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产品地商标和名称;
●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地术语和定义》中定义地类别;
●轴数;
对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地转向轴地数量和位置;
轴距之差不超过10%<轴距指任一相邻两轴之间地距离,最高为最低地1.1倍以下);
车架纵梁结构,如直梁,阶梯梁,大鹅颈,小鹅颈等;
●制动系型式,如:
无制动器/惯性式/助力式等;
●整备质量之差不超过10%<最高为最低地1.1倍以下);
●最大设计总质量;
●车厢式样,如:
普通栏板式半挂车,平板式半挂车、骨架式集装箱半挂车等.
4.4专用汽车
4.4.1同一型号地专用汽车产品应符合4.1~4.3中地适用条款要求.
4.4.2采用二类底盘通过改装作业形成地同一型号作业类专用汽车产品,只要满足二类底盘技术参数,其整备质量和总质量可以不符合4.1~4.3条款中对整备质量和总质量地要求.xHAQX74J0X
4.4.3专用汽车产品之间,如属于不同术语定义地产品<按GB/T17350《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对于专用车最细层次地划分,如救护车、殡仪车、运油车、修井车等),尽管符合4.1~4.3条款要求,也应单独编制产品型号.LDAYtRyKfE
4.4.4同一型号地专用汽车产品,其上装部分应功能相同、作业方式相同.
4.4.5专用汽车与普通M类、N类和O类汽车产品之间,尽管符合4.1~4.3条款要求,专用汽车也应单独编制产品型号.Zzz6ZB2Ltk
其它规定4.5
4.5.1货车二类底盘和客车三类底盘按4.1~4.2条中地适用条款执行.
4.5.2超限产品<如尺寸、质量等参数超出相关国家标准要求)与普通M类、N类和O类汽车产品相比,尽管符合4.1~4.3条款要求,也应单独编制产品型号.超限底盘也应单独申报底盘公告.dvzfvkwMI1
4.5.3加装了警示标识、标记打算用于运输危险货物地汽车产品与运输普通物品地产品相比,尽管符合4.1~4.4相关条款要求,也应单独编制产品型号.rqyn14ZNXI
4.5.4同一型号地自卸汽车和自卸半挂车产品,倾卸方向应相同.
注:
危险货物地定义按GB21668-200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标准.
4.5.5新能源汽车产品之间,如属于GB/T19596-2004《电动汽车术语》规定地不同定义地产品,应单独编制产品型号.EmxvxOtOco
4.5.6新能源汽车产品不同储能装置种类不能同一型号.储能装置种类地划分见“工信产【2009】第44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SixE2yXPq5
5汽车发动机产品同一型号判定原则
同一型号地汽车发动机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生产企业;
●点火方式<点燃式、压燃式);
●进气方式<普通、增压);
风冷、水冷);<●冷却方式
●燃料种类<汽油、柴油、NG、LPG、双燃料等);
●燃烧室结构<仅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指直喷式、预燃室式、涡流燃烧式等);
●供油方式<对点燃式发动机指化油器、单点/多点燃油喷射等;对压燃式发动机指直立泵、分配泵、单体泵、高压共轨等);6ewMyirQFL
●点火次序;
●气缸数目和排列;
●排量;
●额定功率或净功率<仅适用于重型汽车发动机);
●发动机地排放水平相同<仅适用于重型汽车发动机).
附件
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目地
为规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汽车和挂车产品地型号编制,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实施《公告》管理地汽车和挂车产品.
3引用标准
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地分类》;
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地术语和定义》;
《乘用车类别及代码》;QC/T775-2007《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2009GB/T17350-术语4
汽车和挂车产品地型号:
为了识别汽车而给一种汽车指定地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地编号.
企业名称代号:
识别汽车生产企业地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
表示汽车所属分类地代号.
主参数代号:
表示汽车主要特性地代号.
产品序号:
企业自定地表示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地车辆地序号.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识别专用汽车地结构类别和用途地代号.
企业自定义代号:
企业按需要自行规定地补充代号.
5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地构成
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对于专业汽车及专用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必要时可以附加企业自定义代号.如下图:
kavU42VRUs
y6v3ALoS89
◇◇□□□〇〇□□〇〇
企业自定义代号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产品序号主参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企业名称代号企业名称代号5.1企业名称代号用代表企业名称地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
表示
5.2车辆类别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各类汽车<包括底盘)和挂车地车辆类别代号按照下表进行编制.
汽车<包括底盘)和挂车产品类别代号
车辆车辆车辆车辆种车辆种车辆种别代别代别代
轿7半挂牵引14普通货
528专用汽越野汽普通自挂9
3
客6
汽注
1.本表普通货指符GB3730.1-200《汽车和挂车型地术语和定义》中2.1.2.3.2.1.2.3.2.1.2.3.条定具有敞开平板式)载货空间地货.
2.本表越野汽指符GB15089-200《机动车辆及车地分类》中3.<类)定义地车包括符QC/T775-200《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4.条定义地辆.
3.本表普通自卸汽指符GB3730.1-200《汽车和车类型地术语和定义》中2.1.2.3.条定义具有普通自卸加盖或者不加盖)和自卸功能、不属GB/T1735200《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中3.1.专用自卸汽车)规定地车辆.
4.本表半挂牵引车,指符合GB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地术语和定义》中第2.1.2.2条定义地车辆.
《专用汽车和2009-GB/T17350指符合,本表专用汽车5.
专用半挂车术语》中有关专用汽车定义地车辆.
6.本表客指符GB3730.1-200《汽车和挂车类型术语和定义》中2.1.2.1.2.1.2.1.条定义地车不包越野客车和专用客车及符QC/T775-200《乘用车类别代码》中4.条定义地车.
7.本表轿指符QC/T775-200《乘用车类别及代码中4.条定义地车.
8.本表挂指符GB3730.1-200《汽车和挂车类型术语和定义》中2.条定义地车.
5.3主参数代号
主参数代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对于各类汽车地规定如下.
5.3.1普通载货汽车、越野汽车、普通自卸汽车、半挂牵引车、专用汽车和挂车地主参数代号为车辆地总质量<单位:
t).当总质量存在多个数值时,以总质量最大数值进行修约作为主参数代号;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M2ub6vSTnP
5.3.2客车地主参数代号为车辆地长度<单位:
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5.3.3轿车地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地排量<单位:
L),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地十倍数值表示.对于纯电动轿车,主参数代号为“00”.eUts8ZQVRd
5.3.4主参数地数值修约按GB8170《数字修约规则》地规定.
5.3.5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如变更、扩,当对已《公告》产品进行变更、扩展时5.3.6
展数值影响到了主参数代号,则应对产品型号进行更正.sQsAEJkW5T
5.4产品序号
产品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3、4、5……依次使用.
5.5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按照GB/T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地规定.
5.6企业自定义代号
企业自定义代号按照企业地需要编制,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由企业自定.
对于新能源汽车地企业自定义代号规定如下:
HEV-----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
SHEV----串联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
PHEV----并联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
CHEV----混联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底盘
BEV/EV--纯电动汽车/底盘
FCEV----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底盘
DMEV----二甲醚汽车/底盘
5.7为了避免与数字混淆,不应采用汉语拼音字母中地“I”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