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修编DOC36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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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修编DOC36页
附件
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
(2017-2030年)(修编)
二○一八年四月
附图:
广东省海上风电规划场址分布图(2017-2030年)
海上风电具有资源丰富、发电利用小时数相对较高、技术相对高端的特点,是新能源发展的前沿领域,是我省可再生能源中最具规模化发展潜力的领域。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相关规划,结合我省海上风电发展实际,对2012年印发的《广东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进行修编,制定《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
规划年限为2017年到2030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规划范围包括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水深50米内的近海海域。
一、发展基础
(一)资源条件。
我省拥有4114公里海岸线和41.93万平方公里辽阔海域,港湾众多,岛屿星罗棋布。
沿海处于亚热带和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冬、夏季季候风特征十分明显。
冬季风出现在11月到翌年3月,沿海被大陆性极地冷高压控制,盛行偏北风,气流比较干冷;夏季风发生在4月到10月,受来自海洋的暖湿气流影响,盛行偏南风,气流比较湿暖。
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形成了我省特殊的风能资源分布特点,全省近海海域风能资源理论总储量约为1亿千瓦,实际可开发容量需综合考虑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生态保护、港口通航、海底光缆及油气管道布置、军事设施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我省沿海海面100米高度层年平均风速可达7米/秒以上,并呈现东高西低的分布态势,在离岸略远的粤东海域,年平均风速可达8-9米/秒或以上;有效风能密度大于等于200瓦/平方米的等值线平行于海岸线,沿海岛屿的风能密度在300瓦/平方米以上,粤东海域甚至可到750瓦/平方米。
粤东海域风功率密度等级可达5-6级,粤西、珠三角海域为3-4级,呈现出自东向西递减、自近岸向海中递增的趋势。
全省海域大于等于3米/秒的风速全年出现时间约7200-8200小时,有效风力出现时间百分率可达82%-93%,可利用有效风速小时数较高。
风向频率和风能密度的方向分布主要集中在NNE(东北偏北)~ENE(东北偏东)方向上。
综合湍流强度、强风湍流强度(≧15米/秒)和主导风向湍流强度(NNE~ENE)一般不超过0.10,湍流强度较低。
我省沿海平均风速较大,风功率密度和风能利用小时数较高,湍流强度较低,风能资源丰富、品质较好。
同时,我
ZJ1:
3~4级
ZJ1:
3~4级
ZJ1:
3~4级
省也是我国热带气旋影响最为频繁的省份,登陆的热带气旋超过登陆我国热带气旋总数的40%。
ZJ1:
3~4级
热带气旋对海上风电场有利有弊,当热带气旋的风速较低时,会带来很好的满负荷发电收益;当强烈热带气旋风速较高时会对风电机组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应予以足够重视。
(二)发展环境。
1.发展现状。
全球能源转型的基本趋势是实现化石能源体系向低碳能源体系的转变,最终进入以新能源为主的绿色低碳能源时代。
《巴黎协定》签约国中90%以上的国家都设定了新能源发展目标,尤其是欧洲,已将海上风电作为新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截至2016年,全世界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438万千瓦,其中英国516万千瓦,德国411万千瓦,逐步形成了以欧洲为中心、亚洲和北美快速跟进的格局。
预计到2020年底,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可达4000万千瓦。
“十二五”时期,我国新能源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海上风电是其中的重要领域。
国家组织沿海各省(市)编制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推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制定了海上风电标杆电价、全额保障收购等政策体系,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发展。
截至2016年底,全国建成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48万千瓦,其中江苏112万千瓦、上海30万千瓦、福建6万千瓦。
“十二五”以来,我省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
2016年我省首个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珠海桂山海上风电项目12万千瓦获核准开工建设,目前还有一批海上风电项目正在推进前期工作。
但由于各方对发展海上风电的认识不统一,以及海上风电开发成本较高等原因,我省“十二五”期间海上风电开发未达预期,总体进展缓慢,离2012年国家能源局批复的《广东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2.机遇与挑战。
——发展机遇
全球能源转型为海上风电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当前,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与常规能源的清洁低碳化将是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主流方向。
全球海上风电发展已进入新阶段。
宏观政策环境为海上风电产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我省是能源消费大省,能源结构仍以煤、油等化石能源为主,面临巨大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是我省能源结构优化转型的迫切要求。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我省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达到7%(我省2016年的占比只有1.9%),为实现该目标,我省必须加快发展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
电力体制改革为海上风电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现代竞争性电力市场,逐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建立优先发电制度。
在新的电力体制条件下,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市场,有利于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和公平参与市场交易。
——面临挑战
经济性是制约海上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
与传统的化石能源电力相比,海上风电的发电成本仍较高,项目单位千瓦投资约2万元。
目前我国近海风电实行统一电价0.85元/千瓦时,一些风能资源相对差的海域预期投资收益不甚理想。
海上风电对设备和施工技术要求较高。
海上风电机组需要攻克抗台风、防盐雾腐蚀等技术挑战,且海上风电施工需要专业施工队伍和施工船舶,对施工有较高的要求。
海上风电涉及面广导致前期工作时间较长。
海上风电项目选址和建设涉及海洋、海事、航运、军事等多方面,选址和建设不确定因素多,程序相对复杂,前期工作需时较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发展战略,顺应全球能源转型大趋势,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合理规划布局我省海上风电场址,近期重点开发建设近海浅水区海上风电,根据海上风电技术发展水平逐步合理开发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实现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开发,努力提高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在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
积极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以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带动风电装备及服务业发展,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将我省海上风电产业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支持综合实力强、有开发经验的风电开发企业参与我省海上风电开发。
省发展改革、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作为,简化审批程序,创新监管方式,落实扶持政策,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实现海上风电快速发展。
2.坚持规模化与集约化开发相统一。
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对已开展测风等前期工作的项目,鼓励通过与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对尚未配置的场址资源,选取综合实力强的企业集中连片开发,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集约化开发海上风电,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共建共用陆上集控中心、运营维护基地、送出工程等公用基础设施,降低海上风电工程总体造价,节约、集约使用海域和岸线资源。
3.坚持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有效衔接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生态红线、海岛保护规划、沿海航道规划、锚地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军事设施布局等相关方面,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承载能力,合理布局、有序开发海上风电。
落实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措施,实现海洋开发和海洋保护双赢。
4.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相促进。
通过海上风能资源规模化开发,带动风电产业和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提高海上风电产业研发制造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
通过风电技术进步、装备制造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更好地支撑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投产200万千瓦以上,初步建成海上风电研发、装备制造和运营维护基地,设备研发、制造和服务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到2030年底,建成投产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0万千瓦,形成整机制造、关键零部件生产、海工施工及相关服务业协调发展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海上风电设备研发、制造和服务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我省海上风电产业成为国际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之一。
三、场址布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工作大纲的通知》和《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合理布局海上风电场址。
(一)布局原则。
1.风能资源条件良好。
10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大于7.5米/秒,年平均风功率密度≥400瓦/平方米,主导风向频率在30%以上且比较稳定的海区。
2.满足“双十”要求。
海上风电场址原则上应布局在离岸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
3.集约节约用海。
单个海上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根据风电场外缘边线包络海域面积按照每10万千瓦16平方公里以内确定。
4.避开重要、敏感、脆弱生态区域以及划定的海洋生态红线限制区域。
场址布局应符合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禁止开发利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限制区域和无居民海岛,避开航道、锚地和禁航区,避开通信、电力、油气等海底管线的保护范围以及军事设施涉及的范围。
严格限制无居民海岛风电建设。
5.规模化开发。
场址应具备成片开发的条件,可以利用共用施工基地和运维基地,避免零散开发。
陆上设施功能布局和用地安排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岸线规划等。
6.并网条件较好。
场址尽量靠近合适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或电网,送出海缆距岸较近,规划容量较大的海上风电场送出海缆路由应相对集中。
(二)布局规划。
根据风能资源分布情况,综合考虑建设条件、产业基地配套和项目经济性等因素,全省规划海上风电场址23个,总装机容量6685万千瓦。
包括:
近海浅水区(35米水深以内)海上风电场址15个,装机容量985万千瓦,其中粤东海域415万千瓦,珠三角海域150万千瓦,粤西海域420万千瓦;近海深水区(35-50米水深)规划海上风电场址8个,装机容量5700万千瓦,分布在粤东、粤西海域。
近海深水区场址主要作为我省海上风电远期开发建设储备场址,待相关技术成熟、开发建设成本下降后合理推进开发。
1.近海浅水区。
——粤东海域
粤东海域作为我省风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发展海上风电潜力巨大,是我省海上风电重点规划发展区域,共规划海上风电场址7个,装机容量415万千瓦。
具体情况如下:
(1)汕头洋东海上风电场。
汕头洋东海上风电场位于汕头市南澳岛东南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南澳岛10公里,最远端距离南澳岛20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40平方公里,水深在26-32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25万千瓦。
(2)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
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位于汕头市南澳岛南面,濠江区达濠东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南澳岛12公里,最远端距离达濠岛25公里。
场址中间预留间距1.5公里的小型船舶通道。
场址用海面积112平方公里,水深在16-29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70万千瓦。
(3)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
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位于汕头市海门镇南面海域,因欧亚光缆分割成三部分,分别是海门场址一、场址二和场址三,场址间距4公里,场址最近端距离陆岸约20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45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144平方公里,水深在30-35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90万千瓦。
(4)揭阳靖海海上风电场。
揭阳靖海海上风电场位于揭阳市靖海镇东南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靖海镇陆岸20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30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24平方公里,水深31-35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15万千瓦。
(5)揭阳神泉海上风电场。
揭阳神泉海上风电场位于揭阳市神泉镇南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神泉镇陆岸25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35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120平方公里,水深32-37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75万千瓦。
(6)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
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位于汕尾市湖东至甲子镇一线南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陆岸10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14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80平方公里,水深23-27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50万千瓦。
(7)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
汕尾甲子海上风电场位于汕尾市后湖海上风电场南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陆岸25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35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144平方公里,水深30-35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90万千瓦。
表1粤东近海浅水区规划场址情况表
序号
所属
地市
场址
名称
用海面积
(平方公里)
规划容量
(万千瓦)
角点
北纬(度分秒)
东经(度分秒)
1
汕头市
洋东海上风电场
40
25
1
23°23′45.60″
117°13′44.40″
2
23°25′37.20″
117°18′10.80″
3
23°23′16.80″
117°20′06.00″
4
23°21′36.00″
117°18′03.60″
2
勒门海上风电场(场址一)
56
35
1
23°17′56.40″
117°1′08.40″
2
23°17′56.40″
117°5′20.40″
3
23°14′49.20″
117°5′20.40″
4
23°14′49.20″
116°58′19.20″
勒门海上风电场(场址二)
56
35
1
23°13′58.80″
116°57′36.00″
2
23°13′58.80″
117°7′12.00″
3
23°13′22.80″
117°8′24.00″
4
23°11′34.80″
117°3′25.20″
5
23°13′08.40″
116°56′49.20″
3
海门海上风电场(场址一)
96
60
1
23°0′48.96″
116°49′01.20″
2
22°52′55.20″
116°55′58.80″
3
22°51′05.04″
116°50′53.52″
4
23°0′07.92″
116°48′27.36″
海门海上风电场(场址二)
32
20
1
22°50′20.40″
116°48′51.48″
2
22°49′54.84″
116°47′41.64″
3
22°58′13.44″
116°46′44.04″
4
22°57′09.36″
116°45′46.08″
海门海上风电场(场址三)
16
10
1
22°49′10.20″
116°45′39.60″
2
22°48′57.24″
116°45′04.32″
3
22°55′15.96″
116°44′03.48″
4
22°54′28.44″
116°43′20.28″
4
揭阳市
靖海海上风电场
24
15
1
22°48′08.28″
116°42′51.12″
2
22°47′30.12″
116°41′07.08″
3
22°50′55.68″
116°40′08.04″
4
22°52′34.32″
116°41′37.32″
5
神泉海上风电场
120
75
1
22°44′38.40″
116°30′50.40″
2
22°43′37.20″
116°31′12.00″
3
22°35′24.00″
116°13′01.20″
4
22°39′54.00″
116°13′01.20″
5
22°42′14.40″
116°20′34.80″
6
22°40′58.80″
116°21′03.60″
6
汕尾市
后湖海上风电场
80
50
1
22°46′49.44″
116°13′02.64″
2
22°45′25.20″
116°13′02.64″
3
22°39′25.20″
115°54′10.80″
4
22°40′41.16″
115°53′00.96″
5
22°44′18.60″
116°3′47.52″
6
22°43′38.64″
116°6′30.60″
7
甲子海上风电场
144
90
1
22°39′54.00″
116°13′01.20″
2
22°35′24.00″
116°13′01.20″
3
22°30′39.60″
116°2′38.40″
4
22°36′39.60″
116°2′38.40″
合计
664
415
注:
场址实际建设装机容量根据具体工程技术论证确定。
——珠三角海域
珠三角海域周边集中了我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海上风电消纳优势明显,共规划海上风电场址3个,装机容量150万千瓦。
具体情况如下:
(1)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
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位于惠州市港口镇南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港口镇陆岸24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38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160平方公里,水深31-39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100万千瓦。
(2)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
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位于珠海市万山区三角岛东侧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珠海市陆岸13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22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32平方公里,水深5-9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20万千瓦。
(3)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
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位于珠海市三灶岛东南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三灶岛、高栏岛陆岸10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16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48平方公里,水深12-19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30万千瓦。
表2珠三角近海浅水区规划场址情况表
序号
所属
地市
场址
名称
用海面积
(平方公里)
规划容量
(万千瓦)
角点
北纬(度分秒)
东经(度分秒)
1
惠州市
港口海上风电场
160
100
1
22°20′49.20″
115°1′26.40″
2
22°14′24.00″
115°1′26.40″
3
22°14′24.00″
114°51′57.60″
4
22°17′38.40″
114°50′38.40″
5
22°19′12.00″
114°53′24.00″
2
珠海市
桂山海上风电场
32
20
1
22°9′46.44″
113°45′19.08″
2
22°5′19.68″
113°45′29.16″
3
22°5′21.84″
113°42′59.76″
4
22°6′25.56″
113°41′48.84″
5
22°7′36.12″
113°41′48.48″
6
22°10′27.48″
113°43′38.28″
3
金湾海上风电场
48
30
1
21°56′31.20″
113°28′48.00″
2
21°55′26.40″
113°29′27.60″
3
21°52′22.80″
113°27′32.40″
4
21°52′22.80″
113°22′58.80″
5
21°54′03.60″
113°22′58.80″
合计
240
150
注:
场址实际建设装机容量根据具体工程技术论证确定。
——粤西海域
粤西海域风资源分布受陆岸影响大,北部湾海域风能资源一般,雷州半岛以东海域风能资源较好,受珠江口泥沙迁移和沉积影响,水深变化较缓,具备成规模开发海上风电的地质条件,共规划海上风电场址5个,装机容量420万千瓦。
具体情况如下:
(1)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
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场位于阳江市南鹏岛南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阳江市陆岸20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40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112平方公里,水深21-30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70万千瓦。
(2)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
阳江沙扒海上风电场位于阳江市沙扒镇南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沙扒镇陆岸12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35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368平方公里,水深23-30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230万千瓦。
(3)湛江外罗海上风电场。
湛江外罗海上风电场位于湛江市外罗镇东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外罗镇陆岸10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20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64平方公里,水深19米以内,规划装机容量40万千瓦。
(4)湛江新寮海上风电场。
湛江新寮海上风电场位于湛江市新寮岛东北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新寮镇陆岸10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16公里。
风电场场址范围涉海面积32平方公里,水深6-9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20万千瓦。
(5)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
湛江徐闻海上风电场位于湛江市外罗镇东面海域,场址最近端距离外罗镇陆岸20公里,最远端距离陆岸35公里。
场址用海面积96平方公里,水深5-21米之间,规划装机容量60万千瓦。
表3粤西近海浅水区规划场址情况表
序号
所属
地市
场址
名称
用海面积
(平方公里)
规划容量
(万千瓦)
角点
北纬(度分秒)
东经(度分秒)
1
阳江市
南鹏岛海上风电场
112
70
1
21°30′25.20″
112°17′06.00″
2
21°23′02.40″
112°17′06.00″
3
21°21′10.80″
112°10′01.20″
4
21°30′25.20″
112°10′01.20″
2
沙扒海上风电场
368
230
1
21°22′37.20″
111°39′54.00″
2
21°13′12.00″
111°39′54.00″
3
21°13′12.00″
111°27′10.80″
4
21°22′26.40″
111°27′10.80″
3
湛江市
外罗海上风电场
64
40
1
20°38′02.40″
110°39′21.60″
2
20°36′07.20″
110°40′15.60″
3
20°31′55.20″
110°38′52.80″
4
20°31′38.64″
110°36′36.72″
5
20°33′46.08″
110°35′40.92″
6
20°35′34.80″
110°34′31.80″
4
新寮海上风电场
32
20
1
20°44′51.36″
110°35′04.92″
2
20°40′19.56″
110°34′58.08″
3
20°41′07.80″
110°33′06.84″
4
20°44′17.16″
110°31′10.20″
5
20°44′51.36″
110°31′10.20″
5
徐闻海上风电场
96
60
1
20°39′32.40″
110°47′31.20″
2
20°31′37.20″
110°47′31.20″
3
20°31′44.40″
110°42′28.80″
4
20°36′28.80″
110°43′55.20″
5
20°39′32.40″
110°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