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部队机关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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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队机关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研究部队机关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研究部队机关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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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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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和国家对部队一直很重视,对部队的经费投入也不断在增加,为部队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提高部队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率,成为部队财务工作者的工作目标之一。
无论是企业、学校,还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都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部队机关财务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总结了这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对部队机关财务管理作出贡献。
关键词:
部队机关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部队机关的财务工作也应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深化财务管理改革,解决供需矛盾,提高专项经费利用率,这样才能保障部队任务的顺利完成。
1.部队机关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财务工作者的素质参差不齐
财务工作者的职业素质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水平,部队机关财务工作者有很多不是专业学校毕业,学校和专业都与财务管理不对路,只是半路出家,只在部队定期接受学习培训,无论是理论基础还是实践经验都还不能达到要求,在平时工作中只擅长基本的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对经济管理不擅长,不能做到资源的利用和开发。
并且部队人员的调动比较频繁,财务岗位工作人员随时更换,有些人员刚刚适应财务工作就被调走了,不利于财务工作的深入进行。
1.2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财务管理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财务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工作的依据,近年来,财务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部队机关的重视,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往往缺乏实效性,只是为了应付检查,使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例如物品的采购缺乏检查和验收,实物的验收不能制度化,并且有些领导狭隘的认为财务管理就是管钱的,忽视了对物的管理,上级配发、地方赠送或者是自己购买的物品都没有挂账,造成物资的浪费严重,甚至发生贪污腐败现象。
1.3财务监管不严格
有些单位对经费的支出把关不严格,多渠道开支、多头审批的现象经常发生,缺乏对资金的严格管理,个人借款缺乏管理,经费指标不严格,也没严格按照经费供应证供应经费,管理手续也存在缺陷,容易造成超支现象,经费管理混乱。
解决部队机关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要加强完善财务管理基本制度,明确财务管理部门的权力、责任和义务,赏罚分明;其次,要加强计划管理,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经费收支计划,适应社会发展的特点,审时度势,开源节流,节省支出;再次,严格财务登记制度,不仅要重视钱的管理,也要重视对物的管理,物资的出库入库都要严格登记,还有外来人员登记、军属探亲登记、经费节超情况登记等,坚持先登记后入账;最后,落实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身居要职,是部队机关的理财人,加强对他们的管理能够减少贪污腐败不良之风的形成,维持部队的纪律。
2加强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预算管理能够有效控制财政指出,使整个财务管理井井有条。
首先,要提高预算管理的意识,认识到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进行预算管理,树立预算就是法规的意识;其次,要严格实施预算管理,坚决杜绝无预算的乱开支现象,对经费的使用方向进行严格的管理。
预算的制定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预算的范围应该包括去年结算的经费和当年预算的收入,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开支;再次,坚持适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要根据财务实际状况进行预算,杜绝赤字预算现象,加强对预算的监控,防止预算造假,预算在审批后就要严格执行。
3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要想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必须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重视财务管理人员技能的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财会队伍。
首先,在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提高标准,懂财务管理又懂军队经济发展的人员优先,还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做基础;其次,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完善培训体系,注重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对经济管理方面的相关内容也应该有所涉及;再次,完善财务管理人员考核机制,根据工作人员日常表现和工作成绩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公平的考核,并采取一定的奖励、处罚,完善激励机制。
4严格监督管理
要重视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把财务监管工作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
财务监管的内容包括,对收费项目、标准、支出、范围、票据的使用状况等进行检查,还有预算的执行情况、预算资金的流向和流量,使预算资金在单位党委的控制下合理使用,对预算资金流向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管,避免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的产生。
3.总结
部队是国家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全的重要单位,部队的财务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专项资金的利用率,还关系到部队的整体战斗力,关系到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部队机关应该客观分析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参考文献:
庄勇,康洪运,粱海滨.浅谈新时期如何提高军队财务管理水平.中国集体经济.201X
程振茹.当前部队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X,.
解硕爱.基层部队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武警学院学报,201X,
三、结束语
会计监督制度是提高当前我国乡镇卫生院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因此应当加强思想重视和,严格落实会计监督机制,以保证我国乡镇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王静芳.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X
杨邦全.乡镇卫生院会计委派制的实践与思考.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下,201X
李进亮,胡庆梅.对乡镇卫生院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体会.卫生经济研究,201X
马静.提高乡镇卫生院会计工作质量的几点认识.经济师,201X
魏道阳,康建德.乡镇卫生院会计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卫生经济研究,20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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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意味着市场将成为卫生资源基本配置的主体。
市场逐渐对医院的经济运行产生影响并起到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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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从医院这个明确定位,就可以看出医院财务管理的目标将明显不同于企业。
将就医院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
医院财务管理定位信息化
医院的医院管理,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院财务活动反映了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资金流动,体现了医院的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
作为医疗财务管理人员医院经济活动的特点要深刻认识,了解熟悉的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中,有必要研究医院财务目标的基础和医院财务经济这是基本的理论问题,而且还建立医院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由医院财务管理需要解决的。
1.市场经济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意味着市场将成为卫生资源基本配置的主体。
市场逐渐对医院的经济运行产生影响并起到调节作用。
随着医院会计制度,财务改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一方面,人们开始认识到,医疗服务不仅要考虑社会福利,还必须实行经济核算和医疗成本管理的客观要求。
其次医疗服务市场,医院管理者如何在现有的卫生资源分配到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的服务于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检查财务管理的要求,以最小的财务成本,向社会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
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医院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
医院财务管理的特点及其重要性
由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很单一,也非常明确,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医院财务管理,设定具体的目标,事实上,它已决定在医院财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必然是不同的,因为他们有不同的管理任务,管理原则,管理理念和具体的管理方式方法。
虽然医院的财务管理目标同企业不同,但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实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中的医院,它的所有业务活动不能脱离市场运行独立,与企业,同样的可以不被分离从人,金融,商品,技术,信息,和其他元素的生产和经营,并通过市场的手段,开展各种活动。
医院整个的各种医疗服务的相应活动的资金向社会提供的活动过程中,在资金活动的过程是医院的财务活动,实施的管理过程中的财务活动医院是医院的财务管理。
医院财务管理,以实现上述任务,不仅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医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明确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
我们都知道在每天的日常工作的人,做任何事情,其实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了解并充分利用这条法律,工作变得轻松自如,得心应手。
反过来,如果没有发现规律,甚至违反规律的,将是一个异常困难的工作,结果事倍功半。
医院财务管理,虽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医院与医院之间的差异,这种情况是不同的,但医院财务管理法在医院财务管理的宏观思路是一样的,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区别,即使有医院与医院之间的差异,这只是细枝末节的差异,而不是一个本质上的差别。
因此,对于医院财务管理,从大的宏观思路不妨遵循以下路径的具体计划。
3.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3.1没有发挥财务管理职能。
信息时代和网络经济的出现:
一些医院仍坚持传统的会计核算过程中,缺乏信息技术支持,专注于简单的重复以后会计人,包括收入,物资的进入,进入的问题,银行对账单输入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做重复的工作。
会计监督职能的控制功能,管理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会计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改善因缺乏信息支持。
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了财务会计职能,这是必要的,但也实现了管理会计的控制和决策支持功能。
3.2缺乏控制的东西。
传统的方法管理,财务工作侧重于事后核算方面,缺乏事中控制,不能真正实现流程管理的要求,事情控制在一个非常大的风险,机组的运行的情况下。
医院系统的流程管理系统提出明确要求,需要进行。
缺乏有效的控制工具的情况下,系统很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起到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的作用。
医院的资金预算管理,实施范围,有自己的要求,缺乏有效控制范围以外的支出,可能是因为疏忽或故意发生的,但它是很难监管部门发现。
软件的实时控制预算,就能避免这些漏洞。
4.对策与建议
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发展,医院管理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对医院的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了适应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在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而且医院财务管理上也要有所提高。
4.1提高市场经营管理能力
多智力资本和经营风险,改变他们的金融概念,智力资本的理解,智力资本是知识资本的使用,以及适应医院管理的财务要求,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财务管理和决策提供了科学的概念。
综合业务管理由医院内部经营要素的优化配置,对医院的所有的资产。
特别是要加强资本,智力资本,包括市场化运作,以确定风险管理的目标,利用财务杠杆的调节功能,采取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以确保财务管理的目标。
4.2合理调节医院资金用作营运资金
与医院的营业收入,开展一直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医院建设的不断发展,必须有高峰期和低谷集中支付,如何平衡支付的科学和合理调度资金的医院资金都满足医院各业务的实际需求,并不会造成大量的闲置和浪费资金,医院财务部门,是一个艺术作品,同时也是一个真正的责任。
4.3会计人员积极参与流程设计
医院使用信息技术的力量,重新设计业务流程,彻底让医院做了显着改善的关键指标,如成本,质量,服务和效益。
流程再造是不是一个部门的任务,但与一些部门和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应根据财务人员的特点,在实际工作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积极参与在工艺设计。
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金融体系需要维护,以获得实时金融信息以外的其他非财务信息,以真正的管理提供了保证。
参考文献:
李光荣、李国栋.医院财务信息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科技信息,201X:
-120
王义华、原琳.当前医院统计工作的探讨.今日科苑,201X:
53-55
陈淑君.关于当前医院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思考.大众科技,201X:
102-103
财务管理环境和财务关系是财务管理研究的重要已有的研究成果一般是以企
关键词:
高校后勤,财务管理,问题
一、财务管理审计-——一个新的审计话题
财务管理审计属于管理审计的一大主要分支。
财务管理审计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为了实现其财务目标,是否最有效地利用其财务资源,是否建立在高效率基础上的一种审计。
关键词:
浅,论,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中心和重点,如何在现代企业生存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出其积极作用,无疑应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和思考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把握财务管理体系的层次性特点财务管理的层次
关键词:
试论,财务管理,能力
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及优化策略
摘要: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监督的有效工具。
在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中,预防经营风险,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关注的重要话题。
分析了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中
关键词:
财务,治理,相关
硬盘播控系统关键设备故障与对策
关键词:
英汉,互译,词汇
预算机会主义行为成因及后果:
回顾与展望
关键词:
我国,乡镇企业,发展
关键词:
体系,人才,军事
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军校教育教学水平
附送:
研究预约合同若干问题
研究预约合同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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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预约合同;本约合同;订约意向书;违约责任
内容提要:
预约合同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重要方式并在实践中广泛采用。
预约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首次在法律上正式承认了预约合同,具有重要意义。
预约合同在是否具有订立本约合同的意图、包含订立本约合同及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内容、受意思表示拘束、交付定金等方面有别于订立合同的意向。
只有具备预约合同条件的订约意向书才能认定为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在是否具有设定具体法律关系的意图及合同内容上有所不同。
违反预约合同构成独立的违约责任,不能涵括到缔约过失责任中,一般有定金责任、实际履行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及合同解除责任。
预约合同,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重要方式并在实践中广泛采用,如订购房屋、预订座位、预购机票和车船票等,许多国家也对预约合同作了规定。
201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合同更新说。
根据此种观点,预约合同是独立的合同,但本约合同签订后形成合同的更新。
笔者认为,预约并非合同的更新。
所谓合同更新,又称合同债务的更替,它是以一个新的合同代替一个旧的合同,或者说,以形成新的债权债务的方式使得原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而不是使旧的债权债务由一方转至另一方。
但是在订立预约合同后,并不一定签订本约合同,也并不意味着必然以本约合同代替预约合同,以负担新债务的方式使得原债务消灭。
所以,前述合同更新说并不能妥当地解释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之间的关系。
同一合同说。
根据此种观点,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并非两个合同,而是一个合同。
预约合同只是缔结了框架性合同,具体的合同在本约合同确定后才确立。
有学者认为,预约合同只是前期谈判的结果,其内容有待于本约合同来确定,本约合同签订后,预约合同的内容转化为本约合同的笔者认为,同一合同说混淆了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
虽然预约合同是本约合同的准备阶段,预约合同的目的就是要签订本约合同,而且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具有密切的联系。
例如,预约合同的内容在本约合同签订后能够转化为其再如,当事人在预约时支付的定金,可以作为本约中的预付款。
但两者毕竟是两个独立的合同。
一方面,两者的缔约目的不同。
预约合同只是为了订立本约合同而达成的合意。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不是同一个合同。
虽然预约合同也可能包括了本约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而且预约合同的目的就是要订立本约合同,但是其只是就订立本约合同达成合意,不能等同于本约合同。
另一方面,两者的内容也不相同。
预约合同的内容是双方约定将来订立本约合同,而本约合同的内容是双方之间的给付和对待给付。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效力也不相同,预约合同只是产生缔约请求权,而本约合同则是要产生履行本约合同的请求权。
如果认定两者构成同一合同,则可能混淆了两者的区别,无法准确地进行法律的适用。
两个合同说。
在德国,判例学说一般认为预约是一种债权契约,在预约的外部架构范围内,进一步订立另外一个债权契约,这就是本约。
我国学者也大多认为,预约和本约都构成合同,而且是两个独立的合同,二者应当在法律上分开。
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预约是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不仅预约合同的内容与本约合同不同,而且,违反预约合同的法律后果也与本约合同存在差异。
因而,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是既存在联系,也存在区别的两个合同。
该司法解释区分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对完善我国合同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成两个合同说,其基本理论依据在于,一方面,从合同自由层面来看,当事人订立预约合同的真实意图在于订立预约合同而非订立本约合同,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来看,应当肯定预约合同的独立性。
另一方面,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预约和本约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属于不同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两个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不同。
不过,两者虽然为不同的合同,但不可能同时存在,因为预约合同是为了订立本约合同而订立的,预约合同的作用在于保障本约合同的订立,其本质上也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即便主合同的订立存在障碍,预约合同对当事人仍有一定的拘束力。
但本约合同一旦订立,预约合同即终止。
因此,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作为两个合同,是不可能并存的。
但是,从法律关系的层面来看,两者是两个不同的合同,有必要加以区别。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实践中,如何区分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
通常,当事人订立预约合同时可能不会明确的说明预约合同内容为本约合同的订立,需要进行解释,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确定其为预约合同。
尤其应当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强制缔约说。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在一个案件中明确了实际履行预约合同即强制缔请求实际履行说。
《俄罗斯民法典》第42
9、445条规定,当签订预约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拒绝订立本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对方签订合同的请求。
在非违约方请求对方实际履行时,本约合同并不当然成立,应当由法院决定是否成立本约合同。
继续磋商说。
根据此种观点,在一方违反预约合同的情形下,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磋商,当事人双方均负有义务齐心协力协商本约合同的具体条款;如果一方拒绝协商,并且导致最终合同无法订立,则会被认为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鉴于是否允许实际履行的问题十分复杂,《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回避了这一问题。
笔者认为,应当考虑具体情形而要求预约合同当事人作出实际履行。
如果预约合同仅仅使得当事人负有继续磋商的义务,则难以与意向书区分开来。
既然认定预约是独立的合同,就应当赋予其与其他合同相同的效力,在违约的情况下,违约责任的形态包括了实际履行。
因此,对于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显然也可以适用实际履行的方式。
而且从法律上看,之所以承认预约是独立的合同,也是为了使其产生此种效力,从而督促当事人履行其承诺,签订本约合同。
我们还要看到,对于预约合同的签订,通常当事人都签字盖章,而且双方都产生了合理信赖,因此为了保护此种信赖,不使得合同落空,应当使其负有签订合同的义务。
不过,法律也不能一概要求预约合同当事人必须订立本约合同,是否要求其订立本约合同应当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例如,甲乙双方约定,在奥运会期间要订立旅店住宿合同,而且,交付了定金1000元。
但是,甲为获得更多的利益,取消了该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
在该合同中,因为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所以法院可以判决甲继续履行。
但是,在一些案件中,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法院也不能要求当事人继续订立合同。
因此,不能笼统地认为,预约合同当事人负有订立本约合同的义务,必须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形而定。
这是因为一方面,如果要求当事人实际订约,则使得当事人负有强制缔约的义务,而预约与强制缔约制度应当存在明显差异。
另一方面,在合同法中,实际履行本身在法律上也受到限制,并非在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请求实际履行。
因此,即使在预约合同中也不能要求当事人都作出实际履行。
还要看到,在当事人订立预约合同时,一方当事人所支付的对价是有限的,如果要求对方当事人负有实际缔约的义务,则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的给付均衡受到影响。
因此,笔者认为,预约合同可使当事人产生缔约请求权,但在一方违约时,并非一概产生强制缔约的效果,是否实际履行应由法院依具体情形而定。
损害赔偿
在违反预约合同的情形下,非违约方不仅享有请求违约方订立本约合同的请求权,而且可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一方也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但关键在于,如何确立损害赔偿的依据和范围?
上述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此处所说的损害赔偿,应当采完全赔偿原则,即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违约方可以合理预见到的损失。
例如,甲要在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预订某个宾馆的房间,甲应当预见到,在黄金周期间宾馆房间会爆满,临时退房会给宾馆造成一定的损失。
当然,也要考虑取消预订的时间,如果在十一的前几天退房,宾馆也可以采取减轻损害的方式。
但是,如果在十一当天退房,宾馆将无法采取补救措施。
因此,甲要承担宾馆的一定的租金损失。
因此,损害赔偿应当根据个案按照可预见性规则进行判断,法律上很难确定统一的标准。
无论如何,此处的损害赔偿不能完全等同于违反本约合同的赔偿。
由于本约合同还没有成立,未产生可得利益,所以违反预约合同不应当赔偿可得利益的损失。
例如,一方预订房屋后,因各种原因而退房,此种损失的计算与违反租赁合同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即使当天退房,也不能完全按照租金赔偿,否则就混同了违反预约合同和违反本约合同的责任。
还应注意的是,违反预约合同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范围存在一定区别。
在缔约过失情况下,由于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局限于信赖利益,因此有过错一方的赔偿数额一般不可能达到合同有效或者合同成立时的履行利益的范围。
而在违反预约合同的情况下,则应采取完全赔偿原则,赔偿范围不受信赖利益范围的限制。
解除预约合同
在一方违反预约合同的情况下,另一方也可以解除该预约合同。
在德国法上,在预约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按照约定订立本约合同或者不按照约定进行磋商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德国民法典》第323条的规定解除预约合同。
但是,在违反预约合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并没有遭受实际损失,因此很难用根本违约来衡量其违约的程度。
毕竟当事人之间只是订立了预约合同,因此违反预约合同对于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是有限的。
依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预约合同的当事人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实际上明确承认了预约合同的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用。
这与《合同法》第97条确立的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用的规则是一致的。
而且,从实际来看,当事人一方违反预约合同后,即便对方解除了预约合同,也会遭受一定的损失。
当事人通过请求赔偿损失,可以实现对其的充分救济。
此外还须指出的是,在预约合同中是否可适用违约金责任?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未作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