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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二.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

(l)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

(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

(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8)其他--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3、简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4、简述中国己经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答: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6)《世界版权公约》(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日内瓦公约》(8)《专利合作条约》(9)《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10)《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5、简述中国己经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8)《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9)《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0)《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6、简述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答: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知识产权所有人独占地享有其权利,这种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2)同样的智力成果只能有一个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而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同时并存。

7、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答: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形态的产品;

(2)智力成果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它成为知识财富和知识商品的理论依据;

(3)知识财富经过法律的确认或授予才成了知识产权,成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8、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答: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而其他国家则对其没有必须给与法律保护的义务。

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的一个区别。

9、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答:

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产生和取得方式。

由于智力成果内容的无形性,决定了它本身不能直接产生知识产权,而必须依照专门的法律确认或授予才能产生知识产权。

10、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答: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

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永久的,而要受到法定有效期的限制。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特征,是它与有形财产权的一个主要区别。

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限制性,是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立法以及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普遍采用的原则。

11、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渊源。

答:

第一,各国的国内法律规范;第二,各国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区域性条约和双边协义。

12、商标的特征。

(1)商标是标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2)商标是一种识别性标志;(3)商标是由生产、经营者使用的标志;(4)商标是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13、简述商标的基本功能?

1)商标具有区别功能;2)表明商品服务来源的功能;3)表明质量的功能;4)广告功能;5)财产功能。

14、简述商标权的概念、法律特征。

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商标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

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

商标的地域性,是指按照一国或地区商标法所产生的商标权,只在该注册国或注册地范围内受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当然地受法律保护。

15、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首先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的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19、简述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6、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6)许可使用的形式;(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8)许可使用商品的标识提供方式;(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10)违约责任。

17、简述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18、简述商标注册人享有哪些权利。

(1)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

(2)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混同的商标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权利。

(4)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20、简述商标权终止有哪些情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21、简述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有哪些?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徵、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徵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22、简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有哪些?

(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

(3)缺乏显著特征的。

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23、简述申请商标注册的要求?

1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和商品或服务名称。

2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服务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3注册商标佑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4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24、简述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必须先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日期。

(2)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5年,申请人必须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

(3)争议中的两个注册商标,即被争议商标和提出争议所依据的商标须具有利害关系。

(4)申请争议裁定的事实与理由,不得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理由相同。

25、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

(1)侵权损害事实;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一般情形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两个:

一是损害行为,二是行为的违法性。

26、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形?

(1)合理使用;

(2)权利用尽;(3)先用权;(4)在先权利。

27、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

(3)赔偿损失。

28、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1)责令被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4)罚款;在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9、简述商标侵权行为责任的赔偿计算。

注册商标所有人因商标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

根据《商标法》第56条的规定,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0、商标侵权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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