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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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仓管人员要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企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科学有效地进行管理,认真做好物料的保管和供应工作。
第二条仓库是公司的管理重地,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无关人员禁止出入;除仓管员外任何人不得有仓库钥匙,仓管员应养成随手锁门的习惯。
第三条根据公司需要,班前仓管员必须提前做好物资供应准备,及时提供所需物资,不得无故影响工程施工工作。
第四条上班时间仓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仓库或物资部内),随叫随到,不得擅离职守,切实做到保障有力。
第五条夜间工程有加班时,仓管人员应有人在场做好开仓库及材料的清退记录工作。
第六条仓管员要加强学习,认清管件名称,熟练管件位置,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仓管员应记好《物资进出库流水日记账》,所有物品出库应有记录,以便于日后查找对帐,随时根据需要打好出库单,并要做好原始记录的搜集、归类、整理工作,避免丢失单据的情况发生。
杜绝以往根据工程报上来的数据打出库的行为。
第八条仓管员入库时应严把物资的质量关,严格按照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签字。
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允许入库,同时,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仓管员验收物资,应亲自过目,物品名称、规格要核对无误,数量要清点准确(包括点当数、称斤、计量),对不符合规格、质量低劣的物品,要及时汇报,提交主管或有关领导处理。
第十条验收后的物品,应根据物品的性质、数量分门别类按固定位置存放,合理使用仓位,做到整齐美观、便于拿放,并注意留有通道,便于收发、检验、盘点、清查。
平时应及时对仓库物品进行整理到位,及时打扫好仓库的卫生,保持库内整洁卫生。
第十一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公司物品。
第十二条各种机械设备要定人保管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严禁带故障使用和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要加强学习,仓库要建立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等预案。
第十四条危险易燃品(油漆、汽柴油等)应轻拿轻放,单独储存,妥善保管,严格出入库手续,严禁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库房。
第十五条仓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规定,懂得灭火知识,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设备要配置适当,标志清楚。
第十六条库房及库房附近严禁烟火。
第十七条仓库内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源线路、电器及照明设备,禁止使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超负荷用电。
出现问题应能及时找到电源开关,及时切断电源。
第十八条下班前检查库房内外有无异常情况,关闭门窗。
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确保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第十九条要经常对库内物资进行清点,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机械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机械设备及工具等物资管理,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效益、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机械设备是指发电机,电熔焊机,空压机,电焊机,手锯等各类运动作功设备的总称;本制度中的工具是指管钳、钳子、螺丝刀、电笔、插头、插座、卷尺、锤子、铁锨等施工、生产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和检验、试验用具等。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应具体落实到部门班组由专人管理维护,责任到人。
第四条机械设备由责任人定期维护保养更换机油,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野蛮操作、带病运转。
第五条机械设备出现故障后要由操作人员向责任人讲清事故原因,并报物资部工具管理员如实填写《机械维修单》,作为设备运行记录依据并妥善保存。
若属于人为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或扣除相当金额的工资作为补偿。
第六条工具使用人员要养成养修并抓、预防为主的良好习惯,工具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抽查保养状况并实行奖优罚劣。
第七条小型工具依旧换新,要责任到人,逐步实行谁使用谁管理、以旧换新的办法。
若属人为损坏、丢失应由责任人自行赔偿。
设备入库存放时要做到清洁卫生、整齐有序。
第八条严禁拖拉电线、不用插头、插座、野蛮装卸机械,公司随时到工地抽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违章现象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物资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域公司制定的《材料物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职责,特对物资采购过程进行细化。
第二条大宗物资由区域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如:
PE管材、PE管件、镀锌管、镀锌管件、球阀、法兰、调压箱、调压器、控制器、流量计、切断阀、电磁阀、井盖、安全阀、报警器、燃气表、灶具、油烟机、壁挂炉等。
第三条在当地采购的物资,严格实行两人以上在场经手的原则(日常小物品、低价值的以及特殊情况下除外),进货时一定要货比三家,争取做到质量好,价格低,并逐渐过渡到定点采购、定时采购。
第四条小件物资采购方式:
小件物资采购过程中应执行双人操作,要做到帐款分开,采购员甲(以下称甲)管钱,采购员乙(以下称乙)管账。
具体采购过程如下:
1、甲根据采购计划,负责到财务部申请货款,手续完成后从财务借钱;
2、甲乙二人共同参与采购,确定价格后,由出售方开出票据(含发票),甲负责付款(大额款项应通过财务从银行付款,一般不允许携带现金),乙负责收取票据;甲乙二人应及时在票据上签字(付款时甲应记好流水账,以备出现差错);
3、物资购买回公司后,甲乙二人要与仓管员及时办理物资入库手续,以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乙负责票据的整理,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在相关领导签字后及时报销。
同时,手工填写《物料购进日记明细表》,甲负责保存该表的电子版;
5、乙将签好字的费用报销单交与甲,甲到财务部抽取借款欠条,采购过程结束。
第五条外包工材料计划报工程部。
由工程部提前一星期报主管领导采购。
工程部提前一天通知仓库提料,否则仓库不予发料,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发料。
第六条工业用户所需材料应提前十天报主管领导。
因控制器、流量计、切断阀、电磁阀、安全阀需通知厂家订做,否则使工程部措手不及,延误工期。
第七条小型工具须事先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复后,登记填写材料购买计划表,主管领导方可安排购买。
第八条采购员将填写好的《物料购进日记明细表》交与工程部主任审核,并于每周一(若本周购货量少可下周一块报)上报给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可根据此报表,不定期派人抽查、复核价格是否真实,是否存在采购员收受他人回扣以及弄虚作假的现象。
第九条单据报销务必及时、不得无故延误时间。
第十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章燃气稽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用气管理,规范用气行为,维护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
打击偷窃燃气等违章行为,强化稽查管理,保证燃气企业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落实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
在售气软件系统中将逾期3个月未购气用户设为黑名单,组织安检人员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逐一进行落实。
第三条对直通、倒拔表字等窃气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同时,应做到:
1、对利用各种手段偷盗气的,由安检人员责令其立即终止盗气行为,并停止供气,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对盗用燃气情节严重的,申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刁蛮用户、拒不整改用户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防止燃气费的流失。
第四条对未加装防盗封的用户,利用安检期间进行加装。
1、如发现表封有被损坏现象,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并安排人员进行入户检查,以确定该用户是否存在盗气行为。
2、重点对无改管手续,擅自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尤其是针对那些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3、加大对私接热水器、采暖炉用户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用户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第五条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的用户及单位,向其讲明占压燃气管线的危害性,并通过法律宣传做通违占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自行拆除占压建筑物,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
第六条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的稽查检查,对重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第七条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章入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民用户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时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公司工作牌。
第二条确认燃气用户设备有无人为碰撞、损坏。
如发现人为或故意损坏情况,应礼貌提醒用户,注意保护有关设备,同时耐心地对用户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检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动,是否被作为其它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有无锈蚀,重物搭挂,胶管是否超长及完好。
对存在的问题向用户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和监督其整改完善。
第四条检查用气设备是否符合安装要求,设备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对不能满足安装和使用要求的设备,必须向用户讲明原因,提出建议。
第五条检查有无燃气泄漏、灶前压力和气表运行是否正常。
第六条对用户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帮助,应提供相应帮助。
第七条检查合格后,请用户签字确认,当次未能入户检查的用户要详细说明原因。
第八条凡是进行年检和日常维修结束后,应随时填写“用户使用证”的相关内容及检查记录。
第九条妥善保管各种检查记录,以备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查验。
第十条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章入户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运营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工作卡。
第三条对待用户要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第四条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条工作应坚持利民、便民原则。
第六条不准擅自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七条不准向用户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用户索取或非法收授财物。
第八条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为用户安装和改装燃气设施。
第九条不准要求用户为其提供劳力、运输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条对待用户的询问要耐心解答,不准用粗暴的语言对待用户,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要主动向用户讲解燃气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安装期间严格遵守施工纪律,不能接受用户饮料、水果、食品、烟酒等各种招待;禁止擅自动用用户物品,损坏用户物品照价赔偿;尊重用户,尽量避免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安装期间,除安装地点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条安装完毕将污染的墙面、地面打扫干净,恢复原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管线巡检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线安全管理,强化管道巡视检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从事此项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还必须经过必要的相关实践,才能持证上岗。
第三条必须熟悉公司所使用燃气的一般物理化学特性、工艺流程,熟悉有关检测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必须熟悉燃气管网简图和区域内阀门、调压站(箱)的位置,熟悉管道地域、走向、管径及埋深和周围地形道路、工厂等基本情况。
第五条对站内设备的岗位巡查每4小时至少进行一次(专人负责,重点部位应适当增加巡查次数),并按要求做好巡查记录。
组织专人每月至少对所辖区域内的阀门、调压设施等轮流检测一次,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凡遇施工、过重车等可能造成管道漏气的重点部位,必须重点监测(必要部位要24小时现场监控)。
第七条妥善保管各种巡视检查记录,以备查验。
第八条维修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维修检查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如出现工作不负责或因自己工作疏忽大意而造成的有关事故的,则应按照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章运营人员服务规范
第一条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优质服务水平,确保安全平稳供气,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上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表。
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必须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并且所有请假都要到综合办写请假条备案。
(注:
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三条为体现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所有办公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周六、周日可着便装)。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准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岗、脱岗、无故缺岗。
特殊情况需要离岗的,要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五条上班期间要做到举止文明,坐立端正,待人热情,讲究礼貌,谈吐文雅。
第六条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场所整洁。
第七条接电话必须用礼貌用语。
通话用语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保证通讯畅通,接到投诉报修电话,要及时填写记录。
第八条保持办公场所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得无故串岗闲谈。
第九条讲究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杂物。
第十条上班期间严禁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网站、聊天、玩游戏等。
下班后离开办公场所前要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办公场所安全。
第十一条禁止人员在岗期间在办公场所内吸烟、酗酒,晚上不得私自外出,如因私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夜间值班中如遇到非紧急状况,又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在次日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应不定期对各安全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对不按要求值班的人员要坚决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对用户反映的信息必须记录详细,填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准随意涂抹。
第十五条坚持勤俭办事,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电,不得损坏任何办公设施。
第十六条严守公司机密。
第十七条违反以上规章制度2次者,做待岗处理(注:
一次警告,二次根据公司相关处罚条例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章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燃气计量、检测设备处于有效控制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运行后,由计量管理员建立计量仪器、设备台帐。
第三条新采购的计量仪器、设备应进行检验,应要求供应商在市技术监督局计量检定所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贴上标识,以证明合格,并填写上有效期。
第四条运行中的计量仪器、计量设备应定期检验,仪表检测站根据台帐中各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确定检验时间,并对各使用部门下达检验通知单,由仪表检测站联系统一送到计量所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由使用部门领取,在台帐上记录检验状态及日期后备案。
第五条对检定不合格的器具应进行维修或外委维修后,再送到计量检定所重新检定。
第六条对不可维修或维修不好器具,应直接填写《报废登记表》,对调试维修后精度等级降低的器具在计量所允许情况下可降级使用,但必须有计量所证明,经检定后的器具,使用人员不许随意调整,使用时必须要严格按照器具说明书操作,要保持器具的清洁。
第七条计量器具在检定合格后的使用中发现失准,应送计量所重新检定,确定偏差数值。
第八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证设计的准确性,及时纠正设计中出现的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应制作设计变更通知单:
1、通过技术交底,对设计施工图进行评审,《技术交底记录》作为评审的记录,设计室依据评审记录,对存在问题予以更正,设计员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
2、施工前期的技术变更,若方案变化小,设计员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若方案变化大,重新出图,市场部必须重新下发设计任务单,设计员重新设计,以新图替代旧图。
市场部发放新图的同时将旧图收回,交资料室,由资料室统一处理。
3、由于设计失误,出现设计问题,设计员必须及时更正,并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三条《设计变更通知单》填写需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写明更改原因、更改内容、标明更改后管线走向及尺寸。
2、设计员、审核员要签字认可。
3、《设计变更通知单》发放数量与施工图一致,以保证更改的同步性。
第四条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的,应填写《工程变更联络单》。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实际问题,管线走向与原设计有变化,工程部或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变更,并填写“工程变更联络单”,经设计员核实情况,若变化不大,可直接签署意见;若变化较大,设计员须出相应的设计变更施工图。
第五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章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施工预算是指在施工前依据一定的定额和相关技术文件对既定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需要量和直接费加以确定和汇总的文件。
第二条工程决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决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决算价格的竣工决算。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施工项目都应编制施工预算。
第四条施工预算的各级主管领导分别为:
总工程师、技质部主任和项目预算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修订)和审核、审批施工预算,检查执行情况,组织经济活动分析。
第五条施工预决算的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包括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单);
2.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有效文件;
3.河北省现行有效版本的预算定额;
4.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5.公司内部人工、材料、周转设备、施工机械的现行指导价。
第二节施工预算
第六条施工预算有以下内容组成:
1.施工预算编制说明。
包括编制预算的部门及主要内容;编制预算所采用的定额依据;人工、材料价格适用的依据;以及工程范围等。
2.施工预算表格。
包括预算书、材料表、主材分析表、工料机分析表及按分部工程的两算对比表。
第七条施工预算按以下程序编制
1.预算员参与施工方案的策划,对工程拟实施的方案提出匡算(或概算),在方案确定后,编制实施该方案的预算。
2.在施工现场布置图正式确定后,预算员编制临时设施施工预算。
3.收到施工图纸后,预算员按图计算工程量,并以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有效定额为依据对拟实施包清工管理的部位(阶段)编制施工预算。
在图纸会审确认后,对施工预算的数量再作调整。
4.预算中的人工单价应按公司相关部门实际发包的人工单价输入;在编制预算时工程的实际发包人工单价还未确定的,可按公司“外清包工指导单价”取平均值输入施工预算;材料、分包机械则按企业内相关部门的信息指导价编制。
工料机单价输入预算后生成不含任何费率的直接费总价。
5.施工图纸需要修改的,应当及时编制调整的施工预算。
材料数量的调整应根据中标报价的情况,在预算中注明量是否已定。
第八条施工预算由工程部主任审批;审核、审批周期共计3天。
第三节工程决算
第九条监理公司拟定工程量,由工程部门认可,按照施工合同安装单位办理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安装单位编制决算书。
第十一条工程预决算是依据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现场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初审,公司财务部进行终审后办理工程决算。
第十二条安装单位根据决算结果和物资出库单据办理退库手续。
第四节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章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程质量,做到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影响质量因素的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同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及合同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每次购进原材料时,库管交给工程部《材料报检通知单》,工程部接到通知单后携带检测器具对报检材料进行检验,并检查所进材料质单和产品合格证。
填写《原材料进货检验记录》,并由工程部检验人员签字,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给库管,另一份工程部存档。
第三条工程部负责实施燃气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节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第四条开工报告的审批: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填写开工报告后,由工程部主任对其人、机、料、法、环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批准施工。
第五条工程部技术员做好施工图后,工程人员首先要读图,把图读透,做到全面了解、熟悉。
第六条施工队伍的控制:
质量管理员和监理配合工程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人员、设备机具状况等进行审核。
第三节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七条土方检验:
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沟槽深度、宽度,沟底坡度、回填质量、阀门井等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检查阀门井时,要依据阀门规范进行检查,填写《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第八条管道安装:
管道布管、管道加工、焊接过程、焊条质量、焊道内外质量、组装的平直度、管道设施的安装、燃气管道与其它管道或建筑物的间距、强度及气密性试验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第九条管道防腐:
钢管防腐、现场补伤、补口等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第十条户内燃气工程安装:
丝扣内外质量,管道的水平度、垂直度及与其它管道或建筑物的安全间距,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安装的外观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质量检验记录》。
第十一条原材料检验:
包括管材、管件、燃气管道设施的进货检验,按有关规范实施检验。
第十二条对工程检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会同监理、技术人员协助施工人员进行解决,并指导其施工。
第十三条工程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过程中的焊口实施外观检查,合格后通知探伤施工队,探伤施工队根据探伤委托单、焊位布置图进行探伤,出具探伤报告。
第四节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工程部对竣工资料和竣工图进行核查其准确性、完整性,合格后返回,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
第十五条验收时,工程人员、运营人员检查竣工图、竣工资料是否详实、完整、准确,设计人员依据施工图和各种有效的变更确认竣工图纸。
第十六条对验收过程中检查出的问题由验收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运营部在通气置换过程中对工程存在的问题,汇总后报工程部,由工程部分析后有目标的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第五节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燃气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第二节人身安全管理
第三条加强施工用电管理,规范接线,严禁私拉乱扯,应设专人经常对电动工器具及电源线等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应有备用插头、插座、电源线等),防止发生触电及火灾事故。
第四条现场施工的队长、领班、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执行,如因监管不到位出现的各种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公司工程专职司机之外的人员严禁驾驶工程用车,严禁超速,严禁酒后驾车;如属违规驾驶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第六条因工程施工需要,货车后车厢内需坐人时,驾驶人员一定要谨慎驾驶,行车前必须检查,等后车厢人员坐稳后才可开车;行驶时一定要慢,并要时刻注意后面车厢里的情况;坐车人必须注意,尽量靠车箱内部坐,并用手抓牢附近的固定物,严禁坐在车帮沿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停稳后才可下车。
如果因不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出现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第七条在物资出入库装卸车应谨慎小心,沉重物品要用吊车或其他机械吊装时,必须固定好,选择的缆绳必须牢靠、合适,人员必须有躲闪的距离,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第八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做到:
一是增强员工素质,对树立良好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