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源开发与利用综合评价规程国家海洋技术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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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能源开发与利用综合评价规程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附件3

国家标准

海洋能电站选址技术规范

第1部分:

潮流能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写组

二〇一九年三月

《海洋能电站选址技术规范第1部分:

潮流能》

编制说明

一、制定标准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海洋能的开发利用。

2005年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促进和鼓励海洋能的开发利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财政需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以及开展可再生能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的任务。

“十一五”期间,国家加大了海洋能开发利用的投资力度,设立了多项海洋能调查和开发利用科研课题。

在行政体制上也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将“海洋能的研究、应用和管理”定为国家海洋局的管理职责。

2010年11月24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启动了海洋可再生能源资金项目。

海洋能源开发利用是缓解我国沿海地区能源短缺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有效方法,是解决海岛居民生产和生活用电、海上平台能源供应、海防建设能源和淡水问题的有效、可行的方法。

近年来海洋能发展迅速,建成了多座试验电站并成功运行。

国家海洋局印发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2013-2016年)》明确了主要任务:

我国将大力推进以浙江舟山和广东万山为基地的示范工程建设,遴选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潮流能和波浪能发电装置,并积极完成国家级海上试验场建设。

《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在继承和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2013-2016年)》基础上制定的我国首个海洋能发展专项规划。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将以显著提高海洋能装备技术成熟度为主线,着力推进海洋能工程化应用,夯实海洋能发展基础,实现海洋能装备从“能发电”向“稳定发电”转变,务求在海上开发活动电能保障方面取得实效。

该标准的制定符合“十九大”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思想路线,并符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精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都提出大力培育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海洋能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海洋能能电站选址技术规范第2部分:

波浪能》标准的制定是海洋能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研究和制定《海洋能能电站选址技术规范第2部分:

波浪能》的目的,是为海洋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海洋生态保护提供决策依据和管理手段。

本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将海洋标准化全面融入经济福海、依法治海、生态管海、维权护海和能力强海五大海洋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合理开发海洋能资源,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海洋安全权益的支持作用。

本标准的制定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示范和商业化。

二、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计划项目编号和参加单位

根据2018年12月2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函[2018]83号),由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和杭州林东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和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海洋能电站选址技术规范第1部分:

潮流能》(项目计划编号:

20184590-T-418)。

本标准是已立项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海洋资源能源调查评估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研究”(2017YFF0206900)课题二的考核目标之一。

2、工作过程

2016年12月,成立标准起草组。

2017年1月至2月,标准起草组对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分析整理,讨论了标准的框架结构、主要技术内容,完成《海洋能电站选址技术规范第1部分:

潮流能》草案稿;通过海洋观测及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分技术委员会,对本标准进行了申报。

2017年3月23日,参加了海洋观测及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分技术委员会组织的现场立项答辩。

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相关技术内容进行修改。

2017年8月,本标准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支持了“海洋资源能源调查评估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研究”(项目编号:

2017YFF0206900)项目支持。

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标准起草组进一步研究国内外标准、规范、文献资料,并进行走访调研。

2018年3月16日,在杭州召开了“海洋资源能源调查评估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研究”(项目编号:

2017YFF0206900)项目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一所、二所和国家海洋计量中心的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包括本标准在内的32项标准进行了质询和讨论。

专家建议进一步明确部分标准的总体规划是否全面、完善;并说明本标准与现行海洋能国家标准之间的关系,突出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性;写明与国际标准之间的技术差异,说明该标准与国际标准是跟跑还是并跑,以及对我国海洋能产业发展的意义。

2018年4月,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相关技术内容进行修改。

2018年5月23日,参加国标委立项答辩。

2018年12月29日,国标委下达计划编号20184590-T-418。

2018年3月7日,中心总工办组织相关人员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评审,会后编写组成员根据会上的意见进行了修改。

3、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汪小勇:

标准负责人,总体编写,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对标准质量进行审核。

张榕:

参与标准立项起草工作,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及编制说明进行编写。

林东:

研究潮流能选址的过程管理、选址验证

刘富铀:

参与标准立项起草工作、标准修改。

武贺:

研究潮流能选址的方法。

姜波:

研究潮流能选址的过程管理。

周庆伟:

研究潮流能选址的过程管理、选址验证。

孟洁:

研究潮流能选址的方法、收集所需的数据资料。

丁杰:

收集所需的数据资料、绘制图件。

蔡晓晴:

收集所需的数据资料。

吴亚楠:

收集所需的数据资料。

三、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标准编制的原则

(1)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海洋能的开发利用;

(2)与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相符合;

(3)充分考虑我国海洋能源和海洋环境的实际情况,符合资源节约、应对气候变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

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目录框架的确定

本标准的目录框架的确定和编写主要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相关规定。

(2)主要依据的标准和参考资料

GB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12763.2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

GB/T12763.8海洋调查规范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GB/T17108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

GB/T17501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T17503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T19485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33543.1海洋能术语通用

GB/T33543.2海洋能术语调查和评价

GB/T33543.3海洋能术语电站

GB/T34910.4海洋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估指南第4部分:

海流能

GB/T35724海洋能电站技术经济评价导则

GB/T35050海洋能源开发与利用综合评价规程

DL/T5170变电站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

HY/T182海洋能计算和统计编报方法

NB/T31030陆地和海上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国家海洋局,《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2007.

(3)术语内容的确定

本标准必要的术语尽可能与现行的标准保持一致。

GB/T33543.1、GB/T33543.2和GB/T33543.3中的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选址阶段与技术要求的确定

参考水利、风电场、海上平台等工程标准,根据海洋能工程的特性确定潮流能电站选址分为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

各阶段的工作分为四部分,分别是资源调查与评价、环境调查与评价、地质调查与评价、社会经济调查与评价。

随着选址阶段的不断深入,每部分的调查与评价工作内容也逐步加深。

对每部分的调查与评价工作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5)选址过程与方法的确定

参考水利、风电场、海上平台等工程标准,根据海洋能工程的特性,按照选址工作的先后顺序,规定了选址过程的四个步骤,分别是选址设计;站址调查;站址评价;站址确定。

在站址选划过程中兼顾了资源、环境、地质和社会经济效益各个方面。

在四个步骤中详细阐述了具体操作的方法。

(6)选址过程管理内容的确定

选址过程应起始于确认需要建造一个潮流能电站,结束于选定一处站址,并确认该站址满足安全发电和环境保护要求。

参考相关工程的过程管理要求,根据海洋能工程的特性,提出了选址过程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四、主要试验的分析、综述,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1、主要试验的分析、综述

2004年启动了历时八年的“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简称“908专项”),为本标准的编写和验证提供了保障。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中标《我国近海海洋可再生能源调查与研究》、《我国近海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前景评价》、《我国近海海洋可再生能源调查与研究成果集成》和《苏沪沿海海洋风能资源调查与研究》四个项目,进行了全国181个潮汐能站址、22个潮流能站址、11个波浪能站址、40个海洋风能站址、22个盐差能站址和1个温差能站址的实际调查和评价,调查和评价的区域涵盖了全国11个沿海省市和自治区。

参与调查或评价工作的合作单位有: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国内主要海洋研究机构。

项目对海洋能调查的主要技术要求、调查程序、调查方法、统计计算、图件绘制、海洋环境和社会经济评价、激励政策等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四个908海洋能调查与评价项目共取得1000多万组新数据,完成报告50多个,出版图集1册,专著1部。

2011年7月908专项四个有关海洋能调查与评价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八年908专项的海洋能调查与评价项目的实施和顺利完成为本标准的制定打下了技术基础,并得到了有效的技术验证。

908项目采用多层次分析法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和社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模糊数学综合评价的方法对全国181个潮汐能站址、22个潮流能站址、11个波浪能站址、40个海洋风能站址、22个盐差能站址和1个温差能站址进行了海洋能电站的潜在环境影响评价和潜在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并结合海洋能开发技术条件、技术可开发利用量分布以及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潜力评估。

这是我国首次大规模采用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开展全国沿岸海洋能电站潜在环境影响和社会经济影响评价。

2010年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的设立与实施,极大的推动了我国海洋能低成本规模化应用的发展,加快了海洋能发电产业化的进程。

多个示范电站及国家级海上试验场的建设与运行,为该标准的实验验证提供了可靠数据。

2、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本标准是潮流能电站选划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加快潮流能开发利用技术研究,积极培育潮流能产业发展,是优化我国能源结构、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偏远海岛生活具有战略意义。

运用本标准进行站址选划,其选划报告可以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按照本标准进行站址选划,可以服务于海洋能开发利用研究单位和电站建设单位,为他们提供工作标准。

因此,预期社会经济效果显著。

五、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编制格式和要求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

本标准中涉及的海域潮流能资源等级划分的内容与GB/T34910.4《海洋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估指南第4部分:

海流能》推荐性国家标准协调一致,潮流能电站的地震动参数与GB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国家标准协调一致,潮流能资源调查方法与GB/T12763.2《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推荐性国家标准协调一致,资源评价与GB/T12763.2《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GB/T35050《海洋能源开发与利用综合评价规程》、GB/T34910.4《海洋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估指南第4部分:

海流能》、HY/T182《海洋能计算和统计编报方法》标准协调一致,环境影响调查方法与评价方法和要求与GB/T19485《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35050《海洋能源开发与利用综合评价规程》标准协调一致,电站场址区的勘探布置与NB/T31030《陆地和海上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标准协调一致,社会经济评价与GB/T35724《海洋能电站技术经济评价导则》和GB/T35050《海洋能源开发与利用综合评价规程》标准协调一致,站址海域地质调查与GB/T17501《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17503《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T12763.8《海洋调查规范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标准协调一致,电站的装机容量与年发电量计算与GB/T34910.4《海洋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与评估指南第4部分:

海流能》和HY/T182《海洋能计算和统计编报方法》标准协调一致,站址选择与《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和GB/T17108《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标准协调一致。

六、标准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目前国内尚无一部完整和通用的方面的潮流能电站选址技术规范标准,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潮流能电站选址的工作,提高潮流能电站选址的水平具有现实意义。

由于本标准是首次制定,而潮流能电站选址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修改,建议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加以实施。

七、贯彻该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为使本标准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提高潮流能电站选址的技术水平,使本标准起到应有的作用,我们建议:

a)及时发布实施本标准。

b)加强对本标准的宣传、贯彻,尤其是对从事海洋能开发利用工作的相关单位,在宣传贯彻和应用中要不断收集反馈意见。

c)本标准实施后,从事海洋能开发利用工作的相关单位应按本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以提高潮流能电站选址工作的质量。

d)建议加强标准跟踪工作,对标准的实施概况收集反馈意见,为下一次修订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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