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排烟设计原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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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排烟设计原理
五、暖通消防
5.1地下车库排烟系统:
A 区地下一层车库设有两个防火分区,B 区地下一层车库设有三个防
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设两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设一套独立的机
械排烟系统,机械送风(A 区防火分区 1、2 和 B 区防火分区 2、3 利用车
道自然进风)。
排烟量按防烟分区体积(以实际高度计算)乘以 6 次/时
换气次数计算。
排烟系统与平时排风系统合用。
排烟风机采用双速风机。
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信号控制平时排风机高速运转,利用平时排风
口进行强制排烟。
送风机继续运转,进行机械补风。
当烟气温度达到
280℃时,设于排烟主管上的 280℃防火阀自动关闭,同时联动关闭排烟
风机,停止排烟。
联动关闭送风风机,停止送风。
5.2商场排烟系统设计:
负一层至四层商场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补风。
商场每层均设置
若干个防烟分区,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 120m3/h.m2 计算,送
风量按排烟量的 60-70%计算。
排烟风机设于大楼屋顶。
平时组合式空调
机组兼消防补风机,送风管及送风口与平时合用。
各防烟分区均没有常
闭型多叶排烟口。
排风支管、排风主管及空调回风管上设 70℃防烟防火
阀,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主管上设 280℃排烟防火阀。
火灾时,由消防
控制中心信号关闭平时排风支管、排风主管及空调回风管上的 70℃防烟
防火阀,关闭平时排风机,同时开启着火防烟分区内的多叶排烟口,开
启排烟主管上的 280℃排烟防火阀和排烟风机进行排烟,组合式空调机组
继续运转(水管阀门关闭),进行机械补风。
当烟气温度达到 280℃时,设
于排烟主干管上的 280℃防火阀自动关闭,同时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停止
排烟,联动关闭组合式空调机组,停止补风。
5.3、仓储区排烟系统设计:
A、B 区仓储区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机械补风。
仓储区设置若干个防
烟分区,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 120m3/h.m2 计算,送风量按排
烟量的 60-70%计算。
排烟风机设于大楼屋顶。
平时组合式空调机组兼消
防补风机,送风管及送风口与平时合用。
各防烟分区均没有常闭型多叶
排烟口。
排风支管、排风主管及空调回风管上设 70℃防烟防火阀,排烟
风机入口处的排烟主管上设 280℃排烟防火阀。
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
信号关闭平时排风支管、排风主管及空调回风管上的 70℃防烟防火阀,
关闭平时排风机,同时开启着火防烟分区内的多叶排烟口,开启排烟主
管上的 280℃排烟防火阀和排烟风机进行排烟,组合式空调机组继续运转
(水管阀门关闭),进行机械补风。
当烟气温度达到 280℃时,设于排烟主
干管上的 280℃防火阀自动关闭,同时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停止排烟,联
动关闭组合式空调机组,停止补风。
5.4、中庭排烟系统设计:
A 区设有两个中庭,B 区设有四个中庭,均不能自然通风排烟,故均
设置独立的机械排烟系统。
排烟量均按 6 次/时换气次数计算。
排烟风机
均设于屋顶。
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信号打开着火区域的中庭排烟风
机进行排烟。
当烟气温度达到 280℃时,设于排烟主干管上的 280℃防火
阀自动关闭,同时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停止排烟。
5.5、楼梯间加压送风系统设计
房间名称
排风换气次数
(次/h)
送风换气次数
(次/h)
地下汽车库
6(按 3m 层高计)
5
变配电房
15
12
变配电房气体排除
12
8
冷冻机房、水泵房
6
4
消防控制室、弱电机房
8
6
发电机房平时通风
6
自然进风
5.1 地下室通风换气数一览表:
5.5.1本工程靠外墙的楼梯间地上部分能自然排烟,地下部分不能
自然通风排烟,故按规范要求楼梯间地下部分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
系统。
加压风机设置在地下室。
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开启加压风机
向楼梯间加压送风。
5.5.2本工程不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排烟,故按高规
要求楼梯间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加压风机设置在大楼屋顶。
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开启加压风机向楼梯间加压送风。
5.6. 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穿越机房隔断及防火分区处均设 70℃熔断的
防火阀,排烟系统的风管穿越机房隔断及防火分区处均设 280℃熔断的防
火阀,排烟风机的入口处设 280℃熔断的防火阀。
5.7.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均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空调风管及水管的保温材
料均采用难燃材料。
五、机械通风系统设计:
储油间12自然进风
5.2.地下一层汽车库按防烟分区分别设置机械送风、机械排风系统。
地
下一层汽车库有对外直接的汽车坡道,采用自然进风。
不能自然进风的
区域设置机械送风。
5.3.地下一层柴油发电机房在发电机运行时利用柴油发电机自带风扇机
械排风,利用土建竖井自然补风;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设平时排风系统。
储油间的油箱由柴油发电机厂家制作并安装,要求必须满足《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 5.4.4 条第 2 款之规定。
5.4.公共卫生间均设机械排风设施。
5.5. 屋顶电梯机房均设机械排风设施。
六、防、排烟系统设计:
6.1 地下车库排烟系统详消防篇。
6.2 商场及仓储区排烟系统详消防篇。
6.3 中厅排烟系统详消防篇。
6.4 楼梯间加压送风系统设计详消防篇
七、管材及保温:
空调风管均采用镀锌钢板制作。
保温采用铂铝复合橡塑保温板材保
温,保温厚度:
h=20mm。
冷冻水管均采用焊接钢管,焊接连接。
保温采用橡塑绝热材料(B1
编
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单
位
数
量
备注
1
离心式冷水机
组
1100-892-317-
I412L-1420-
I142L-1220
QL=4571kw(1300 TR),
N=791kw
台
8
2
冷冻水泵
SLW350-315A
3
L=785m /h,36mH2O,N=110KW
台
10
3
膨胀水箱
V=1.5m3
个
2
4
电子水处理器
DN400
台
8
5
DN350
台
8
6
压差控制装置
DN350
套
2
7
比例积分调节
阀
DN125
套
94
8
动态平衡阀
DN350
套
12
9
DN125
套
94
10
组合式空调器
CLCP-050
3
L=50000m /h, QL=450kw(6
排)
台
2
11
CLCP-045
3
L=45000m /h, QL=405kw(6
排)
台
2
12
CLCP-040
3
L=40000m /h, QL=360kw(6
排)
台
86
13
CLCP-035
3
L=35000m /h, QL=315kw(6
排)
台
2
14
CLCP-030
3
L=30000m /h, QL=270kw(6
排)
台
2
15
空气消毒杀菌
装置
RZ-UVA2000-
FD37
3
25000~35000m /h
台
10
暖通专业主要设备表
级)。
加压送风管道和所有商场通风及排烟管均采用镀锌钢板制作。
其它通风排烟管道均采用 FSC 不燃型无机玻璃钢风管。
八、主要设备表:
16
RZ-UVA2000-
FD50
3
35000~50000m /h
台
84
17
消声静压箱
3000x2000x1000
个
200
18
双层百叶(带阀)
250x250
个
240
0
19
220x220
个
460
0
20
单层百叶
带过滤器
1000x800
个
315
21
多叶调节阀
1000×200
个
210
22
500x200
个
560
23
排烟风机
XPZ(W2)-I-
No12B
3
L=61779m /h,P=650Pa,N=15
kw
台
20
24
XPZ(W2)-I-No9D
3
L=35695m /h,P=456Pa,N=7.
5kw
台
12
25
排风风机箱
DKT22-B
3
L=18098m /h,P=496Pa,N=5.
5kw
台
24
26
DKT12-B
3
L=6392m /h,P=366Pa,N=1.5
kw
台
7
27
多叶排烟口
1000x1000
个
50
28
700x700
个
400
29
单层百叶
带过滤器
800x300
个
320
30
70℃防烟防火
阀
600x200
个
320
31
1000x600
个
30
32
2000x500
个
71
33
280℃排烟防火
阀
1500x650
个
11
34
280℃防火阀
1800x500
个
20
35
2500x500
个
71
36
37
排风排烟风机
箱
(双速风机)
DKT30-S-A
3
L1=36466m /h,P=483Pa,N=1
5kw
3
L2=61610m /h,P=838Pa,N=3
0kw
台
5
38
排风排烟风机
DKT27-S-A
3
L1=36270m /h,P=485Pa,N=1
台
9
箱
(双速风机)
1kw
3
L2=49115m /h,P=876Pa,N=2
1kw
39
排风排烟风机
箱
(双速风机)
DKT27-S-A
3
L1=27728m /h,P=448Pa,N=1
1kw
3
L2=37548m /h,P=822Pa,N=2
1kw
台
7
40
排风排烟风机
箱
DKT25-A
3
L=19371m /h,P=461Pa,N=5.
5kw
台
2
41
送风风机箱
XPZ(W1)-I-
No11C
3
L=58413m /h,P=399Pa,N=11
kw
台
3
42
XPZ(W1)-I-
No11D
3
L=44905m /h,P=421Pa,N=7.
5kw
台
3
43
XPZ(W1)-I-
No10D
3
L=36724m /h,P=317Pa,N=5.
5kw
台
2
44
送风风机
R3G5500-HH4
3
L=9000m /h,P=350Pa,N=2.2
kw
台
39
45
空气消毒杀菌
装置
RZ-UVA2000-
FD10
3
8000~10000m /h
台
39
46
消声静压箱
2500x2000x1000
个
25
47
2500x2000x3000
个
8
48
单层百叶
800x400
个
320
49
双层百叶
500x300
个
234
50
加压风机
XPZ(W1)-I-No8A
3
L=35751m /h,P=420Pa,N=7.
5kw
台
10
51
XPZ(W1)-I-No8C
3
L=25382m /h,P=421Pa,N=4k
w
台
12
52
XPZ(W1)-I-
No7.5B
3
L=18997m /h,P=419Pa,N=3k
w
台
4
53
自垂式百叶风
口
1500x800
个
10
54
400x800
个
15
55
450x1500
个
6
区域 / 房间
送风换气次数
(次/时)
排风换气次数
(次/时)
备注(见附录)
公共卫生间
--
15
(a)
厨房
--
40 ~ 60
(d) (f) (g)
客房浴室
--
80%新风量
(a)
垃圾房
--
20
(a)
排风机处设活性炭过
滤器
更衣室
30m³/h*人
新风量的 80%
--
发电机房
--
8
(c) (e)
储油间
--
12
设防爆风机
电梯机房
--
15
(c) (d)
机械停车库
排风量的 80%
500 m3/h*车
(b)
水泵房
5
6
(b)
变配电房
12/---
15
(c) (g)
锅炉房
12
15
(c) (g)
制冷机房
--
6
(a) (g)
弱电机房
--
10
(a) (i) (d)
消防控制室
--
6
(a) (i) (d)
商场
--
80%新风量
--
餐厅
30m³/h*人
新风量的 110%
洗衣房
20
25
(b) (c)
6.7、机械通风系统设计:
附录:
(a) 设有机械排风系统,利用相邻空调地区之余风或室外空气作为自然补风。
(b) 设有机械送、排风系统,送风量为排风量的 85%以保持室内负压。
(c) 按实际设备散热要求核算。
(d)当机械通风系统在夏季操作不能满足部分地区因个别工艺或使用条件所要
求的室内环境条件时,将按要求给予局部空调冷却以配合
(e) 当设备不运行时提供每小时 8 次换气次数通风。
(f) 须按设备(例:
抽油烟风罩)布置再对其换气量作修订
(g) 设置事故排风,其换气次数大于 12 次/时。
(h) 设气体灭火后的气体排除系统,排风换气次数大于 12 次/时。
6.7.2.通风系统设计说明:
6.7.2.1 地下汽车库通风:
地下机械停车库按防火分区分别设置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
排风量按每个停车
位风量不小于 500m3/h 计算,除地下一层第 2、4 号防火分区利用汽车坡道自然进
风外,其余车库防火分区均按排风量的 80%设计送风系统。
室内浊气通过排风口、
管道、消声器、排风机后经竖井排至室外,室外新风经送风机及消声器、管道、风
口送至汽车库内。
机械车库按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超过 2000m2 设置,每个防烟分区均设置独立的
机械排烟系统。
详消防篇。
6.7.2.2 配电房通风:
地下室配电房设机械通风。
排风量按 15 次/时换气次数计算,送风量按 12 次/
时换气次数计算。
送、排风机设于各自机房内。
由于配电房采用气体灭火,故设气体灭火后的气体排除系统,排风换气次数大
于 12 次/时,并设置下部排风口。
本系统与平时排风系统合用。
在配电房内外便于
操作处设置风机启动开关。
6.7.2.3 水泵房通风:
地下水箱及泵房均设机械排风,自然补风。
排风机设于各自机房内。
6.7.2.4 发电机房及储油间排风:
柴油发电机自带的排风系统直接接入排风竖井,将发电机产生的热气经竖井排
至室外,柴油发电机燃烧产生的烟气经烟道至室外安全位置排放。
储油间的油箱由
柴油发电机厂家制作并安装,要求必须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
年版)第 4.1.12 条之规定。
地下发电机房及储油间平时设机械排风,利用进风井自然补风。
排风机采用防
爆型风机。
储油间排风气次数 12 次/时。
6.7.2.5 制冷机房通风:
地下四层内制冷机房设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自然补风。
排风换气次数按 6 次/
时计算。
由于制冷机采用对人有毒害气体,故设事故排风系统,排风换气次数大于 12 次
/时,并设置下部排风口。
本系统与平时排风系统独立设置,风机采用防爆型风机。
在机房内外便于操作处设置风机启动开关。
事故发生时,由消防控制中心信号开启
事故排风机强制排风。
6.7.2.6 锅炉房通风:
地下一层锅炉房设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送、排风机设于各自机房内。
同时设
置事故排风系统,排风量按房间换气次数大于 12 次/时计算。
由于其风量与平时排
风量相同,故与平时排风系统合用,其风机选用防爆型风机。
送风机按排风量的 80%计
算。
6.7.2.7 洗衣房
洗衣房采用机械送风、机械排风;局部排风按 15 次/时换气次数设置预留排风机。
另设置全面排风系统,排风量按不小于 5 次/时换气次数计算。
补风量按 3 次/h 换气
次数计算。
待房间内布置确认后根据实际散热、散湿量复核室内通风量。
6.7.2.7 公共卫生间及客房排风设计:
公共卫生间均设置机械排风,其排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 12 次/时计算。
6.7.2.8 电梯机房排风设计:
屋顶电梯机房设机械排风,排风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 12 次/时计算。
排风扇设
于机房外墙上。
6.7.3 厨房排油烟系统设计:
厨房均设机械排油烟系统。
地上有外门窗的厨房通过门窗自然补风。
地下厨房
设置机械补风。
排油烟量按厨房操作间体积换气次数 40 次/时计算。
锅灶油烟通过
集油烟罩、竖井风道(或风管)经电子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由屋顶专用排油烟风
机排至大气。
另设置事故送、排风系统,与平时送、排风系统合用管道。
在厨房内外设置事
故风机手动启闭装置。
6.8 防、排烟系统设计:
6.8.1 地下室及地上无窗房间排烟系统详消防篇。
6.8.2 办公、酒店内走道排烟系统详消防篇。
6.8.3 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加压送风系统设计详消防篇。
8.6 暖通消防
8.6.1 地下车库排烟系统:
机械车库按每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超过 2000m2 设置,每个防烟分区均设置独立的
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按 6 次/时换气次数计算,体积计算高度按车库实际层高计算。
排烟系统与排风系统合用风管,设双速风机,平时风机低速运转。
当某防烟分区内
发生火灾发生时,由消防控制室信号将风机转为高速运转,利用平时排风口对着火
防烟分区进行强制排烟。
同时该分区内的送风机继续运行机械补风。
当烟气温度达
到 280℃时,排烟风机入口处防火阀(280℃)自行关闭并输出信号联动关闭排烟风
机停止排烟,同时联动关闭送风机,停止补风。
对于经计算,排风量与排烟量接近的防烟分区,取两者较大值选取排风机。
平
时、火灾时均运转;火灾时,利用平时排风口对着火防烟分区进行强制排烟,同时
该分区内的送风机继续运行机械补风。
当烟气温度达到 280℃时,排烟风机入口处
防火阀(280℃)熔断关闭并输出信号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停止排烟,同时联动关闭送
风机,停止补风。
8.6.2 地下室排烟系统:
地下室内所有大于 50m2 的房间以及超过 20m 的内走道等均按规范要求设置独
立的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 120m3/h.m2 计算并选取排烟
风机。
餐厅、办公室等房间的排烟系统与平时排风系统合用风管,设双速风机,其
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 120m3/h.m2 计算。
平时风机低速运转进行排风,火
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信号使排烟风机高速运转进行强制排烟,同时关闭空调回风口
及供水阀门利用空调风机或送风机进行补风。
当烟气温度达到 280℃时,排烟风机
入口处防火阀(280℃)熔断关闭并输出信号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停止排烟,同时联动
关闭送风机,停止补风。
8.6.3 裙楼排烟系统:
裙楼内商业、宴会厅、多功能厅等均设机械排烟系统,排烟系统按功能划分防
烟分区,排烟系统与平时空调排风系统合用风管,设双速风机。
控制方式同上。
8.6.5 内走道机械排烟系统:
8.6.5.1办公楼 7-50 层(其中避难层除外)内走道长度超过 20 米,按高规要求机械排
烟系统,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其排烟量按走道面积乘以 120m3/h.m2 计算。
排
烟风机设于 51 层排烟机房内。
8.6.5.2酒店楼 8-38 层(其中避难层除外)内走道长度超过 20 米,按高规要求机械排
烟系统,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其排烟量按走道面积乘以 120m3/h.m2 计算。
排
烟风机设于 39 层排烟机房内。
8.6.5.3室内走道长度超过 20 米,按高规要求分别设置机械排烟系统,走道作为独
立防烟分区,其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乘以 120m3/h.m2 计算。
排烟风机
设于避难层内。
8.6.6 中庭机械排烟系统:
8.6.6.1办公大堂高度超过 12 米,按高规要求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量按其体积乘
以 6 次/h 换气计算。
排烟风机设于 6 层排烟机房内。
8.6.6.2酒店大堂高度超过 12 米,按高规要求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量按其体积
乘以 6 次/h 换气计算。
排烟风机设于 2 层大堂吊顶内。
8.6.6.3 商业内的三个扶梯中庭无法自然排烟,按高规要求机械排烟系统,其排烟量
按其体积乘以 6 次/h 换气计算。
排烟风机分别设于 4 层和 5 层室外平台。
8.6.7 楼梯间极其合用前室加压送风系统:
办公楼、酒店楼的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均《高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别设
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酒店:
主楼高度均超过 32 层,故主楼中筒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均分段设置加压
送风系统。
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分三段:
B4~7F 为下段;8F~23F 为中段;24F~顶
层为上段。
加压风机分别设于 7F、23F 及 39F 的避难层。
办公:
主楼高度均超过 32 层,故主楼中筒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均分段设置加压
送风系统。
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分三段:
B4~6F 为下段;7F~21F 为中段;
22F~36F,37F~顶层为上段。
加压风机分别设于 6F、21F、36F 及 51F 的避难层。
裙房:
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均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楼梯间加压风口为带调节阀的自垂式百叶风口,每隔两至三层设一个(地下
部分每隔一层设一个)。
合用前室加压风口为多叶正压送风口(带 DC 控制),每
层设一个,平时常闭。
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开启着火层及相邻上下层多
叶送风口,同时开启着火区的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加压风机向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
进行加压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