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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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修订模板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
实施方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艺术修养,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是学校本科教育实施学分制的进一步深化,是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本方案实施后,学生必须同时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专业课程学分和本方案规定的各类素质拓展学分6个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毕业时的学业成绩单和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单同时装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本方案所涉及的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除通识及专业课程学分之外的涵盖了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技能培训及其他、国防教育等六个方面的素质学分。
第四条在校生均须参加大学生学习与生活指导、公益劳动各1周,并至少在素质拓展模块中选修6学分方可毕业,素质拓展学分不计入专业学习总学分,但作为学生的毕业要求。
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以一个学年为审核认定单位时间,由学院分管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教学秘书、团委书记、辅导员等组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作为主要评定组织单位。
素质拓展学分采取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提供证明、学院认定的方式进行(具体项目及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年级辅导员为所在年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的责任人。
每学年,教务处、学工部(处)、校团委联合对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第六条学生最后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按照各个单项的得分累加计算(评定标准见附件1)。
在计算过程中,各个单项中,内容相同的项目只计最高分值,得分不累加。
集体项目第一、二、三完成人所取得的学分,按项目相应的折算学分数分别乘以1、0.75、0.5系数计算,其余参与者乘以0.25系数计算;当集体项目无法确认第一、二、三完成人和参与者时,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第七条学生应在每学年末向学院提交上一个学年获取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
学院应在新学年开学六周内,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评定,依据本方案给予学分。
第八条凡弄虚作假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的素质拓展学分,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闽师学工〔2005〕45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凡协助学生弄虚作假或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的教师,一经发现,按《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闽师教〔2014〕82号)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凡本办法中未涉及,但需予以确认学分的项目,可由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报相关部门认定。
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由教务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协调解决。
第二章成绩申报与管理
第十条申报程序为:
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评定、公示、确认。
主要环节包括:
学生个人申报:
学生个人填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
班级预审:
各个班级在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做好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学生可通过网上素质拓展学分系统随时查询素质拓展学分信息。
申诉更正:
对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由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重新认定,并负责向学生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
最终确认:
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最终评定。
第十一条由辅导员和教学秘书打印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成绩单一式两份,待审核后,由各学院辅导员交送一份至学校档案馆,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第三章项目分类及说明
第十二条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1.思想政治主题教育
该项目包括:
团组织课程(A1001)。
党团组织课程包括获得党校、团校(EOC世纪精英干部培训学校)结业证书。
由学校、学院两级党团组织提供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评定。
2.学生个人评优评先
该项目包括:
国家级(A2001)、省级(A2002)、校级(A2003、A2004)以及院级(A2005)先进个人奖励。
依据学年中获得学生个人评优评先情况,国家级,4学分;省级,3学分;校级,1-2学分;院级,0.5学分。
不同奖励可以累加计算,学生本人提供先进个人奖励证明(以文件为主),由学院评定小组予以评定。
第十三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1.学术科技竞赛类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
国家级奖(B1001)、省部级奖(B1002)、学校奖(B1003)。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正式颁布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国家级,3-6学分;省部级,2-3学分;学校奖,1-2学分。
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0〕41号),进行具体赛事的认定。
(2)由政府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类大赛(含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音体美专业竞赛等):
国家级奖(B1101)、省部级奖(B1102)、学校奖(B1103)。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正式颁布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国家级,2-4学分;省部级,1-2学分;学校奖,0.5-1学分。
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闽师人〔2009〕29号)及《专题会议纪要》(〔2009〕20号)相关项目,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学术交流研究类
该项目包括:
学术活动(B2001)、研究活动(B2002)、科学实验(B2003)。
以文件、总结报告、正式立项或结题时间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学术活动,1-3学分;研究活动,1-2学分;科学实验,1-4学分。
学术活动类分为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三个等级,需提交论文、报告或相关证明。
研究活动包括参加大学生科研立项、科研小组活动、社会调查报告等。
科学实验类包括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校级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项目,需出示项目结题证明。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3.论文、作品编著类
该项目包括:
发表论文(B3001)、出版著作(B3002)。
以发表时间所在学年为评定依据。
发表论文按教师专业职称评定标准认定刊物级别,1-3学分。
出版著作按参编字数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2万字以下分成三个等级,1-4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4.创新创业类
该项目包括:
专利申请(B4001)、创业实践(B4002)。
以证书出具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专利申请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受理书,创业实践需提供相关创业证明。
专利申请,2学分;创业实践,2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四条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1.实践活动
该项目包括:
假期社会实践(C1001)、学习兼职实践(C1002)。
以参加学年相关组织证明为认定依据。
假期社会实践,不少于20学时,1学分;学习兼职实践,不少于20学时,1学分。
实践活动需填写登记表、联系表等作为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志愿活动
该项目包括:
学校志愿服务岗(C2001)、其它志愿服务(C2002)。
根据参加学年相关组织证明为认定依据。
学校志愿服务岗,不少于20学时,1学分;其它志愿服务,不少于20学时,1学分。
参照《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师委综〔2010〕24号),由学院评定小组认定。
以一天8个学时为计算标准。
实践活动、志愿活动项目均至少需提供班级出具的证明。
3.社会工作
该项目包括:
学生工作(C3001)、社团工作(C3002)。
团学工作需提供聘书或相关证明,1-2学分;社团工作由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出具合格证明,1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五条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
1.学术讲座(D1001)
学术讲座,1-2学分。
参照《关于在校学生听“专家论坛”、“博士论坛”获取学分的规定》(闽师团〔2003〕50号)执行。
班级出具的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文化艺术和素质拓展竞赛
该项目包括:
国家级(D2001)、省级(D2002)、校级(D2003)。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学年为认定依据。
国家级,2-4学分;省级,1-2学分;校级,0.5-1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3.文体活动
该项目包括:
国家级(D3001)、省级(D3002)、校级(D3003)。
以参加活动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需提供相关组织(如演出单位)证明,并附相应节目单或秩序册。
国家级,1.5学分;省级,1学分;校级,0.5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六条技能培训及其他
1.技能培训
该项目包括:
外语(E1001)、计算机(E1002)、辅修(E1003)。
以获奖证书或证明颁发学年为认定依据。
修读辅修专业学分由开课学院提供成绩证明。
外语,1-3学分;计算机,1学分;辅修,1-2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行业培训
该项目包括:
职业准入证书(E2001),行业培训(E2002)。
职业准入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行业培训要有一周以上并取得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书)。
职业准入证书,1学分;行业培训,1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七条国防教育
该项目包括:
参军入伍(F1001)。
参军入伍,2学分。
军事教研室出具入伍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根据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情况,明确职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后,同时向学生公布,并选派一名干部,担任本单位素质拓展学分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文档的管理。
教务处负责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维护以及各单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数据安全。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各项目
学分分布表
2.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报表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各项目学分分布表
项目
项目
编号
内容
学分值
考核内容标准
评定方式
认定
部门
备注
A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A1
思想政治主题教育
A1001
党团组织
课程
2
获得党校、团校(EOC世纪精英干部培训学校)结业证书
由学校、学院两级党团组织提供证明
学院评定小组
A2
学生个人评优评先
A2001
国家级
4
获国家级先进个人奖励
以文件为主
学院评定小组
此项同一级别同类型分值不累计
A2002
省级
3
获省级先进个人奖励
A2003
校级
2
获校级先进个人奖励(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A2004
校级
1
获校级单项奖励
A2005
院级
0.5
获院级先进个人奖励
B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B1
学术科技竞赛类
B1001
国家级奖
6
特等奖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同一奖项目按最高标准享受,不同获奖项目可累加计算。
校
团
委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
5
一等奖(金奖)
4
二等奖(银奖)
3
三等奖(铜奖)
B1002
省部级奖
3
特等奖、一等奖
2
二、三等奖
B1003
学校奖
2
一等奖
1
二、三等奖
B1101
国家级奖
4
一等奖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含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音体美专业竞赛等)。
不同的奖项可以累加计算,音、体、美专业等同
学院评定小组
由政府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类大赛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B1102
省部级奖
2
一等奖
1
二、三等奖
B1103
学校奖
1
一等奖
0.5
二、三等奖
项目
项目
编号
内容
学分值
考核内容标准
评定方式
认定
部门
备注
B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
B2
学术交流研究类
B2001
学术活动
1—3
论文在学术会议上交流
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三个等级。
提交论文报告或相关证明
学院评定小组
1
国外访学并有访学报告
1
学生举办画展、联展、习奏会、演唱会等
B2002
研究活动
2
参加大学生科研立项并结项
以学校文件为主
2
系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20学时以上)
有教师出具的
证明
1
参加科研小组活动(20学时以上)
提交总结报告
2
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
有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
B2003
科学实验
4、3、2
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级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项目
结题后给定
1
完成学校开放性实验并考核合格
有考核成绩证明
B3
论文、
作品
编著
类
B3001
发表论文
/作品
3
学科专业核心刊物
按教师专业职称评定标准认定刊物级别
学院评定小组
2
学科专业非核心刊物
1
公开发表
B3002
出版著作
4
独立或主编
按参编字数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2万字以下分成三个等级
1—3
参编
B4
创新创业类
B4001
专利申请
2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技术、外观设计
提供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受理书
学院评定小组
B4002
创业实践
2
自主创业并取得成功经验
提供相关创业证明
项目
项目
编号
内容
学分值
考核内容标准
评定方式
认定
部门
备注
C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
C1
实践活动
C1001
假期社会
实践
1
两项可选其一,参加各类实践活动不少于20学时
提供相关组织证明
学院评定小组
C1002
学习兼职
实践
C2
志愿活动
C2001
学校志愿
服务岗
1
两项可选其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学时
提供相关组织证明
学院评定小组
C2002
其它志愿
服务
C3
社会工作
C3001
团学工作
2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校团委各部副部长,校、院、年级各学生组织的部长以上,班长、团支书或学生党支部书记,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协会会长、相关部门学生助理等)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提供聘书或相关证明。
学院评定小组
1
担任其他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C3002
社团工作
1
参加社团活动不少于20小时
由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出具合格证明。
D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
D1
学术讲座
D1001
听讲座
1-2
听满10场(5场文科类、5场理科类)有关讲座,并提交总结报告,可获1个学分;听满20场可获2个学分
具体参照《关于在校学生听“专家论坛”、“博士论坛”获取学分的规定》(闽师团〔2003〕50号)执行。
学院评定小组
D2
文化艺术和素质拓展竞赛
D2001
国家级
4
一等奖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同一奖项目按最高标准享受,不同奖项可以累加计算(音、体、美专业等同)。
学院评定小组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项目
项目
编号
内容
学分值
考核内容标准
评定方式
认定
部门
备注
D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
D2
文化艺术和素质拓展竞赛
D2002
省级
2
一等奖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同一奖项目按最高标准享受,不同奖项可以累加计算(音、体、美专业等同)。
学院评定小组
1
二、三等奖
D2003
校级
1
一等奖
0.5
二、三等奖
D3
文体活动
D3001
国家级
1.5
参加国家级大型文体活动
提供相关组织(如演出单位)证明,并附相应节目单或秩序册。
D3002
省级
1
参加省级大型文体活动
D3003
校级
0.5
参加校级大型文体活动
E技能培训及其他
E1
技能培训
E1001
外语
3
WSK、TOEFL、GRE、雅思考试过线
提供相关
证明(书)
学院评定小组
2
非英语专业获取英语六级考试(其中音体美获英语四级考试)
1
获取其他外语考试证书
E1002
计算机
1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证书
E1003
辅修
2
修读辅修专业学分达30学分;
由开课学院提供成绩证明
1
修读辅修专业学分达15学分;
E2
行业培训
E2001
职业准入证书
1
职业准入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
贯彻“双证书”
制度
E2002
行业培训
1
参加行业培训一周以上取得证书
F国防教育
F1
参军入伍
F1001
参军入伍
2
在学期间参军入伍返校
军事教研室
认定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20-20学年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报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项目
项目编号
内容
学分
性质
思想政治与
道德修养
学术科技与
创新创业
社会实践与
社会工作
文化艺术与
体育活动
技能培训
及其他
国防教育
必修合计
选修合计
总计
评价
注:
申报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本人签名:
班级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