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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顺利完成企业的经营任务及管理目标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企业运营、安全卫生、考勤、着装、奖惩、财务等制度。

 第三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个部门的每一位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

依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类会议(生产.计划.服务质量.业务培训等会议)。

 第五条:

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

卫生管理制度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企业要求要求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货物的堆放必须分门别类并有各自直接责任人负责,需堆放整齐,保持安全、卫生、清洁等。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洁工作。

  4、所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安全工作,保证企业的整体形象。

  5、食堂宿舍的卫生与安全由食堂或宿舍的直接管理人员负责,预防各项安全事宜。

 第七条:

配发有公司电话卡或QQ号的,在工作中必须严格使用公司配发的电话卡或QQ号。

在工作中不允许使用个人电话卡或QQ号,公司配发的电话卡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违者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

 第八条:

公司的所用办公用品严禁使用在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的事宜上。

 第九条:

操作场所严禁吸烟及携带火种,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任何员工不的泄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在社会交往中时刻需要注意保持企业形象。

 第十二条:

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三条:

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仓储时所携带的物品必须填写出入记录,经核准后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

办公场所及宿舍严禁大声喧哗,以不影响他人为准。

 第十五条:

严禁打架斗殴或在操作机器设备时严禁带病或酒后上岗,凡在公司发生此类现象无论任何情由,首次处罚款50元,第二次无条件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伤害的,责任有相关责任人负责。

 第十七条:

XX或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设备,擅自操作造成后果者,责任由其相关责任人负责。

 第十八条:

各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当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时,不得私自拆卸,因私自拆卸所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九条:

如遇地震、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或企业人员的安全不受损害。

第四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条:

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三条:

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四条:

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二十五条:

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五章员工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

【员工考勤、请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即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同时让员工享受国家节假日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勤管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工作时间为:

1、每周上班时间:

周一~周六

2、每日上班时间:

夏季(5.1~10.31):

上午8:

00~12:

00,下午2:

00~6:

30

冬天(11.1~4.30):

上午8:

00~12:

00,下午1:

30~6:

00

第二条考核内容:

1、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3、迟到、早退在15分钟及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4、在未请假或因工作原因外出的情况下,上下班未打卡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本公司除以下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签到者;

2、因公出差填有《出差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部门经理核准者;

4、临时事故,但事后说明事由,经部门经理核准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旷工半天论处。

1、委托他人代打卡者。

2、有涂改情况者。

第五条考勤处罚规定

1、员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

2、旷工的,除了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外,另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1)、旷工半天的,处罚40元,不足半天的按半天算。

(2)、旷工一天及以上的,处罚50元/天。

3、无正当理由,每季度旷工二次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公司认定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 请假手续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员工所有请假(含产假、婚假、丧假、年休假、病假、事假等)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半小时以上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半个小时以内的假可以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

第五条所有员工必须在休假完毕后立即至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六条所有带薪休假皆是针对计时员工,计件员工休假公司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第七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四章假期计算。

第一条假期类别

公司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婚假、丧假、年休假、补休假、病假、产假和事假。

第二条法定节假日

1、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一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2、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进行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公司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相应报酬。

第三条婚、丧假

(一)、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婚假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2、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前或后2个月内使用。

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人事经理特批。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计时工人在婚假和公司规定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丧假:

1、丧假须向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不能书面申请的,必须电话请假,返回后补办请假相关手续。

2、如员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公司将给予员工一至三天的丧假。

职工在省外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3、计时员工在请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四条年休假、补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方可享受年休。

2、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3、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4、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5、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6、职工一年内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年休;

7、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一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

8、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一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

9、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一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

10、年休假期间将支付基本工资。

年休假允许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时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1、普通员工需要年休,应当提前一周,向行政人事部门提出申请,获得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管理人员需年休,应当提前二周,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12、年休假需在一年内休完;它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

13、为保证公司的日常有效运营,公司可集中安排年休也可分段年休。

14、员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况下,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15、年休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条病假

1、凡请病假,应在病假当天亲自或电话通知部门主管。

并在病假结束返岗当天出具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审核归档,确实就医无法出具证明的,按照事假处理。

2、病假期间无工资。

第六条产假

1、女员工生育享有产假。

2、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十天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

第七条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直属上级主管批准,行政人事部审核,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旷职处理。

2、事假期间工资不发。

3、员工每月请事假天数不超过2天。

4、员工请假在公司规定事假天数内的,按照日工资*请假天数扣除。

5、超出规定天数的,需详细说明请假理由,计件员工按照10元/天扣款,计时员工按照(日工资+10元)×请假天数扣除。

6、员工半年累计请事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超过10天者,公司会单独面谈,情节严重的,劝其离职。

第八条员工在请假、休假期间,应以集体利益为重,如遇公司有紧急、突发事件,在接到公司通知返厂时,应第一时间赶回工作岗位,在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满八个小时为一天。

第二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如有与原条款有冲突的地方,以最新条款为准,此条款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遵照规定统一着装。

2、除特殊场合外,员工上班必须穿着本公司统一制作的服装。

3、做到服装、仪容整齐、清洁、干净。

4、制服分为冬装、夏装两种,其穿用时间为冬装:

10月16日至次年4月30日;夏装从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夏服装不能反季穿用(由于色彩不一)。

5、进入车间前,必须换上公司统一配发的鞋子,不准将鞋子穿出车间,违者处以20元/次的罚款。

5、服装丢失、失盗、破损应及时上报,重新补发。

但费用由本人承担(成本费用的100%)。

6、凡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每次罚款50元。

7、服装发放后,一个月以内离职者,扣缴服装成本费用100%,二个月以内离职者扣缴服装成本费用70%,三个月离职者,扣缴服装成本费用50%。

半年以上离职不扣。

8、望公司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定。

【员工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的原则。

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四、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现金奖励;惩罚分为批评、警告、罚款、降薪、留用察看、开除。

五、奖励规定: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4、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6、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举报对公司不利的人或事有功者,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8、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9、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10、品德端正,工作努力,乐观、积极、主动应对每个工作表现优异的;

11、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

12、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13、当月全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的,给予全勤奖励。

14、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奖励根据具体事项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50~2000元不等。

六、惩罚规定:

(一)、警告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环境卫生工作守则;

4、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5、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和安排的;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7、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8、破坏环境卫生;

(二)、罚款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带别人打卡的;

(3)、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4)、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5)、生产部门工作时间在车间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的;

(6)、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7)、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8)、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9)、未经批准擅自带人入生产车间或是留宿外来人员的;

(10)、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11)、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12)、员工因自身原因造成数据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处错误罚款20元。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40元;

(1)、警告2次(含)以上,仍有该类事情发生的;

(2)、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3)、旷工半天的:

(4)、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零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5)、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6)、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7)、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经警告不改的;

(8)、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9)、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10)、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在要求禁烟的生产场所、仓库等地吸烟的;

(2)旷工一天的;

(3)谎报虚报考勤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6)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7)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8)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9)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10)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1000元以下的;

(11)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

(1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3)占用、挪用公司资金或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

4、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赔偿责任。

(三)、降薪或调整工作岗位

1、员工犯同样(类似)的错误2次以上或本职工作中犯错超过4次(含)未造成重大损失的,降低其工资待遇或调整其工作岗位。

2、员工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交给的本岗位任务3次(含)以上的,调换工作岗位。

(四)、有以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给予开除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

1、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构成犯罪的行为:

(1)、盗窃他人或单位财物(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者。

(2)、对他人施以暴力、敲诈勒索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3)、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为较大)。

(5)、在单位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6)、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7)、对他人有强制猥亵或者强奸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失者。

(11)、伪造公司公文或者公章者。

(12)、经公检法部门给予行政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严重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行为: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2)、连续旷工3天(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者。

(3)、一年内请事假20天(含)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无故旷工未向领导汇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1000元以上)者。

3、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公司制度及工作纪律的行为:

(1)、多次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或规章制度一年内超过5次者。

(2)、故意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给公司形象或者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3)、上班时间长时间从事非工作范围内的活动,被发现经批评仍不悔改且有三次以上的类似行为者。

4、违反单位诚信保密制度的行为:

(1)、虚报工作成绩骗取公司奖励或者规避公司惩罚者。

(2)、遗失重要公司文件或故意撕毁公司文件者。

(3)、泄漏重要商业秘密或技术资料者。

(4)、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提拔者。

5、影响生产秩序及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者。

(2)、在外从事和公司相关业务工作或借用公司名义承揽业务谋取私利者。

(3)、非法收授商业贿赂或者回扣者。

(4)、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生产秩序者。

(5)、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或违禁品(如枪支、弹药、刀械、毒品等)进入公司者。

(6)、工作严重失误导致公司大量产品不合格或者其他导致公司利益重大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

(7)、故意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

6、违反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行为:

(1)、员工拒不服从单位正常工作调动者。

(2)、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殴打上级而影响公司指挥的正常运作,情节严重者。

(3)、辱骂同事2次(含)以上,吵架5次(含)以上。

(4)、造谣生事,捏造事实,导致其他员工降薪、降职或受处分者。

(5)、利用职权散布虚假信息或者擅自发布命令,扰乱公司正常管理者。

七、其它此规定未列明事项按照公司其它管理办法执行。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三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坚决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和管理。

2、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3、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灶、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4、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5、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6、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换洗衣物、鞋等不能睡意丢在地上。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公司规定就寝时间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因特殊原因需留宿的,需向宿舍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留宿,外人拜访应事先通知管理人员,并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所有员工应爱护宿舍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墙面、床位、门窗、洗手间等物品上涂画或钉挂物品,违者10~100元的罚款

12、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3、宿舍床位责任到人,未经宿舍长同意,不得在宿舍内随意调换床位,私自调换者罚款50~100元

14、集体宿舍钥匙实行备案登记,未经宿舍长允许不得私自己配有使用,一旦发现给予100元/次的处分。

15、宿舍的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等不安全因素,人人都要严格遵守,认真防范,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或出现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应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寝室管理人员或相关领导。

16、宿舍里的个人贵重物品,个人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自行负责。

17、男女员工在公司就寝时间后,未经允许不准逗留或留宿异性宿舍,一经发现,处以10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给予开除处理。

18、夜不归宿的员工应提前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并登记。

19、中午休息时间期间,在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嘻笑、打闹影响别人休息,违者以20元/次的罚款。

20、保持宿舍整齐、干净,对寝室卫生不合格的,处以10元/次的罚款。

21、每间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寝室长每天安排值日,并监督值日情况。

22、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卫生,就寝时间后,请熄灯。

23、因工作原因在熄灯后下班的舍员,回宿舍时尽量不要影响其他舍员的休息。

2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等500W(含)以上的电器。

25、中午午休时间为:

12:

00~13:

50(夏季);12:

00~1:

20(冬季)除节假日外,每晚24:

00时前必须熄灯。

26、宿舍成员之间要真诚团结,互相帮助。

27、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一经发现,本人负责加倍赔偿。

28、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29、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

30、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宿舍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31、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

32、本公司配发的各种物品,员工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其本人照价赔偿,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四条出现以下情况的,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打架斗殴、酗酒及相关事件发生者。

(3).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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