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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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

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

  第一篇:

  适应新“舞台”唱好“传统戏”

  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发动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政法、综治工作的优良传统。

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社会治安情况,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何继承和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

也就是说,如何在深化改革这个新舞台上唱好群众路线这出“传统戏”?

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作为拥有百万人和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的农业大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稳定工作,在与基层干警、群众座谈看到,在贯彻执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面,广大政法、综治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也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更新的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一、新形势下采用的新形式

  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我县在继承和发扬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路子、新形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着力建立保障体系,夯实政法、综治工作基础

  在力量排布上,县委、县政府由一名副书记、两名县委常委和一名副县长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配备了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综治工作,常设了办事机构,配备了3—5名不等的综治专干。

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纳入”,即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规划,统筹安排;纳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纳入党政一把手政绩评定,与晋升晋职、工资奖金挂钩。

在经济待遇上,县财政每年拿出一批专项资金,用于综治维稳津贴,结合平时抓稳定工作,实行奖优罚劣。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月200元,行政村主要领导每人每月100元,综治专干每月享受60元岗位津贴,行政村“两会”主任享受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在政治待遇上,做到优先入党,优先提拔重用。

据统计,近五年,全县先后93名综治干部被提拔到副科级以上工作岗位,乡镇11名分管综治工作党委副书记直接进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岗位,有25名“两会”主任被提拔为村支书或村主任。

在经费保障上,采取政策倾斜,做到高投入,仅xx年度,投入基层基础建设和基层创安经费就达987余万元;在群防群治队伍方面,全县共建立各类治保组织783个,专兼职人员3000余人,做到了村里有治保会,组里有治保员,企业有保卫处,单位有治保干事;组建专职治安巡防员队伍17支,队员160人;治安信息员111支,成员1173人;综治特派员186人,由“五老组成的治安志愿者2645人,各内保单位均成立了看楼护院队伍。

仅xx年,群防群治队伍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8人,发现治安隐患496处,教育、劝止违法违章行为1700余人次,及时提供治安信息2400余条,群防群治队伍的建立,大大缓解了警力不足的压力,为维护社会治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宣传方面,我县把宣传教育群众,提高参与意识贯穿于各项措施的落实之中,坚持经常性宣传不断。

历年的三月份,县乡各级领导都要与全县群众一道掀起学习、宣传《决定》、《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凡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不定期进行表彰奖励。

同时,我县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现代新闻工具,开辟了《警方75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家谈》等栏目,把群众对社会治安问题自发议论吸引到具体的关心治安、关心综合治理工作上来。

  着力完善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机制决定工作推进力度和成效,我们把机制建设作为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抓手,重点建立和健全了四大工作机制: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查究机制

  首先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每年采取层层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办法,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年终考核评比,奖罚分明,实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有力地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性和主动性。

其次是把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身上,凡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责任查究,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

如:

不查清原因不放过,对负有责任领导干部不处理不放过,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同时,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突出强调各级干部的“角色”定位,对维稳这台戏唱得好的给位子,唱得差的打板子,唱走调的挪位子,滥竽充数、假唱的摘“帽子”。

  坚持处置不稳定因素、信访突出问题高层决策制。

定期分析,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仅xx年,共召开高层次决策调度会31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96件;县委书记、县长亲历亲为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老上访户反映的问题23件;遏制和化解过激行为集体事件4起。

高层决策制度的建立,使全县群众上访数比上年下降38.6,集体上访下降54.9,杜绝了赴中央访。

  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为保障矛盾纠纷调处制度正常运作。

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谁的事情谁办理,谁的人谁管理,谁的问题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这一警示,并建立和实施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县综治办每半个月、乡镇每周、行政村每日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采取层层负责,分级包案调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可能引发较大治安问题或群众性事件的,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支队伍、一张车票乘到底”的责任制,限期解决。

仅xx年排查出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1203起,成功化解了1176起,化解率达98。

  4、实行维稳信息督查工作机制

  为了全面、准确、快速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化解情况,及时收集全县政法、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动态,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县抽调了25名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专职维稳信息督查员,分别下派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建立“宝塔式”维稳信息网络,为及时掌握深层次,内幕性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我们利用“亲缘、血缘、地缘”的关系,聘请了3126名维稳信息员,建立维稳联络点1121处,仅xx年,共收集涉稳各类信息42761条,有价值信息794条,且全部得到妥善调处。

  着力推进“创安”活动,拓展综治“六进”工作空间

  近些年来,我县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基层“创安”和综治工作“六进”活动,打造了一批“规范、实在、高效”的“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小区”、“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集贸市场”,为维护城乡治安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为整体推进综治“六进”工作,县综治办制发了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平安景区、平安边际长廊、平安社区、平安小区等九种不同类型标准的创建标准,统一规划,派员指导,跟踪服务。

至目前,全县257个行政村,建立驻村警务室254个,占98.5,综治257个,占100,大中型企业、大中专学校、小区均100建立了综治,进驻综治的村做到了“十有”:

工作有场所、办事有经费、办公有电脑、通讯有电话、交通有车辆、日常有台账、防范有示意图、宣传有专栏、堵卡有防线、报警有岗亭。

  民主与法制建设难以跟上

  在农村,少数基层干部的传统工作方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不相适应;在民主方面,一些部门民主渠道不畅,工作中发扬民主不充分,特别是在决策过程中透明度不高,不注意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更没有发动群众献计献策;在法制方面,有法不依,动辄强迫命令,造成人为的偏差和不公正;法制宣传还有死角、盲区,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致使产生大姓欺小姓,大村压小村,“占地为主”,“占山为霸”等异端。

  三、新形势下需要进行新探索

  发动和依据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我们的政治优势,在新形势下,必须进行新的探索,不断解决面临的新问题,以使群众路线进一步发扬光大。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努力造就群众参与治安的社会风气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作基石,良好的社会风气是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形成的观念的、舆论的、道德的趋向。

它是一种大气候、大氛围、一旦形成,就会以宏大的力量推波助澜。

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培植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风气,起码要有三个基本的交点,一是千斤重担人人挑。

把参与社会治安当作自己的切身利益来看待,即“维护治安、人人有责”。

二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把发现犯罪或破坏社会风气当作是对自己的侮辱,即遇违法犯罪,人人挺身而出。

三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天职”。

即守一方土地,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

这种社会风气要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教育的、行政的等多种力量逐步培植,才能形成,各级领导应明确认识这个问题,并持之以恒地努力工作,去培植、去造就,不能一朝一夕。

  大力提高广大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系

  现在的政法干警,青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对走群众路线的光荣传统缺乏深刻的理解和感受,工作中往往以管理者的姿态要求群众如何如何,这是一个带根本性的大问题,我市筷子巷派出所邱娥国同志,自进入公安机关后,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做了大量的好事,解决了许多群众难题,受到群众的衷心称赞。

他在当内勤民警时,却了解不少案件线索,从中破获了不少大小刑案件。

这就说明,贯彻群众路线不仅仅是方法问题,而更重要的是对群众的态度问题,弄清了这一点,才是弄清了群众路线的真谛。

各级政法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应从这里入手,教育干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感到贴心,哪怕做一些“份外”的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这样群众才能有什么话都说,有什么重大社情都会及时反映,不要忙于抓两头,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忙于找基层干部了解情况,布置任务;另一方面不要动不动就找重点人谈话,忙于案子,放弃群众思想工作和防范工作不做,防范工作搞不好,案件就越多,案子破不了,就越去忙于破案,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要下决心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实行警务前移,把民警放在社区和责任区中,建立警务,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这样,一可使案件不发、少发;二可了解潜在不稳定因素和案件线索,现行案件侦破起来可能更容易、更及时。

  必须解决群防群治队伍费用问题,实行适当有偿服务

  过去的许多义务联防、义务巡逻、义务调解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这种义务服务的精神仍应大力提倡,但要考虑到社会的现实状况,考虑到大多数人民利益观念。

现在社会治安状况较为复杂,“两抢一盗”案件时有发生,没有群防群治队伍作后盾不行,实行群防群治不解决一点服务费用也不行,在这个问题上,希望有关部门应予认真考虑,制定具体办法,尽快解决,不要写在纸上,讲在口上,要真正落实到实际中去。

只有这样,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才事半功倍。

  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扩大基层民主,是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解决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的根本性大事。

一是要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制度。

由村、社区居民直接选举村、社区干部,真正把思想作风好、勇于开拓进取、善于组织团结广大群众、廉洁自律、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确保一方稳定的人选进领导班子。

二是要完善村、社区居民议事制度。

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由村、社区居民代表代表讨论决定,公正、公平、公开、增加透明度,不能只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能“暗箱操作”。

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群众上访。

三是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

重点要引导基层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由行政手段为主,转向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处理同村民的关系。

同时,还要教育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既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适当提高基层干部的经济待遇。

近年来,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基层干部补贴相对低微,对这支从事第一线待遇的维稳工作者是一个很大冲击。

各地应根据财力的不断攀升,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相应增加,使其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更尽其能,更负其职。

  第二篇:

  文章标题:

  适应新“舞台”唱好“传统戏”

  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发动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政法、综治工作的优良传统。

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社会治安情况,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何继承和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

也就是说,如何在深化改革这个新舞台上唱好群众路线

  这出“传统戏”?

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作为拥有百万人和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的农业大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稳定工作,在与基层干警、群众座谈看到,在贯彻执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面,广大政法、综治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也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更新的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一、新形势下采用的新形式

  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我县在继承和发扬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路子、新形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着力建立保障体系,夯实政法、综治工作基础

  在力量排布上,县委、县政府由一名副书记、两名县委常委和一名副县长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配备了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综治工作,常设了办事机构,配备了3—5名不等的综治专干。

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纳入”,即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规划,统筹安排;纳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纳入党政一把手政绩评定,与晋升晋职、工资奖金挂钩。

在经济待遇上,县财政每年拿出一批专项资金,用于综治维稳津贴,结合平时抓稳定工作,实行奖优罚劣。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月200元,行政村主要领导每人每月100元,综治专干每月享受60元岗位津贴,行政村“两会”主任享受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在政治待遇上,做到优先入党,优先提拔重用。

据统计,近五年,全县先后93名综治干部被提拔到副科级以上工作岗位,乡镇11名分管综治工作党委副书记直接进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岗位,有25名“两会”主任被提拔为村支书或村主任。

在经费保障上,采取政策倾斜,做到高投入,仅20XX年度,投入基层基础建设和基层创安经费就达987余万元;在群防群治队伍方面,全县共建立各类治保组织783个,专兼职人员3000余人,做到了村里有治保会,组里有治保员,企业有保卫处,单位有治保干事;组建专职治安巡防员队伍17支,队员160人;治安信息员111支,成员1173人;综治特派员186人,由“五老组成的治安志愿者2645人,各内保单位均成立了看楼护院队伍。

仅20XX年,群防群治队伍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8人,发现治安隐患496处,教育、劝止违法违章行为1700余人次,及时提供治安信息2400余条,群防群治队伍的建立,大大缓解了警力不足的压力,为维护社会治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宣传方面,我县把宣传教育群众,提高参与意识贯穿于各项措施的落实之中,坚持经常性宣传不断。

历年的三月份,县乡各级领导都要与全县群众一道掀起学习、宣传《决定》、《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凡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不定期进行表彰奖励。

同时,我县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现代新闻工具,开辟了《警方75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家谈》等栏目,把群众对社会治安问题自发议论吸引到具体的关心治安、关心综合治理工作上来。

  着力完善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政法综治工作

  机制决定工作推进力度和成效,我们把机制建设作为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抓手,重点建立和健全了四大工作机制: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查究机制

  首先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每年采取层层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办法,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年终考核评比,奖罚分明,实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有力地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性和主动性。

其次是把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身上,凡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责任查究,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

如:

不查清原因不放过,对负有责任领导干部不处理不放过,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同时,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突出强调各级干部的“角色”定位,对维稳这台戏唱得好的给位子,唱得差的打板子,唱走调的挪位子,滥竽充数、假唱的摘“帽子”。

  2、实行维稳高层决策机制

  坚

  第三篇:

关于政法综治工作有效运行的调研报告

  关于政法综治工作有效运行的调研报告

  科学发展观以丰富的思想内涵、严密的内在逻辑,构建了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科学体系,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更是指导政法委工作有效运行、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指导思想。

  一、政法工作有效运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政法机关得到迅速恢复发展。

我镇自成立政法委员会以来,就对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镇政法委的机构、编制和职能等问题,大踏步地推动了镇党委政法委工作的长足发展。

  二.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多年来,政法委工作和政法事业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在国际国内形势急剧变化中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发展进步的。

近几十年来,国际国内形势急剧变化,整个世界发生了大震荡、大变化、大调整,剧烈程度远远超出人们的预料。

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两极格局终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到严重挫折,资本主义世界出现新裂变、新情况,全球政治、经济、利益格局和安全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内政治经济体制、所有制形式、生产组织方式及利益分配格局也发生了深刻变革和巨大变化。

在这样的国际国内大背景下,我镇政法队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

  自觉与党中央和各级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坚决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政权的忠诚卫士,坚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政法系统不断健全壮大,人员数量不断增加,知识层次不断提高,年龄结构不断优化,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正是源于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政法工作在世情国情发生重大而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镇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把维护

  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追求,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绩效的根本标准,把解决对群众的感情态度问题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进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深入开展“创满意”、“体察民情”、“便民服务”等活动,严厉整治耍特权、抖威风等行为,认真纠正“冷横硬推”等不良风气,通过专项整改、集中教育整顿等措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实施法律援助等措施,积极参与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人民群众的满意率逐年上升。

正是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政法工作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四、坚持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此法治日益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依法治国进程逐步加快。

20XX年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崭新命题。

党的十七大又把民主法治建设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

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对政法工作的影响极其深远,法治所强调的宪法法律至上的精神、人权保障的基本原则、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逐渐成为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法工作创新的理论指导和标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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