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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德育测评

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60分)

1、违纪-1分(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

2、劳动考勤-1分(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

3、社区表现-1分(表现特差,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不能凭主观想象。

2、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

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他形式学习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没有考试分数的,统一加18分,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

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

◆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省,省以上+10分;校级+6分;院系+4分)

2、优秀团员及其他各类先进分子者(军训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省,省以上+10分;校级+5分;院系级+3分)

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

◆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8分;其他一般成员+3分)(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园文化先进班,文明班集体等,注:

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

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6分;其他一般成员+2分)

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4分;其他一般成员+1分)

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团校+3分,党章学习班成员(预备党员、党员)(即班上有党章小组)+2分

(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

◆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

(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献血金奖+3分;献血银奖+2分;献血铜奖+1分;当学年内献血一次+0.5分,2分封顶);

11、见义勇为受校级或校级以上+3~5分,受院系表扬+2分

12、被评为学校文明宿舍,所在宿舍成员每人+3分。

舍长+6分;被评为院系文明宿舍。

所在宿舍成员每人+2分,舍长+4分。

(同类评比不重复奖分,按最高级别加分):

评为星级文明宿舍的,分为三个层次。

五星级文明宿舍,舍长+6分,舍员+3分。

四星级文明宿舍,舍长+4分,舍员+2分。

三星级文明宿舍,舍长+2分,舍员+1分。

◆超出一分=0.1分(加在德育总分上)最高上限为+5分(90)

奖励分最多为20分,如果是21分那么20分为个人原始奖励分,而那1分就作为0.1直接加在德育总分上

四、扣分

1、参加非法活动,视情节-20分以上

2、考试作弊-20分

3、凡政治学习、团日活动、班级活动和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准假而缺席,每次-2分

4、受年级公开批评-3分;受院系通报批评-4分;受留校察看处分-30,受记过处分-2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15分,受警告处分-10分

5、在校,院系宿舍内务检查中,一次不合格或不参加检查,该宿舍舍长-1分,其他成员-0.5分;拒绝开门的该宿舍舍长-2分,其他成员-1分

智育测评

一、基本分

智育总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1、智育基本分=本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学年最高平均学分绩点*100*0.85

本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各学科绩点*各学科学分(全校性公选课不算入)

总学分

如:

本学年有课程大学英语90,那么绩点为4.5;基础写作80,那么绩点为3.5

大学英语学分为4,基础写作学分为3,那么

本人学年平均学分绩点=4.5*4+3.5*3

4+3

▲绩点计算:

60分以下0

60(含60)~69(含69)1.5

70(含70)~79(含79)2.5

80(含80)~89(含89)3.5

90(含90)~100(含100)4.5

(教务处查询,一学年的)

二、智育奖励分=本人原始奖励分÷年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0.15

通过四级+2分;通过六级+6分;计算机过级+2分;车牌+1分;通过英语(口语)应用能力考试+1分;会计从业资格+1分;普通话二乙以上+1分、救护培训师+1、

四六级英语口语考试+3分、等等(这些证书必须是在大学在读期间取得,并且要有证书复印件才能加分;通过英语四六级、计算机过级考试的虽还没拿到成绩单但可以先加分)

三、扣分

(1)考试作弊-20分;补考一门-1分,补考两门-2分,依次累加;

(3)早读、晚修、正课迟到、早退每次-0.5;旷正课每次-0.2;请假10节以上-1分,每10节-1,累加,(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文体测评

文体总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60)一般为满分(参加学校、院系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积极性特差的-1分,体育补考-1分)

二、奖励分=个人原始奖励分÷班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0.4

1、参加体育比赛(没获得名次)每届每项国家级+8分,省级+6分,校级+4分,院系级+2分

2、获得名次:

国家级第一名+40分,第二、三名+30分,第四、五、六名+20分

省级第一名+24分,第二、三名+18分,第四、五、六名+12分

市级第一名16分,第二、三名12分,第四、五六名6分

校级第一名+8分,第二、三名+6分,第四、五、六名+4分

院系级第一名+4分,第二、三名+3分,第四、五、六名+2分

(破纪录者另外再奖励分,国家+20分,省级+15分,校级+10分)

3、参加文艺演出(没获得奖项的),每次每项国家+8分,省级+6分,校级+4分,院系级+2分

4、参加文艺竞赛获得名次:

国家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4分,三等奖+18分,鼓励奖+12分

省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6分,三等奖+12分,鼓励奖+8分

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9分,鼓励奖+6分

校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鼓励奖+4分

院系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鼓励奖+2分

5、为文娱演出或文体竞赛做服务的工作者,每次+1分,但最多只能+10分(比赛裁判,啦啦队队员,文娱演出的主持人,后勤服务人员,礼仪等),此项加分需要出示比自己高一级的人员的相关证明,证明的越充分,加分的可能性才会越大。

(各班自己开展的文娱、文体活动不算为文娱演出或文体竞赛做服务)

★注意:

为讲座服务的不算,文体测评是针对文娱和体育而言的,即舞蹈,歌唱比赛,体育竞赛等等,主持人大赛,朗诵,技能大赛等的都不属于文体测评模块。

6、参加运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队、艺术团(礼仪、舞蹈队)训练满一年且表现积极者,校级+4分,院系级+2分(只参加了一个学期,校级+2分,院系级+1分)属于不同队伍,可累加分数。

7、本学年两个学期的体育达标优秀即都是95分以上+4分

8、获奖团体项目主力队员+6分,非主力队员+3分(队长决定,但不可以全是主力队员)没有获奖的团体,主力队员+2,非主力不加分。

三、扣分

凡按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包括集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2分

能力测评

能力总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60分)一般为满分

二、奖励分=个人原始奖励分÷年级最高原始奖励分*100*0.4

1、凡提出改革建议,被学校及有关部门和院系采纳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可酌情+1~5分(此项加分需要有相关部门的证明,经院系审核通过)

2、在各类技能竞赛(朗诵,演讲,书写技能,写作能力,外语表达技能,实验,课件制作,计算机操作能力,教育技能,各种学术研究,摄影等等)加分标准如下:

(多人合作按参加人数平均计分或由当事人协商决定)

此项加分需要提供证书的复印件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优秀奖)

国家级

20

16

12

8

省级

12

10

8

6

市级

9

7

5

3

校级

6

4

3

1

院系级

3

2

1

0.5

班级、部门

1.5

1

0.5

0

在班级内部和部门内部自行举办的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同学,只能加一次一项分,不累计加分。

如果是班级集体参加活动评比,如:

院系级最佳组织奖,院系月最佳考勤班、优胜排等,或者是一个部门、协会参加活动评比,获得优秀部门、先进部门等荣誉称号的,主要贡献者+5分,次要贡献者+3分,其他一般成员+1分(若参加市级以上评比,再酌情加分)

3、参加各类技能比赛(包括大学生英语作文竞赛、或者是大学生英语阅读竞赛等等)社会实践(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行动(迎接新生)等活动,虽未获奖,但表现突出的,可酌情+3分;最高不超于3分(需要证明)

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学术讲座活动,一学年内累计参加达到5次以上的,可酌情+3分;(以班级记录为准)

无故不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社会活动的,是情节扣3~5分

4、发表文章加分:

(干事或干部在自己所在的报社发表文章或稿件,不得加分,实习生亦是)

此项加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如:

刊物、证书复印件、网页等,具体加分如下:

①核心刊物+30分②一般专业刊物+20

③在省级或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投稿并采用+15(如广州日报)

④在省级以下报刊、电台、电视台投稿并采用+10(如韶关日报)

⑤韶关学院报:

字数2000字以上+8,1000字以上+6,500-1000字+5,500字以下+4

⑥《蓓蕾》、《星光报》、《粤北大学生报》、《地平线》、《浪尖》、《求知》、《管理者》等各院系的刊物,字数2000字以上+6,1000字以上+5,500-1000字+4,500字以下+3

⑥非正式刊物(没有准印证)——《阳光之冬》《绿叶》等:

字数1000字以上+4,500-1000字+3,500字以下+2

在正规网站上,如:

网站《榕树下》发表文章,按照⑥来加分

诗歌>=16行,当作1000字以上

●发表同一篇只加一次最高分,不加以累计。

5、修读第二专业并经考试合格的,按完成课程门数每门+2分,专科修读第二转业并经考试合格,按完成课程门数每门课程奖励1分

6、112暑假作业评分标准:

作业平均分(08、09级此项不加分、10级加分)

85(含85)-100

+10

80(含80)-85

+9

75(含75)-80

+8.5

70(含70)-75

+8

65(含65)-70

+7

60(含60)-65

+6

差-5分;没完成的-10分

三个优

+10

两个优

+9

一个优

+8

三个良

+7

差-5分;没完成的-10分

7、学生干部加分:

①校级学生组织的正副职、院系学生会正副职主席和团总支正副书记、秘书长。

学生党支部委员、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正职+10分,副职+9分

②校级学生组织的正副部长、院系团总支正副部长、学生会正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教官等,正职+8分,副职+7分

③校级的干事、团支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班委(生活委员,劳动委员等)、舍长、宿管会成员、膳委会成员、治安队员、礼仪队员、自律会员、学校记者、播音员、小组长、科代表、义务服务小组成员(如:

校红协)等+6分

④院系级干部(主席团成员)(各部门,各协会)+10分;院系级干部(各部门,各协会正职)+8分;院系级干部(各部门,各协会副职)+6分;院系级干事(各部门,各协会)+4分(艺术团和运动队队员不在能力模块加干事分4分;义教队队员属于干事(也实施干部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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