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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XX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

  年度目标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的中医科、100%的中药房建设达到国家、省级标准。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能提供6种以上中医药服务。

  2、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3、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4、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够开展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能够开展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5、综合医院100%设置中医科、中药房,75%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6、100%的县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不少于10%。

  二、主要任务

  推动基层中医药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各县要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要全面开展付费总额控制,适应分级医疗体系的建立,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使用中医药服务。

各县要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为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工作,并鼓励使用推广具有区域特征的“简、便、验、廉”特色的中药验方。

各各县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科室建设、设备设施配置、人员配备与培训、中医药服务提供等列为重要指标,中医药内容列为一级指标,分值所占比例应不低于15%。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要加强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建设,重点强化基本建设、中医重点专科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培育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将县中医医院纳入120急救网络。

高邮市中医医院争创三级中医医院。

  所有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

要开展中医药人员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高邮市实施中医类别医师县、乡、村纵向流动机制试点工作。

  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要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配齐配强中医药人员。

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100%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在每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医药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要重视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工作。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以上。

要努力开展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通过师承方式为基层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要认真开展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在职称评定、培训学习、工资待遇等方面制定向基层中医药人员倾斜的激励措施。

  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

  各县要在创建成市级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创建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要针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告的适宜技术目录以及“20XX-20XX年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允许基层西医人员经过系统培训考核后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加强基层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

  要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

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的监测工作。

积极开展中医临床诊疗中心创建活动。

加强基层中医药特色创建工作。

积极创建全国、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区、区、县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验收。

继续推进省、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创建活动。

新建一批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实施省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和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

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深入开展综合医院中医科室和中药房达标建设活动,推进综合性医院中医示范科室的创建活动。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健全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积极推广中医妇儿适宜技术。

市一院建成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各县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大力培养和提高中医药和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加强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

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进行健康管理,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对0-36个月儿童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45%以上。

  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各县要制定并实施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的政策措施。

制定并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基层药品连锁企业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要强化中医监督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各县要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

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各县要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审核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

  推进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

  各县要全面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活动,组织开展“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不少于10场,直接受益群众不少于1000人次,组织中医药服务“六进”活动各不少于2次,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力争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普及80%以上行政村、85%以上社区和80%以上家庭。

积极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各县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节、养生节、膏方节等活动,创作不少于1种面向基层群众的优秀中医药文化作品。

  三、组织实施

  部署启动

  1、制定下发《20XX年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方案》、《20XX年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考核标准》,并予以部署。

  2、各县相应制定20XX年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落实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并将实施细则报市卫生局中医处。

  具体实施

  1、各县按照《20XX年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方案》和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要求,扎实开展提升工程的动员部署,努力推进工程顺利实施。

  2、各县卫生行政部门督促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按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提升工程中各项工作任务。

  3、各县卫生行政部门对提升工程实施动态监控,随时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好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和目标完成。

市卫生局期间将组织抽查。

  4、各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报送本地提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情况。

  评估验收

  各县要加强本地区提升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县卫生行政部门在20XX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提升工程的自查,同时将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的书面总结、自查评分表等材料于20XX年10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中医处,并做好接受市级抽查的准备。

  工作总结

  市卫生局于20XX年11月组织对各县提升工程工作进行考评。

20XX年年底将各地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工作。

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负责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承担社区卫技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任务。

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实施提升工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各县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建专门领导班子,领导、协调项目推进工作,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并定期收集、上报实施进展情况。

  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市卫生局对各县的项目实施情况实行阶段或年终抽查,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各县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不按要求实施项目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宣传引导,示范推广

  各县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主动引导,广泛宣传提升工程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

要调动各方参与提升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

要及时搜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交流。

被评为省、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努力发挥示范作用,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基层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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