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计量管理知识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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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计量管理知识要点
现代计量管理知识要点
第一章计量概述
1、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可靠的活动。
2、国际上趋向于把计量分为科学计量,工程计量和法制计量3类。
3、计量的特点概括地说,可归纳为准确性、一致性、溯源性及法制性4个方面。
4、量值的准确可靠不仅依赖于科学技术手段,还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
第二章计量管理基础
1、计量法共6章,35条主要内容有:
(1)立法的宗旨;
(2)立法的原则;(3)适用范围;(4)法定计量单位;(5)计量基准;(6)计量标准;(7)计量检定;(8)国家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9)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10)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1)计量纠纷的处理;(12)违反计量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3)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
2、我国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单位和由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法定计量单位。
3、国家计量基准是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4、计量检定包括:
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有: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2)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列入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实行“定点、定周期检定”。
5、我国计量法同国际上的一些国家的计量法相比较有三个方面特点:
(1)实行统一立法,区别管理的原则。
(2)加强工业计量的法律调整。
(3)适应改革需要的放权、授权。
6、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行使职责5条。
计量授权的原则是:
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地就近、方便生产、利于管理。
8、处理计量纠纷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是仲裁检定,二是计量调解。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被授权单位应当遵守4条规定。
10、《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构成了我国完整的商品量计量监督体系。
第三章法定计量单位
1、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
法定计量单位是由国家法律承认,具有法定地位的计量单位。
2、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内容包括5个方面。
3、国际单位制(SI)单位的构成:
(1)7个基本单位;
(2)21个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3)组合形式的导出单位;(4)SI单位的倍数单位。
4、量是现象,物体或物质可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属性,而量值为数值与计量单位的乘积。
第四章计量技术简介
基本了解几何量、温度、力学、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光学、电离辐射、声学和化学等计量(十大类)内容。
第五章计量器具
1、计量器具是指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
特征表现为:
用于测量;能确定被测对象的量值;本身是一种计量技术装置。
2、计量器具按结构特点分类可分为:
实物量具,计量仪器和计量物质(如标准物质)。
按技术性能和用途分类可分为:
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或普通计量器具)。
3、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测量标准。
4、有关计量器具的特性的名词解释
第六章量值传递与溯源
1、量值传递是指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检定(或传递方式)传递给下一等级的计量标准,并依次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被计量的量值准确一致。
2、量值(溯源性)是指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计量标准或国际计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3、量值传递和溯源方式:
实物标准逐级传递;发放标准物质;发布标准数据;发播标准信号以及计量保证方案。
4、国家溯源等级图内容包括:
(1)测量设备或基准,标准的名称;
(2)测量范围;
(3)准确度等级、测量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
(4)比较方法或手段。
5、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6、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共6条
第七章计量检定与校准
1、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2、1987年国家计量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有12大类》。
同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工作计量具55项111种属强制检定范围,1999年增补了4项5种,2001年又增加了2项2种,去除汽车里程表1项1种,合计60项117种。
3、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检定系统表进行(第六章)。
检定的依据是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公布的计量检定规程。
4、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5、检定与校准的比较:
(1)性质不同;
(2)对象不同;(3)目的不同;(4)依据不同;(5)结果不同。
6、按检定的目的和性质分类:
首次检定、后续检定、使用中检验、周期检定及仲裁检定。
7、我国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范围是: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2)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3)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4个方面,并列入《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前共有60项117种。
(4)用于行政执法监督用的工作计量器具。
8、计量检定人员,检定人员的条件及要求:
计量检定人员是指经考核合格,持有计量检定证件,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
(1)具有中专(高中)或相当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序;
(2)能熟练地掌握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操作技能。
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和规程,熟悉检定系统,检定规程,同时必须按这些法律法规办事。
9、计量检定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1)正确使用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2)执行计量检定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整。
(3)保证计量检定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整。
(4)承办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任务。
10、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技术机构,“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检定数据,用于量值传递、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裁决计量纠纷和实施计量监督,具有法律效力。
”
11、计量检定人员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检定数据;
(2)出具错误数据造成损失的;
(3)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4)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5)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执行检定的。
12、检定人员的考核:
(1)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证件,方可从事检定。
(2)被授权单位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的计量检定人员,由授权单位组织考核,特殊需要,也可以在受授权单位监督下,委托有关主管部门考核。
(3)无主管单位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
13、检定周期制定的依据:
(1)计量器具的性能,特别是长期稳定性和可靠性的水平;
(2)使用环境条件的影响程度;
(3)使用频繁程度;
(4)使用单位的维护保养能力;
(5)配备位置的重要性;
(6)影响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长期稳定因素,依据计量器具历次周检的合格情况,考虑是否缩短或延长检定周期。
14、检定原始记录的信息应包含有足够的信息(12项内容)。
15、检定印、证种类:
检定证书;不合格通知书;检定印证;检定合格证;注销印。
其他印证有:
校准证书/报告,检测证书/报告,测试证书/报告。
16、检定证书的信息:
(1)名称;
(2)检测单位;(3)被检测单位(或用户);(4)受检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准确度);(5)检定环境条件;(6)检测结果;(7)检定日期、签发日期、有效日期;(8)检定及使用事项。
17、《检定证书》或《不合格通知书》必须字迹清楚、数据无误,有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检定单位印。
检定合格印应清晰完整。
残缺、磨损的检定合格印应立即停止使用。
18、计量校准实施受控的条件:
(1)使用符合要求的测量标准或有证标准物质;
(2)应用有效的校准规范;
(3)可获得所要求的信息资源;
(4)保持所要求的环境条件;
(5)由具备资格和能力的校准人员实施校准。
(6)合适的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报告方式。
第八章测量误差与不确定度
1、测量:
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组操作(可以是自动地进行的)。
2、绝对误差:
所获得结果减被测量的真值。
▽=X-X。
误差绝对值:
不考虑正负号的误差值。
修正值:
用代数方法与未修正测量结果相加,以补偿其系统误差的值。
偏差:
某值减去其标称值。
即某值与其参考值之差。
3、相对误差:
绝对误差与被测量的[约定]真值之比。
4、引用误差:
计量器具的绝对误差与其特定值之比。
(计量器具标称范围上、下限之差的模)。
5、测量误差的来源和分类:
(1)器具误差;
(2)环境误差;(3)人员误差;(4)方法误差。
分类:
系统误差随机误差
6、测量方法:
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组合测量
7、测量准确度: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8、测量不确定度:
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值的分散性,是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可以是诸如标准偏差(或其倍数),或说明了置信水准区间的半宽度。
9、随机误差:
是由很多暂时未能掌握或不便掌握的微小因素所构成,这些因素在测量过程中相互交错,随机变化,以不可预知方式综合影响测量结果。
具有单峰性、对称性、抵偿性、有界性。
10、误差计算方法:
算术平均值、残余误差、实验标准偏差、算术平均值实验标准偏差、最小二乘法。
11、实验标准偏差的其他计算方法:
最大残差法、最大误差法、极差法。
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分类
(1)用对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来评定标准不确定度,称为A类评定。
(2)用不同于对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来评定标准不确定度,称为B类评定。
13、测量不确定度结果有效位数的保留
(1)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只需用1-2位数字表达。
第一位非零数字≥3取1位效数字;第一个非零数字<3,取2位有效数字。
(2)最后保留结果与保留的测量不确定度位数对齐,截断修约。
(3)相关系数保留3位有效数字即可。
(4)一般测量结果不确定度采取只进不舍(全进法);有效自由度采取只舍不进(全舍法)。
第九章数据处理:
1、有效位数:
从左边第一个非零数字算起所有有效数字的个数,即为有效数字的位数,简称有效位数。
在有效数字位数中“○”不能随意取舍,否则会改变有效数字的位数,影响其准确度。
2、数值修约规则:
数值修约规则有“1”间隔修约、“2”间隔修约、“5”间隔修约(修约间隔中“○”只起定位作用)。
(1)“1”间隔修约规则:
拟舍弃的数字最左一位数字小于5时则舍去,保留的各位数不变。
拟舍弃的数字最左一位数字大于5时,或是5且后跟有并非全部为○的数字时,则进1,即保留的末位数字加1;
拟舍弃的数字最左一位数字为5而其后无数字或皆为○时,若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奇数(1、3、5、7、9)则进1;为偶数(0、2、4、6、8)则舍去。
即“4舍6入,遇5偶数法则”
(2)“2”间隔修约规则是将约数除以2,按“1”间隔规则修约,所得数乘以2则为修约数,按“2”间隔修约结果均为2的整数倍。
(3)“5”间隔修约规则是将拟修约数除以5,按“1”间隔规则修约,所得数乘以5即为修约数。
按“5”间隔修约结果末位均为○和5两数。
3、近似运算:
(1)近似数的加减运算
近似数的加减,以小数点后位最少的为准,其余各数均修约成比该数多保留一位,计算结果的小数位数与小数位数最少的那个近似数相同。
(2)近似数的乘除运算:
近似数的乘除,以有效数字最少的为准,其余各数修约成比该数多一个有效数字;计算结果有效数字位数,与有效数字位数最少的那个数相同,而与小数点位置无关。
第七章企业计量常用名词和定义(略详见教材内容)
第十一企业计量管理体系
ISO10012:
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一、测量管理体系的总要求
1、测量管理体系应确保满足规定的计量要求。
规定的计量要求从产品要求导出。
测量设备和测量过程都需要这些要求。
要求可表示为最大允许误差、允许不确定度、测量范围、稳定性、分辨力,环境条件或操作者技能要求。
2、测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并加以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二、计量职责的要求
1、计量职能的要求:
组织应规定计量职能,组织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必要的资源以建立和保持计量职能。
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要求:
3、质量目标的要求:
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为测量管理体系规定可测量的质量目标。
应规定测量过程的性能判定客观准则,程序及其控制。
4、管理评审的要求: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系统地评审测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评审测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必要资源。
三、资源管理的要求
1、人力资源的要求:
(1)人员的职责
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规定测量管理体系中所有人员的职责,并形成文件。
(2)能力和培训:
确保管理体系中有关人员具有可证明的能力,以执行分配的任务。
(3)测量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人员:
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技术人员、计量校准、验证人员、测试人员、检验人员,内审员等。
2、信息资源的要求:
(1)程序:
测量管理体系的程序应形成必要详细程度的文件,并经确认,以确保正确执行以及实施的一致性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2)软件:
测量过程和结果计算中所用的软件应形成文件,并经识别和受控,以确保持续使用的适宜性。
(3)记录:
应保存测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要信息的记录。
应有形成文件的程序以确保记录的标识、储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理。
(4)标识:
应清楚地标识测量管理体系中所用的测量设备和技术程序,可以单独地或集中地标识。
应有设备计量确认状态的标识。
3、物资资源的要求
(1)测量设备:
在测量管理体系中应提供并标识满足规定的计量要求所需的所有的测量设备。
在确认有效前应处于有效的校准状态,满足需要的环境条件,确保有效的测量结果,用于监视和记录影响的测量设备应包括在测量管理体系内。
(2)环境:
测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测量过程有效运行所要求的环境条件应形成文件。
4、外部供方的要求:
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对外部供方为测量管理体系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出要求并形成文件。
四、计量确认和测量过程实现的要求:
A、计量确认的实现
1、计量确认的总则:
应设计并实施计量确认(测量设备计量确认过程图),以确保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
计量确认包括测量设备校准和测量设备验证。
2、计量确认间隔:
用于确定或改变计量确认间隔的方法应用程序文件表述。
计量确认间隔应经评审,必要时进行调整以确保持续符合规定的计量要求。
3、设备调整控制:
在经确认的测量设备上,对影响其性能的调整装置进行封印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以防止XX的改变,封印或保护装置的设计和实施应保证一旦改变将会被发现。
4、计量确认过程记录:
适用时,计量确认过程的记录应注明日期并由授权人审查批准以证明结果的正确性。
应保持并可获得这些记录。
计量确认过程记录应证明每台测量设备是否满足规定的计量要求。
记录应有足够的信息内容。
B、测量过程的实现
1、测量过程的总则:
应对测量管理体系组成部分的测量过程进行策划、确认、实施形成文件和加以控制每一个测量过程的完整规范应包括所有有关设备的标识,测量程序、测量软件、使用条件、操作者能力和影响测量结果性的其他因素。
测量过程控制应根据形成文件的程序进行。
2、测量过程设计:
应根据顾客、组织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计量要求。
为满足这些规定要求而设计的测量过程应形成文件,并确认有效,必要时征得顾客同意。
过程控制要素应包括操作者、设备、环境条件,影响量和应用方法的影响。
3、测量过程的实现:
测量过程应在设计的受控条件下实现,以满足计量要求。
受控条件包括:
确认的设备,有效的测量程序,要求的信息资源,要求的环境条件,具备能力的人员,合适的结果报告方式,按规定实施监视。
4、测量过程的记录:
计量职能应保存记录以证明测量过程符合要求的记录内容。
C、测量不确定度和溯源性
1、测量不确定度:
测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每个测量过程都应评价测量不确定度。
应记录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价,在测量设备和测量过程的确认有效前完成。
对所有已知的变化的来源应形成文件。
2、溯源性:
计量职能的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测量结果都溯源到SI单位标准。
测量结果的溯源记录应根据测量管理体系,顾客法律法规要求的期限予以保存。
五、测量管理体系分析和改进:
1、总则:
计量职能应策划和实施所需的对测量管理体系的监视,分析和改进。
2、审核和监视:
计量职能应利用审核、监视和其它适用技术以确定测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包括顾客满意,体系审核、测量管理体系的监视)。
3、不合格控制:
包括:
(1)不合格测量管理体系
(2)不合格测量过程
(3)不合格测量设备
4、改进:
计量职能应根据审核、管理、评审和其它有关因素(如顾客反馈)策划和管理测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计量职能应评审并识别改进测量管理体系的潜在机会,必要时进行修改。
(1)纠正措施:
当有关测量管理体系要素不满足规定要求,或相应的数据资料显示不可接受的模式时,应识别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消除这种差异。
(2)预防措施:
计量职能应确定措施以消除潜在的测量或确认不合格的原因以防止出现这种不合格。
预防措施应与潜在影响程序相适应。
应建立一个形成文件的程序。
第十二章计量保证确认
一、计量保证确认要求是参考ISO10012-1标准并结合我国计量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我国中等计量水平企业的实状况而制定的。
要求一共有12条,其中总体要求1条:
计量管理;过程性要求有8条:
计量单位、计量设备、计量检测、储存与管理、量值溯源、计量标准、计量检定和不合格计量设备控制;基础性要求有3条:
计量记录,环境条件和计量人员。
二、确认要点:
1、计量管理:
计量管理是企业建立并有效运行计量保证体系的关键性要求,它涉及企业管理者的任务和责任、权限和相互关系,以及计量文件的制定和实施。
(1)计量方针:
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本企业的计量方针和目标。
(2)计量组织:
明确主管领导、管理机构和人员,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计量文件:
计量文件包括计量手册,计量管理程序和计量技术文件三部分(及记录)。
2、计量单位: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一律使用国家法计量单位。
3、计量设备: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投产或服务前配备符合预期使用所要求的计量特性(如准确度、稳定性、量程和分辨力等)的计量设备。
企业应将计量设备的配备程序编成文件并编制检测能力分析表。
包括:
设计/开发计量设备、工艺控制计量设备、终端产品检测设备、经营管理(含经营、能源、安全、环保)等方面检测设备。
4、计量检测:
企业应制定检测管理程序并根据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的需要,开展计量检测工作。
计量检测必须按文件化的程序进行,检测结果要有记录。
包括:
设计/开发中的计量检测、工艺过程中的检测、终端产品计量检测、经营管理(含经营、能源、安全、环保)等方面计量检测。
5、储存和管理:
企业应建立计量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发放、管理程序,以防止滥用,误用及损坏。
6、量值溯源:
企业应编制完整的量值传递系统图,保证全部计量设备量值能源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7、计量标准:
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必须经考核合格后开展检定(校准),企业其他计量标准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方可开展检定(校准)。
企业应制订计量标准器的管理程序,标准器的原始记录必须齐全。
8、计量检定(校准):
(1)企业应编制计量设备检定管理程序和管理账册并制定周期检定的分类管理办法,对计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分类管理办法应批准后组织实施。
(2)周期检定计划应包括:
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设备。
并对计量检定(校准)后的设备实行标志管理。
9、不合格计量设备的控制:
(1)企业应制定不合格计量设备的管理程序对任何不合格的计量设备都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作出明显的标签或标志。
不合格设备应在不合格原因已排除并经再次检定(校准)后才能投入使用。
(2)不合格计量设备是指:
已经损坏,过载或操作显示不正常,功能出现可疑,超过了规定的检定(校准)周期、封缄的完整性已被损坏等6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
10、计量记录:
(1)企业应制定管理程序以保存足够的记录,证明计量管理的有效运行,计量设备符合规定和要求,计量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2)记录应保留一段时间,用以分析和确定计量工作情况。
11、环境条件:
企业制定环境条件的管理程序以保证计量检定(校准)和计量检测的环境条件符合相应的条件要求,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
必要时,应对环境条件进行连续控制和记录。
12、计量人员:
(1)企业应制定管理程序并保证所有计量工作具备相应资格,受过培训,有能力接受监督的人员实施。
(2)计量人员包括:
计量管理、计量内审、检定(修理),测试、检斤人员等。
第十三章计量合格确认
一、计量合格确认是对企业计量工作符合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对计量的最基本要求的认定。
因此计量合格确认的依据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企业自身生产经营的要求。
二、确认要点:
1、计量管理:
计量管理是企业计量工作的基础,它涉及法律管理、计量组织,计量制度、计量人员等方面内容。
2、计量单位:
企业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计量器具:
企业必须按生产工艺文件、产品标准、经营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环保等需要配备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
4、计量检测:
企业必须按生产工艺文件、产品标准、经营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环保等需要开展相应的计量检测工作,检测结果要有记录。
5、计量检定:
(1)企业应统一编制本企业计量器具的帐册和周期检定计划、实行统一管理、依法执行周期检定。
(2)周期检定期包括:
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3)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必须考核合格开展检定。
(4)企业应对检定后的计量器具实行标志管理,标志应有检定日期、有效期、检定单位、检定人员。
第十四章计量体系的建立:
一、计量体系是为实施计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过程、程序和资源。
二、计量体系建立的步骤与要求:
1、计量体系的策划与设计;2、计量体系文件的编制;3、计量体系运行;4、计量体系的审核和评审。
三、组织机构的建立:
1、机构形式(框图)包括领导层、职能层、相关层、基础层。
2、机构职能:
领导职能、职能部门职能、相关部门职能、有关人员职能。
四、计量体系文件的编制:
体系文件包括:
计量管理手册、计量程序文件、计量技术文件,计量记录。
1、计量手册内容:
手册的应用范围与应用领域;手册发布;目录;前言;计量方针与目标;组织结构及职责;计量体系要素的描述;定义;支持性文件附录。
2、计量程序文件:
(1)程序结构和格式:
文件编号和标题;目的和适用范围;职责;工作流程;相关文件和术语;报告和记录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