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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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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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2
1-3
建筑施工现场制度
一、工地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执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对所有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月度安全检查。
2、工地按规定配足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成立以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工程的安全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每旬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存在问题(隐患)有按时落实整改。
3、各施工班组配备兼职安全监督员,监督本班组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执行落实,制止违章作业,拒绝声音指挥,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每天进行上班前和下班后的检查,做好落手清,坚持自查自纠。
4、安全检查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和处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
5、检查时应针对工程的特点、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有效的检查。
6、遇有节假日、暴风雨前后要组织专项检查。
7、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架设)后,应组织专项检查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不定期安全检查由安全值日员、分管工长、安全员等进行,及时纠正违章。
8、当天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值日员牵头进行,安全值日员应佩带标志,并记好值日日记。
9、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好记录,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抓整改落实,并实行验收签字手续。
10、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对其提出的问题(隐患)认真及时按要求组织落实整改按期回复。
(二)安全防火制度
1、工地按《消防法》规定成立义务消防队,接受消防安全训练,带头进行火灾抢险。
建立并落实各级安全防火责任制,重点防火部位防火责任到人。
2、工地的仓库、材料间、配电室、木工棚等临时设施和职工宿舍、食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情况,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3、严禁在配电室、木工棚、仓库内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4、严禁在工地临时设施内使用“三炉”(即电炉、煤油炉、煤炉和煤气灶)。
未经允许,不得在工棚内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等煮饭电器。
5、现场需要明火作业,应事先按规定经工地负责人和安监员同意或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批准。
6、明火作业时,作业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与易燃、易爆物品、临时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7、明火、电(气)焊割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检查是否留下火种(苗),清除隐患,确认安全后作业人、监护人方可离开。
8、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严禁私拉乱接,临时设施照明一般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功率不大于60W。
9、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或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贮存、保管和使用。
(三)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进场实行“三级”(即公司、工地、班组)安全教育制度。
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率必须达到100%。
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公司不得分配未接受公司级安全教育的职工给工地;工地不得接收未经公司级安全教育的职工(班组);班组不得私自招收未经公司、工地级安全教育的工人。
3、工地和班组对接纳经公司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应及时进行第二级和第三级安全教育,履行签字手续。
4、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如会议、录相、挂图、答卷、墙报、标语等)进行不定期安全宣传教育。
5、工地根据工程的特点、进度、结构变化、不同工种等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稳定职工情绪。
6、班组结合本班组的作业环境、气候、工作内容、工人的思想、情绪等情况进行每天上班前不少于10分钟的安全教育。
7、工人变换工作岗位须对其进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8、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持有上岗证,不得从事非本工种的作业。
9、特种作业人员:
电工、电气焊工、塔吊工、三机工、搭架工等经专业培训,持有安全操作证,并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
(四)门卫制度
1、工地应在大门口设置门卫值班室,张榜门卫制度。
门卫人员应带袖章,严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交接班记录。
2、闲人不得进入工地;外访应经门卫登记叫人。
3、禁止小商贩进入工地;不许小孩进入现场。
4、货物进出工地,应经门卫验明手续,方准进出。
5、没有按规定取得批准证明,不许任何人将工地东西拿出工地。
6、门卫有权对携带东西的人员履行检查,被检人员应自觉接受检查。
7、门卫有权拒绝有可能污染街道的车辆驶出大门。
8、门卫应加强夜间巡视。
(五)班组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1、工地各班组应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内容包括:
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作业环境、防护重点等,总结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下周的安全工作重点。
2、班组每天在上班前10分钟针对当天工作内容、施工要求、作业环境提出防护重点和注意事项,组织安全教育或学习,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3、活动由班组长主持,当日上班人员全部参加并签到,由兼职安全员记录活动内容。
活动记录要不有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或名单。
4、活动记录内容要简练,突出重点,字迹工整,活动记录每周不少于一次。
记录在专用的表格上,主持人、记录人要签字,专人保管,月底交工地安全员。
(六)安全值日制度
1、安全值日由工地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轮流进行,挂标志上岗;严格执行安全值日员的安全职责。
2、安全值日人员要协助施工负责人做好当天的安全管理工作,且做好值日日记和交接班记录。
3、安全值日人员有权督促施工人员遵章守纪,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对制止不听者有权通过地工安全员按规定执行处罚。
4、对安全值日人员查出的隐患,工地负责人要在当日落实整改,不能当日整改的要做好交接班记录,第二天值日人员要继续落实整改,并做好复检记录。
5、安全值日工作应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参加当日工地旬检、安全例检或上级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6、安全值日人员不能擅自离岗,若急需离开,应由其他成员顶替。
7、值日时间从当天的工作开始至结束(含加班加点)。
8、当天的值日工作结束后,应做好记录,要与第二天的值日人员输交接班手续。
(七)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应逐级向上汇报,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有权越级报告。
2、发生工伤事故受伤休息一天以内者,受伤人员或班组长需向工地负责人或工地安全员报告。
3、受伤休息一天以上五天以内或发生严重未遂事故,由工地负责人主持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后,书面报告公司工会、工程质安部。
4、受伤休息五天以上或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工会、工程质安部组成调查组,按事故发生后“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并将意见书面报公司工程质安部。
5、发生死亡事故,立即报公司工程质安部,并请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者,视其情节轻生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公司根据工程大小配备1-4名现场保卫人员。
2、各工程现场保卫人员隶属公司保卫科主管,服从保卫科的安排。
3、保卫人员应佩带袖章,身穿制服,持证上岗。
4、保卫人员应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巡逻,严禁睡岗、脱岗。
5、保卫人员必须制止非本工程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有权对进出工地的人员所携带的可疑物品进行检查。
6、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和询问。
7、对在工地酗洒闹事,无端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人员应给予制止,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8、对破坏工地安全设施、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人员庆给予制止,并报公司(工地)处理。
9、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扣押,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设置治安保卫责任区,责任分解到人。
(二)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制度
1、公司对所属职工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宣传教育。
2、项目部对本项目职工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
3、施工班组对本班组的作业人员进行第三级的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
4、公司不定期举办文明施工、安全知识竞赛;不定期举办宣传教育图片展览;不定期播放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录像片。
5、项目部建立文明施工宣传栏、黑板报、墙报等。
(三)遵纪守法奖惩制度
1、每位职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纪违法。
2、工作中,必须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3、对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治安条例及违法的人员将按规定处罚或扭送公局机关处理。
4、对遵纪守法,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
(四)成品保护措施及赔偿制度
1、现场的成品、半成品等材料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整齐堆放。
2、水泥应放在水泥仓库内,并做出防雨、防尘、防潮,按品种分类堆放。
3、各种材料应挂牌标明名称、规格和用途。
4、砼浇筑后,应派专人养护,并不少于七昼夜。
5、拆除模板的时间应严格控制并按施工工艺的要求,并应有拆除申请批准手续,避免损坏砼的棱角。
6、木门框立好后,应及时在框下部钉上护框木条,防止斗车碰坏。
7、地面水泥砂浆面层要保证有充分的养护期,三天内不准行走,七天内不准进行有拖拉、振动的施工。
8、做好的抹面层应注意保护,搬运物体和施工时应避免碰撞,特别是转角和楞边要当心,防止砂浆溅到面层和任意在面层上乱涂乱画。
9、楼梯的每级踏步严禁用器件碰撞和敲打,楼梯施工时应封闭通道禁止通行。
10、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后,不准在屋面拌砂浆、行车等。
11、在正常施工顺序情况下,下道工序在施工时,污染上道工序,下道工序应负责赔偿。
12、赔偿原则:
按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
13、赔偿范围:
损坏部位的材料费、人工费全部由损坏人承担,具体金额由分公司定额员测定。
14、对举报者实行重奖,每次奖励100-1000元,并对其保密。
(五)宿舍管理、清洁卫生评比制度及卫生责任制
1、所有职工宿舍全部由公司综合办统一安排。
2、划分公共场所责任区,定人、定时清洁。
3、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防火、治安、用品叠放、值日卫生、休息时间控制等管理工作。
4、在各间宿舍门上标明班组名称、住宿人员姓名和舍长姓名。
5、宿舍内物品叠放整齐,卫生整洁,摆放有序。
6、公司结合每月的文明施工检查,对各宿舍进行检查考评。
7、对检查结果好的宿舍,给予张挂“文明、安全、卫生宿舍”流动红旗,奖励50-200元,反之,罚50-300元,并责令整改。
(六)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消防结合”的方针,选派一定数量的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2、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3、在配电室、仓库、木工场所、职工宿舍、食堂等易燃场所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池,楼层设置消防水管,并确保水源充足。
4、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材料等物,确保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5、不定时邀请公安消防人员到现场进行消防演练指导。
6、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运输等管理工作。
(七)现场明火管理制度及防火交底
1、各工地成立义务消防领导小组,领导、布置消防工作。
2、施工现场由于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经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动火。
3、明火作业前,应由专业工长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包括明火作业对周围构成的威胁。
4、明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
5、明火电焊、气割作业完毕后,应将火种完全熄灭,方可离开,防止死灰复燃。
6、各工地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池、管的水源充足,消防器材的有效。
7、在临时工棚内不得使用“三炉”,不得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
8、不得私自拉接用电线路,防止短路,触电或火灾。
9、办公、生活区,施工作业区分别设置吸烟处,不随意吸烟。
10、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11、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储存、运输、使用。
12、在食堂、仓库、宿舍、木工场等临时设施应按要求配备足够相应的消防器材,配电室配备干粉灭火器。
13、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动火等。
14、应按环保部门规定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八)食堂、木工场防火措施及交底
1、在食堂、木工场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食堂设立蓄水池备用。
2、食堂炊事人员应待柴灶内火种完全熄灭,拧紧煤气瓶阀门,关好煤炉换气门,盖好盖子后方可离开。
3、烧火木料(煤球)不得靠近灶口,防止火苗溅出引起燃烧。
4、经常清洁食堂内的油烟和烟囱内的烟灰。
5、木工场内严禁吸烟,动火。
6、木工场内的刨花、锯屑应当天清理干净。
7、木工场周围不得动火。
(九)居民区施工防粉尘、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1、位于居民区的工程,应与周围居民建立睦邻友好关系,经常深入民居进行回访工作。
2、工地要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免中午和夜间连续作业,夜间施工应经批准。
3、当需要连续加班时,带来噪声影响到周围居民休息时,应事先与居民代表联系,取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
4、建立互访制度,沟通与居民的情感,经常为居民做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善事。
5、清扫场地要事先洒水,装、运垃圾应用容器,严禁高空抛物,避免尘土飞扬,指定专人管理。
6、逐步采用先进工艺,控制噪音传播,应到市有关部门办理占道、排污、文明施工等手续。
(十)食堂、宿舍、厕所灭鼠防蝇措施
1、食堂饭菜实行卫生网罩隔离措施,生熟食品分开。
2、在食堂、宿舍、厕所投放粘蝇纸和灭鼠药,并指定专人管理。
3、定期对厕所、水沟喷洒药水消毒。
4、设立专用垃圾桶,及时对剩余饭菜进行清理。
5、随时对水沟,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确保水沟通,食堂、宿舍、厕所环境整洁。
(十一)安全急救措施
1、派员参加保健急救知识培训,普及急救常识,定时进行急救演练。
2、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如担架、氧气袋等。
3、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验,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
4、讲究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投入抢救工作,报告工地负责人,必要向120求救。
(十二)文明建设制度及奖罚措施
1、各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2、各工地材料应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堆放,标明品种、规格、型号、试验状态。
3、各工地按城管要求设立统一规格的大门,门柱装饰,围墙、洗车台、宣传栏,张挂“五牌一图”(符合JGJ59-99)、安全标语、标志牌。
4、主体施工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5、逐步推行硬地坪施工,做好排水措施,栽种花草,绿化环境。
6、临时工棚搭设整齐,做到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
7、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好防蝇灭鼠工作。
8、严格遵守《省五建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承诺》。
9、牢记建筑业职工文明守则,即“八要八不准”(详见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内容)。
10、每位职工要遵纪守法,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11、公司将结合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根据公司《安全管理标准》结合“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工地或班组实行每次50-500元的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