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评分标准职责分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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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评分标准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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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评分标准及职责分工

5核心要求及评分标准

5.1目标(3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责任部门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1.1

目标的制定

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安保部)

项目部应有效的分解企业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

(安保部、各施工处)

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等事故方面的的控制指标。

(各部门)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

(安保部)

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及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

(各部门)

10

①企业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②项目部未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扣2分/项目部。

③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指标缺项,扣1分/项。

④安全生产目标未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未以文件的形式发布,扣1分/项目部。

⑤相关部门未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扣1分/处。

5.1.2

目标的控制与实施

企业应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分级目标,制定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落实到部门。

(安全监察部)

项目部应与所属单位(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施分级控制。

(安保部、施工处)

项目部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及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具体、可操作的保证措施,明确责任人,并严格实施。

(安保部)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环境的变化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安保部)

14

①企业未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不得分;安全目标保证措施未落实到部门,扣3分。

②企业未与所属单位(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扣3分/单位(部门)。

③项目部未制定保证措施,扣3分/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笼统、可操作性差,未明确责任人,扣1分/项目部。

④工程项目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项目部未对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扣1分/项目部。

5.1.3

目标的监督与考核

项目部(每季度)应定期对本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保存有关记录。

(安保部)

项目部应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形成记录。

(安保部)

6

①未对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扣2分/处。

②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扣2分/处。

5.2组织机构和职责(6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责任部门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2.1

安委会

项目部应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应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班子成员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明确职责,建立工作制度。

项目部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应由项目经理主持。

(安保部)

企业和项目部应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安保部)

10

①企业未成立安委会,不得分;项目部未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4分/项目部。

②未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扣2分/处。

③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或未发布会议纪要,扣2分/次。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主持安委会会议,扣2分/次;项目经理未主持安委会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扣2分/次。

⑤主要人员变动未及时调整,扣2分。

5.2.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组成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安全职责,各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项目部)

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应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各级负责人应检查本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

(安全监察部、项目部)

15

①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职责不清,扣4分。

②各级主要负责人不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要求,扣1分/人。

③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未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扣3分。

④未按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开展工作,扣4分。

5.2.3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企业(项目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落实企业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人事、安保部)

安全监督机构要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安全监督工作记录应完整。

(安保部)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应进行现场监督。

(安保部)

项目部应按规定召开安全监督网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安保部)

15

①企业(项目部)未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扣5分/处;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2分/处。

②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扣2分/人;人员数量不符合规定,扣2分/处。

③现场监督检查无记录,发现违章现象未制止并未跟踪整改,扣1分/次。

④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未进行现场监督,扣2分/次。

⑤未按时召开安全监督网络会议或会议记录不完整,扣2分/次。

5.2.4

安全职责

企业(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经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发布。

(安保部)

企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安保部)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安保部)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项目经理部、财务部)

---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经理)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应急预案责任单位)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安保部)

---其他职责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各级、各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各部门及人员)

企业应对各级、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人事、各施工处、安保部)

20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以文件形式发布,扣2分。

③未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或职责有遗漏,扣1分/处。

④被抽查人员对安全职责不清楚,扣1分/人。

⑤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扣1分/处。

⑥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扣2分。

5.3安全生产投入(5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责任部门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3.1

费用管理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在竞标时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经营部、财务部)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程序、使用范围、职责及权限。

(财务部、安保部)

企业应制定满足各施工项目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审批后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实施,做到专款专用。

(安保部、财务部、施工技术部)

项目部应制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实施需要,经审批后严格实施。

(安保部)

项目部应依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和范围,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如期投入满足需求,并接受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监督。

(财务部、安保部)

项目部应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帐,台帐应做到月度统计、年度汇总。

(安保部、财务部)

总包单位应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经营合同部)

企业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安全监察部、财务资金部)

25

①企业(项目部)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不得分。

②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扣5分。

③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扣3分。

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范围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扣3分。

⑤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未经审批,扣1分。

⑥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完整,台帐未做到月度统计、年度汇总,扣1分/项目部。

⑦总承包单位未按比例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分包单位使用,扣2分/项目部。

⑧企业未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检查、考核,扣5分。

5.3.2

费用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安保部、财务部、供应部、人事、施工技术部、后勤部及各施工处)

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见附录A)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②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③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④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⑤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⑦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⑧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⑨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5

安全生产费用未按规定范围使用,扣2分/处。

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责任部门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制度,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公司经营合同部)

企业应建立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并及时更新发布。

(公司经营合同部)

企业(项目部)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所在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各部门)

项目部应及时识别获取并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质保部、安保部)

企业(项目部)应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各部门)

5

①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制度,扣2分。

②企业未建立并发布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扣2分。

③企业(项目部)发现使用失效、过期的法规、规程、标准规范或不齐全,扣1分。

④项目部未识别获取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扣1分/项目部。

⑤项目部未保存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扣1分/项目部。

⑥未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安全生产要求,扣1分。

5.4.2

规章制度

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

(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和工程建设单位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布实施。

(安保部、质保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

(安保部、各施工处)

15

①企业未制定和发布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分;

②项目部未制定、发布安全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扣2分/项目部。

③企业(项目部)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缺项,扣3分。

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扣1分/处。

5.4.3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岗位、工种特点和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引用或编制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施工技术部、各施工处)

9

①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项、不适用的,扣1分/处。

②安全操作规程未发放到相关岗位、工种,设备未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扣1分/处。

5.4.4

定期评审

企业(项目部)每年至少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一次评审。

(质保部、安保部)

3

①未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适用性评审,扣1分/类。

②无评审记录,扣2分。

5.4.5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审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施工技术部、安保部)

3

未按评审结果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扣1分/处。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项目部)应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有效性。

(质保部、施工技术部、安保部)

企业(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台帐,安全记录应及时整理和编目。

(安保部)

5

①未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进行管理,扣1分/处。

②未按规定建立安全记录台帐,扣2分。

③安全记录台帐未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及时整理和编目,扣1分。

5.5教育培训(8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责任部门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5.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发布、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有相应的资源保证。

(人事)

企业及项目部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评估和改进。

(人事)

15

①企业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未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责任人,扣5分。

②企业未制定、发布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2分。

③企业(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师资、资金和设施未落实,扣2分。

④安全教育培训未实施分级管理,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台账和档案,扣3分。

⑤未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评估,扣3分。

5.5.2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人事)

15

企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未持有效证件,扣3分/人。

5.5.3

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项目部)应对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技能、应急处置知识等,并经考试验证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安保部)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公布。

(安保部)

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安保部、各施工处)

作业人员重新上岗、调整工作岗位,应对其进行适应新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培训。

(人事)

采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施工技术部、人事)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资格审查。

(人事、安保部)

安全技术交底和每天的“站班会(班前会)”应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并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各施工处)

30

①企业(项目部)每年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扣5分。

②培训后考核不合格人员仍进行作业,扣2分/人。

③项目部在岗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未经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扣2分/人。

④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扣1分/人。

⑤未对重新上岗、调整工作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扣1分/人。

⑥未对实施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有关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扣2分。

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扣1分/人。

⑧项目部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无交底记录,扣3分/项目部。

⑨施工作业班组未组织每天的“站班会”,无危险点告知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充实,扣2分/处。

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项目部应组织或监督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安保部)

项目部对参观、学习、实习等外来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或告知,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综合部)

10

①未组织或监督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扣2分/项目部。

②未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危险告知,扣2分/项目部。

5.6施工设备管理(170分)

5.6.1施工设备基础管理(75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责任部门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6.1.1

管理组织

机构

企业应设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形成管理网络,明确岗位职责。

(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

项目部应设置或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部门,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施工设备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和岗位责任。

(各施工处)

10

①企业未设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不得分。

②企业未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网络,扣2分;网络不健全,扣1分。

③项目部未设置或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部门,未配备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扣2分/项目部。

④企业、项目部未明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岗位职责,扣2分。

5.6.1.2

制度管理

企业应制定施工设备的采购、验收、检验、安拆、使用(租赁)、维护保养、监督检查、进出场、报废等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责、流程和管理要求。

(资产管理部、机械化公司)

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机械化公司、安保部、供应部)

项目部应依据企业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结合工程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和规程并严格实施。

(安保部、机械化公司)

15

①企业未制定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不得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分。

②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不符合相关规定,扣2分。

③项目部未完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程,并未实施,扣2分/项目部。

5.6.1.3

验收及检验管理

企业新购置的、大修的、重新安装后的施工设备应经过验收及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机械化公司)

企业购置的施工设备(尤其是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相关资料存档。

(机械化公司)

项目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运输车辆进场和使用前应按相关要求进行报验,特种设备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并保存相关资料。

(机械化公司、建筑、汽机、电控施工处)

20

①企业新购置的、大修的、重新安装后的施工机械设备未按要求进行验收,扣2分/台。

②购置的特种设备证件、资料不齐全,扣1分/台。

③项目部特种设备、运输车辆进场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或检验合格证不在有效期内的,扣3分/台;验收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台。

④企业违规改造、制造特种设备,扣2分/项。

5.6.1.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各类证件应合法有效。

(安保部、各施工处)

项目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分包商、租赁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入场时应确认证件有效并保存其复印件,建立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并向监理单位报备,并进行动态管理。

(机械化施工公司、安保部)

10

①企业未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未进行动态管理的,扣3分。

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分包商、租赁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2分/人。

③项目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向监理单位报备,未进行动态管理,扣2分/项目部。

5.6.1.5

档案管理

企业、项目部应按国家有关档案规范及相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施工设备相关资料。

(施工技术部、各施工处)

企业应建立施工设备台帐及管理档案。

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应包括:

施工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事故记录、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更换记录等。

(机械化施工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部应建立施工设备管理台帐(必要的设备资料)及管理记录,设备管理台帐应齐全、完整,管理记录应完整、清晰、准确。

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应包括:

验收(检验)资料、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安拆记录;运转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等。

(机械化公司)

10

①企业未建立施工设备台帐,扣3分;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扣1分/台。

②项目部未建立施工设备管理台帐,扣2分/项目;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管理记录不齐全、完整、准确,扣1分/台。

5.6.2施工设备使用管理(7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责任部门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6.2.1

设备性能及作业环境

施工设备的金属结构、运行机构、电气控制系统无缺陷;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灵敏。

(机械化、汽机、建筑、电控)

施工设备的防护罩、盖板、梯子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应完备可靠。

(机械化、汽机、建筑、电控)

起重设备的灯光、音响、信号应齐全可靠,指示仪表应准确、灵敏;风力监测装置装设位置符合要求。

(机械化、汽机)

施工设备应干净整洁,悬挂标识牌、检验合格证,明示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化、汽机、建筑、电控)

设备基础应进行验收,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定期检查。

(机械化、汽机、建筑、电控)

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机械化、汽机、建筑、电控)

施工现场两台及以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碰撞时,应制定相应的防碰撞措施。

(机械化、汽机、建筑、电控)

牵张设备的电气接地装置符合规程要求;过载保护装置可靠、灵敏。

(机械化、汽机、建筑、电控)

项目部应针对工程地处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地质和气候状况、自然环境、地质和气候状况,制定施工设备在极端天气作业环境的防护措施。

(机械化公司)

20

①施工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存在缺陷,扣1分/台。

②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不符合要求或不能起到保护作用,扣1分/台。

③起重机械风力监测装置等未按规定设置,扣2分/台。

④施工设备润滑系统滴漏油,设备操作间物件摆放零乱,未悬挂标识牌、检验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扣1分/台。

⑤设备基础、轨道未经验收或定期检验,存在缺陷,扣1分/台。

⑥作业环境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扣2分/台。

⑦两台及以上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碰撞,未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扣2分/项目部。

⑧牵张设备电气接地不符合规程要求,扣2分/台。

⑨牵张设备未装过载保护装置,扣5分/台。

⑩项目部未针对极端天气作业环境制定施工设备防护措施,扣2分/项目部。

5.6.2.2

操作维修保养

企业应制定施工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办法。

(资产管理部门)

企业应定期对施工设备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检查验证和考核。

(安全监察部)

操作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机械化、汽机、建筑、电控)

项目部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维护保养作业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识。

(机械主责部门)

施工设备维修结束后项目部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化、汽机、建筑、电控)

项目部应对施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机械化、汽机、建筑、电控、安保部)

牵张设备应定人定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牵张设备的机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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