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招标文件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度市政及公路工程入围监理机构选取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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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招标文件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度市政及公路工程入围监理机构选取项目
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2017年度市政及公路工程入围监理机构选取项目
(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0677-4ZCC161011-091)
采购人:
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采购代理:
山东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16年11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项目说明23
第四章合同格式26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2017年度市政及公路工程入围监理机构选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0677-4ZCC161011-091
三、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服务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一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2017年度市政及公路工程入围监理机构选取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2、供应商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监理费率1.2%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16年11月11日上午8时00分至2016年11月17日17时。
2.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报名(
3.方式: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售价240元)。
注:
供应商应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将无法购买。
逾期未购买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报价,将被拒绝。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11月24日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
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点以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1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
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点以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
聊城市黄河路32号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方式:
XXX-850710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
XXX 电话:
XXX-2928809
八、监督机构: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重要说明:
1、供应商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
2、磋商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016年11月10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规定
1
项目名称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2017年度市政及公路工程入围监理机构选取项目
2
项目编号
0677-4ZCC161011-091
3
采购人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4
采购内容
范围: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管辖范围内的市政、公路工程监理
监理期限:
2016-2017年的每项工程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包含每项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如出现工程延期,监理费不变)。
备注: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另行招标采购;
1、超出本次招标的预算金额(480万元);
2、超过要求的服务期限(2017年12月31日);
3、单笔工程额度超5000万元工程。
5
预算金额
预算费率不超过1.2%。
预算总价为480万元(所报费率超出预算费率按无效投标处理)
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2、供应商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付款方式
监理费率包死,监理费用的最后结算价为:
工程成交费率(不再因造价、工期等任何因素的变动而调整)×工程监理范围内工程的审定工程造价结算值。
每单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80%,验收后第二年年底付至合同款的90%,余款如无重大质量问题,按审计结论第三年年底付清。
付款方式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
监理期限
2017年12月31日前的工程监理
12
评审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13
磋商文件售价
240元/份,售后不退。
14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日(自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
15
代理服务费用
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6
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96000元整
2、收款人: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或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昌润路支行
3、报价保证金缴纳形式:
登录交易平台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并支付谈判文件费用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一家银行账号,从基本账户按标段缴纳报价保证金;
4、报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17时00分,逾期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5、报价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6、供应商应及时缴纳报价保证金并充分考虑款项的到账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
3份,电子版1份。
18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必须胶装,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9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0
磋商时间
2016年11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1
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地点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地址:
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地点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为准。
22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
杨主任联系方式:
XXX-8507105
地址:
聊城市黄河路32号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XXX联系方式:
XXX-2928809
地址:
山东省聊城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箱:
133XXX7707@
23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证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原件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原件;
(4)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师证原件;
(6)承诺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齐全);(格式详见附件);
(7)《无违规违法声明原件》、《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8)交纳本项目保证金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9)财务状况报告。
是指提供2014或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社保部门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是指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和主要技术、管理、服务人员数量表。
格式见附件《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
注:
①供应商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可以为有效公证书原件),否则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②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附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中,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③证件原件单独放入档案袋中(可不密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同响应文件一同交给工作人员,以备审查。
④供应商必须对以上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24
每份监理合同附加协议条款
1、工期要求:
同合同工期,监理单位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可能出现的政策处理工作。
2、如经建设单位及第三方查实,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与被监理单位发生非正常经济往来及其他徇私舞弊情况,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或更换全体监理项目班子,情况严重的,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保留索赔权利,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监理人应在委托人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施工情况报告。
4、监理人应对工程不同阶段分别安排监理人员进行工程监理,有工种的监理人员必须到位。
5、工程质保期间的责任与报酬:
监理人须提供保修期内服务,保修阶段的主要内容: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监理人拒绝保修期内服务或在保修期间失职,将扣监理报酬尾款。
6、监理单位应协助施工单位整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需资料(包括各类表格及资料),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如不协助或未按时上报或上报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视情形处罚500-2000元,从监理费中扣除。
7、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要求整理业主所需存档及备案的监理资料(其中现场验收资料必须在竣工后半个月内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必须在施工单位将现场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后半个月内提供,其余所需的存档及备案资料的时间提交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未按时提供,每天处罚500元,从监理费中扣除。
8、项目总监须每周到项目现场不少于两次,由甲方或有关单位核查,如发现总监未按要求到现场的,甲方有权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或者解除合同。
9、成交人驻地监理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报监理人员一致,合同期间如有人员变更必须书面报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或者解除合同。
10、各单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监须将总监证书交给采购人,如不按要求上交,不予安排本单项工程监理任务。
25
其他说明
所有供应商一律禁止借用资质报价,无论是在磋商阶段,还是项目实施阶段抑或结算阶段,凡发现借用资质进行报价者,一律将实际供应商及其所借用资质的企业列入高新区信用黑名单,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及正信招标网上进行公示,并将企业相关情况上报市财政局进行通报,给予罚款、并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采购项目的资格”。
26
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或所报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填写《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并且填写《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
注: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7
项目总监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28
本次磋商文件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
29
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
2016年11月18日17时前;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2016年11月19日17时前,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漏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33XXX7707@。
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二、总则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供应商。
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本项目的设计以及其它相关的义务。
(二)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1、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金额不足、交纳方式、交纳时间),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2.1供应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2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执行合同的。
(三)相关费用
1、无论评审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相关费用;
2、代理服务费:
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3、履约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三、磋商文件说明
1、磋商文件组成:
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磋商文件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通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提出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不再接收)。
对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法定时间前收到的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磋商文件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己购买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
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编写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
1、报价函部分
(1)报价函;
(2)报价一览表(首轮);
3、技术文件
(1)主要服务内容、方案、承诺、计划等说明;
(2)技术响应表(附件)。
(3)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商务文件
(1)商务响应表(附件);
(2)售后服务条款;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说明以下内容;
(4)其他优惠条款;
(5)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详见供应商须知表“资质证明文件”部分要求。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
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
2、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胶装,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另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存储介质为U盘,需单独密封(不退);
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4、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基本要求
(1)本次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4)“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5)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
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方案和价格。
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3、响应文件装订
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响应文件组成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4、响应文件签署
(1)供应商代表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齐全。
5、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②正本、副本;
③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六、报价有效期
(1)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
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会议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签收
(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
(2)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3、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己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不得涂抹。
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3)响应文件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
八、磋商
1、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原则
“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根据磋商文件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同时在评审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
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
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
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
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
3、磋商程序
(1)公开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报价内容进行公开报价。
(2)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按照报名顺序或签到顺序确定磋商顺序。
(3)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的磋商。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文件有实质性(仅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变动时,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
(特殊情况下,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现场增加或减少报价次数。
)
(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由磋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若有效供应商数量大于五家,则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3名入围单位;若有效供应商的数量小于等于五家,则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2名入围单位。
但不承诺平均分配工程量。
当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总报价低者排名在前。
报价也相等的,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6)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认定:
高新区致力于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环境、所有供应商禁止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如发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经磋商小组认定作无效报价处理。
评分细则:
5.2.3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值
监理费率报价
(15分)
评审基准价的确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监理费率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监理费率得分=(评审基准价/监理费率)×15%×100
注:
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15
业绩及证书(20分)
1、供应商业绩:
提供2013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并提供原服务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供查询。
每提供一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或者工程金额在1000(含)万以上的项目的合同原件,并附原服务单位良好评价证明(证明须盖服务单位公章)的得1分(无业绩良好证明的得0.5分),本项满分5分。
2、项目总监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