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城建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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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城建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武强县城建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武强县城建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住房保障及公积金管理
2、城乡规划
3、城乡建设管理
4、建筑业、房地产市场监管
5、推进建筑节能
6、住建政务管理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
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武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由办公室、城乡规划股、城乡建设股组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抗震防灾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办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城乡测量和城乡勘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城乡测量和城乡勘察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拟订全县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论证;负责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参与组织编制乡镇、村庄规划,负责编制成果的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参与组织县城工业区开发和旧城改造;负责城乡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
(三)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稽查、工程质量和安全;拟订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咨询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进出县施工企业的注册管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依法对本县房地产市场进行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中介、房屋租赁、商品房预销售和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管理、规范房地产有偿转让工作。
(五)根据县城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县城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县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法》等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我县县级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收入。
2017年预算收入3852.183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2.1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武强县工信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的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3852.1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03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623.15万元,主要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其他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3852.1837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95.7767万元,主要原因是:
相比去年增加了项目,人员经费增加。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9.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等。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部门“三公”经费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与2016年相比,减少2万元,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2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2017年三公经费18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
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20000元。
2017年我单位加强对公务车辆和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安排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
5、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做好综合事务管理工作,确保单位工作高效运转。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33武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单位:
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住房保障及公积金管理
指导实施住房保障政策;承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
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要求达到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有效使用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研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拟定年度建设目标并监督实施;承担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研究拟定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并监督实施,对项目分配、管理和运营情况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县保障房建设和管理。
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率
保障性住房竣工率
保障性住房开工率
住房公积金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
建立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
城乡规划
制定城乡规划技术管理标准和导则。
组织城镇体系规划等层面规划编制,组织参与层面规划编制,督导各地依法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等。
对由政府审批的规划进行监督实施。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城乡资源保护
实施城镇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加强风景名胜区监测管理;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规划,加强保护,对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
城镇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得到有效保护
城镇古树名木、风景名胜保护工程竣工率
城乡规划制订、实施与监督
拟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政策,制定城乡规划技术管理标准和导则;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等县级层面规划编制,依法编制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等专项规划。
审查、督导依法编制城乡规划;加强和改进规划管理技术手段,对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进行监督实施。
完成本级规划编制,健全规划体系
动态监测报告完成率
数字规划建设覆盖率
规划完成率
规划审批率
城乡建设管理
34081500.00
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定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改善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指导做好国家级重点镇及市级重点镇的建设。
加强管理,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宜居度。
加强村镇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协调和指导推进城镇化工作,加快城镇化进程。
指导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破解融资难题。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
23491500.00
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和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全市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加强生态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探索推进行业发展的新研究;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开展公园、绿地技术评估和动态监测;承担国家级、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指导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供热计量收费率
园林城创建数量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完成量
城市容貌环境综合整治
10590000.00
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及运行等各项工作,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大气污染治理。
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
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率
推进城镇化建设
指导推进县城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推进小城镇和集镇人居环境改善,指导国家级重点镇及省级重点镇的建设;做好县城规划、环境质量、居住水平、产业聚集、风貌特色、综合管理、城建投融资等指导工作,加快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县城建设上水平;协调和指导推进城镇化工作。
加强村镇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县城建设工作考核完成率
垃圾处理率
危房改造完成率
建筑业、房地产市场监管
指导、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造价管理及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计价依据和管理制度;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行业水平。
加强市场监测,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全县建筑业管理
拟定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规范建筑市场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合同履约跟踪管理覆盖率
计价依据编制完成率
执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数量
房地产市场监管
拟定建筑市场稽查和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工作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建筑市场稽查工作,负责本县市区建筑市场稽查和违法违规工程行政处罚工作;监督本县市区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清理整顿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申报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数量
房地产市场数据信息发布时效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监督执行勘察设计咨询、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提高行业水平。
节能减排、住宅产业化等方面的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设计质量问题处理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达标率
工程质量投诉结案率
地方标准制定数量
结构优质工程数量
推进建筑节能
加强城镇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建设;加强建设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加强新型墙体材料、新技术和新建筑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
提高建设科技对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的贡献率,充分发挥建筑节能在城镇节能减排中的作用;提高新型墙体材料、新技术和新建筑节能产品在新建建筑中应用。
推进建筑节能
引导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组织实施各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体系应用示范项目。
推动绿色建筑及住宅产业化,引导建造方式转变,提升住宅性能和品质。
提高既有居住建筑的保温性能。
中转平台建设数量
科技新成果完成数量
节能改造任务完成面积
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面积比率
建筑节能材料管理
组织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推广应用,定期发布建设机械材料设备淘汰、限制使用和推广应用产品目录,定期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绿色建材得到广泛应用。
抽检在建工程数量
节能环保建筑产品推广应用项目个数
住建政务管理
2150000.00
负责住建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加强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业务素质,激励工作热情,提高行业水平。
综合业务管理
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建筑工程抗震防灾管理工作;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办法;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归档率
案件审结率
行业培训计划完成率
综合事务管理
2150000.00
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建设系统综合管理等综合事务工作,保证行政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保障机关正常工作高效运转
综合事务保障率
6、政府采购信息
2017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空表列示。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单位:
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小计
7、国有资产信息
本部门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64.2926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
武强县城建局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武强县城建局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万元)
资产总额
——
464.2926
1、房屋(平方米)
3170
143.4922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3170
143.4922
2、车辆(台、辆)
3、其他固定资产
320.8004
8、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