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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学习资料

斜巷提升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1、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防止卷入滚筒)精力集中,严格按信号指令操作,(信号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岗。

必须掌握使用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等(替班、新岗位检查现场,问清相关人员有无特殊情况)。

4、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说明原因,蒋庄矿事故教训)的规定。

5、严禁超载、超挂(断绳跑车,绞车烧电机,打齿轮等)、蹬钩、扒车。

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断绳危害;采取措施:

处理时人员严禁在矿车下放,下车场人员进入躲避硐,斜巷严禁行人,绞车司机严禁离岗,垫楔木,卸载重车,离下变坡点近慢速下放,复道后查明原因再运行:

装车、轨道、矿车、障碍物、运行速度等)。

6、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技术员编写措施,通知跟班区队长检查监督)。

7、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长时间停工,不用钢丝绳缠入滚筒,并涂油保养)。

8、操作准备

1)检查小绞车的安装固定情况(失效后果,绞车位移、拉跑):

应平稳牢固,四压两戗接顶要实,无松动和腐朽现象;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的要检查地锚的基础螺栓是否松动、变位,目视查看滚筒中线是否与斜巷轨道中线(提升中线)一致(造成爬绳,蒋庄矿事故),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得小于400毫米。

2)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离合闸)(失效后果,车速,应急处理)。

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毫米,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毫米,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完全,无弯曲、变形。

施闸后,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小绞车闸的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2/3~4/5,此位即应闸死)。

3)检查钢丝绳:

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导致断绳危险,危害)在滚筒上绳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泉兴矿事故,爬绳处理办法:

严禁绞车司机一手开车一手(脚)处理处理爬绳;停车后下放再慢速上提,最坏时把钩工在离绞车不小于12m远处用工具抢,滚筒上底绳盘的一定要整齐,交接班时发现不整齐一定重新盘绳)。

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钢丝绳缠后直径与绞车两侧板间距不低于2倍的绳径),绳径符合要求。

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

保险绳应与主绳直径相同,并连接牢固。

绳端连结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有可靠的护绳板(在护绳板后操作)。

4)检查小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纽、电机、电铃等应无失爆现象。

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备可靠。

5)试空车:

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6)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向监管人员汇报,填写检查记录(真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9、正常操作

1)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闸紧动闸,松开离全闸(不要搞反了,原因反了按按钮后就动车),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空转。

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启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2)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3)下放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禁止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绷断钢丝绳。

4)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

5)绞车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6)注意绞车各处(钢丝绳、把钩工、钩头连接情况(750未挂钩头推车跑车事故))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驰、稳固支柱有松动现象、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电机有异常、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时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待监管人员处理后方可运行

7)应根据提放载荷不同和斜巷的变化起伏,酌情掌握速度。

严禁不带电放飞车(后果,闸的制动力不足时跑车)。

8)接近停车位置时,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

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9)上提矿车时,车过变坡点后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10、收尾工作必须闸死滚筒、切断电源,如停车时间较长,应将开关闭锁,工作完毕后将钢丝绳缠绕在滚筒上,余绳不得超过1米,切断电源清除设备上的杂物及灰尘。

填写有关记录方可离开岗位。

斜巷提升把钩信号工操作规程

1、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2、把钩信号工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懂得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信号设置(上把钩收集下把钩信号后转发给绞车司机,绞车司机只能按绞车房的信号开车)、挂车数量相关规定。

3、严格执“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不作业”制度。

开车信号发出后不得让行人进入斜巷。

5、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挡车状态),在上部平车场严禁有余绳开车。

严禁用代用品代替联接装置,不得使用不合格连接装置(危害,强度要求,断裂跑车)。

下放、上提车辆必须使用尾绳(尾绳作用,中间销环不连接防止跑车,要求插接)。

6、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危害,拉坏枕木、地轮,卡住后拉断钢丝绳烧电机等),拉空钩头时必须有专人牵引,并通知绞车司机低速运行。

对于“四超”物料提升必须有经过批准的特殊安全措施,并按照措施执行。

7、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跳车。

8、严禁他人代替摘挂钩或发送信号。

9、提升时严禁非把钩信号工进入车场,已进入提升区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带。

10、提升前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设施、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斜巷中部道岔位置需确认后提升)及其他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若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11、、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有无其他工作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12、车辆停稳掩牢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身体任何部位严禁在两矿车之间;在弯道摘挂钩时,人站到弯道的外侧操作;重车靠近钩头,轻车靠近尾绳;偏载矿车严禁提升;装物料的平板车、花车之后一定连接空矿车,防止固定不牢下滑;长料车选择五环;无防脱销销子和无防脱插槽的矿车严禁使用;)。

13、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首先对装载、联接装置、保险绳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开车信号,(多人操作时分工明确,信号工负责检查连接情况)开车后要目送车辆运行(富安矿事故,不看车发点),并正常使用挡车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发紧急停车信号。

14、摘挂钩严禁站在道心,严禁头部和身体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

15、双轨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若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应将空车道车辆推出摘挂钩位置,再进行摘挂钩。

16、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越过。

应站立在信号硐室内或安全地点,手按信号发送器,目视车辆,提升过程中,应进入信号硐室。

(提升过程中下把钩严禁在下车场挂销子环子,其他人员严禁在车场逗留。

17、专用车辆挂不上时,应倒出车辆,重新装载留出联接空间。

18、提升物料前,发现牵引车数及重量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不符合要求的严禁提升。

19、若发现提升异常时,应及时发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详细检查,待事故处理完毕,方可恢复提升。

20、车辆严重脱轨时,按规定复轨,严禁把钩信号工个人复轨或绞车提升强行复轨。

21、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及地轮坑内泥土,对挡车设施进行检查,钩头挂在指定地点。

“四超物件”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每次参加施工所有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未贯彻学习本措施者严禁参加所有工作。

2、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严禁私自蛮干。

3、所有施工人员严禁喝酒,严禁携带任何《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物品入井。

4、“四超”物件(超重、超长、超高、超宽)下井前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所有材料、备件、工具等事先检查、试验,准备到位并有专人管理。

5、下井及运输的全过程要由专人指挥,各个环节要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并且及时与调度室联系。

6、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熟悉运输路线、车载重量、运输过程中所使用设备性能、巷道参数。

7、四超物件下井前应首先校核运输路线中:

副井罐笼的提升能力、各绞车的负荷、钢丝绳承载能力、罐笼的尺寸、巷道的尺寸。

确保所提升运输物件的最大重量不大于运输路线中最小绞车的最大提升能力;且提升、运输物件的尺寸不大于运输路线中罐笼及最小巷道的尺寸。

如有特殊情况,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门审批后实施。

8、对于经校核不能满足提升要求的必须进行解体,解体后需再次校核直到达到运输能力要求后再进行运输。

二、“四超”物件解体过程

1、“四超”物件解体前:

(1)应核实物件各零部件尺寸及井口、井筒尺寸,绞车提升能力等确保物件能顺利出入井口、井筒,否则应根据井口、井筒、绞车实际情况进行解体。

(2)拆卸前必须熟悉机件的构造,观察每个零部件,确认其用途、相互关系和位置关系,必须时做出标记。

(3)拆卸中根据零件的安装关系,选用适当的工具,采用合适的拆卸方法。

(4)拆卸时注意不要损坏各结合面、液压件。

2、四超物件下井前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所有材料、备件、工具(包括上、下井口用于装卸的小绞车)等事先检查、试验,准备到位并有专人管理。

特别要检查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起吊用具及安全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并提前准备好大型物件解体时盛放零散部件用的专用工具箱。

3、“四超”物件解体时,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现场安全负责人或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按照要求进行工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物件的零部件随意放置,必须全部放入专用工具箱。

使用起重机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捆绑挂牢再松连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连接螺栓再松绳摘钩。

传递工件、工具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向高处传递时,必须将工件或工具牢栓在吊绳上禁止抛掷。

4、“四超”物件解体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起吊(即十不吊)标准,遇到下列十种情况应不进行吊运:

(1)、起吊物体上站人或有浮放的物品不吊;

(2)、起吊物超过起重物件额定负荷不吊;

(3)、起吊作业场所光线阴暗,辩不清信号不吊;

(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无妥善的安全措施不吊;

(5)、物件带病或起吊物品强烈抖动不吊;

(6)、钢丝绳不合格、起吊物体捆绑不牢不吊;

(7)、埋在地下或凝固冻结在地面上而不知其负荷量且无防止脱开时弹起的措施不吊;

(8)、高温溶液盛装过满、吊物重心过偏不吊;

(9)、歪拉斜吊起吊物或钢吊索在起吊物带锐角、刃角的接触处没垫好不吊;

(10)、违章工作不吊;

三、“四超”物件装运过程

1、装车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首先检查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起吊用具是否达到标准要求,然后由施工人员全部将零部件按要求装到事先准备好的平板车上,装载大件时重心位置要适当,捆绑要固定牢靠防止滑脱和偏载翻车。

2、施工人员在起吊物体时,严禁用人体的任何部位来平衡被吊物体,使用电动起重机进行起吊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

3、装卸物件的矿车、平板车、叉车必须完好且不得使用不合格车辆。

运输过程,运输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预计运送过程可能遇到的情况,在对沿途轨道和道岔经过专人检查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4、以上需人力推车时不得将手放在车沿上或材料最上层,须注意观察前方情况,且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道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

四、“四超”物件井下运输过程

1、运输前现场负责人必须预计运送途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在对所有机车车辆及其联接装置,沿途轨道和道岔分别经专人检查后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2、人力推车时不得将手放在车沿上或材料最上层,须抬头推车观察前方情况,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3、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4、斜巷运输前准备工作:

(1)现场负责人首先检查所有安全设施,如霸王桩、阻车器、手拉吊梁等保持齐全完整并能发挥作用,检查绞车绳、钩头、保险绳是否完好,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

无严重咬绳、爬绳、缠绕绳长不超过绞车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保险绳应与主绳直径尽量相同,并不得小于12.5毫米并连接可靠。

(2)利用绞车或滑轮托运大型物件前,要对绞车的负荷、钢丝绳的承载能力、滑轮的额定载荷进行校核,确保无误后方可操作。

(3)绞车其他各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绞车使用前先空转,检查保险闸与离合器是否可靠,传动装置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轨道等长物料运输时,进行斜巷运输前,轨道捆绑必须做好以下准备:

1)、所有轨道在斜巷运输必须使用花车装运,严禁放置在箱式矿车和平板车转运,更不能捆绑在钩头或车尾上下放。

2)、在装载轨道前需把花车朝向下山的一端用木块抬高,抬起的高度应使花车在下山运行时,所装的轨道接近水平状态,并留出插拔矿车销子的空间。

3)、装载轨道时,轨道要求摆放整齐紧凑,轨道在花车前端露出的长度为1m-1.2m(以4m轨道为例)之间。

每次装载的数量在15-20跟之间,严禁少装或多装。

4)、装载后,使用不少于两个3吨的手拉葫芦在花车长度方向1/4和3/4的位置进行捆绑结实,严禁使用铁丝或钢丝绳代替手拉葫芦进行捆绑。

捆绑后如轨道间有空隙或松动现象,需重新摆放或加添木板的方式填实然后再进行用手拉葫芦捆绑。

5)、以上规定由轨道下放单位负责完成,把钩工严格按照以上的规定进行检查,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严禁挂车。

(5)、对于超宽的物件(例如绞车)进行斜巷运输有可能碰到挡车栏时,斜巷运输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

1)、绞车放在平板车上时,传动端突出的部位朝向伪斜下山巷道的(面向下山方向)右侧,其重心应放置在平板车中心位置。

2)、绞车在平板车上位置确定后,平板车左右两侧不少于两个手拉葫芦拉紧,捆绑位置后部应靠近滚筒壁一侧,另一个捆绑在前部绞车底座上,平板车前、后用单股不少于8mm的不少于四股铁丝捆绑结实,捆绑后保证绞车在在斜巷下放过程中不会发生前后左右窜动现象。

5、检查符合规定后进行挂车,挂车时需按以下要求进行:

1)、所装轨道的花车前面需串接一辆箱式矿车,箱式矿车与花车之间用直径不低于18.5,长度在1.3-1.5m的钢丝绳连接,钢丝绳每端的插接长度不低于37cm,并检查没有磨损严重、断丝、锈蚀等现象。

2)、如有多余的尾绳应捆绑在花车和矿车上,如果尾绳不足,尾绳应挂在箱式矿车的前端,并把多余的尾绳捆绑好。

3)、把钩工准备发点前,需对所有的连接情况和捆绑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严禁不符合要求的矿车进入斜巷。

4)、检查结束后,电话联系下把钩人员说明情况,通知所有人员进入躲避硐。

并在斜巷中间躲避硐设置不少于两人手持对讲机进行监护,一旦发生情况立即通知信号把钩工发定点停车。

5、斜巷运输时:

(1)现场负责人必须指派经过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绞车司机操作绞车,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松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禁止留有余绳,提升矿车时,车过变坡点后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2)所装物料要重心适宜,运送超长物料必须捆绑牢固,严禁不带电松车、放飞车,起、松车时所有人员都要躲到安全地点。

(3)、绞车司机接到开车信号后,启动绞车,集中精力,时刻注意轨道下放和绞车运行情况。

绞车在启动时以及在上下变坡点的位置其速度控制要平稳且最大不超过0.3m/s。

在斜巷中间其运行速度不超过0.8m/s。

4)、超宽的设备如绞车(拆除电机)外形尺寸、重量必须进行核实,经核定在斜巷运输过程中斜巷巷道尺寸能够满足外形要求,绞车提升能力能够满足要求,但部分安全设施及挡车吊栏及超速吊栏不能满足尺寸要求时,需做进一步处理。

1)、上、下变坡点挡车吊栏及超速吊栏附近硐室各安排人员一名手持对讲机,把钩信号工手持对讲机有特殊情况与绞车司机联系,再做处理。

2)、当下放过程中,躲避硐室内人员在躲避洞内仔细观察吊栏钢丝绳是否有拌绞车现象,如有发生及时联系绞车司机停钩,然后到平板车以上的部位处理钢丝绳,绞车通过后迅速躲到躲避洞内。

3)、上车场信号工手持对讲机,注意听对讲机里的通话,按要求发信号,绞车司机在下放过程中要精力集中,绞车要慢行,随时听从信号指令进行开车。

6、提升重物时必须与提升绞车所允许的提升载荷相符,注意绞车运行情况,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

(1)、有异常声响、异味、异状。

(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突然增大或突然松弛。

(3)、压柱或底盘松动,电机有异常,有严重咬绳、爬绳。

(4)、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7、没有特殊情况绞车司机严禁急刹车。

8、提升完毕,摘挂钩时车辆必须停稳,严禁站在道心,严禁头部和身体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

所有路线上因运输大件而临时拆除的设施在大件运完后必须立即恢复原样。

安装完毕全面检查一遍,试运行三次,若无异常投入生产,做好记录。

9、中间躲避硐室及下车场人员要进入躲避硐室躲避防止意外发生。

10、抬运物件注意事项:

(1)、人工抬运物件时,首先检查行走路线的支护情况,如有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后方可抬运。

(2)、检查行走路线上的一切障碍,排除后方可抬运。

(3)、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共同检查所要抬运物件的捆绑情况,必须牢固可靠,确认无隐患、无危险后方准作业。

(4)、抬运人员必须齐心协力、精力集中,必须同肩、同起、同放,严禁随意乱扔。

(5)、如单人抬扛的重物,安全负责人必须指派专人,确系单人无法完成,必须多人协作完成,以免发生意外。

(6)、井下运输物件前,要对轨道、绞车制动装置、钢丝绳、钩头、信号系统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利用绞车或滑轮拖运物件前要对绞车的负荷、钢丝绳的承载能力、滑轮的额定载荷进行校核,确保无误后方可操作。

(7)、物件的抬运时,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现场专人指挥。

(8)、装卸和抬运物件时,要配足人员且有现场负责人指挥,抬轨时要前后协调一致,同抬同放,不得扔放,以防止伤人。

(9)、下放物件时,用钢丝绳捆绑牢固,以防止在提升过程中滑动、下落。

(10)、卸车时,在车停稳的情况下,将车支稳后再进行卸车。

抬放时,人员必须齐拿齐放,手、脚、胳膊或腿应躲开道心,轻起轻落,以防止物件掉落发生意外事故。

10、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480m轨道下山斜巷提升特别管理规定

为加强斜巷提升管理,减少斜巷提升运输事故发生,规范斜巷提升操作人员操作行为,确保斜巷提升安全。

总结-480m轨道下山斜巷提升事故教训,特制定以下特别管理规定。

一、主绞车司机

1、绞车司机需按照矿规定的统一信号(电话通知(上把钩工负责)+信号铃+信号机)进行开车,具体信号规定如下表。

提升需求

信号规定

电话

信号铃

信号机

停车

不通知

1声

停车

紧急停车

后联系

1声长

急停

自-637水平上提

不通知

2声

信号2

自-600、-550水平上提

通知

2声

信号2

向-637水平下放

不通知

3声

信号3

向-600水平下放

通知

4声

信号4

向-550水平下放

通知

5声

信号5

2、绞车司机在接到特殊电话通知要求后,应严格按照电话要求开车。

例如:

提升“四超”物件时,速度不得大于1m/s;-550、-600提升时减速等。

3、矿车在上车场下放时,严禁留有余绳开车。

4、每次提升完-550或-600水平矿车后,再次向下一个水平下放时,绞车经过-550或-600开门点打岔时,需减速通过。

5、在猴车运行期间,严禁启动绞车。

当钩头在上车场启动猴车时,需提前将挡车栏,打到“通行”状态;猴车停止运转后,需及时将挡车栏恢复至“阻车”状态。

6、当在提升过程中,绞车电机运行电流突然增大、钢丝绳大幅度跳动、钢丝绳变松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等特殊情况时,应立即停车。

二、上把钩工

1、严格按照上述信号规定进行操作信号,特殊情况应先电话联系下把钩工和绞车司机,然后按顺序和信号点数先发信号铃信号至绞车房,再发信号机信号到绞车房。

2、需上把钩工电话通知绞车房的注意事项:

1)、提升“四超”物件、特殊车辆等,需减速慢行的;

2)、向-600或-550下放或自-600或-550上提的;

3)、钩头在上车场,开启猴车和停止猴车时,需对挡车栏操作的;

4)、需要中途停车的;

5)、提升完-550或-600后,需再次向下个水平放车的

6)、其它特殊情况,需电话通知的事项。

3、严禁在上车场摘挂钩区域有矿车的情况下开启猴车。

4、严禁绞车留有余绳向斜巷推车。

5、摘挂钩时,各把钩工应分工明确,严防矿车未按标准连接,发信号动车。

主把钩工在发信号前应对列车连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杜绝使用磨损严重的连接环和矿车销,严禁连接环纽结,严禁不使用或不固定尾绳。

6、每班应检查钩头及钢丝绳的使用情况。

当钢丝绳受较大的冲击力或发生挤压、扭曲或断丝超限时,应及时汇报工区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7、主把钩工需目接、目送矿车通过第一道挡车栏。

列车到达上车场后,第一个矿车需经过挡车栏清零传感器后,方准打定点停车。

8、使用平板车或花车下放物件时,必须使用不少于2个手拉葫芦封车,且紧固可靠。

并在列车的最下部连接一个矿车(连接环长度确保足够)。

本条同样适用于各水平下把钩。

9、严禁在空矿车、空平板车或空花车后再挂重车进行提升或下放。

本条同样适用于各水平下把钩。

10、各类非标异形矿车、带轮耙装机、喷浆机、乳化泵、注胶泵上提或下放需经矿领导审批,并制定单独措施,运搬跟班区长监督下放。

本条同样适用于各水平下把钩。

三、-550及-600水平把钩工

1、-550及-600水平每次下放或上提时,利用信号铃发点(点数按照上表执行)前,需确认以下事项:

1)、道岔所打到的位置与绞车提升方向一致,并且确保道岔岔尖贴实无间隙;

2)、上提前,钢丝绳已放置在霸绳轮右侧(面向上山方向);

3)、检查钢丝绳确认其在斜巷中,无卡阻、进入水沟等现象;

4)、检查确认钢丝绳钩头、保险绳连接正确,严禁使用其他物件代替矿车销;

5)、检查确认所选用连接环长度充足、无纽结现象且连接可靠。

6)、所上提矿车装载无偏沉、超长、超高、超宽、超重现象。

车辆自钩头其由重变轻进行连接,严禁空车在前重车在后。

7)、使用花车、平板车装载重物,必须使用不少于两个手拉葫芦封车,且其后面必须连接一辆标准矿车,防止物件自花车或平板车脱出。

8)、其它异形非标准矿车需经矿同意,并经运搬工区副区长以上人员检查制定措施后,单钩提升。

2、轨道下山在-600及-550水平开门点处道岔向上第一个躲避硐处设置辅助把钩信号铃,每次上提和下放时,除在原把钩硐室设信号工外,在道岔上部躲避硐同样设置信号工,此信号工主要观察在提升过道岔过程中有无其它异常情况,当发现异常时及时发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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