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实习指导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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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实习指导说明
《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实习指导
说 明
根据高职高专培养“应用型、动手型、复合型”人才目标要求,《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课程注重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为此,我们根据近几年来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摸索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方式方法,编写了这册《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指导》,以期对学生学习婚姻登记技能提供指导和帮助。
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指导的内容:
一、婚姻和婚姻登记的基本内涵实训(1学时)
二、婚姻登记制度建立与意义实训(2学时),
三、婚姻登记条例的适用实训(1学时),
四、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登记员实训(2学时),
五、结婚登记制度实训(2学时),
六、离婚登记制度实训(2学时),
七、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实训(2学时)
八、婚姻登记程序专项实训周(24学时)
九、婚姻登记档案管理(2学时)
十、法律责任(2学时)
十一、婚姻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学时)
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实习指导的方式方法:
一、案例分析法
二、多媒体观摩法
三、角色扮演法
四、模拟生产性实训法
四、社会实践和调查法
五、顶岗实习实务作业法
课程内容安排
包括1个理论教学课程模块和1个综合实训课程模块。
一个理论教学课程模块是:
婚姻和婚姻登记的基本内涵、婚姻登记制度建立与意义、婚姻登记条例的适用、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登记员、结婚登记制度、离婚登记制度、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婚姻登记程序、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法律责任、婚姻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理论教学课程模块包含理论讲授和实践训练两个方面内容,共48课时。
一个综合实训课程模块主要在校内实训室进行角色扮演实训,共一周24课时。
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实训实习指导使用的要求:
一、根据《婚姻登记服务与管理》教学大纲和实训教学大纲的教学目标和课时安排计划完成实训实习环节。
二、授课教师要依据本指导材料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在授课前做好实训实习准备。
三、实训实习作业要有登记,期末记入学生考试考核成绩之内。
第一章婚姻与婚姻登记
实训(1学时)
实训项目一:
分小组案例讨论
实训目的:
1.加强对婚姻及婚姻登记的基本内涵的感性认识。
2.掌握结婚登记的婚姻及婚姻登记的概念、特征。
实训内容:
讨论如下案例
1.婚姻登记机关有告知义务吗?
2.虚拟婚姻挑战现实婚姻
实训步骤:
1、推选小组主持人。
2、推选小组纪录人。
3、推选小组发言人。
4、逐步展开讨论。
5、通过发言纪录。
6、小组发言人代表小组在全班发言。
7、教师总结。
完成任务:
1.撰写小组讨论报告。
2.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汇报讨论结果。
附案例:
[案例一]
据《天府早报》报道,四川女子周某在9月22日的婚检中艾滋病筛查试验呈阳性,她欲将病情隐瞒,不告知她在香港的未婚夫梁某,并打算在10月1日以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面对申请,医院和婚姻登记机构面临着艰难的选择,要不要将女方的健康状况告知男方?
四川省卫生厅认为,医院无权将艾滋病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情况告知第三人。
四川省人大有关人士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梁二人应暂缓结婚,同时也指出,《婚姻登记条例》与我国的《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存在冲突,为此,四川省人大已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
根据最新消息显示,婚检机构已向梁某告知了周某的病情,在经过慎重考虑的情况下,两人领取了结婚证。
[案例二]
近日,全国多家媒体转载了一则题为《夫“网婚”“生子”妻怒告重婚》的报道:
哈尔滨一中年妻子林女士4年前在家里安装了一台电脑,一下班夫妻俩就一起在网上聊天,丈夫从此迷上了上网,有时一聊就聊到半夜,后来,林女士发现丈夫没以前关心这个家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丈夫竟然在网上有了“老婆”,两人还共同抚养了一个“孩子”!
两人常为此争吵不停,无奈林女士向丈夫提出了离婚,但丈夫没同意。
林女士最终以丈夫重婚罪把丈夫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得到丈夫的精神赔偿费。
法院经审理后,同意了林女士的离婚请求,但认为“网婚”没有重婚之嫌,驳回了林女士要求丈夫支付“过错赔偿”的诉讼要求。
实训项目二:
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
实训目的:
1.加强对婚姻及婚姻登记的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
2.掌握结婚登记的婚姻及婚姻登记的概念、特征。
实训内容:
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网络婚外恋”的法律思考》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
完成任务:
1.撰写读后感。
2.小组分享。
第二章婚姻登记制度建立与意义
实训(2学时)
实训题目:
全班课堂讨论
实训目的:
1.加强对婚姻登记制度的历史发展的感性认识。
2.掌握结婚登记在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上的新变化。
实训内容:
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强制还是自愿?
——婚检争论的政策分析》一文,教师随机点名让同学发表自己的看法-----是否应当取消强制婚检。
实训步骤:
1、推选小组主持人。
2、推选小组纪录人。
3、推选小组发言人。
4、逐步展开讨论。
5、通过发言纪录。
6、小组发言人代表小组在全班发言。
7、教师总结。
完成任务:
1.撰写读后感。
2.下次上课交给老师。
第三章婚姻登记条例的适用
实训(1学时)
实训项目一:
分小组案例讨论
实训目的:
1.加强对婚姻及婚姻登记适用范围的感性认识。
2.掌握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适用范围。
实训内容:
讨论如下案例
1.我能否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
2.死刑犯能否结婚?
实训步骤:
1、阅读文献。
2、教师随机点名让同学回答问题。
3、回答的问题是否应当取消强制婚检。
4、教师总结。
完成任务:
1.撰写小组讨论报告。
2.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汇报讨论结果。
实训项目二:
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
实训目的:
1.加强对婚姻及婚姻登记的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
2.掌握结婚登记的婚姻及婚姻登记的概念、特征。
实训内容:
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我国现行涉外离婚管辖制度的缺陷及立法构想》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
完成任务:
1.撰写读后感。
2.小组分享。
附案例:
【案例】死刑犯提出结婚申请给法律出了一道难题
家住重庆永川市三教镇陡山村的钟帮财,因犯抢劫罪于1999年9月5日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同年12月转入重庆监狱改造。
在判刑之前,钟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人生有二女。
目前,女儿已到入学年龄,却因没有户口不能读书。
近日,钟帮财向监狱领导递交了一份结婚申请书。
因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服刑人员可否结婚的规定,钟的申请不仅令监狱领导犯了难,也给法律出了一道难题!
钟帮财告诉记者,早在1992年,他在永川做生意时结识了陈文碧,不久两人便同居,并先后生了两个女儿,当时未办结婚证。
钟入狱后,陈文碧对其仍未改初衷,她在给钟的信中写道:
“钟三(钟帮财小名),两个女儿希望你能早点回到她们身边来当个好爸爸,你做错了事就要在里面好好改正,我们母女3人等着你!
"
接到陈文碧的信,钟帮财内心充满了希望,在监狱里积极改造。
然而,女儿在一天天长大,却因为没有户口读不了书。
陈文碧一封又一封的来信让钟帮财焦虑不安,他思前想后决定,要与陈补办一张结婚证。
申请触及法律盲点
接到钟帮财的结婚报告,管教干部犯了难,服刑犯结婚在重庆还没有先例。
然而,看着钟每天心不在焉情绪极不稳定的样子,管教干部焦急万分。
“从利于服刑犯改造、解决服刑犯后顾之忧的角度考虑,我们也极想让钟帮财与陈文碧完成结婚手续。
但是《监狱法》及《婚姻法》对服刑犯这类特殊人群没有作相应规定,我们无法可依!
”重庆市监狱副监狱长吴有才说起此事也十分无奈。
他还指出,通过调查发现,在他们监狱里,像钟帮财这样有非婚生子的事实婚姻共有49起,的确不是个别问题。
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服刑人员到底能不能结婚,在重庆引发了一场热烈讨论。
群众普遍认为,钟犯法坐牢是罪有应得,但孩子是无辜的。
钟的两个女儿因无户口不能上学令人惋惜。
如果让钟与陈办理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不仅不会影响钟的改造,甚至更有利于令钟重新做人,有关部门应准予其结婚,解决其女儿不能上学的难题。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政治处余耀先称,作为服刑犯,其人身自由受限,不能履行家庭义务,尽管新的《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以前同居属事实婚姻,不过服刑犯人则应算特例,原则上是不同意服刑犯结婚的。
但余最后表示:
钟帮财的结婚申请最终能不能得到批复,还需要局领导集体研究后再作决定。
视角
重庆市民政部门有关人士对此表示,《婚姻法》是国家基本法,涉及特殊人群,应当依据法律精神进行特殊处理。
《婚姻法》中关于结婚的禁止规定包括: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新《婚姻法》也只是对“禁止配偶与他人同居”、“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均未涉及服刑犯内容。
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些法学专家们也认为,法律并未规定正在服刑的犯人不能结婚,只要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要件,就应准予结婚。
因为按照法律理论,只要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就应当是允许的。
目前,在上海等个别城市已有服刑犯结婚的先例,重庆直辖市也可以进行尝试。
一些律师则认为,不能批准钟结婚。
他们认为,正在服刑的犯人已被剥夺人身自由,一方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等相关手续的时间,另一方面结了婚也不能履行夫妻义务,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不符合我国法律对结婚的客观要求。
再有,公安部1982年颁布的《监狱劳教队管理工作细则》85条规定:
“犯人在关押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期间不准结婚。
”1986年9月11日,国家民政部办公厅曾对该问题进行明确表示,服刑期间不准结婚。
第四章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登记员
实训(2学时)
实训项目一:
开一个辩论会
实训目的:
1.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员内涵的感性认识。
2.掌握婚姻登记的管辖权划分。
3.了解婚姻登记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的职责。
4.了解婚姻登记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礼仪规范。
实训内容:
辩论如下论题:
论题:
婚姻登记收费9元是高了还是低了?
正方:
婚姻登记收费9元是低了。
反方:
婚姻登记收费9元是高了。
实训步骤:
1、全班分为四个小组,两个正方小组两个反方小组。
2、每个小组推选三个辩手。
3、撰写小组辩论提纲。
4、两个小组分别进行辩论。
5、教师总结。
完成任务:
1.撰写小组辩论提纲。
2.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进行辩论。
实训项目二:
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
实训目的:
1.加强对婚姻登记管辖的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
2.掌握婚姻登记管辖的概念、分类。
实训内容:
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澳门的婚姻登记制度》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
完成任务:
1.撰写读后感。
2.小组分享。
第五章结婚登记制度
实训(2学时)
实训项目一:
分小组案例讨论
实训目的:
1.加强对婚姻登记条件的感性认识。
2.掌握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形式条件和禁止条件。
实训内容:
讨论如下案例
1.表叔与表侄女可以结婚吗?
2.夫妻身份从什么时候开始?
实训步骤:
1、阅读文献。
2、教师随机点名让同学回答问题。
3、回答的问题是否应当取消强制婚检。
4、教师总结。
完成任务:
1.撰写小组讨论报告。
2.小组派代表在课堂上汇报讨论结果。
实训项目二:
课后阅读并写出读后感
实训目的:
1.加强对结婚登记制度基本内涵的理性认识。
2.掌握结婚登记的实质条件、形式条件和禁止情况。
实训内容:
阅读本章所附的“文献阅读”《旅居法国—我结婚了》并写出500-1000字的读后感。
完成任务:
1.撰写读后感。
2.小组分享。
附案例:
[案例一]表叔与表侄女可以结婚吗?
案情介绍
吴某的儿子李某,与吴某大姐的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