“网站”成员的招聘计划、招聘办法的拟定与实施;

(二)对“网站”成员定期进行考核;

(三)“网站”成员补助的发放及相关财务管理;

(四)“网站”内部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五)“网站”相关简报的发布;

(六)“网站”学习相关事项的管理;

(七)其他与“网站”人力资源相关的事项。

第四章人事制度及经费管理

第十条“网站”根据人力资源小组的统一规划,在特定阶段面向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招聘有比较充足的课余时间、对“网站”建设、学生就业服务相关工作有热情、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能力、能够撰写相关文档并能策划、组织相关活动,踏实肯干、有责任心的学生担任兼职网站编辑或实习编辑,作为后备或正式网站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网站”采用招聘和推荐相结合的形式,选聘相关成员。

由人力资源小组拟写招聘通知,明确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要求的成员,在“网站”担任实习编辑,实习期为1个月。

实习期满后,实习编辑应向人力资源小组提出转正申请,人力资源小组在接到申请后进行背景调查,所在部门做出实习期鉴定意见,经主编会讨论确定转正人员。

转正后成为网站正式工作人员,编排工作证号,发放工作证,领取相应补助。

第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一经正式录用,原则上至少工作一年,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人签署发放工作鉴定。

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期间工作内容,并对工作

效果、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因为个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网站”轮值主编和“网站”指导老师同意的,可以离职。

离职时工作不满一年或距上次发放工作证明不满一年的,不再发放工作证明。

第十四条因为“网站”成员工作表现极差或者对“网站”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网站”轮值主编提议,经全体成员大会同意,“网站”指导老师批准后予以除名,不再发放工作鉴定,收回工作证并书面通报所在学院。

第十五条对于正式被录用的“网站”工作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对其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助,补助原则上由基本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办法是:

(1)“网站”工作人员基本补助为100元/人/月。

(2)对于特殊岗位发放岗位补助。

部门负责人岗位补助30元/人/月,“网站”轮值主编岗位补助40元/人/月。

(3)在“网站”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工龄长短对其发放工龄工资补助,工龄工资每半年提涨一次,额度为10元/人/月;

(4)“网站”工作人员补助的绩效部分由项目酬金、出勤及其他几部分组成。

缺勤一次扣5元,可累计。

“网站”项目酬金按2元/人/小时计算,由项目负责人每月10日向人力资源小组上报当月的账务情况,经部门会议讨论通过,“网站”指导老师签字后项目负责人方可对项目酬金支配发放。

项目酬金原则上按照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规划的工作额度总数进行配置,并平均到每月按时发放。

除去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外,项目若未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网站”有权扣回项目补助作活动经费使用。

第十六条每自然年度末评选一次“网站”最有贡献工作人员,按照不低于500元/人的额度进行奖励,人数不多于3人。

第十七条为加强“网站”工作人员的联系和沟通,“网站”每月策划举办一次学习交流活动,“网站”全体工作人员每月需缴纳当月补助总额的10%作为活动经费;当月活动经费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按照1:

1比例配套,随当月补助发放至相关成员。

第十八条由于例会或者其他“网站”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各校区之间的通勤车费用按照刷卡价格报销,随当月补助一并发放。

第十九条由于“网站”开展项目性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申报书的预算范围内,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申报。

活动结束后,相关票据应在一周内上交“网站”人力资源小组,并由“网站”指导老师签字后报销。

第二十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活动计划使用经费。

情况特殊须超支购买的,必须经“网站”轮值主编及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二十一条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第五章项目及专题活动申报制度

第二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的任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职责规定的基础性工作,另一部分是参与“网站”相关项目的创新性、开拓性的工作。

基础性工作是“网站”正常有效运转的保障,项目性的工作是“网站”发展的重要支柱,两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第二十三条项目性的工作主要包括非部门基础性工作的活动举办、开创性的专题研究等。

项目性工作来源是“网站”指导老师拟定的项目以及“网站”成员的主动申报。

只有项目性工作属于按照项目工作量计发补助的范围。

“网站”鼓励各成员主动申报项目。

第二十四条以部门为单位认领的项目的负责人,为部门负责人;成员为部门全部或部分成员;“网站”成员申报的项目申报人为当然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者可在“网站”全体成员自由报名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负有全局性的责任和义务。

其工作对“网站”轮值主编和“网站”指导老师负责。

第二十五条项目的正式开展须经有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部门会议或者网站全体成员会议正式同意并确定项目的工作量及项目补助金额。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项目、专题活动申报书》,并拿出完整的项目策划方案,经全体项目成员充分讨论后向“网站”主编提出上会申请。

第二十六条专题活动是指在全“网站”范围内开展的或在某一个部门范围内开展的相对整块并属于部门或“网站”基础性工作的工作,包括专题网站策划与制作、既定的专题宣传活动等。

专题活动的负责人为“网站”轮值主编或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专题活动的开展须经有专题负责人参加的部门会议或“网站”全体成员会议正式同意。

专题活动负责人要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项目、专题活动申报书》,并拿出完整的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经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后向“网站”轮值主编提出上会申请。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或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以“网站”的名义开展项目或举办专题活动。

对“网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负责人一定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凡申请通过的项目或专题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负责人需定期向“网站”轮值主编和“网站”指导老师汇报工作进展。

必要的情况下,需在全体成员会议上汇报工作进展。

第三十条项目和专题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各负责人要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以期相互借鉴学习。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三十一条“网站”会议分为部门会议、主编会议及全体成员会议。

重大决策原则上由全体成员会议决定,不便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的可经“网站”指导老师同意,由主编会议决定,

并通报全体成员。

第三十二条原则上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集,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参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安排。

第三十三条主编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由“网站”指导老师或“网站”轮值主编组织召集,“网站”指导老师、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具体时间由“网站”指导老师根据参会人员的具体情况安排。

第三十四条“网站”全体成员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网站”指导老师或“网站”轮值主编组织召集,全体成员参会,具体时间由“网站”指导老师根据成员的课余时间安排,开会地点的具体安排视情况而定。

第三十五条各级会议考勤采取签到的形式。

各部门会议考勤及会议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主编会议及全体成员会议考勤及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小组负责。

会议的考勤及会议记录在会后由“网站”轮值主编收集,统一备案。

第三十六条凡“网站”的例会、临时会议、大型活动、值班及各项活动,会议组织者或人力资源小组须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人员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回复以示收知。

对于迟到15分钟以上或者缺勤一次扣当月补助5元。

第七章决策制度

第三十七条会议是“网站”进行民主决策的主要方式。

会议决策内容主要包括:

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措施;研究决定管理权限内的组织机构调整和人事任免;研究奖惩情况、补助待遇、评比制度等,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网站”的项目及专题活动的流程及安排;讨论、审议、研究决定涉及“网站”的其它重要工作。

第三十八条有关议题需要上会研究讨论的,相关人员应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会议议题申请表》,并连同其他辅助规划或策划材料,提前三天上报“网站”轮值主编,经“网站”指导老师同意后上会讨论并提出决策意见。

第三十九条议题申报前,相关成员要在负责人的带领下针对议题进行充分地讨论,制定出完整详尽的议题情况介绍和拟操作流程等。

第四十条决策一般由议题申报人对议题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引导大家讨论,最后表决。

决策会议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阐述扼要,主持人应根据情况归纳集中。

第四十一条会议讨论的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必要时暂缓做出决定,经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待下次会议复议。

第四十二条需要报请“网站”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的议题,全体成员会议同意后由“网站”指导老师报请相关负责人批准。

议题决策结果以相关负责人的批示为准。

第四十三条会议讨论的内容属于保密事项的,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要求,防止泄密。

公司关于跨部门设立职能团队的决定_公文范例

为将公司做大、做强、做精,对采购、制造、销售、物流所有内部环节及竞争对手、供货渠道等外部环境进行研讨、分析,从而不断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方案,以提升公司业绩,使公司得到持续不断的改善,保持清醒和良性的运行。

公司决定跨部门设立职能团队。

一、职能团队设立方式

在公司内部跨部门设立三个职能团队——质量职能团队、成本职能团队、效率职能团队。

每个职能团队指定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7名,团队成员共计10名。

组长负责组织团队开展工作。

二、职能团队的性质

1、职能团队是公司的参谋机构。

职能团队的职责是发现公司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点,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分析评价改进效果,定期向总经理和公司办公会汇报。

2、公司办公会对职能团队提出的重大问题及改进方案进行审议批准。

总经理对职能团队提出的一般问题及改进方案进行批准。

3、各职能部门对经总经理或办公会批准的改进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三、职能团队的工作方针

在职能团队成员的带领下,充分调动全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到公司管理中来,共同发现问题,以提升产品质量、降低质量成本、降低制造成本、降低期间费用、提升工作效率。

四、职能团队成员构成

1、质量职能团队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6人)

2、成本职能团队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6人)

3、效率职能团队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6人)

五、各职能团队的主要职责

1、质量职能团队——从技术质量水平及成本角度,分析竞争对手质量水平及本公司质量方面的合理性及异常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及方案,检查分析评价各职能部门的实施效果。

2、成本职能团队——从采购成本、制造成本、销售成本、固定费用等方面,分析竞争对手成本水平及本公司各环节成本异常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及方案,检查分析评价各职能部门的实施效果。

3、效率职能团队——从采购周期、生产周期、工作效率等方面,分析影响进度及经营的异常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及方案,检查分析评价各职能部门的实施效果。

六、职能团队工作内容

1、定期召开职能团队工作会,提出本月需改进的重点问题,拟定改进方案及推进目标,报总经理或办公会审议批准。

2、对各职能部门实施的改进方案和推进计划进行检查,书面作出分析评价及效果认证,报总经理或办公会据以考核。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规章制度1

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以下简称“网站”)的内部管理,规范“网站”成员行为,明确相关职责,高效、合理完成各项任务,提高“网站”成员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网站”成员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意识,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任务。

“网站”重视各项工作的开拓创新,鼓励成员结合相关工作开展实际,提出创新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全体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条例,按照有关要求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网站”的办网理念是:

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以网页桌面端为中心,新媒体和平面媒体为两翼的全方位呈现体系,加快构建以“兰大就业网”为主站,“我的师兄师姐”、“学生生涯发展”、“学生就业资源”、“学生就业事务”、“招聘兰大学生”、“学生成长在线”、“兰大新校友”等网站为支撑的就业服务站群,立足兰大,辐射西部,为青年成长提供专业、科学、全程、有效的全方位服务,帮助他们实现较高质量的职业发展。

第五条“网站”受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领导。

具体业务开展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在“网站”指导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网站”组织机构为:

第七条“网站”设轮值主编1名,由各部门负责人轮流担任,原则上每四个月轮换一次,

轮值主编换岗需做述职报告。

其职责是:

(一)“网站”的全局性内容和事务的统筹与策划;

(二)相关项目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三)“网站”人才队伍与制度建设;

(四)“网站”相关总结、简报的撰写;

(五)“网站”相关会议的召集、主持及会议记录;

(六)“网站”相关材料的备案;

(七)“网站”指导老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网站”下设若干个部门,部门设部门负责人和成员;部门负责人任期为6个月,任期满后需向“网站”全体成员会议上做工作总结和述职汇报,之后由全体工作人员选举新任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可连任。

部门负责人、成员的工作职责按照部门设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网站”设人力资源小组,组长由“网站”轮值主编兼任。

人力资源小组的职责是:

(一)“网站”成员的招聘计划、招聘办法的拟定与实施;

(二)对“网站”成员定期进行考核;

(三)“网站”成员补助的发放及相关财务管理;

(四)“网站”内部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五)“网站”相关简报的发布;

(六)“网站”学习相关事项的管理;

(七)其他与“网站”人力资源相关的事项。

第四章人事制度及经费管理

第十条“网站”根据人力资源小组的统一规划,在特定阶段面向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招聘有比较充足的课余时间、对“网站”建设、学生就业服务相关工作有热情、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能力、能够撰写相关文档并能策划、组织相关活动,踏实肯干、有责任心的学生担任兼职网站编辑或实习编辑,作为后备或正式网站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网站”采用招聘和推荐相结合的形式,选聘相关成员。

由人力资源小组拟写招聘通知,明确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要求的成员,在“网站”担任实习编辑,实习期为1个月。

实习期满后,实习编辑应向人力资源小组提出转正申请,人力资源小组在接到申请后进行背景调查,所在部门做出实习期鉴定意见,经主编会讨论确定转正人员。

转正后成为网站正式工作人员,编排工作证号,发放工作证,领取相应补助。

第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一经正式录用,原则上至少工作一年,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负责人签署发放工作鉴定。

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期间工作内容,并对工作

效果、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因为个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网站”轮值主编和“网站”指导老师同意的,可以离职。

离职时工作不满一年或距上次发放工作证明不满一年的,不再发放工作证明。

第十四条因为“网站”成员工作表现极差或者对“网站”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网站”轮值主编提议,经全体成员大会同意,“网站”指导老师批准后予以除名,不再发放工作鉴定,收回工作证并书面通报所在学院。

第十五条对于正式被录用的“网站”工作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对其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助,补助原则上由基本补助和绩效补助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办法是:

(1)“网站”工作人员基本补助为100元/人/月。

(2)对于特殊岗位发放岗位补助。

部门负责人岗位补助30元/人/月,“网站”轮值主编岗位补助40元/人/月。

(3)在“网站”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工龄长短对其发放工龄工资补助,工龄工资每半年提涨一次,额度为10元/人/月;

(4)“网站”工作人员补助的绩效部分由项目酬金、出勤及其他几部分组成。

缺勤一次扣5元,可累计。

“网站”项目酬金按2元/人/小时计算,由项目负责人每月10日向人力资源小组上报当月的账务情况,经部门会议讨论通过,“网站”指导老师签字后项目负责人方可对项目酬金支配发放。

项目酬金原则上按照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规划的工作额度总数进行配置,并平均到每月按时发放。

除去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外,项目若未如期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网站”有权扣回项目补助作活动经费使用。

第十六条每自然年度末评选一次“网站”最有贡献工作人员,按照不低于500元/人的额度进行奖励,人数不多于3人。

第十七条为加强“网站”工作人员的联系和沟通,“网站”每月策划举办一次学习交流活动,“网站”全体工作人员每月需缴纳当月补助总额的10%作为活动经费;当月活动经费由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按照1:

1比例配套,随当月补助发放至相关成员。

第十八条由于例会或者其他“网站”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各校区之间的通勤车费用按照刷卡价格报销,随当月补助一并发放。

第十九条由于“网站”开展项目性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申报书的预算范围内,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申报。

活动结束后,相关票据应在一周内上交“网站”人力资源小组,并由“网站”指导老师签字后报销。

第二十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活动计划使用经费。

情况特殊须超支购买的,必须经“网站”轮值主编及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二十一条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第五章项目及专题活动申报制度

第二十二条“网站”工作人员的任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职责规定的基础性工作,另一部分是参与“网站”相关项目的创新性、开拓性的工作。

基础性工作是“网站”正常有效运转的保障,项目性的工作是“网站”发展的重要支柱,两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第二十三条项目性的工作主要包括非部门基础性工作的活动举办、开创性的专题研究等。

项目性工作来源是“网站”指导老师拟定的项目以及“网站”成员的主动申报。

只有项目性工作属于按照项目工作量计发补助的范围。

“网站”鼓励各成员主动申报项目。

第二十四条以部门为单位认领的项目的负责人,为部门负责人;成员为部门全部或部分成员;“网站”成员申报的项目申报人为当然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者可在“网站”全体成员自由报名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负有全局性的责任和义务。

其工作对“网站”轮值主编和“网站”指导老师负责。

第二十五条项目的正式开展须经有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部门会议或者网站全体成员会议正式同意并确定项目的工作量及项目补助金额。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项目、专题活动申报书》,并拿出完整的项目策划方案,经全体项目成员充分讨论后向“网站”主编提出上会申请。

第二十六条专题活动是指在全“网站”范围内开展的或在某一个部门范围内开展的相对整块并属于部门或“网站”基础性工作的工作,包括专题网站策划与制作、既定的专题宣传活动等。

专题活动的负责人为“网站”轮值主编或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专题活动的开展须经有专题负责人参加的部门会议或“网站”全体成员会议正式同意。

专题活动负责人要填写《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项目、专题活动申报书》,并拿出完整的专题活动实施方案,经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后向“网站”轮值主编提出上会申请。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或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以“网站”的名义开展项目或举办专题活动。

对“网站”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负责人一定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九条凡申请通过的项目或专题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负责人需定期向“网站”轮值主编和“网站”指导老师汇报工作进展。

必要的情况下,需在全体成员会议上汇报工作进展。

第三十条项目和专题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各负责人要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以期相互借鉴学习。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三十一条“网站”会议分为部门会议、主编会议及全体成员会议。

重大决策原则上由全体成员会议决定,不便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的可经“网站”指导老师同意,由主编会议决定,

并通报全体成员。

第三十二条原则上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召集,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参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具体情况安排。

第三十三条主编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由“网站”指导老师或“网站”轮值主编组织召集,“网站”指导老师、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具体时间由“网站”指导老师根据参会人员的具体情况安排。

第三十四条“网站”全体成员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网站”指导老师或“网站”轮值主编组织召集,全体成员参会,具体时间由“网站”指导老师根据成员的课余时间安排,开会地点的具体安排视情况而定。

第三十五条各级会议考勤采取签到的形式。

各部门会议考勤及会议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主编会议及全体成员会议考勤及会议记录由人力资源小组负责。

会议的考勤及会议记录在会后由“网站”轮值主编收集,统一备案。

第三十六条凡“网站”的例会、临时会议、大型活动、值班及各项活动,会议组织者或人力资源小组须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人员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回复以示收知。

对于迟到15分钟以上或者缺勤一次扣当月补助5元。

第七章决策制度

第三十七条会议是“网站”进行民主决策的主要方式。

会议决策内容主要包括:

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措施;研究决定管理权限内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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