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场土方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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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广场土方工程招标文件
XX商业广场一期工程土方分包工程
招标文件
XX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序号
内容
页数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共9页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共12页
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
共1页
第四部分
履约保证部分
共7页
第五部分
技术部分
共2页
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
共2页
第七部分
图纸
共1页
附件
评标办法
共1页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1.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XX商业广场工程。
建设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要求工期:
总工期投标方投报;基本要求:
4月20日开工
文明施工标准:
投标方投报
招标范围:
XX商业广场一期工程土方分包工程
2
1.2
合同名称:
XX商业广场一期工程土方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3
2
资金来源:
自筹
4
3
投标人资质等级:
土石方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
5
11.1
投标有效期为:
30天(日历日)。
6
12.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无
7
13.1
投标预备会日期/时间:
时间按招标方通知。
地点: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号辽宁友谊宾馆4号楼
8
14.1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9
15.4
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位:
XXX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号辽宁友谊宾馆4号楼
10
16.1
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4月10日12:
00点
11
18.1
开标日期/时间:
另行通知
地点: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号辽宁友谊宾馆4号楼
12
24.3
评标办法:
附后
13
业主:
XXX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号辽宁友谊宾馆4号楼
邮编:
110034
联系人:
郭庆军
电话:
86150409
传真:
86150300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和第2项所述;开挖深度为10米左右,开挖面积为40000平米,总土方量为37万立方米左右,其中住宅部分20万立方米左右,商业部分17万立方米左右(杂填和粘土层为6米左右,6米以下是混砂层)。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承包方。
2.资金来源
发包方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至少满足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施工资质及投标证。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副本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投标证等。
3.3.2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4不允许以联营体投标。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3.5中标人不得转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第二章建设工程承包协议
第三章技术规范
第四章履约保证部分
第五章技术部分
第六章商务部分
第七章图纸
附:
评标办法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建设工程承包协议、技术规范、和图纸等。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必须解答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8.投标价格
8.1投标价格
8.1.1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自行投报
8.1.2投标人应以自身对施工场地的情况或施工方案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及各种市场因素编制投标报价。
8.2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及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履约保证部分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第二卷技术部分
项目经理简历表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第三卷商务部分
报价汇总表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四、五、六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按本须知有关条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5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
1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2.1本次招标暂无投标保证金
13.投标预备会和勘察现场
13.1投标人派代表于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按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
13.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疑问问题。
13.3投标人可能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3.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4.投标文件的份数
14.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
1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证明并加盖法人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15.2在内层和外层包封上都应写明招标人的名称与地址、工程名称、并注明议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字和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5.3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4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6.投标截止期
16.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
16.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6.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18.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
七、评标
19.评标内容的保密
19.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9.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0.资格审查
在评标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评价与比较。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但是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数错误不在此列。
如需投标人答疑,主答人应为该工程项目经理。
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2.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2.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和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招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错误的修正
23.1评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3.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3.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4.1评标机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24.2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前附表第12项所述评标办法(具体内容附后)。
八、定标
25.定标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
26.中标通知书
26.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发送给中标单位。
该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