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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国际关系史笔记

近代编(1618——1917)

■三十年战争【98年已考】

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签订后,德国新、旧教诸侯之间的对立更加严重,彼此矛盾不断。

1617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指定反对宗教改革的奥地利大公斐迪南为波希米亚王位继承人,引起波希米亚人民强烈不满,导致次年5月23日发生“掷出窗外事件”和反对哈布斯堡王室的起义,三十年战争由此爆发。

战争历经波希米亚-巴拉丁、丹麦、瑞典、法国-瑞典四个阶段,逐渐由德国内部的教派之争发展为各国争夺霸权、扩土开疆的混战,一方以法国为首,包括瑞典、丹麦以及德意志新教诸侯;另一方面则以神圣罗马帝国为首,包括西班牙、奥地利以及德意志天主教诸侯,最终各方在法国、瑞典占据军事优势的情况下,于1648年缔结威斯特伐利和约,宣告战争结束。

三十年战争是欧洲封建时代向资本主义时代跨进、中世纪国际关系向近代国际关系交替时期在欧洲发生的第一次大规模战争,是神权衰落的背景下,欧洲世俗专制政权之间争夺权力与财富的集中体现。

它破除了中世纪以来形成的以罗马教皇为中心的神权政治体制,确立了主权平等和独立民族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削弱了西班牙和神圣罗马帝国,为法国和瑞典的称霸奠定了基础,对近代欧洲国际关系的发展演变影响深远。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1648年7月,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斐迪南三世迫于法瑞联军的优势要求停战,三方在威斯特伐利亚的两个相邻城市奥斯纳布吕克和明斯特同时开始和平谈判,最终缔结了《奥斯纳布吕克和约》及《明斯特和约》,统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根据和约,法国取得除斯特拉斯堡之外的阿尔萨斯,1552年对洛林之梅斯、图尔、凡尔登的占领也获确认;瑞典占有西波美拉尼亚和部分东波美拉尼亚、维斯马以及不来梅和维尔登两个主教区,控制了奥得河、易北河及威悉河河口,并且取得了军费赔偿。

和约限制了皇帝的权力,承认了各诸侯具有独立的内政、外交权和战争期间扩大的领土;同时重申了教随国定原则,确认卡尔文及路德教享有与天主教同样的权利。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不但结束了三十年战争,而且在欧洲大陆形成了力量相对均衡的政治格局,建立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同时该和约开创了以国际会议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划定了欧洲大陆各国的国界,承认了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将国家主权、国家领土、国家独立等原则确立为国际关系中应遵守的准则;首次创立并确认了条约必须遵守和对违约一方可施加集体制裁的原则;承认新教和旧教享有同等的权力,打破了罗马教皇神权统治下的世界主权论;确立了常驻外交代表机构的制度,对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航海条例

17世纪中叶,英荷双方因争夺海洋霸权和海上贸易垄断权而冲突不断。

英国在征服爱尔兰和苏格兰后,曾向荷兰派出使团试图与之缔结同盟关系,但遭到拒绝。

在外交手段不能达到目的后,英国决计使用经济和军事手段。

1651年10月9日,代表英国独立贸易和殖民利益的主战派代表克伦威尔向议会提交《航海条例》,于10月9日经议会辩论通过。

条例规定,自1651年12月1日起,凡在亚洲、非洲和美洲或其他岛屿生产或制造的一切商品或货物,只有用英国船员管理的英国船只才能运入英国的领土;欧洲国家出产或制造的产品和货物,或用英国船或用生产该项商品国家的船,才可运到英国的领土;不准英国人进口通过某种外来的中介运来的该地区不生产的商品;只有英国船所捕的鱼制成的鱼品,才许可在英国进口;从英国出口的鱼品只能用英国商船,而且这些船上的船长和大多数船员都应该是英国人。

违反上述条款者,没收其货物和船只。

该条例是对从事转口贸易的海上大国荷兰的沉重打击,直接导致了第一次英荷战争的爆发。

威斯敏斯特和约

1653年,英国在英荷战争中取得决定性胜利,同时由于双方均面临国内压力,遂开始了关于停战和约的谈判。

谈判历时一年,最终于1654年4月5日缔结《威斯敏斯特和约》。

条约规定荷兰不得与欧洲以外的英国岛屿和殖民地通商,英国也不得同欧洲以外的荷兰岛屿和殖民地通商,等于荷兰实质上承认了《航海条例》;荷兰保证赔偿从1611—1652年在给英国东印度公司造成的损失,惩办1623年在波那岛杀害英国人的罪犯;发给证书的私掠船被认为是合法(荷兰在此之前要求禁止颁发此类私掠船证书)。

条约附加的秘密条款规定,荷兰声明不选举奥伦治亲王为荷兰执政。

威斯敏斯特和约意味着作为海上大国的荷兰开始衰落,英国开始走上争夺海洋霸权的殖民帝国的道路。

■比利牛斯和约【11年已考】历史上法国的路上第一强国的崛起及衰落

1649年初,西班牙借法国内爆发“投石党运动”之机进兵法国,法西战争爆发。

战争绵延近10年,最终西班牙在英、法联合打击下战败,于1659年11月7日与法国签订了《比利牛斯和约》。

和约规定西班牙向法国割让卢森堡的一部分、鲁西荣、塞尔达涅北部、阿尔土瓦以及弗兰德斯的一些城市;法国归还占领的加泰罗尼亚,赦免投石党领袖孔代亲王;路易十四娶西班牙公主玛丽·泰莉莎为妻,西班牙国王陪送557万法郎的妆奁,但公主需放弃对西班牙王位及财产的继承权。

该条约扩大了法国的领土,维护了其应有的权益,使法国成为欧洲大陆上的第一强国,为其下一步称霸欧洲作了准备。

同时该条约的一些条款对法西两国以后的对外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如法西联姻即为以后的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埋下了隐患,进而深刻影响了整个欧洲的国际关系。

第二次英荷战争

1660年5月,英国复辟的查理二世为稳固政权,继续执行保护本国海外贸易的政策,颁布了《奖励和发展造船业和航运业条例》,重申航海条例,并规定殖民地的一系列商品如烟草、食糖等只能直接运往英国,不在限定范围内的商品允许用英国船只自殖民地运往他国。

此条例使英荷两国矛盾再度激化,1665年3月14日,英国向荷兰宣战,第二次英荷战争爆发。

6月,英海军在洛斯托夫特海面击败荷兰舰队;次年1月,法国加入荷兰一方;6月,英荷舰队在英吉利海峡激战四天,英国战败,双方开始和谈,但始终未能达成协议;1667年6月,荷兰舰队攻入泰晤士河并封锁伦敦,最终迫使英国于7月31日签署《布雷达条约》,将航海条例作了有利于荷兰的修改,允许其船只将莱茵河沿岸货物运往英国,荷兰则将1664年9月被英国攻占的新阿姆斯特丹永久割让给英国。

亚琛和约(1668)

1667年,法王路易十四以西班牙国王未能兑现玛丽·泰莉莎公主的妆奁为由,要求继承西班牙部分遗产(即占有全部西属尼德兰),引发了法西之间的“遗产继承战争”。

1668年,在战争中获得大胜的法国迫于荷兰、瑞典和英国结成同盟进行干涉的压力与西班牙媾和,缔结了《亚琛和约》。

根据和约,法国退出在战争中占领的兰斯孔太,但保留弗兰德斯边境设防城市二处,同时得占有西属尼德兰之杜埃等十二城市及周围土地。

▲第三次英荷战争【末尾是2年】历史上英国海上霸权的争夺以及维护。

第二次英荷战争后期,法国发动了针对西班牙的“遗产继承战争”,进军西属尼德兰,英国出于共同安全的顾虑,在第二次英荷战争结束的次年1月与荷兰、瑞典结成反法防御同盟,但不久即因需要法国的军事及经济援助,又于1670年6月1日同法国签署了《多佛尔密约》,约定查理二世待国内形势稳定后改宗天主教;同意参加路易十四发动的反荷战争,不单独缔结和约。

1672年,英国先于法国开始了对荷兰的海上攻击,是为第三次英荷战争,并在战争初期取得了一定的海上优势。

同年7月,威廉三世就任荷兰执政,查理作为其舅父无意继续与之作战,遂接受了西班牙的斡旋,于1674年2月9日同荷兰签订了第二个《威斯敏斯特条约》,荷兰同意其船只遇英国军舰时降旗致敬,并支付战争赔款200万金币。

第三次英荷战争结束。

▲法荷战争【末尾是2年】

遗产继承战争后,法王路易十四对荷兰联合英国、瑞典干涉法西战争十分不满,同时有意通过战争实现法国东北部的天然国界(即莱茵河)、削弱荷兰的海上贸易优势,遂在拆散三国反法同盟后,于1672年4月6日以荷兰的高关税防碍法国出口贸易为由对荷宣战。

战争初期,法国占据了战场主动,但荷兰次年与奥地利、西班牙及洛林公国结成同盟,不久英国也退出战争,形势开始对法国不利。

最终法国被迫接受英国调停,于1676年11月与荷兰在奈梅根开始谈判。

和谈期间,法国又占领了奥属弗莱堡等地,最终在此有利形势下,于1678年8月10日、9月17日和次年2月5日,分别与荷兰、西班牙和奥地利缔结和约,统称《奈梅根和约》。

和约规定法国交还侵占的荷兰领土,恢复两国战前边界,荷兰商船有权同法国及其敌国进行充分的自由贸易;法国将其在1688年占领的沙勒罗瓦等五处地方交还西班牙,代之以兼并康布雷、瓦朗谢那等七处领土和位于法东部边境的法兰斯孔泰;放弃根据《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在菲利普斯堡的驻军权,奥地利同意法国占领莱茵河岸边的布雷萨克;洛林公国将隆维及南锡割让给法国。

《奈梅根和约》再次中断了路易十四向“天然国界”的进军,但仍使法国的东北部及东部国界得到了较大的扩张,为其在1684年达到顶峰的霸权奠定了基础。

奥土战争

1536年,法土出于对抗哈布斯堡王室的需要结成同盟。

17世纪后半期,欧洲国家间的竞争对土耳其向中欧伸张势力有利,土耳其遂恃与法国的盟约关系,于1683年以五十万大军进攻维也纳,引发了奥土战争。

同年九月,奥地利借波兰之援解维也纳之围并反败土军,与此同时,土耳其又在对波、俄的战争中失利,且国势日弱,逐渐落于下风,被迫于1699年与奥地利缔结《卡洛维茨和约》。

通过该和约,奥地利重新占领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和大部分特兰西瓦尼亚,增强了在欧洲的政治地位;而土耳其自此无力干预欧洲政治。

其前时与法国商人签订的优惠协定,更成为以后西欧列强对土攫取各种特权的开端。

“大同盟”战争

17世纪后半期,法国的不断扩张激起了全欧洲的反对。

1688年,当法国入侵巴拉丁并于当年11月对荷宣战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利奥波德一世与荷兰签订了《维也纳防御同盟条约》,英国、勃兰登堡、萨克森、萨伏依等相继加入,形成反法大同盟,双方以西属尼德兰为主战场爆发了大规模战争。

战争持续九年,法国虽在陆战方面取胜,却在海战和爱尔兰战争中落败,被迫在瑞典斡旋下开始和谈。

1697年9月20日,法国在海牙附近的里斯维克分别同西班牙、荷兰、英国及神圣罗马帝国签订和约,总称《里斯维克和约》。

根据和约,法国归还《奈梅根和约》之后侵占的全部西班牙属地和神圣罗马帝国领土及洛林,承认英国光荣革命成果,同意以指定专员磋商的方式解决与英国在北美哈得逊湾的边界争端,取得斯特拉斯堡和全部阿尔萨斯;荷兰将位于印度东南部之本地治理交还法国东印度公司。

和约使法国失去了在战争中夺取的领土和制海权,标志着大同盟战争的结束和法国由盛转衰的开始。

北方同盟

17世纪末18世纪初,为击败瑞典以取得波罗的海出海口,俄国先后与多个国家缔结军事同盟。

1699年,俄国与丹麦签订防御条约,约定彼此提供军事援助,共同对瑞作战;9月25日,波兰国王、萨克森选帝侯奥古斯特二世同丹麦国王腓特烈四世缔结反瑞同盟;11月11日,奥古斯特二世以萨克森选帝侯身份与彼得一世缔结同盟条约,规定两国共同对瑞典作战,战后萨克森获得利沃尼亚和爱斯特兰,俄国占有卡累利阿和因格里亚;同意吸收勃兰登堡加入同盟,许之以波美拉尼亚;萨克森承诺将促使波兰立陶宛王国加入同盟;12月6日,丹麦加入该同盟,各国同意其战后占有荷尔斯泰因、易北河河口和威悉河河口,北方同盟至此正式建立。

该同盟是俄罗斯进行反瑞战争准备的产物,但战争开始后,丹麦、萨克森和波兰先后退出,最终于1706年瓦解。

三年后,俄国在波尔塔瓦战役中取得决定性胜利,随即与奥古斯特二世缔结托伦同盟条约,约定推动波兰及立陶宛王国、普鲁士和丹麦加入同盟,彼得一世承诺帮助奥古斯特二世恢复波兰王位,利沃尼亚仍归奥古斯特二世,但爱斯特兰划归俄国。

不久丹麦、波兰立陶宛王国、普鲁士及汉诺威陆续加入,北方同盟又得以恢复。

■北方大战【93年已考】

1700—1721年俄国为争夺波罗的海出海口和东北欧霸权与瑞典进行的战争。

1699年,彼得一世利用波罗的海沿岸诸国与瑞典的矛盾,以及西欧各国忙于准备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无暇东顾的有利时机,同丹麦、波兰等结成“北方同盟”,于1700年7月19日向瑞典开战。

战争历时二十一年,最终俄国占得上风,瑞典战败。

1721年,俄国与瑞典签订了《尼斯塔得和约》。

通过此和约,俄国在波罗的海获得了出海口及沿岸地区,从一个内陆国家扩张成为一个濒海国家,自此步入欧洲强国行列。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92、98年已考】

1700年西班牙国王查理二世去世前签署遗嘱,将王位及全部领土传给法国王室成员菲利普·安茹公爵,同时规定其不能再继承法国王位。

但时隔不久,法国即违反遗嘱,遭到英、荷、奥的联合反对,奥地利试图以同样有继承王位资格的查理大公取代安茹公爵,英、荷则力求阻止法西合并,最终引发了双方间的大规模战争。

战争主要在西班牙、西属尼德兰、巴伐利亚和意大利北部及北美进行,英国一方逐渐占据军事优势。

后由于三国同盟内部的形势变化和法国在西班牙地位的稳固,各国先后妥协,于1713年和1714年分别签署《乌德勒支条约》和《拉斯塔特和约》,结束了战争。

此次战争既是法国与奥地利争夺西班牙王位的王朝战争,也是英法为争夺海上及殖民地霸权的第一次大冲突。

英国在战争中扩张了海上势力,法国则受到极大挫败,但两国矛盾仍未得到解决,势必进行更激烈的争夺。

■乌德勒支和约【00、01、05年已考】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交战国于1713年4月签订的和约。

主要内容有:

菲力五世保留西班牙王位,放弃对法国王位的继承,法西两国永远不合并;法国承认安妮继承英国王位;法国在和约签署5个月内拆除在敦刻尔克的防御工事;英国从西班牙取得直布罗陀,获得在西属美洲殖民地专卖黑奴的权利,从法国取得纽芬兰、阿卡第亚、哈德逊湾等北美属地;法国将西属尼德兰交还荷兰,荷兰在法奥实现和平后将其转交给奥皇(部分上格尔德兰除外);普鲁士国王(勃兰登堡选帝侯)获得部分上格尔德兰和纳沙特尔公国,但放弃对奥朗日公国的要求;法国承认葡萄牙在南美亚马逊河两岸的主权。

该和约瓜分了西班牙王国,成为划定后来欧洲民族国家疆界的基础。

通过此条约,奥地利的力量得到恢复和加强,继续保持大国地位;英国受益最多,保住了海上优势,国际地位逐步上升;法国保住了大陆强国地位,但海上势力被大大削弱,争霸欧洲计划也严重受挫;普鲁士的存在得到肯定,为日后争夺德意志领导权奠定了基础。

和约还首次将“均势”原则写入条约,进一步发展了近代国际法的内容。

拉斯塔特和约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哈布斯堡王室与法国在1714年签订的和约。

根据条约,法国交出战争中所得的莱茵河以东地区的利益,但保留阿尔萨斯;奥皇同意恢复巴伐利亚和科隆选帝侯(法国在战时的盟国)的国土及特权;奥皇获得西属尼德兰;路易十四承认奥皇在战争期间占领的撒丁、那不勒斯、米兰以及托斯卡纳为奥属意大利领地。

该和约的签订标志着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最终结束。

阿姆斯特丹条约(1717)

北方大战末期俄国与法国、普鲁士于1717年8月15日缔结的条约,条约规定:

俄国承认《乌德勒支和约》;法国同意俄国关于同瑞典实现和平的条件,并承认未来的俄瑞和约;法国将不再延长将于1718年到期的法瑞同盟条约;俄、普在同瑞典谈判及缔结和约时,将接受法国调停;缔约国中之任何一国如受外来攻击将互相援助。

该条约的缔结使瑞典失去了法国的支持,加速了北方大战的结束。

尼斯塔德和约

北方大战结束后俄国与瑞典于1721年8月30日签订的和约。

通过和约,俄国占领了芬兰湾、里加湾、卡累利阿、爱沙尼亚及拉脱维亚大部分,瑞典丧失了其在波罗的海的所有省份,只保留了芬兰的大部分地区。

尼斯塔德和约是北方大战正式结束的标志,俄国成为最大的受益国,获得了波罗的海的出海口,自此开始在欧洲国际政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波兰王位继承战争

1733年2月,波兰国王奥古斯特二世去世,法国、奥地利、俄国等大国出于各自利益考虑,分别支持不同的王位继承人,引发了以法、西为一方,以俄、奥为另一方的波兰王位继承战争。

双方在交战中各有胜负,最终在英、荷调停下于1753年10月3日签订了初步和约;三年后,法、奥又缔结了《维也纳最终和约》,西班牙、俄国于次年4、5月先后加入。

和约规定法奥双方承认俄、奥支持的奥古斯特三世为国王;列辛斯基获得洛林公国作为补偿,去世后洛林公国并入法国;奥皇查理六世的女婿、洛林公爵弗兰茨获得托斯卡纳公国作为补偿;奥皇收回战争中被占领的帕尔马和皮亚琴察,将那不勒斯和西西里让与西班牙,但不得与西合并;撒丁王国获得部分奥属米兰公国领土;法国承认查理六世的“国本诏书”。

此次战争使法国扩大了领土,使奥地利在意大利受到较大削弱,俄国则通过战争在波兰扶植了傀儡政权,确保了此后三十年间对波兰的决定性影响。

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

1740年,哈布斯堡王室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兼奥地利国王查理六世去世,按照其1713年起草的国本诏书,王位将传于其长女玛丽亚·特利萨。

但普鲁士、法国、西班牙、巴伐利亚、萨克森等国此时出于种种原因,均拒绝承认新君的合法继承权,普鲁士更要求用西里西亚换取这种承认,并在遭到拒绝后于1740年12月出兵占领该地区,引发了长达八年之久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

战争以普、法、西、巴伐利亚、萨克森、那不勒斯、撒丁、瑞典为一方,以奥、英、荷、俄为另一方,战火遍及欧洲本土、北美、印度和海上。

各方在西里西亚、巴伐利亚、波希米亚展开反复争夺,先后缔结《柏林和约》、《菲森条约》、《德累斯顿条约》,最终陷入僵持阶段,后于1748年签订《亚琛最终和约》,实现停战。

此次战争没有使英法得到预期的收益,恶化了普奥关系,同时也使普法、英奥间的同盟关系产生嫌隙,为后来欧洲大国关系格局的变动和七年战争的爆发埋下了伏笔。

▲《柏林和约》【末尾是2年】

第一次西里西亚战争期间,奥军于1742年2月12日攻占巴伐利亚都城慕尼黑,但三个月后即被普鲁士击败。

双方最终在英国调停下于7月28日签订了《柏林和约》,奥地利将上、下西里西亚(特罗保、特申及耶夫多根三地除外)及格拉茨(今波兰之克沃兹科)割让给普鲁士,并由英荷予以保证。

该和约的签订标志着第一次西里西亚战争的结束,暂时改变了奥地利的被动处境,使其得以集中力量同侵占波希米亚的法军作战,最终迫使后者从波希米亚撤军。

《德累斯顿条约》

第二次西里西亚战争期间,普奥两国及萨克森公国在英国调停下于1745年12月25日签订的和约。

根据条约,奥地利将西里西亚及格拉茨让与普鲁士,以换取普鲁士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弗兰茨一世的承认;普鲁士则将其占有的萨克森领地全部予以归还。

该条约终止了普奥的对抗,标志着第二次西里西亚战争的结束,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自此主要在英奥和法西之间进行,并逐渐进入僵持阶段。

亚琛和约(1748)

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参战各方于1748年10月—11月间签订的和约。

主要内容有:

承认玛丽亚·特利萨的继承权;奥地利将西里西亚和格拉茨割让给普鲁士,将帕尔玛、皮亚琴察、瓜斯塔拉让与西班牙,将部分米兰公国让与撒丁王国;英法两国将各自在本次战争中夺取或占有对方之战利品或领地(包括在美洲及东、西印度群岛的领地)毫无例外的归还对方,法国将马德拉斯和敦刻尔克工事让给英国。

该和约使法国一无所得,英国也仅仅保持了以前所征服的土地,奥地利失去了西里西亚,恶化了普-奥、英-法之间的关系。

《威斯敏斯特条约》

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后,英法在北美的对峙局面反而更加紧张。

为保护好汉诺威领地以便同法国作战,英国开始考虑同军事实力较强的普鲁士结盟,展开了一系列外交活动。

普鲁士出于防范俄、奥的需要,予以积极回应。

1756年1月16日,英普两国订立《威斯敏斯特条约》,规定当英法在北美作战时,英普两国政府不允许任何其它国家的军队侵犯或在德意志领土过境;普鲁士政府负责保护汉诺威不受法国侵犯,英国则保卫普鲁士(包括西里西亚)免遭俄国入侵。

1756年外交革命(外交大改组)

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后,为争取法俄以打击普鲁士,曾任奥驻意、法、尼德兰大使的新任奥地利宰相考尼茨通过他的外交渠道,展开各种秘密外交活动,利用1756年英普签订威斯敏斯特协议的时机,于1756年与法国签署了“第一个《凡尔赛条约》”,规定奥地利在英法的北美战争中保持中立,法国在尼德兰问题上守中立;奥法两国共同保证彼此在欧洲的边界不受侵犯,并为此同意在情况需要时保证提供24000人的军队或与此相当的补助金,从而与法国结成防守同盟。

后又通过向俄提供财政津贴(真正财源来自巴黎),于1757年与俄订立攻守同盟,从而将之前英奥对抗普法的局面变更为奥法俄对抗英普。

这种同盟关系的变化被称为1756年外交革命,又称“外交大改组”。

■七年战争【91、94、99、02、10年】

1756年,奥地利为夺回在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中被普鲁士割占的西里西亚与法国结盟,此后俄国、萨克森、瑞典和西班牙等国先后加入;英国则与普鲁士结盟,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1756年5月18日,英国正式对法宣战;8月29日,普鲁士对奥宣战,七年战争爆发。

在欧洲,普鲁士与俄、瑞、法等国交战,互有胜负;1762年,俄国国内政局变动,退出战争,普鲁士开始占据战场主动;1763年,普鲁士、奥地利和萨克森签订胡勃图斯伯格(胡贝尔茨堡)和约,欧洲战事结束。

同期,英法在美洲、印度等地为夺取殖民地进行多次战争,1763年法国战败,被迫签署《巴黎和约》,海外战事结束。

七年战争使法国的海军几乎被消灭殆尽,海外殖民地也大量丧失;英国夺取了大量海外殖民地,进一步巩固了海上霸主地位;普、俄开始在国际关系中取得大国地位,普鲁士更迈出了称霸德意志的第一步。

此外,这场战争虽然调整了一些大国间关系和其各自的领土与海外利益,但基本上仍以保持欧洲大国均势结束,没有一个大国达到完全称霸的目的,从而进一步实践了欧洲国际关系史上的均势理论。

巴黎和约(1763)

1763年英法在巴黎签订的和约。

主要内容有:

法国放弃它在美洲的大部分属地,将加拿大和除新奥尔良外的密西西比河以东土地让与英国;将西印度群岛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格林纳达让给英国;法国放弃1749年以来在印度占领的所有土地,仅保留少数几处商站,并不得设防或派驻军队;西班牙重得古巴及菲律宾,但将佛罗里达让给英国,同时法国将密西西比河以西的路易斯安那割让给西班牙以为补偿;法、西军队从葡萄牙和葡萄牙属地撤出,法国还需保证撤出属于英王的汉诺威选帝侯领地。

该条约确立了英国的海上霸权,是七年战争结束的标志之一。

胡勃图斯伯格和约

1763年普奥之间签订的和约。

主要内容是普鲁士保持对西里西亚的占有,但必须支持玛丽亚·特利萨之子约瑟夫当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普鲁士把在战争中占领的所有属于萨克森和波兰的领土归还给原主;免除缔约各国赔偿战争损失的义务。

和约使普鲁士的大国地位进一步得到了巩固。

《彼得堡同盟条约》

1764年4月11日,俄国为联合普鲁士反对法、奥,以便实现吞并波兰和入侵土耳其的计划,与普鲁士缔结了为期八年的《彼得堡同盟条约》。

条约规定,两国相互保障其欧洲领地的安全,如缔约国一方受到它国攻击时,另一方应提供12000人的军队予以援助,非经双方同意不得单独缔结和约;条约秘密条款还规定,当土耳其进攻俄国或普鲁士的西部领土时,应提供援军的一方因战场遥远可代之以每年40万卢布的补助金;双方对瑞典采取一致政策;双方将使用包括武力在内的一切手段,防止对波兰的国家制度实行任何改革,普鲁士将同意俄国提出的波兰国王候选人。

该条约的缔结是俄国外交的胜利,它巩固了俄国在波兰的地位,也为俄国进攻土耳其提供了条件。

▲俄普奥第一次瓜分波兰【末尾是2年】俄普奥三分波兰

1764年的《彼得堡同盟条约》为俄国干涉波兰事务准备了条件。

1767年6月,为阻止波兰国内旨在加强王权的改革,俄军入侵波兰并迫使其签订《华沙条约》,引发波兰部分贵族领导的武装反抗。

俄国的扩张引起相关国家的警惕,土耳其于1768年对俄宣战;1771年7月,奥土订立军事同盟,普鲁士也拒不履行《俄普同盟条约》。

为摆脱外交上的困境,俄国放弃独霸波兰的计划,接受了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提出的瓜分波兰的主张,俄、普、奥三国于1772年8月在波得堡签订条约,实现了对波兰的第一次瓜分。

俄国占领德维纳河、德鲁奇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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