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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事故专项预案.docx

水害事故专项预案

附件6水害事故专项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矿井水害事故是煤矿井下五大灾害之一,是煤矿企业重点监控的一级重大危险源。

水害事故一般分为老空区透水、构造导水、地表水溃入、承压含水层突水、钻孔出水等五种类型。

1.2矿井水害危害程度分析

随着矿井的开采深度不断延伸,矿井各部分受到承压水、地表水、老空区积水威胁,矿井突水是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主要危害因素,一旦发生水害事故,轻则影响生产,重则淹没工作面、采区及整个矿井,造成矿毁人亡、财产损失巨大。

1.3安全风险辨识

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主要有水仓小井持续出水,无法清淤,有效仓容不明确、巷道穿过F12H=20m导水断层,有导通太灰、奥灰水风险,可能导致水害等风险。

管控措施:

1、提前完善排水系统,做好预防工作,加强监测监管。

2、根据物探结果确定地质异常区域范围,采用钻探进一步探明验证,制定探放水设计,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提前完善排水系统,做好预防工作,加强监测监管。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成立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矿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组成。

2.1.1组织机构

总指挥:

矿长 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

副总指挥:

生产矿长 安全处长机电矿长党委副书记经营矿长

后勤矿长 工会主席通风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

成  员:

矿属科队正职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矿调度室

指挥部电话:

5634917,5634918井下电话拨打“8”或“9”

2.1.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2.1.2.1日常职责: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李雅庄煤矿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监督相关单位水害事故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

3、负责监督落实水害事故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监督落实水害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2.1.2.2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和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或现场预案)。

4、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报告上级机关,与集团公司应急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络,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公布社会。

6、评估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7、紧急调用各类抢险物资、装备、人员和可用场地。

8、做好稳定现场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

9、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2.1.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1.3.1日常职责:

1、负责掌握和更新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清单,并监督各相关部门应急物资装备管理维护工作。

2、负责水害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可能发生事故的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处理等工作。

2.1.3.2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

2、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中心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

3、及时传达指挥中心的命令。

4、掌握事故单位汇报的情况以及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2.2成立事故抢救技术组

2.2.1组织机构

组 长:

通风副总

成 员:

机电副总、地质副总、生产科、机电科、通风区、地测科、安全科、调度室

2.2.2职 责

收集现场有关资料及记录事故进展情况;预测事故的发展动向、综合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

1、根据事故发生场所,收集相关图纸(井巷布置图、井上下对照图、水文地质图等图纸)。

2、根据井下实际情况,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并及时制定防范措施。

3、做好事故统筹工作,计算事故及防范措施所需材料、设施、设备并通知供应科。

4、结合各系统相关情况,制定现场预防方案,作为指挥中心下达指令的基础。

5、对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事故抢救方案,对方案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2.3成立事故抢险组

2.3.1组织机构

组 长:

总工程师

成 员:

地测科、通风区、生产科、机电科、地测科、安全科、调度室及各队正职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根据事故抢救技术组制定抢救方案,组织队组现场指挥抢救。

2、汇报现场具体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严重程度、预计物质消耗及预计处理时间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汇报具体处理意见,经指挥中心批准后实施。

2.4成立后勤组

2.4.1组织机构

组 长:

后勤矿长

成 员:

劳资科、供应科、财务科、医卫中心等科室正职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2、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3、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安抚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4、负责对伤亡人员和家属的抚恤和理赔工作。

5、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6、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7、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8、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的标准操作程序。

9、健全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

10、组织通风、机电、运输、医疗、器材供应、气体分析及生活管理等部门协同作战。

11、负责现场协调和调动各种应急资源。

12、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13、按规定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技术装备水平。

14、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15、建立与外部救援物资的联络与联系,在必要时候实施紧急调拨救助。

2.5治安宣传组

2.5.1组织机构

组 长:

纪委书记

成 员:

组织部、宣传部、矿办、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

2、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及其它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

3、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职工情绪,坚定信念,鼓舞士气。

4、协调地面车辆摆放及人员秩序维持。

5、负责地面设施、设备的看管。

6、负责事故前期家属的安抚工作,后期职工和家属的赔偿、安抚等工作。

7、负责事故后期,现场的保护工作,等待调查人员介入、分析现场情况。

3处置程序

3.1矿井发生水害危险险情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下达指令成立应急方案指挥中心,同时按照事故级别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汇报要明确事故发生地点、有无人员伤害、现场水害情况、区间内人员数量、队干姓名及压风、供水情况。

3.2接警与通知

矿井应急救援中心(调度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应急接警工作,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5634917 5634918(井下电话为8或9)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了解事故地点、事故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

并按预先确定的通报程序,迅速向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

接到灾害通知后,指挥中心成员要立即赶赴指挥中心集中,由总指挥统一安排工作,不准擅离职守。

3.3启动应急救援系统

指挥中心一旦接到发生事故的报警后,应立即按如下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3.3.1指挥中心根据救援方案命令矿山救护大队立即赶赴事故矿井进行救援。

3.3.2通知医疗行动组,一是赶赴现场抢救;二是在医院内部按医疗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对伤员的抢救准备工作。

3.3.3通知物资供应行动组,提供一切抢险、救护所需的材料设备。

3.3.4如果控制事态有困难,应向上级部门及邻近单位请求增援。

3.4救灾指挥程序

3.4.1立即召集救灾指挥中心所有成员,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

及时赶赴事故矿井成立事故现场抢险指挥部,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专人去风机房、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3.4.2通知事故矿井有关区队、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电脑考勤室、劳资科准确统计当班下井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下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灾行动组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4.3指定专人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

3.4.4选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

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

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3.4.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伤人员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3.4.6救灾指挥中心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协助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

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

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

3.4.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

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

3.4.8指挥中心组织所有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员检查核实。

3.4.9根据灾区现场情况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

当遇灾情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

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应抓紧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

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险指挥部结束工作。

3.4.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

对事故发生、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并存档。

3.5重大灾害事故处理步骤

3.5.1重大事故发生,必须立即撤出灾区所有人员和停止供电(掘进巷道不能停局部通风机);

3.5.2按《预案》中规定的顺序通知有关人员;

3.5.3立即召请矿山救护队(本矿救援队先下井救灾);

3.5.4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

3.5.5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方案;

3.5.6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4处置措施

4.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1.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先重、后轻、再亡。

竭尽全力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解救被困人员。

4.1.2先排险,后抢救。

抢救现场贵重物资时一定要先排除险情,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的自身安全,不得贸然行动。

4.1.3分清事故类别,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展开救援工作。

4.1.4及时疏散井下作业人员,引导矿工脱离险境,以防发生意外伤害。

4.1.5设法控制灾情,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向上级指挥部提出增援请求。

4.2基本要求

4.2.1矿井总工程师及相关部门应迅速判断出水的性质(含水层、老空水、构造水、地表水及钻孔水中的哪一种),并通过询问事故现场人员和根据井下的侦察结果,了解和确定透水地点,分析和估计静水位和充水量。

4.2.2抢险救灾组依据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方案制定救援行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在救援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4.2.2.1确保主排水泵的正常运转,尤其是结合六采区中部水仓应急强排水系统,根据水害险情不能危及六采区中部水仓以上,及时启动应急强排水系统,保证六采区中部水仓以上不淹巷。

4.2.2.2救援人员入井时或进入事故发生的水平、采区时,必须佩齐相关装备,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非专业救护人员不得进入没有正常通风的峒室、巷道、工作面及指挥部明确规定不得进入的地点进行抢险作业。

4.2.2.3专业救护队在侦察过程中及抢救人员时,要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和掉底。

在新恢复通风系统处理老空区积水时,必须由专业救护队员侦查,测定有害气体不超标时,抢险人员方可进入。

抢险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和指挥部人员下井跟班制度。

4.2.2.4解救井下被困人员时,如果被困人员所在地点高于透水后水位时,可考虑在灾区附近掘进其它巷道或根据井上下对照图找准人员被困位置采用打钻孔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如果被困人员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掘进巷道或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

4.2.2.5矿井透水量超过最大额定排水能力时,矿井和水平被淹危险时,在下部水平人员救出后,可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

如果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救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胁时,可用装有粘土、沙子的麻袋构筑临时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4.2.2.6处理水体标高高于抢险人员的危险区域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每一个作业人员。

4.2.2.7在组织排水时,应加强通风管理工作,防止有害气体聚积和涌出,特别是水位下降时,防止积存在被淹井巷内的大量有害气体涌出。

要制定专项通风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每一名抢险作业人员。

4.2.2.8当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组织处理,只有当各类有害气体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抢险过程中,要制定加强机电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失爆和明火作业。

4.3突然停电时的应急处置

根据六采区末端水仓总容积约4800m3,预计在停电状态下水仓蓄满水所需时间为15小时。

具体措施如下:

1、当井下供电系统发生停电时,水泵房值班人员要及时将停电情况汇报给调度室。

2、停电事故发生后,调度室根据井下汇报情况及时了解停电原因,并向矿领导和值班领导汇报。

3、调度室、机电科要先了解停电原因并及时切换电源,启动二回路电源,对事故原因作出初步判断。

4、如果10分钟内恢复不了送电,水泵房值班人员要观察水位上升变化情况每30分钟电话汇报调度室。

5、如果2小时内恢复不了送电,除做好上述工作外,还要做好防治水工作,水泵房值班人员要时刻观察水仓水位,并将情况汇报调度。

6、因供电故障10分钟内无法正常启动水泵时,调度室电话通知机电维运区排水人员撤离至自然通风点。

7、人员撤离前要对水泵房内水泵、水位监测器、开关等设备进行检查,保证水泵完好、水位监测器读数正常、开关能正常开停。

8、六采区末端水泵房水位监测器最低水位指数0.3米,机电维运区贯彻学习更换主扇期间特殊管理规定,要求六采区末端泵房排水水位排至最低水位0.3米,水位显示在0.5米正常开泵排水,(六采区末端水位最高显示0.8米为红色蓄满警戒),六采区末端水仓蓄水时长4小时,

9、六采区末端水泵房水淹小井后涌入泵房水位到达0.8米高度不影响水泵正常运行,水泵房0.80米下预计可蓄水1小时。

超过0.8米后将造成水泵无法运行。

10、调度室根据停电时间长短调整井下人员作业,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到调度室。

4.4长时间停电不能正常排水应采取的措施

1、当停电时间超过10小时后,调度室、矿领导应根据停电情况安排井下六采区皮带巷安设D220-220-220应急排水泵。

2、当停电时间超过20小时后,回撤六采区中部水仓以下各采掘面的有效设备或做好防水工作。

根据(突水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直接下达指令,由调度室安排六采区末端水泵房司机和检修工打开右回泄水槽封闭墙。

3、通风区负责六采区右回上部及6051巷设立警戒,包括打栅栏及警戒牌等,以防止有职工误入危险区域内。

六采区末端内、外水仓蓄满水后可通过泄水巷自流入6031蓄水巷。

4、机电科根据停电造成水淹巷道、设备事故情况,对井下各工作面设备进行有计划的停电,调度室安排队组回撤设备,保证设备损失率降到最底。

5、当水开始通过泄水槽流入6031蓄水巷后,六区下部各工作头面人员要及时开始撤离,通过皮带巷、右回风巷及轨道巷进行安全撤离到六区四联巷口待命,并由安全员负责各队组人员情况,各区队待命人员随时听调度室的命令。

矿井立即起动《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研究确定下一步任务计划。

6、地测科、通风区、安全科要留专人对6051巷的水位、通风情况进行观测,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要每30分钟向调度室汇报一次,以便调度室随时掌握井下水位变化情况,并由矿领导成立的指挥部下达恢复供电后的应急排水系统布置命令,随时准备在通风系统允许的条件下进行抢险排水工作。

4.5恢复阶段采取的措施

抢修六采区末端排水系统及所有受淹巷道,均采取在保障通风的前提下跟进排水方式,逐级恢复各类排水系统及矿井安全生产系统。

4.6水害防御体系

4.6.1矿井排水系统

矿井目前为三级排水系统。

主排水系统

①中央水仓现有D280-43×9水泵4台,两趟Φ273mm管路,仓容800m³,最大排水能力可达500m3/h。

主要承担三采区及主副井渗水的排水任务,对应涌水量约25m3/h(其中三采区15m3/h,主副井渗水10m3/h)。

②2号风井底水泵房安装5台水泵,3台D280—65×8水泵,配备三趟Φ273mm管路,安装2台D650—80×7水泵,配备两趟Φ325mm排水管路,仓容3800m³,最大排水能力1000m3/h。

主要承担六采区的排水任务,对应涌水量为200m3/h(来自六区末端水仓出水点的180m³/h,来自六采区中部水仓的生产用水20m³/h)。

③应急直排系统:

矿井六区中部应急直排系统仓容2780m³,安装两台BQ550-612/16-1600/W-S潜水电泵,通过一趟全长550m的Φ426mm无缝钢管管路直接排至地面,最大排水能力达1100m³/h。

4.6.1.2采区排水系统

①六采区排水系统:

中部水仓容积为1780m3,泵房内安装型号为D280-43×6水泵四台。

沿六区皮带巷铺设2趟Φ273mm排水管路排至2#风井底水仓,最大排水能力为600m3/h。

主要承担六采区生产用水35m³/h的排放。

末端水仓容积为4910m3,泵房内安装型号为D450-60×5水泵4台,配备2趟Φ273mm排水管路,一趟Φ250mm管路排至2#风井底水仓,最大排水能力800m3/h。

主要承担六采区末端出水点200m³/h的排放。

②三采区排水系统:

水仓容积60m3,安装一趟Φ159mm排水管路,配备两台BQ55-100-50水泵,最大排水能力为100m3/h。

主要承担三采区出水点15m³/h的排放。

4.6.1.3工作面排水排系统

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情况及要求。

目前矿井要求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在巷道低洼处施工水仓,配备水泵的排水能力均大于预计正常涌水量两倍以上,并敷设一趟6寸排水管紧跟采掘工作面迎头,排水路线为:

工作面—六区中部(末端)水仓—2#风井底水仓—地面。

且建立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检查制度,对排水系统日常建设维护及排水管理进行检查。

4.6.2重点防护对象:

井下各生产系统设备、变电所、排水设备、供电线路、通风设施、通讯线路等。

5自救、互救及避灾措施

5.1自救措施

  井下突然出现透水事故时,井下工作人员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退却路线进行撤退,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万一迷失方向,必须朝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面撤退。

  事故发生后,如果有人受伤,应积极进行现场抢救。

出血者立刻止血,骨折者要及时固定和搬运。

被水隔绝在掌子面或上山巷道的作业人员应清醒沉着,不要慌乱,尽量避免体力消耗。

全体井下人员还应做长期坚持的准备,所带干粮集中统一分配,不要无谓地浪费掉;关闭作业人员的矿灯,只留一盏灯供照明使用。

5.2水灾事故的避灾措施

发生水灾事故时,只要不是独头上山,都要本着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原则,从本工作面就近进入上山巷道,从风井或主、副井撤至地面。

独头上山的人员也要几尽快从工作面撤下来,直到安全地点。

5.2.1发生透水事故时的处理措施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水势凶猛来源不明时,人员应立即向高处撤退,安全出井。

  井下突然突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避灾路线上的指示牌,人员一旦迷失方向,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而又能通达风井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切勿进入独头下山巷道。

5.2.2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1)根据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在水中行进时,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流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3)如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5)人员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抢上。

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如唯一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在独头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营救。

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5.2.3透水后被围困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

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中高冒空间待救。

如系老窑透水则须在避难硐室处建临时挡风墙或吊挂风帘,防止被涌出的有毒有害所体伤害。

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2)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

要作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3)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不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4)被困期间断绝食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

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5)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切勿过度兴奋和慌乱,以防发生意外。

5.3互救措施

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在场人员对伤员应根据伤情进行合适的处理与急救。

救护指战员在灾区工作时,只要发现遇险受伤人员,都要把救人放在第—位。

矿工现场急救主要是进行伤情判断和止血、包扎、人工呼吸、伤肢简单固定、搬运伤员等急救处理。

5.3.1抢救溺水人员原则

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由于水势急,冲力大,人员躲避不及,就会被水冲走,遭致水淹。

有时人员在水仓或水井附近工作,不慎失足,也会造成溺水。

溺水时,大量的水由口鼻灌入肺部和胃里,引起窒息,使呼吸心跳停止。

在井下发现有人溺水时,应该尽快把溺水者捞出水,并以最快的速度撬开他的牙齿,清除堵塞在嘴中的煤渣和泥土,并把他的舌头拉出来,使呼吸道畅通。

救护者取半跪的姿势,把溺水的人员的腹部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头部下垂,并不断地压迫他的背部,把灌入胃里的水控出来。

也可抱住溺水者的腰部,使他的背部向上,头部下垂,使积水从溺水者的胃里控出。

还可以抱起溺水者,把腹部放在急救者的肩膀上,快步奔跑或不断上下耸肩,以达到使积水者不断控出的目的。

把溺水者胃里的水控出以后,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跳已经停止。

且必须连续进行,直到确实无效后才能停止。

在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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